企业债券申报业务问答(doc 85页)

合集下载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一)1.《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应当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请问对于需要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如何确定其净资产的计算口径答: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发行条件中涉及的净资产指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

2.《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请问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如何确定可分配利润的计算口径答: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可分配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对于报告期内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的,请问发行人应当如何进行信息披露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答: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以下内容:一是相关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况(关联方往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执行);二是相关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等;三是发行人应作风险提示,影响重大的作重大事项提示;四是明确披露债券存续期内是否还将涉及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如有,应进一步披露相关事项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持续信息披露安排。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应加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行为的合规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请问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如何提供相关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答: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说明案件调查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说明涉案注册会计师是否为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应当就此事项进行核查,并对是否对本次债券发行形成实质性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建设银行国债相关问答

建设银行国债相关问答

四川行国债问答一、国债基础知识问答1.四川分行有代销哪些国债?答:四川分行目前代销储蓄国债凭证式、储蓄国债电子式、记账式国债、特别国债,曾代销过无记名国债。

具体详见知识库成都中心-产品-投资理财-国债。

2.除国债外,你行还代理过其他哪些债券?答:四川分行除国债外,代理债券品种较多.主要有:建设债券、基本建设债券、攀钢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投资债券、国家铁路债券、石化债券、金融债券、电力企业债券、国家投资公司债券、汽车企业债券等等。

(整理依据:根据2008年12月8日个金部唐新文邮件回复)如遇客户来电咨询如何兑付以上各类债券,请座席记录工单。

二、储蓄国债问答(一)凭证式国债问答3.我可以使用龙卡通、理财卡、定期一本通购买凭证式国债吗?答:四川分行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发售凭证式国债,所以您不能使用龙卡通、理财卡或定期一本通购买。

4.购买凭证式国债时是否可以预留密码?如有预留密码,则修改密码的网点范围?答:购买凭证式国债时可以预留密码,兑付时凭密支取。

目前凭证式国债暂未开通通兑,故密码修改需在原购买网点。

5.购买凭证式国债是否能代办,需什么资料?答:可以代办,代办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

6.凭证式国债到期兑付需提供什么资料?是否能代办?答:到期兑付是否需提供证件以及代办问题均按大额资金支取的相关规定办理。

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需按照客户身份识别相关规定核对客户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无须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

若涉及代理取款业务,且取款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应留存代理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在取款凭证背面背书代理人及户主的身份信息。

7.凭证式国债到期应到何处进行兑付?答:收款凭证国债、原理财卡下凭证式国债、原定一本下的凭证式国债通常情况在原开户网点兑付。

8.凭证式国债如何办理挂失?能代办吗?答:比照个人存款业务(存折、存单)的挂失规定办理。

9.凭证式国债提前兑付时,能否代办?答:可以代办,代办人须提供委托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企业债券知识问答

企业债券知识问答

企业债券知识问答目录第1章企业债券基本概念第2章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第3章企业债券的发行程序第4章企业债券的流通交易第5章其它相关知识第1章企业债券基本概念1、什么是企业债券?答: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其他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企业债券有什么作用?答:一方面可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另一方面又能够使发行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

3、企业债券主要有哪些类型?答: (1)按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2)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

4、发行债券筹资相对股票筹资来说有何优势?答:(1)企业交纳所得税时,企业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

(2)作为筹资手段,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而债券的发行更广,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

5、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企业债券的好处有哪些?答:(1)从收益方面看,企业债券的收益更稳定,一般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券的企业经营获利与否;(2)从本金方面看,企业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股票则无到期之说;(3) 从风险性方面看,企业债券风险相对更低,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

6、什么是公司债券?答: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7、企业和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答:一般说来,企业的含义要比公司广,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

商业银行的企业债券承销业务

商业银行的企业债券承销业务

商业银行的企业债券承销业务在当今快速发展的金融市场中,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和提供融资服务的重要责任。

其中,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价值。

本文将探讨商业银行的企业债券承销业务的相关内容,包括定义、意义、流程、风险以及商业银行应该采取的策略。

一、企业债券承销业务的定义和意义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是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来为企业提供融资的一种金融服务形式。

商业银行作为承销商,承诺向投资者购买未售出的债券,并通过销售和分销这些债券来获取收益。

这种业务不仅提供了企业资金来源的多样化选择,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创造了收入来源。

企业债券承销业务的意义在于,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与银行贷款不同的融资途径。

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从而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需求。

同时,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多样化的投资选择,通过购买债券来获取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企业债券承销流程企业债券承销业务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确定发行计划:商业银行需与发行企业充分沟通,确定发行规模、利率、期限等具体事项,并制定合理的发行计划。

2. 准备招标材料:商业银行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准备招标文件、发行披露材料、评级报告等必要的资料,并保证其准确性和真实性。

3. 招标与发行:商业银行作为承销商,通过开展招标活动吸引投资者参与,然后与发行企业签署承销协议,进行债券的发行工作。

4. 销售和分销: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和销售团队进行债券销售和分销,以获取利润并将债券分发给投资者。

5. 债券交易和报告:商业银行负责债券的交易和结算工作,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关报告,确保业务的合规性。

三、企业债券承销业务的风险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 市场风险:债券市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较大。

商业银行在承销业务中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合理评估债券价格,并在市场变动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管理。

债券投资基础知识测试试卷(含参考答案)

债券投资基础知识测试试卷(含参考答案)

债券投资基础知识测试试卷客户签字:成绩:营业部知识测试人员:一、判断题(25分)1、投资者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2、债券回购交易中,融资方按“卖出”予以申报,融券方按“买入”予以申报。

()3、根据相关法规,个人在企业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中所涉及的应计利息应该缴纳利息所得税。

()4、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A开头账户)可以从事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5、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代码204***),需要开立专门的证券账户,不能使用现有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二、单选题(25分)1、上交所债券现货交易申报单位为手,1手为()A、100元B、10元C、1000元D、1元2、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现券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A、1元B、0.1元C、0.01元D、0.001元3、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的价格变动单位为()A、0.01B、0.001C、0.005D、0.054、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最小申报单位为()A、1手B、10手C、100手D、1000手5、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债券目前()发行。

A、仅在交易所市场B、可以同时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C、可以只在银行间市场三、多选题(25分)1、以下债券施行净价交易的是()。

A、国债B、地方政府债C、公司债D、企业债E、分离交易可转债F、可转债2、本所目前涉及债券的交易系统有哪些?()A、集中撮合系统B、大宗交易系统C、固定收益平台D、国债招标系统3、以下关于债券价格申报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A、债券现券、回购有涨跌幅限制B、债券现券、回购均没有涨跌幅限制C、集合竞价阶段,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D、集合竞价阶段,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4、以下关于债券大宗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是?()A、国债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B、债券回购大宗交易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C、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20.07.17•【文号】中债字〔2020〕92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中债字〔2020〕92号各市场参与者: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精神,为深入实施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切实履行企业债券受理机构职责,进一步提升企业债券受理工作的服务效率和水平,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指导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规则(试行)》。

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规则(试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7月17日附件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债券受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企业债券的受理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企业债券受理机构,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工作。

第四条发行人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

发行人、主承销商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保证其所出具的企业债券注册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和填报的企业债券预约申报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一)

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一)

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一)1.对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使用,发行人需要注意什么?答:一是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不包括募集资金用于并表子公司的情形)。

四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事宜。

在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人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个别发行人存在将募集资金挪用、转借他人的问题,如某公司将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入基本户后,将部分资金出借给另一公司;某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后将其中的部分资金划往非关联公司,之后将部分资金划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另一公司的银行账户;某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后将部分资金拆借给当地财政局;某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后陆续将部分资金划转给股东;某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后将部分资金拆借给当地某管委会。

对于存在将募集资金挪用、转借他人问题的发行人,我会派出机构采取了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责令限期归还。

同时,根据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追究受托管理人责任。

2.公司债券发行人对信息披露需要注意什么?答:一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披露中期报告和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

二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的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三是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人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个别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如某公司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但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某公司在公司债券发行期间,与该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公司被列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但该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未将其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

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转让等相关问题解答

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转让等相关问题解答

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转让等相关问题解答日期:2016-2-4(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部2016年2月3日制定)为推动公司债券业务开展,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通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所结合市场共性问题与政策动向,制定如下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转让相关问题解答(以下简称“《问答》”):第一部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问题解答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如何提示发行对象和上市风险?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中就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提示如下:“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其认购或买入”。

同时,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中就公司债券拟上市场所、上市风险及上市前回售安排提示如下:“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以下简称“单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单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单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债券申报业务问答(doc 85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企业债券申报业务问答
目录
第一部分企业债券基本常识 (4)
一、基本概念 (4)
二、发行条件 (5)
三、其他相关知识 (7)
第二部分平台债 (9)
一、申报材料 (9)
二、申报材料要求 (10)
三、发行条件 (24)
第三部分专项债 (33)
一、申报材料 (33)
二、申报材料要求 (34)
三、发行条件 (47)
第四部分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55)
一、申报材料 (55)
二、申报材料要求 (56)
三、发行条件 (59)
第五部分项目收益债 (63)
一、申报材料 (63)
三、发行条件 (73)
第六部分产业债 (76)
一、申报材料 (76)
二、申报材料要求 (77)
三、发行条件 (82)
第七部分其他 (87)
第一部分企业债券基本常识
一、基本概念
1.问:什么是企业债券?
答: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其他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问:企业债券有什么作用?
答:一方面可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另一方面又能够使发行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

3.问:企业债券主要有哪些类型?
答:1)按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
2)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

4.问:发行债券筹资相对股票筹资来说有何优势?
答:1)企业交纳所得税时,企业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
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
2)作为筹资手段,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而债券的发行更广,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

5.问: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企业债券的好处有哪些?
答:1)从收益方面看,企业债券的收益更稳定,一般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券的企业经营获利与否;
2)从本金方面看,企业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股票则无到期之说;
3)从风险性方面看,企业债券风险相对更低,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

二、发行条件
6.问: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主要需要遵从哪些法律法规及条例文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应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7.问:公开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在资产方面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8.问: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对企业利润有什么要求?
答:企业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9.问: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对累计债券余额有什么要求?
答:要求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10.问:企业债券发行后的债券利率如何确定?
答: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1.问:对于发行企业债所筹资金,在资金用途上有何限制?
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以及期货等高风险投资。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

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

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12.问: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是否还需要符合其它要求?
答:1)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
付本息的状态;
2)企业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其他相关条件。

13.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是否需要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答: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债券,应当对发行债券企业的发行章程和其他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或者转让业务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承销或者转让企业债券金额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三、其他相关知识
14.问:企业债券的票面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 1)企业的名称、住所;
2)企业债券的面额;
3)企业债券的利率;
4)还本期限和方式;
5)利息的支付方式;
6)企业债券发行日期和编号;
7)企业的印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8)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日期。

15.问:企业债券持有人有哪些权利?
答:企业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并且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债券可以转让、抵押和继承,但是无权参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