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问题及解决办法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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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社会保险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社会保险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全体劳动者建立的一项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提高全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是支撑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之一。

然而,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一些问题和隐患也逐渐显现出来,影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因此,本文将围绕社会保险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以期改善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更多劳动者的权益。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 缴费基数不合理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是决定个人和企业缴纳金额的重要因素。

然而,在现实征收过程中,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恶意漏报或低报收入,导致征收基数不合理,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的积累和使用效率。

1.2 征收执法不力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联合进行的,但在实际征收中,一些地方的执法力度不足,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严重损害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1.3 征收流程繁琐目前,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流程繁琐,需要企业和个人提供大量材料和资料,办理手续繁多,耗费时间和精力。

这不仅增加了征收的成本,也降低了征收的效率,影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1.4 征收方式不合理目前,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方式主要采用线下方式,企业和个人需要到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但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线上征收方式能更好地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提升征收质量。

1.5 缺乏征收统一标准在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标准差异较大,缺乏统一标准。

这不仅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征收成本,也降低了征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容易导致失信行为发生。

二、优化建议2.1 加强征收监管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收过程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大对恶意逃避缴费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社会保险制度的执行效果。

2.2 简化征收流程简化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流程,减少手续和材料的提交,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方便企业和个人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浅谈社会保险费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社会保险费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社会保险费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社会保险费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征缴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自xx年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以来,**地税局坚持“税费并重,税费统管”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社保费征管,发挥税务部门征收优势,优化社保费服务质量,社保费收入连续10年高速增长,为**市惠民生、促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在社保费实际征收管理中还存在着信息共享不足、沟通配合不够、权责不清、重税轻费思想等问题亟待解决,导致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时形成的风险因素不容忽视,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一、近三年来社保费收入呈现的特点营改增以后,社保费收入在全市地税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地税部门中心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保费征管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但随着缴费群体的日益扩大,缴费人员的不断增加,缴费基数的逐年增长,欠费数额居高不下,清欠难、征收难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近三年来社保费收入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社保费所占比重逐年递增。

xx年、xx年、xx年、xx年前8个月,全市税费收入分别为亿、亿、亿、亿元,其中社保费收入分别为整体税费收入的%、%、%、%,分别同比增长%、%、%、%。

二是社保费收入逐年递增。

xx年、xx年、xx年,社保费收入分别为亿、亿、亿元,逐年递增。

三是欠费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

xx年、xx年、xx年,xx年前8个月,社保费欠费分别为亿、亿、亿元、亿元,逐年增加。

二、目前社保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地税部门与社保经办机构未完全实现信息共享一是登记状态不对等。

社保部门负责社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地税部门根据社保部门传递的核定基数进行征收,再将征收入库数据传递至社保部门。

目前地税部门管户信息状态未同步传送至社保部门,数据不共享,地税部门将企业已转为非正常户或注销户后,社保部门仍核定社保缴费基数,造成社保欠费数额虚增。

二是欠费数额不对等。

近年来经济下行,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缴费能力下降,个别企业连年亏损,确实无力按时缴纳社保费。

社会保险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会保险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监 督 管 理机 制 不 建 全
国务 院颁 布 的《 会保 险 费征 缴 暂行 条例 定 : 社 规 国务 院劳 动 保 障行 政 部 门负责全 国 的社会保 障 费征 缴管理 和监 督检 查工 作 。 县级 以上地 方各级 人

实 际工作 中遇到 的问题 :
1 法规 建 设 滞 后 。对 社 会保 险费 的 征 缴缺 乏足 够 的 法律 保 证 、 社 会 保 险基 金 主要 是 以 费的 形式 筹 集 的 , 目前为 止 , 国社 会保 险 到 我 法尚未 出台, 社会保 险费的征缴工作依据只有《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及 地方 政 府有 关规 定 、 件 , 文 刚性 不强 , 乏 有效 的法 律保 证 , 之配 套 措 缺 加 施 制度 不完 善 , 和 影 响了社 保 费征缴 工 作 的深入 开展 , 制约 造成 现 实 中对 参 保 单位督 促缴 费的威 慑力 和漏 缴欠 费 的执行力 不足 , 欠费 企业 处罚 因缺乏 对 足 够的法 律依 据而 不能 完全 落实 , 没有 强有 力的法 律 制约手 段等有 效 的行政 处 罚措施 。 2、 参 保 缴 费 “ 槛 ” 过 高 、 限 制 “ 多 ” 门 过 。扩 面 征 缴 难 度 大 我 国 不少 中小型 国 有 、集体 企 业经 济 效益 较 低 , 高 的参 保缴 费 “ 过 门 槛 ”导 致一 些企 业 少 缴费 甚 至逃 避 缴费 。 成立 的 民营 企 业等 非 公有 制 企 , 新
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 内的社会保障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 作。 现实 工 作 中 , 劳动 保 障部 门 、 政 、 计 、 财 审 监察 等部 门都具 有 监管 职 能 , 但共同监管往往组织不力 、 信息不 畅、 效率不高 , 实际上弱化了监督效果。 7 、社 保 内部 稽核 力置 不 足

社会保险审计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

社会保险审计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

社会保险审计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一、问题分析1.保险基金管理问题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若管理不善,将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浪费和滥用。

现实中,存在以下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执行资金预算、结算、风险控制等,导致基金支出不透明,无法及时调整预算。

•滥用基金:一些单位利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过高的福利待遇,例如,虚构员工实际工资,超标准发放津贴等,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

2.社会保险征收、缴纳问题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是社会保险运转的基础,规范的征收、缴纳,反映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健康运作。

然而,征缴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以下问题:•缴费基数不真实:少数个人和单位将缴费基数虚报,或者一些缴费基数所统计的员工数量被夸大的情况。

•保险费征收不及时:由于企业和个人的缴纳很难被提前预计,征收延误和无法收取保险费。

3.保险金额核定问题社会保险的最终金融效益取决于保险金的金额核定,因此核定问题也成为社会保险领域中的重要问题。

但是,目前审定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保险金的核定不公开透明:当前各保险公司在核定保险金额时,没有严格遵守保险公平原则进行核定。

•保险金盗窃:由于缺乏有效的保险机制和监管机制,一些保险公司或工作人员认为核定过程是黑盒子,可以盗窃保险金额。

二、整改措施1.加强审计加强社会保险审计,对保险资金的使用、管理、追溯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挖掘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和经年累月形成的积弊,压实责任。

同时,推动社会保险审计工作条例的完善,以达到规范模式和制度化运作的目的。

2.完善社保税源监管针对缴费数据造假、缴费渠道欠缴、缴费失账、稽扩退保等突出问题,加强税源监管力度。

一方面,建立偿付能力判断模型,预测缴费风险,及时发现和矫正异常缴费行为;另一方面,规范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采取电子监管等现代技术方式,保证社保费征缴工作正常有序运作。

3.加强保险估价和风控通过加强对保险价值的评估,监管并控制保险资产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探究我国社保费征缴存在问题及对策

探究我国社保费征缴存在问题及对策

探究我国社保费征缴存在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给广大群众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然而,在社会保险征缴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不仅影响了社保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续性,也损害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探究我国社保费征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征缴不规范。

我国社保费征缴存在征缴不规范的问题,有些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导致部分员工无法享受到社保待遇。

同时,个人缴费也存在逃避现象,一些个体户和自雇人员并不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2.资金管理不透明。

社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缺乏透明度,难以监督。

一些地方政府滥用社保基金,用于其它用途,导致基金遭受损失。

3.制度漏洞。

社会保险制度存在一些漏洞,一些高收入人群和特殊群体不愿参保或者规避参保。

同时,制度中的一些细则不够完善,导致一些人员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4.管理体系不完善。

社保征缴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监督手段不到位,导致一些违规行为难以查处。

同时,部分征缴单位管理不善,导致费用浪费和损失。

二、对策建议1.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完善社保征缴管理制度,加强对征缴单位和个人的监督,规范征缴行为,确保社保费用按时足额缴纳。

2.提高透明度。

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透明度,建立起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规定基金使用范围,防止滥用基金。

同时增加社保基金的“阳光运行”,让社保基金的流向对公众透明可见。

3.完善法律法规。

修订完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加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完备性,规范社会保险制度运行,加强对高收入人群和特殊群体的覆盖,防止规避现象。

4.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社保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保,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违规者,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总之,我国社保费征缴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共同推动相关政策的实施和完善,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调研报告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调研报告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调研报告
一、背景介绍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旨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保障更多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

然而,该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1. 落地执行难:征缴机构执行难、缴费主体自觉性不高,存在一定的征缴工作难度。

2. 合法性难以确认:一些行业和个体经营者难以界定,导致缴费主体的合法性难以确定。

3. 社保政策差异大: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社保政策差异较大,导致征缴工作分散、碎片化。

4. 数据不完备:征缴工作依赖于缴费主体提供的信息,但很多缴费主体信息不完备,导致征缴难度增加。

三、对策建议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缴费主体的自觉性,增强其对社会保障的认知和意愿。

2. 加强征缴机构管理:提高征缴机构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提高执法效能。

3. 完善社保政策:在制定和调整社保政策时,要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减小政策差异,降低征缴难度。

4. 提高数据管理和共享能力:加强数据采集、整理和共享,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提高征缴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5. 加强合作和协调:建立征缴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结语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实施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机构管理水平、完善社保政策、提高数据管理和共享能力,以及加强合作和协调,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现状及存在问题的思考

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现状及存在问题的思考

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现状及存在问题的思考社会保险费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征收并用于社会保险制度的资金。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要是为了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权利,促进社会的平等和发展。

然而,在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社会保险费征管现状及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社会保险费征管现状社会保险费征管是指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费进行征收和管理的过程。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管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险种。

根据相关规定,雇主和员工各承担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由雇主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征管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管制度相对落后,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比如,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标准和方式不够科学合理,征管的流程和程序不够完善,容易出现漏洞和纰漏。

2.管理水平偏低。

由于社会保险费征管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协调难度较大,管理水平偏低。

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从用人单位到个人参保,整个征管过程都存在着各种管理问题。

3.缺乏监督和透明度。

由于社会保险费涉及到巨额资金和广泛人群,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透明度,容易导致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损害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社会保险费征管存在的问题在社会保险费征管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1.资金缺口。

目前,我国仍存在着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资金缺口问题,导致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受到威胁。

2.公平性不足。

由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标准和缴纳比例存在不合理之处,造成一些高薪人群和高收入单位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

3.信息不对称。

在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管理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多人对社会保险的政策和规定了解不清楚,容易受到欺骗和误导。

4.部门间协调难度大。

社会保险费征管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协调难度较大,很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和失误。

5.监督机制不完善。

由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和透明度,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容易导致腐败和欺诈现象。

税务征管社保浅谈社会保险费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税务征管社保浅谈社会保险费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税务征管社保浅谈社会保险费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税务征管社保浅谈社会保险费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会保险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也是国家公共利益的体现。

社会保险的实施需要统一的管理和征缴,税务部门作为主要征缴管理机构之一,肩负着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和统计的任务,但在实际征缴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管理和改进对策。

社会保险费征缴存在的问题:1.征缴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对社会保险费缴纳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把社保费当做“浮云”,不以为然。

这种态度不仅影响职工的权益,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国家税收的收入。

2.管理机制不完善社保征缴的管理机制还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比如缴费标准不够明确,缴纳周期不统一,手续不规范等,导致缴费的难度加大。

3.缴费逾期现象一些单位不能及时缴纳社保费,缴费时间拖得越久,对职工的权益和单位的员工形象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4.记账不规范社保费的征缴需要进行记账处理,但有些单位在记账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假冒转移账户、不合理的账龄处理等,导致账务处理不当,难以发现问题。

针对以上社会保险费征缴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社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让单位及员工明白社保费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缴纳社保费的责任感。

2.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对社保征缴管理机制进行规范化操作,做好缴费标准、缴费周期、缴费渠道等方面的规定,提高社保费的操作性;制定完善社保费缴纳的管理条款和惩戒措施等制度,形成严格的管理机制。

3.加强催缴工作要建立健全的催缴机制,提高催缴效率和权威性,及时提示单位、职工,减少因社保费逾期而拖延导致的问题,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单位的形象和知名度,从而有效避免缴费逾期。

4.规范记账加强社保费的记账质量,建立严格的记账制度,加强对账务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普及,保证记账质量和账务信息的真实性,提高社保费征收质量。

总的来说,社保费的征缴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关注,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加强催缴工作、规范记账等都是需要我们下一定的功夫去实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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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问题及解决办法初探
社会保险费征缴问题及解决办法初探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确立的,通过强制性保险实行的。

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而社会保险费征收作为社会保险制度执行中的重要环节,我省经历了从工作收缴、社保机构收缴到地税部门代征再到地税部门征收这样壹个过程,征收环节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日渐成熟,但同时也暴露出壹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笔者根据近几年我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且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就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初步分析,且提出浅显的见解。

壹、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演变历程
我省社会保险费从工会部门收缴、社保机构收缴,到地税部门代收,最终到地税部门征收,经历了壹个温长的过程。

这个过程能够初步分为以下四个历史阶段:第壹阶段:全国总工会及各工会基层委员会收缴执行时间:1951年2月-1998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政务院公布)文件精神,“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按月缴纳相当于该企业全部工人和职员工资总额的3%,作为劳动保险金,全数存于工会账户。

由此可见,当初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第壹个全国性劳动保险文件,工会作为劳动保险的具体征收经办部门,在劳动保险费筹集发挥了壹定作用,但当时参保缴费只限于国营、全民单位。


第二阶段:社保经办机构收缴。

执行时间:1988年-2002年12月。

随着1998年我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成立,国家在《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第五条明确指出“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转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明确了社保经办机构具体的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单位。

第三阶段:地税部门代收。

执行时间:2002年12月-2005年6月。

这段时间我省相继出台了《浙江省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虽然文件中要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由地税部门征收,但未对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作明确规定,而且从实际操作中见,这段时间地税部门的收缴工作仍属于代征的性质,可是征收范围逐步扩大,从原来的国营、集体单位到所有劳动关系的企业和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经商户也能够参保缴费。

第四阶段:地税部门征收。

执行时间:2005年6月-至今。

严格来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全部都实行地税征收,应该是从2005年6月《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省政府188号令)的出台开始的。

该文件第六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按照参保关系由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方税务机关)实行属地征收”。

至此,我省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明确规定了地方税务机关。

二、当前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不可否认,从工会部门收缴、社保机构收缴、地税代征再到当下的地税征收,地税部门依靠其强大的征收系统和信息平台,使全省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险参保面也逐步扩大。

可是,在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也出现了壹些不能忽视的问题,笔者归纳了壹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壹)通过收入过渡户作为临时的“中转站”和“蓄水池”,不及时划转国库,以调节当期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保费收入。

根据目前我省政策,虽然社会保险费征缴已实现地税征收,可是地税征收系统只对企业(即在税务部门登记在册的单位)进行征缴,对于普通个体、自由职业者以及外地转移收入等等,目前地税部门大部分仍不能直接“接收”。

这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收缴工作壹般要通过地税部门的委托收缴机构或社保部门设立的收入过渡户进行。

收入过渡户的存在,就为地税部门调节收入提供了可能。

(二)没有按照政策要求比例、足额地进行征收,而是采用见似“简单、易行”的方法进行操作。

由于历史的原因,虽然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但社会保险面窄,没有全员参保,难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地税部门征收后,仍然存在着这种情况。

主要表当下:壹是对企业进行分门别类按工资总额进行打折征收;二是对个别小险种(如:生育保险)进行定额征收或者对个体自由职业者采用简单定额征收方式;三是对险种进行捆绑式征收,如参加工伤保险的前提壹定要先参加养老保险等等。

采用之上方式征收社会保险费,见似简单、方便,实际上很容易造成社会保险政策不透明,企业之间社会保险费负担不平衡、显失社会公平。

(三)社会保险费征收比例较高,企业负担较重,实际操作较难。

根据目前我省的社会保险费各项政策,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壹般为8%,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平均为0.5-2%左右,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1%,这样五项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综合费率为32%左右。

也就是说,在企业每支付职工100元工资的同时,要上缴32元的社会保险费。

按25%比例能够作为税前列支的费用,相当于企业每支付壹百元职工工资的同时,仍要另外再支付24元作为社会保险费。

对于规模较小及发展中的企业来说,32%的社会保险费综合费率,确实负担较重。

(四)养老保险实行双基数征缴,虽然简易,但容易造成社保机构个人账户的难以确认和管理。

目前,我省的养老保险实行双基数征缴,即单位自行向地税部门申报缴费基数,同时又向社保机构申报单位的职工个人缴费信息。

由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不及时或者数据的不共享,会造成社保机构个人账户记账和管理上的困难。

根据笔者近二年实际审计情况见,如:某市2005年地税局向单位征收的养老保险费额比社保局根据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测算的单位应缴养老保险费额少429.13万元。

某市2005年7月-12月,地税局实际向单位征收的养老保险费额比社保局根据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测算的单位应缴费额少53.05万元,医疗保险费额少11.37万元。

由于上述数据的出入,社保经办机构在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记录和管理时就会发生困难。

三、完善我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征缴工作的建议和设想
(壹)完善地税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将自由职业者等个体纳入地税征收系统,从而真正实现我省社会保险费的地税征收。

今后,随着社会保险政策的逐步完善,个体参保意识的增强,自由职业者等个体参加社会保险的也将越来越多。

因此,笔者建议,地税部门应尽快完善地税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将个体自由职业者缴费尽早纳入地税部门征收,以真正实现我省社会保险费的地税征收。

(二)加快“五费合征”的步伐,实现“五个统壹”;改革“五费合征”的征收费率,降低企业负担。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6]111号)文件要求,省政府要求从2006年起,争取用3年时间,在全省全面实行“五费合征”,实现“参保登记统壹、征收机构统壹、缴费基数统壹、征缴流程统壹、数据信息统壹”五统壹的要求,目前,我省部分地方已开始实行,效果不错。

笔者认为,目前首要的工作是要加快“五费合征”的步伐,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同时,考虑到目前企业综合费率高,负担重的特点以及现实中有很多企业没有参保,没有全员参保的事实,根据我国及省社会保险工作要实现“低标准,广覆盖”的要求,在当前壹段时间内,能够尝度实行壹个综合费率,且且适当降低缴费比例(比如25%),但必须保证是全部企业、全员职工参保。

只有如此,地税部门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将更有刚性,也易于执行。

(三)改革社会保险工作的考核工作,减少下级政府和部门单纯为了考核而考核的情况。

应该说,当前我省社会保险参保面逐步扩大,享受人数越来越多,这和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各个部门的努力分不开的。

可是,我们也应见到,各级政府和部门常常是以“下任务、完成指标”的方式逐级向下传达,这样容易引发下级政府和部门为了完成任务采取强制措施、提早或者拖延确认收入,甚至虚报数字等等以达到考核合格的情况。

因此,笔者建议,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参保群体利益出发,改革单纯以“扩参保人数、增基金收入”为目标的考核方式,更加关注参保人员利益的实现,退休待遇水平的提高,实现社会保险工作“质”上的提高。

(四)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地税、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社保机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且建立起部门之间长效的联系和沟通机制。

随着国家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实现计算机征收和信息化管理是个必然。

笔者建议,地税、社保等部门在各自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同时,特别要注意留好计算机软件接口(包括审计接口),以实现地税和社保(就业)、地税和财政、地税和审计、社保(就业)和劳动保障部门之间数据的有效传递和信息共享。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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