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管理控制办法
ROHS管理规范

ROHS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指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该指令于2003年在欧盟颁布,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ROHS管理规范是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套规范,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 指令的要求。
二、ROHS指令要求ROHS指令限制以下六种有害物质在电子电气产品中的使用:1. 铅(Pb)2. 汞(Hg)3. 镉(Cd)4. 六价铬(Cr6+)5. 多溴联苯(PBBs)6. 多溴二苯醚(PBDEs)三、ROHS管理规范的内容1. 产品设计阶段在产品设计阶段,企业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选择不含有害物质的材料:企业应选择符合ROHS指令要求的材料,避免使用含有限制物质的材料。
- 设计可拆卸组件:为了方便回收和处理,产品应设计为可拆卸组件,以便于对有害物质进行分离和处理。
- 使用环保工艺:企业应采用环保工艺,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
2. 供应链管理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具体措施包括:- 与供应商签订ROHS合规协议:企业应与供应商签订ROHS合规协议,明确供应商必须遵守ROHS指令。
- 进行供应链审核:企业应定期对供应链进行审核,确保供应商的原材料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 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对于违反ROHS指令的供应商,企业应将其列入黑名单,终止合作关系。
3. 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ROHS检测实验室:企业应建立ROHS检测实验室,对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 严格控制原材料使用:企业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确保只使用符合ROHS指令要求的材料。
- 培训员工:企业应对员工进行ROHS指令的培训,使其了解有害物质的禁用范围和相关控制要求。
4. 产品测试与认证企业应对产品进行测试和认证,确保其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进行有害物质测试:企业应委托认可的实验室对产品进行有害物质测试,确保其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ROHS管理规范

ROHS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欧盟制定的一项针对电子电气产品的环保指令,旨在限制和减少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ROHS管理规范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电子电气产品时,需遵守ROHS指令的相关要求,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控制。
二、适合范围ROHS管理规范适合于所有生产和销售电子电气产品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备创造商、电子零部件供应商等。
三、要求和措施1. 禁用物质清单根据ROHS指令,企业需要禁止使用以下物质或者元素: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
企业应建立并维护禁用物质清单,并确保产品中不含禁用物质。
2. 供应链管理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明确ROHS指令的要求,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和零部件。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企业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与其解除合作关系或者要求其改进。
3. 材料管理企业应建立材料管理制度,确保所采购的材料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对于涉及到禁用物质的材料,企业应进行严格的抽样检测,并保留相关检测报告和记录。
4. 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会浮现禁用物质的污染。
包括但不限于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培训员工的环保意识等。
5. 产品检测企业应建立产品检测制度,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ROHS检测。
检测可以通过实验室测试、第三方认证等方式进行。
对于不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企业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如住手生产、召回产品等。
6. 认证和标识企业应积极申请ROHS认证,并在产品上标识ROHS认证标志,以便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识别和监督。
四、监督和处罚ROHS管理规范的实施需要受到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抽样检测、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督。
ROHS环保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ROHS环保管理控制程序文件1. 背景为了遵守国内和国际的环保法规,本文档旨在制定ROHS环保管理控制程序,以确保我们的产品符合ROHS标准。
2. 目的本文件的目的是为公司员工提供关于ROHS环保管理控制程序的指导,以确保我们的产品在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无环境污染和有害物质。
3.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设计、采购、生产、质量控制和销售团队。
4. ROHS标准概述ROHS标准是指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旨在减少电子和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的使用。
5. ROHS环保管理控制程序5.1 设计阶段- 在产品设计阶段,必须确保所选材料不包含ROHS禁用物质。
设计团队应使用可替代的环保材料。
- 设计团队应选择符合ROHS标准的供应商,以确保所采购的零部件符合要求。
5.2 采购阶段- 在采购零部件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ROHS合规证明和材料报告。
- 需要建立供应商评估程序,以确保所选供应商的产品符合ROHS标准。
5.3 生产阶段-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检查程序,以确保所使用的材料和零部件符合ROHS标准。
- 物料管理团队应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ROHS标准,并记录相关检查结果。
5.4 质量控制阶段- 质量控制团队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查和测试,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标准。
- 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ROHS标准,必须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记录相关的非符合情况。
5.5 销售和分销阶段- 销售和分销团队必须确保产品包含正确的ROHS标识,并提供ROHS合规证明给客户。
6. 文件控制6.1 本文件由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维护。
6.2 环保部门负责对本文件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更新,并确保所有员工都能获取到最新版本。
6.3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反馈任何问题或建议给环保部门。
7. 变更控制7.1 对本文件的任何更改必须由环保部门负责,并按照相关的变更控制程序进行审批和记录。
ROHs2.0管理控制规定

ROHs2.0管理控制规定ROHS 2.0是一项与电子产品相关的管理控制规定,旨在限制和减少使用有害物质的电子和电气设备的流通。
本文将围绕ROHS 2.0的背景、内容、实施和影响,以及未来的发展进行详细介绍。
ROHS(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于2002年在欧洲联盟(EU)首次提出,并于2003年生效。
它限制了电子和电气设备中六种有害物质的使用,包括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
经过几年的实施和评估后,ROHS进入了第二版(ROHS2.0)。
ROHS 2.0于2011年生效,并在电子和电气设备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与以往版本相比,ROHS 2.0有一些重要的变化。
首先,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电子和电气设备,而不仅仅是在EU境内销售的产品。
此外,新的指令采用了自我认证和合规性声明的方法,厂商不再需要第三方的认证。
然而,如果产品未能满足ROHS 2.0的要求,则可能面临流通限制和市场禁售。
ROHS 2.0规定的有害物质使用限制,对于环境保护和公共健康至关重要。
其中,限制铅的使用受到了广泛关注。
铅是一种有毒重金属,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具有潜在危害。
电子和电气设备的制造和处理过程中,铅可能会泄漏到土壤和水源中,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此外,铅易于积累在人体内,并对神经系统和智力发育产生负面影响。
ROHS 2.0的实施会对电子和电气设备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厂商需要进行材料和供应链的调整,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 2.0的要求。
这将增加制造成本和时间。
其次,改善产品的环保性能和可持续性将成为厂商的重要任务。
这可能导致新技术和制造方法的引入,以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此外,产品的内部标识和技术文档也需要更新和调整。
ROHS 2.0的实施不仅对厂商有影响,对消费者和市场也有重要影响。
产品合规性的提升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环保和健康选择。
他们可以通过检查产品的合规性声明来选择安全和可持续的电子产品。
企业rohs管理制度

企业rohs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1.1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环境,加强ROHS(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管理,本公司制定本制度。
1.2 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1.3 本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该制度,做好ROHS管理工作。
第二章 ROHS管理要求2.1 产品设计阶段(1)设计部门在产品设计阶段,必须充分考虑ROHS相关要求,尽量选用无铅、汞、镉等有害物质,并尽量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
(2)设计部门必须与供应商合作,选择符合ROHS指令要求的原材料,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ROHS标准。
2.2 生产阶段(1)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按照ROHS管理制度执行生产生产,监测用到的原材料,确保不使用有害物质。
(2)生产部门需建立完善的记录和追溯系统,确保每个产品的原材料来源可追溯。
2.3 质量控制(1)质量控制部门必须加强对产品原材料和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不使用有害物质,并保证产品合格。
(2)质量控制部门需建立完善的产品检测流程,确保每个产品都符合ROHS指令要求。
2.4 供应链管理(1)供应链管理部门必须与供应商密切合作,确保所有原材料都符合ROHS指令要求。
(2)供应链管理部门需建立供应商评估和管理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检验,确保其产品符合ROHS标准。
第三章 ROHS管理文件3.1 本公司将制定相关的ROHS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ROHS管理手册、ROHS管理程序文件、ROHS管理记录等。
3.2 所有员工必须熟悉ROHS管理文件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文件执行ROHS管理工作。
3.3 ROHS管理文件需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符合最新的ROHS指令要求。
第四章 ROHS管理的监督与检查4.1 内部审核(1)本公司将组织定期的内部审核,对ROHS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内部审核部门需编制详细的内部审核计划和报告,确保审核质量。
4.2 外部审核(1)本公司将定期邀请权威机构进行外部审核,对ROHS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评估。
rohs认证管理制度

rohs认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ROHS认证管理,提高公司产品的环保性能,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同时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ROHS认证的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和销售等环节。
三、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层应重视ROHS认证管理工作,在公司全员营造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ROHS认证管理工作由环保部门和质检部门共同负责,确保公司产品符合ROHS认证相关标准和监管要求。
3.各部门主管应对本部门ROHS认证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落实,并指派具体责任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四、ROHS认证流程1.ROHS认证申请:产品部门负责向环保部门提交ROHS认证申请,包括产品的材质、组成、原料供应商等相关信息。
2.材料检测:环保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测,保证所用材料符合ROHS认证标准。
3.生产过程控制: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ROHS认证的要求进行控制,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不会出现污染环境的因素。
4.成品检验:质检部门对成品进行ROHS认证的检验,确保成品符合ROHS认证标准。
5.申请认证:产品部门向相关机构提交ROHS认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和文件。
同时,环保部门和质检部门协助监督和配合认证机构的认证过程。
五、ROHS认证管理要求1.环保材料采购: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时,应优先选择符合ROHS认证要求的环保材料。
2.生产过程控制: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ROHS认证要求进行生产加工,防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工艺。
3.成品检验:质检部门应对成品进行ROHS认证的检验,并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返工或淘汰处理。
4.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公司应建立与ROHS认证相关的标准文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5.员工培训:公司应对相关员工进行ROHS认证的培训,提高员工对ROHS认证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六、违规处理1.环保材料采购违规:对于在材料采购环节使用不符合ROHS认证要求的材料,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材料,并向供应商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文件概述本文件旨在规范公司的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保护环境和消费者健康。
适用范围该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的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备、电子元件等。
目标本程序的目标是在产品设计、采购、生产和出货过程中,合规地管理和控制使用有害物质的风险,以满足ROHS指令的要求。
责任高层管理公司高层管理应确保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的有效实施,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ROHS团队公司应设立ROHS团队,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持续改进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贯彻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并确保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流程产品设计阶段1. 确认ROHS指令的适用范围和要求。
2. 开展有害物质的调查和评估,确保产品设计排除有害物质使用。
3. 设计出符合ROHS标准的产品,并进行验证。
4. 编制产品设计文档,并保留相关材料和测试报告。
采购阶段1. 确认供应商的ROHS合规性,并签订合规协议。
2. 对采购的物料和零部件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其符合ROHS 标准。
3. 保留相关采购记录和供应商合规证明。
生产阶段1. 实施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包括有害物质管理、生产线清洁、员工培训等。
2.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确保符合环境法规要求。
3. 对产品进行ROHS合规性检验和测试,确保符合要求。
4. 保留产品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
出货阶段1. 对最终产品进行ROHS合规性检验和测试,确保符合要求。
2. 出货前进行产品包装,标明ROHS合规标识。
3. 保留产品出货记录和测试报告。
监督和改进公司应定期进行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的内部审查和管理评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持续改进程序的有效性。
附录本文件的附录包括有关ROHS指令、合规要求、认证机构等相关资料。
以上为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文件的主要内容,详细流程和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RoHS控制管理程序

RoHS控制管理程序(QC080000-2012)1.0目的1.1定义产品环保管制作业流程及权责,使在对供应商评审、样品评估、采购进行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出货等过程得到有效管控,使出货产品危害物含量符合客户要求。
1.2本公司执行有毒物质含量标准:如客户有特别要求者依客户要求执行,无特别要求者依《有害物质管理基准》标准执行。
2.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原材料及直接用于产品加工之生产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环境物质的供应商评审、样品评估、采购、进料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出货等环节的环保管制过程。
3.0定义WEEE: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RoHS:欧盟关于有害物质使用禁令,有害物质含量限制分别为:镉(Cd)为100ppm、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五项均为1000ppm,本公司依此建立公司内部标准即为《有害物质管理基准》以要求所有配合供应商遵守之。
4.0职责4.1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领导工作,过程重大事项的裁决。
4.2管理者代表: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相关文件的拟定,环境相关物质的法令法规了解及纳入,环境相关物质异常处理及回馈,负责主导公司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系统之规划、推行、监督、信息沟通及环境相关物质会议的召开,并负责产品环保教育训练的推动。
4.3业务部:接获客户的环保要求及相关规格,并将其传递给工程部(新机种/ 新产品)或品质部(旧机种已交货之产品新增要求)4.4工程部:4.4.1在外购物料承认阶段,评估物料/零件各项物质成份含量是否符合客户环保规格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环保证明数据。
4.4.2依客户环保要求在工程BOM中注明产品环保管制要求等进行管制。
4.5品质部:4.5.1稽核及评估供应商的危害物质管制标准及能力,对供应商进行产品环保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
4.5.2督导供应商进行产品环保管制,并与供应商签订环保协议及提供相关环保数据,确保其管制标准及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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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组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目的
为废除和削减相关有害化学物质的使用,保护环境,遵守欧盟RoHS指令及其它相关地方(包括国际)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客户对RoHS产品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组源公司RoHS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3、职责
3.1 供应链部:负责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自我声明等,并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管理;负责RoHS 合格供方清单及合格器件清单维护;负责RoHS 产品的采购工作;负责供应商RoHS 原料的调查与结果的处理;仓库RoHS 与非RoHS 物料的区域划分,材料的区分放置;RoHS 物料的来料入库、储存、发料和产品出入库。
3.2 质量部:RoHS 物料来料检验、判定,产品制程巡检及入库检验,RoHS产品的出货检验,负责供方现场RoHS审核。
3.3 总装部:负责产线RoHS 与非RoHS 区域的划分,负责RoHS 产品的生产、测试、维修、包装等操作;负责在线RoHS物料、成品、工装夹具设备等的标识和管理。
3.4 生产工程部:所有RoHS 产品生产制程中的设备、工装夹具、工具、储运工具的确认和检查;RoHS 生产工艺和流程的制定;RoHS作业流程的制定。
4.工作程序
4.1 供应商管理
4.1.1 供应链部在开发供应商的时候,须向供应商提出RoHS 要求;
4.1.2在为组源提供RoHS 物料之前,供应商必须与组源签署自我声明,以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RoHS 指令;
4.1.3供应链部负责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RoHS 检测报告,并归档;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清理出次月将到期的检测报告,并列出明细清单,要求供货商在该月月底前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
定制件在样品阶段如未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则以供应商提供的自我声明作为RoHS符合性依据;逾期未按时提交者,则该供应商后续的来料原则上将予以拒收,并按照《供方控制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管控;
4.1.4供应商应在样品认证阶段提供所供物料的物质成分列表,并严格遵守所签署的自我声明,如若未能履行相关内容,应遵照自我声明对组源公司进行相应赔偿;
4.1.5 供应链部原则上应要求供应商建立RoHS 管理体系。
4.1.6
4.1.7组源公司与RoHS 有关的工艺/流程审核的内容包括:PCB、SMT、结构件(含包装)、表面处理等。
由生产工程部制定具体方案,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对供应商进行审核;
4.1.8除对RoHS 供应商增加RoHS 要求及评审外,其他要求参照《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4.1.9合格供应商清单由供应链部维护,除对RoHS 器件增加RoHS 要求外,其他要求参照《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4.3.进料管控
4.3.1 对于有RoHS要求的物料,到料后,库管员先依收货单料号或品名规格,确认该材料是否已获RoHS 材料资格的认定:厂商须向公司提供“限用物质自我声明”和“第三方测试报告”(每年一次),还须提供“物质材料成分表(IMDS)”等资料,否则予以拒收。
4.3.2有“RoHS”标识的原材料入库到RoHS 原材料库存区域,同种材质、外观与非RoHS 品相似的原材料须与非RoHS 原材料严格区隔;
4.3.3 RoHS 材料库存物料卡亦应注明物料状态。
4.3.4 库管员依据《库房管理制度》核对相关资料确定无误后,在来料包装上加贴“RoHS”标签,然后送IQC 检验;
4.3.5 IQC依照《IQC 来料检验规范》检验合格后在《来料检验单》备注栏中标注,以说明该原料符合RoHS 要求。
4.3.6 当RoHS 原材料出现RoHS 特性不良时,要责令供货商限期改善后重新送样检验,并提供改善后的原材料检测报告,以确认该材料符合我公司RoHS 要求。
4.4生产过程管控
4.4.1 对于RoHS 产品的生产需求,供应链部发出的生产计划应有明确标示其为RoHS产品。
4.4.2 生产现场应有RoHS区域和非RoHS区域的划分,工装、夹具、贴片设备等需做好RoHS和非RoHS 的标识,所有RoHS 产品制程中的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操作只能在RoHS 区域内进行。
4.4.3 根据RoHS 生产计划的要求,领料、贴片、装配、测试、包装等生产过程都应满足RoHS 生产的要求,生产中使用到的记录表格、单据等应注明为RoHS产品。
4.4.4 必须保证RoHS产品生产过程中所试用的辅料、工具均满足RoHS要求,如焊锡丝、吸锡带、焊台、烙铁头等,应在采购时注明需RoHS物料,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
领料员应检查领用的物料,拒绝领用未标识为RoHS 的物料。
4.4.5 操作员应按照RoHS 产品的生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生产操作。
4.4.6 RoHS 产品使用的工装夹具、工具、周转工具等禁止与非RoHS
RoHS 产品的污染。
4.4.7非RoHS工装、夹具、设备需用于RoHS产品生产时,必须先清洗干净,做好清洗记录《非RoHS工装、夹具、设备清洗记录表》,并经工程确认签字,以避免对RoHS 产品的污染。
4.4.8 所有进行RoHS 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检验、存放、测试、维修、包装等操作的区域都应当划分独立的RoHS 区域,非RoHS 的物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工装、工具等禁止进入该区域。
RoHS 区域包括RoHS 生产线,测试区、维修区、包装区、仓储区、检验区、储运工具等。
4.5 不合格品的控制
4.5.1 生产过程中如果是RoHS与非RoHS 物料混用,应将混料的RoHS 物料挑选出来报废,并清洗设备及工装夹具,待生产工程部确认清洗合格后方可投入再次使用。
4.5.2 对于半成品、成品有混放,或者非RoHS工装、设备误用到RoHS 生产线时,应对受污染的部分进行清洗,确认再次符合RoHS要求后,方可投入下一步工序。
4.5.3对客户返修的RoHS 产品,首先由质量部检查,判定是否符合RoHS 要求。
产品仍为完好的原包装的,可以认定为未受污染的RoHS 产品,否则只能认定为已受污染的RoHS 产品。
4.5.4 对认定为RoHS 产品的返修品按照公司内RoHS 产品返修;受污染的必须经清洗后按受污染RoHS 产品维修,必要时通知客户。
4.5.5 客户RoHS 产品的返修品外包装使用新包装,旧包装不得重复使用。
4.6 入库管控
4.6.1 RoHS 产品入库前外箱应贴上RoHS标识,如果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依客户要求执行。
4.6.2 生产完成后开具《产品送检单》,送OQC 检验。
OQC 依据《OQC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写于《产品送检单》中。
产品属于"RoHS 产品"时应在《产品送检单》的备注栏注明。
4.6.3 检验不合格者,通知生产制造部,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6.4 成品入库后,应严格执行RoHS分区存放,严禁混放。
4.7 RoHS 追溯和标识管理
4.7.1 公司最终出货的RoHS 产品标识,以客户要求为准。
4.7.2 “RoHS 5”所有标签采用白底黑字,圆圈颜色为黑色,尺寸按照下列三种规格执行:
小号:适用于物料、小的工装、工具等的标识。
中号:适用于大的容器、仪器设备转储设备、物料盒等标识。
大号:适用于区域划分及生产线线体的标识。
4.7.3 库管员依据《库房管理制度》核对相关资料确定无误后,在来料包装上加贴“RoHS”标签,然后通知IQC检验,检验合格后在《来料检验单》备注栏中注明,以说明该原料符合RoHS 要求;RoHS 材料库存物料卡亦应注明。
4.7.4 RoHS材料生产过程中所有相关质量记录、检验标准、追溯记录,均应标注清楚,以示区分RoHS 与非RoHS。
4.7.5 制程中物料、区域(成品、半成品、待检区等)、RoHS 生产线、设备、工装夹具、容器、包装、转运工具等需加贴RoHS 标签,待全部导入RoHS 后则无需区分。
4.7.6 仓库、IQC的标识同制程中的要求一样。
4.7.7 RoHS 产品入库时,总装部在成品外箱指定位置加贴R oHS标签或标注,以示区分RoHS与非RoHS;当客户有要求使用特定的RoHS 标识时,应按照客户的要求,加贴客户指定标识。
4.7.8 总装部包装后送OQC检验合格的产品,由OQC 在规定位置做QC PASS 标识,并确认RoHS 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4.7.9 RoHS 物料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将该物料移至RoHS 不良品区,并加贴不良品标签。
4.7.11 对RoHS产品的追溯,参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文件执行。
5、相关文件和记录
《供方控制程序》
《IQC来料检验规范》
《OQC检验规范》
《库房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物资先进先出作业指导书》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非RoHS工装、夹具、设备清洗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