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药品流通监管的现状与问题

药品流通监管的现状与问题近年来,随着人们医疗需求的增加,药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药品流通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给公众的用药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隐患。
因此,药品流通监管的现状与问题亟待解决。
一、药品流通监管的现状1.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主要基于《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但其并不完善。
缺乏针对新领域的准确规定,使得监管工作难以跟上行业的发展步伐。
同时,一些监管细则操作性不强,导致监管难度增加。
2.监管责任不明确药品流通涉及多个环节,但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不明确。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配送企业、零售企业等各方主体间的协同作用不够明确,导致监管的漏洞和盲区。
3.监管手段滞后目前,药品流通监管仍然以纸质资料审核、现场核查为主要手段。
然而,在信息化时代,这种传统的监管模式已经跟不上药品市场的发展。
监管手段滞后使得监管目标难以达到,从根本上影响了监管效果。
二、药品流通监管存在的问题1.假药泛滥在药品流通领域,尤其是网络销售环节,假药屡禁不止。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假宣传、网络渠道等手段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了公众的用药安全。
当前的监管手段对于网络销售假药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导致假药问题依然严峻。
2.药品跨区域销售监管不力由于我国地域辽阔,药品跨区域销售现象较为常见。
然而,地方之间对于跨区域销售的药品监管力度不一致,导致了监管的薄弱环节。
公众在跨区域购买药品时,难以判断药品的真实性和质量,给用药安全带来了潜在风险。
3.药品流通环节监管不到位药品流通环节繁多,环节之间的复杂关系使得监管难度增加。
一些药品流通环节中的非法经营行为,如虚构交易记录、窜货等,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大了用药风险。
当前监管手段对于这些问题的治理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三、改善药品流通监管的对策1.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快制定完善药品流通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对互联网销售、跨区域销售等特定领域的准确规定。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分析与解决对策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分析与解决对策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因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公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然而,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临着诸多问题。
本文将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问题分析1.监管体系不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薄弱环节,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资源不充足,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
2.监管手段滞后:新技术的快速发展给食品药品市场带来了新问题,然而监管手段滞后于市场需求,导致监管措施难以有效实施。
3.监管力度不够强劲: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成本低,监管力度不够强大,被监管对象往往能够逃脱处罚,从而导致安全问题频发。
4.监管信息不透明:监管信息不及时公开,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了解程度较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参与。
二、解决对策1.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管资源的投入,提高监管效果。
2.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3.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增加处罚力度,通过惩罚性制裁来震慑违法者,保护公众利益。
4.提升监管信息公开水平:加强监管信息的公开透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公开平台,让公众能够及时了解监管信息,提高社会监督的效力。
三、问题解决后的效果通过以上的对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问题有望得到有效解决:1.监管体系健全完善,责任明确,有力地监管新技术和新市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监管手段的创新应用,使监管工作更加高效、精准,及时预警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降低风险。
3.加大处罚力度有利于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市场环境,树立违法成本高、守法成本低的市场秩序。
4.监管信息公开透明,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民主化、科学化。
综上所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对药品安全监管问题解决措施的研究

对药品安全监管问题解决措施的研究药品安全监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因为涉及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和药品研发的不断进步,药品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使得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当前药品安全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以期能够推动药品安全监管的持续改善。
一、问题分析1.1 药品研发与生产环节存在监管漏洞药品研发和生产环节是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但在这些环节中仍存在监管漏洞。
药品研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出现研发流程不规范、数据造假等行为;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出现使用劣质原料、生产工艺不规范等问题。
1.2 药品市场监管不力在药品市场监管方面,由于市场主体众多、流通环节繁杂,监管难度较大。
存在着一些无资质、无证经营的小药店、小诊所,这些小单位往往是药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
1.3 监管部门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虽然国家有关药品监管部门一直在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但在监管能力和水平上仍存在不足。
一方面是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手段不够,另一方面是监管部门的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二、解决措施2.1 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针对药品研发和生产环节的监管漏洞,应当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生产管理,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药品的生产质量和安全水平。
2.2 完善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针对药品市场监管不力的问题,应当完善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药品市场主体的监管,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杜绝无证经营的行为。
要加强对各级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促使其加强自律,确保药品安全。
2.4 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为了提高药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可以适当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由第三方机构对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使用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存在问题及原因(一)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淡薄。
药监局成立以后,采取新闻媒体报道、街头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但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仍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薄弱。
如今年3月在矿山新村菜场捣毁非法销售药品的案例中,就有人为无证销售假药,这些假药都是一些研碎的药粉,用黄、白纸简陋包装,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对药物成分一无所知,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假药,也不知道自己在违法。
多数服用后无效,也不举报而自认倒霉,不予追究。
还有多数群众对无证经营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由于涉及面广,经营隐蔽,数量又少,查处起来非常困难,即使查到也只能依法给予2-5倍的罚款,打击力度不足,部分群众不明真相,药品执法人员有时甚至遭到围攻,威胁到人身安全。
(二)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日常检查中,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推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推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管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
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只求价格低而不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一旦被药监部门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
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
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作出相关规定,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
对药品安全监管问题解决措施的研究

对药品安全监管问题解决措施的研究药品安全监管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药品是人们健康的保障,因此其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
目前我国药品监管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假药、劣药的出现,医疗纠纷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强监管和采取措施来解决。
本文将围绕药品安全监管问题展开研究,探讨解决措施以及如何提高药品安全监管的效果。
一、问题分析1.1 假药、劣药泛滥假药、劣药是药品安全监管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
现如今市场上假冒伪劣药品成本低、利润高,销售渠道复杂多样,严重威胁了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些假冒伪劣药品不仅对消费者构成直接威胁,也损害了医药市场的公平和正常秩序。
1.2 医疗纠纷频发在药品安全监管不严的情况下,医疗纠纷也随之而来。
一些患者因误服假药或劣药而导致疾病恶化,甚至危及生命,医疗纠纷层出不穷。
这不仅给医疗机构和医生带来了压力和负担,也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构成威胁。
1.3 监管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的药品监管体系并不完善,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屡见不鲜。
一些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在执行监管职责时存在疏漏和不力,导致一些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事故得不到有效的防范和处理。
二、解决措施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首先要完善监管体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监管意识,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形成合力,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
2.2 提高执法力度加大对药品的质量和生产流程监管,提高执法力度。
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打击,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力的威慑效果。
2.3 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机构的信用体系,对不良企业和个人进行记录和惩罚。
大力宣传和推广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树立行业正能量,提高市场对药品质量的认知度和警惕性。
2.4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消费者和医疗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药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降低负面事件的发生率。
2.5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分析与解决对策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分析与解决对策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公众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必须得到加强。
然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相应的解决对策来加以解决。
一、问题分析(一)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目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手段相对较为落后。
传统的监管模式主要依靠人工抽检,效率低下且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
同时,监管部门缺乏科学、先进的监测技术,无法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致使一些不安全的食品药品进入市场流通。
(二)监管责任不明确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公众的生命健康,但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不够紧密,监管责任分散。
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权责不一致的情况。
这导致监管行为不够统一、高效,存在监管资源浪费和监管漏洞等问题。
(三)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不够一些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用监管漏洞,为了牟取暴利而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目前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虽有一定约束力,但处罚力度和成本较低,难以起到有效威慑作用。
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得以侥幸逃脱,严重损害了公众的权益。
二、解决对策(一)提高监管手段的科技化水平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技术的研发投入,引入先进的仪器设备和监测手段。
例如,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平台,通过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对全链条上的食品药品进行监管和追踪,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此外,可以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提高监管的精确度和效率。
(二)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跨部门协作机构,整合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能,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责任与义务。
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提升监管水平。
(三)加大处罚力度和违法成本加强对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刑事和行政法律法规。
药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药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开始变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药品的安全。
因此,做好药品的监督管理安全工作成为了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
可是在实际的监督管理工作当中,始终存在部分问题,文章通过分析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相对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药品;安全监管;问题;对策建议社会生产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背景下,药品的安全监管问题开始备受瞩目。
现如今,我国的药品监管制度不断趋于成熟,药品的安全监管得到了较大的进步,但是分析药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的现实情况来看,依然有非常多的问题需要进行解决,导致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不能够高效运转。
因此,需要主动积极找寻有效的对策建议,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展示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
一、药品安全监管的问题(一)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有不少的药品监管部门当中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并未充分考虑到部门职责、人员安排、部门协调等方面的内容,导致在现实生活当中对药品实施安全监管时存在很多问题,包含监管任务不到位、监管各个部门无法立即沟通交流,将会影响到最终的药品监管质量。
并且,随着我们国家逐步对药品监管制度的变革,开始提出了对监管工作较高的要求。
可是依然有非常多的监督管理部门没有立即适应新提出的要求,没有配备适应的制度,并未安排适当的工作人员,导致最终的结果并不理想。
此外,监管部门并未建立起更加系统化的监管制度,在实际的监督管理工作当中没有规范的依据进行参考。
监督管理部门当中考核机制缺少,造成监管人员无法保持较高涨的热情参与到工作中,导致监督管理工作效率降低。
(二)药品检测技术薄弱伴随着药品种类的不断增加、药品的监管对象逐步增多、监管的难度快速提高,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开始承担起较为巨大的工作任务。
这一事实背景下,有关部门需要引入更先进的监督管理设备和较为专业的监管技术,才能顺利实现监管目标,才能助力监管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
可是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许多监管部门当中监管仪器比较陈旧老化,产生了无法实现现实工作目标的问题。
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药品监管,这个话题说起来可真是让人心里一紧。
我们平常提到药品的时候,往往想的都是它能治病、能缓解痛苦。
可要是药品背后那些监管的问题不解决,那可就麻烦了。
就像一碗看似美味的汤,结果喝下去却是满口的盐,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药品监管上的问题不仅让患者心慌,更是让整个社会都蒙上一层阴影。
先说说这药品的质量问题吧。
时不时就能看到一些新闻,药品不合格,甚至还有假药流入市场。
这可真让人心寒,花了血本买来的药,结果不仅没治好病,反而让人更糟糕。
就像掏了钱包,结果买了个假包,心里那种感觉,啧啧,真是五味杂陈。
药品质量问题频发,关键在于监管不到位。
有人说,监管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可不行!我们可不能让那些心怀不轨的商家有机可乘,得让他们知道,市场不是他们的游乐场。
再谈谈信息透明的问题。
说真的,谁不希望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吃什么药、用什么药呢?可是现在很多药品的成分、生产流程都是“黑匣子”,患者根本无从得知。
这就像一场悬疑电影,让人捉摸不透。
要知道,药品的信息透明度越高,消费者就越能做出明智的选择。
这样一来,连带着那些不负责任的厂商也得绷紧神经,不敢再玩花样。
大家都说,信息是金,咱可不能让这金子被藏在黑暗角落里。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药品的价格。
这年头,买个药就像是在跟银行抢钱。
动辄上百的药品价格让人咋舌,尤其是那些慢性病患者,更是苦不堪言。
这就像把一根稻草扔给溺水的人,根本无济于事。
价格高的药,有时候质量未必好,难免让人心里憋屈。
所以,相关部门得好好管管这件事,别让药品价格成为压在患者心头的一块大石头。
再说说监管的人力资源。
老实说,这个行业的工作人员真是不容易。
有人常说,药品监管就像是在大海捞针。
可是,真要捞的时候,人手不足、力量薄弱,能捞到什么呢?这样下去,难免会有漏网之鱼,谁又能保证我们吃的药都是安全的呢?要想改变这一现状,相关部门得加大投入,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监管队伍,培训得也得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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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我国重大的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和行为日趋减少,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基本上得到保障。
但随着药品市场形势的变化和药品监管的不断深入,药品质量和监管能力依然受到很多挑战,特别是基层地区出现的药品供应保障问题、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制售假劣药问题、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问题、药品相关企业和机构的主体责任淡化问题以及违法的药品广告散布等依然存在,亟待研究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法制建设尚存在漏洞现行《药品管理法》与新形势下的药品监管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重审批轻监管,药品监管尚未覆盖药品的全周期;各级政府对履行药品监管的职责不清,界线不明,交叉重复;临床试验的管理理念陈旧;假药、劣药定义过于宽泛,案件定性上易产生分歧;对一些新兴药品经营业态如网上售药等缺乏规定;法律责任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轻,未有效体现“处罚到人”的原则,违法成本较低等。
同时,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法规仅涵盖药品生产和经营环节,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准入制度,并对企业遵守质量管理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
但与之相比,药品使用环节却存在监管法规缺失的问题。
例如,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医疗机构药房建设的标准,导致一些医疗单位重医疗队伍和设施建设,轻药房软件建设,从药人员素质低、药品质量无保证等问题。
由于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监管部门对一些问题只能听之任之,极易形成药品安全隐患。
2、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亟待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历了几次机构改革,从原来单一的药品监管,增加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扩大。
但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很突出:队伍专业知识层次较低,结构不合理,食品、生物制药、医疗器械、法律等专业人才相对短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较少;系统地学习食品、药学、法律等专业的干部较少,相关专业高学历人才缺乏,特别是基层执法队伍学历层次不高,业务骨干的理论功底不深,一些干部原有的知识结构、知识广度、知识深度本来就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平时又不注意知识的积累更新,工作起来就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同时,监管方式滞后,工作效率不够高。
有的干部缺乏对辖区监管现状的研究,对工作动态摸不透,管理对象摸不清,工作思路理不顺,监管工作局限于“见子打子”,被动管理的状况,工作效率低;有的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贫乏,不善于运用法律法规查处案件,早该依法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如在对一些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时,还存在对案件查处不透彻、追根溯源不彻底、程序存在漏洞、运用法律条款不够准确等。
3、科学监管能力不强由于交通工具和取证器材等执法装备有限,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手段不多、设备缺乏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日常监管的有效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地方监管对象面广、线长且主要分布在农村,监督检查扑空率较高,执法成本大,基层的食品检测力量分散,设备不足,检测手段落后,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改进措施目前,药品安全的现状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产业基础还十分薄弱,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任务艰巨,营商环境亟需优化,作风建设还需要不断强化深化,一些区域和一些品种还存在较高安全风险,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针对当前药品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党和国家新时期对药品监管的新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毕井泉局长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七个必须坚持”,为地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以之为指导可以有效改进该项工作。
第一,必须坚持企业主体责任的意识企业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一是企业必须建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配送、使用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对药品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二是企业必须履行药品生产经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保证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三是企业必须建立药品品种档案,如实登记药品的成分、辅料、处方、工艺、标准、说明书等信息,严格GMP组织生产活动,严格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
四是企业必须加大研发投入,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持续改进药品质量。
五是企业必须具备上市后药品风险监测和防控能力,承担直接报告不良反应责任。
六是企业必须履行建立药品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的责任,持续评估药品风险与获益,对于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和严重不良反应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风险信息及处置情况。
七是企业必须承担产品追溯召回和补偿救济责任,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确保发生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召回全部药品,对造成人身伤害的给予补偿救济。
上述这些责任,都是企业必须承担的主体责任,我们一定要监督企业全面落实。
第二,必须坚持监管部门职责定位药品监管技术性和专业性比较强,生产监管集中化、经营监管属地化的做法是得到国际公认的。
要进一步科学划分各级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职能分工。
一是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监管能力实际,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事权。
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不能“上下一般粗”,做同样的事情,更不能监管事权层层下放,监管责任层层下卸,做到应放则放,应收则收,确保有履行职责的能力。
放得下还要接得住,要着重避免扯皮推诿、责任过分下沉的问题,做到监管统一,政令畅通。
二是要落实好药品监管“四有两责”;综合考虑辖区面积、管理企业数量、检查抽检任务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监管岗位、配备监管人员、配齐监管装备,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落实企业检查责任和产品抽检责任。
三要建立一支强大的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检查员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廉政纪律、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各方面的水平,适应新时代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四是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药品监管机构要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落实机制,用纪律的刚性约束责任,确保政令畅通,不打折扣。
上级部门定期对下级部门开展考核评议工作,严格实施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必须坚持聚焦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是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本质所在和必然要求。
药品监管的根本目标是不断找出风险、研判风险、化解风险,杜绝风险演变成安全事件。
一是对于已知或已经有苗头性倾向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带有潜规则性质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必须坚决克服“视而不见、不闻不问”麻木不仁的思想,敢担当、能作为,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下狠手出重拳,以严查重处的铁腕手段震慑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者,彻底铲除毒瘤。
二是要全面掌握本辖区监管对象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善于统筹运用检查、检验、监测、投诉举报等手段排查没有暴露的风险,对发现的风险要科学分析、综合研判、形成措施、及时处置,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从源头落实企业风险防范责任。
每一个药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必须完全掌握自己所生产和经营产品的研发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物流运输、消费使用全过程的风险点和隐患处,针对这些风险制定完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保证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可控。
第四,必须坚持用好现场检查手段要建立以检查为中心的现代监管理念。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决定取消药品GMP、GSP认证,我们要迅速转变观念,改变以往重认证轻监管的思想,形成以现场检查为中心,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监管模式。
一是扩大检查覆盖面。
统筹国家和省两级药品检查力量,日常检查、有因检查、飞行检查三者结合,实现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每年全覆盖。
零售企业、小型医疗机构每年开展检查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数量的二分之一。
二是建立以品种为主线的现场检查模式。
大力推进药品品种工艺登记,企业对其登记的品种工艺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检查严格依据药品工艺信息开展,通过品种的检查全面评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和整个质量保证水平。
三是按风险分级管理。
根据被监管单位的问题程度可将其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不同等级风险的单位实施不同的监管策略。
四是根据风险评估制定年度药品检查计划,药品检查按年度计划开展,检查提出的缺陷整改意见作为日常监管和今后检查的重点,形成管理闭环。
第五,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处罚到人根据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要求,对从事违法行为的单位,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查破的案件除依法行政处罚外,还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人为因素干扰,注重运用国家信用体系,与相关部门采取行业禁入、记入诚信档案等联合惩戒措施。
要进一步推进检查与稽查的结合融合,加强检查员执法实践培训,检查员必须熟悉检查和取证,能够直接上手办案。
第六,必须坚持阳光监管理念信息公开既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也是对违法者最大的震慑,更是对我们监管者最有力的督促。
公开监管信息需要勇气,需要智慧,需要提高工作能力。
必须形成公平公正、阳光透明、操作性强的信息公开制度,实行阳光监管,让不法单位和别有用心的人无空可钻。
目前,我省的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我们要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
第七,必须坚持智慧监管方式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监管。
构建“严管”加“巧管”的监管新局面。
要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风险分析、预警、管理模型,提高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时效性,提高监管效率,用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监管效果。
加强系统内上下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各类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形成上下联通、左右衔接的信息共享模式。
要充分利用国抽和省抽已开放的检验数据信息,开展数据分析,挖掘本地可能存在的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
目前各地各部门都在加快布局信息化建设,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全系统要牢牢抓住信息科技革命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数字化转型,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创新发展。
第八,必须全力助推地方中医药产业发展要利用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等重大决定的大好时机,加快推进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做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鼓励药品批准文号合法合规技术转让,推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进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
促进药品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高地方中医药产业竞争力和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加大增设允许药品进口口岸实验室建设力度。
以严格的监管、优质的服务、过硬的本领,全面助推我国中医药产业发展。
第九,必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做好药品监管和服务产业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离不开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专业高效的人员队伍。
当前,各项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党和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更好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快地方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步伐,持续不断加大对药品监管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监管新知识,树立新理念,培养新能力,才能顺利完成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