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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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共交通规划(2011-2030)

河源市公共交通规划(2011-2030)

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 (1)第二章 公共交通系统现状分析 (3)第一节 居民出行特征现状分析 (3)第二节 公交线网现状分析 (4)第三节 公交场站现状分析 (6)第四节 出租车、摩托车、私人小汽车现状分析 (7)第五节 公共交通政策现状分析 (8)第六节 公共交通系统现状问题总结 (9)第三章 公共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12)第一节 国内外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借鉴 (12)第二节 公共交通发展战略 (12)第四章 公共交通发展需求预测 (14)第一节 城市发展预测 (14)第二节 公交出行预测 (14)第五章 公共交通线网规划 (15)第一节 规划目标、原则与思路 (15)第二节 近期线网规划 (16)第三节 中期线网规划 (20)第四节 远期线网规划 (22)第五节 规划方案评价 (23)第六节 公交专用道概念设计 (26)第六章 公共交通场站规划 (28)第一节 规划目标、原则与思路 (28)第二节 场站规模预测 (29)第三节 近期场站规划 (30)第四节 中远期场站规划 (32)第五节 规划方案评价 (33)第七章 出租车、摩托车、私人小汽车发展规划 (35)第一节 出租车发展规划 (35)第二节 摩托车发展规划 (36)第三节 私人小汽车发展规划 (37)第八章 公共交通政策保障体系规划 (39)第九章 近期建设计划 (42)附表一近期公共线网规划方案(红线、黄线、蓝线) (43)附表二近期公交线路车型配置方案 (47)附表三中期新增公交线路方案 (48)附表四近期公交场站规划方案(方案一) (49)附表五近期公交场站规划方案(方案二) (50)附图一公交骨架结构概念图 (51)附图二近期公交线网布局总图 (52)附图三中期公交线网布局总图 (53)附图四现状、近期、中期公交线网布局对比 (54)附图五近期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布局图 (55)附图六近期公交综合场布局图(集中式、分散式) (56)附图七出租车候客点布局图 (57)第一章项目概况第1条规划背景近年来,河源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交通需求呈现出急剧增长的态势。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4•【字号】粤府函〔2023〕324号•【施行日期】2023.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324号河源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上报〈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查意见的请示》(粤自然资报〔2023〕38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东源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东源县建设成为河源市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和加快实现绿色崛起主力军。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东源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2.71平方公里(27.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0.55平方公里(25.58万亩,含为广州市易地代保0.2万亩,为深圳市易地代保0.62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672.7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1.95平方公里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68亿立方米。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基于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的主体功能定位,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一核一副三重四组团”县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做大做强仙塘都市核心区,建设顺天城市副中心,培育灯塔、蓝口、新港三个重点镇,打造南部都市经济组团、北部现代农业组团、东部资源经济组团、西部生态旅游组团;营建“一湖两屏三区多廊道”县域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加强万绿湖自然生境和景观保护,强化桂山、莲花山两大生态屏障生态保育,做好灯塔盆地、狮头岭—缺牙山和鹿头嶂三大生态功能区维育,打造东江、新丰江等生态廊道网络系统。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河府[2008]9号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河府[2008]9号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正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河府[200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人民政府2008年1月17日河源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土地使用权管理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国有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价最低标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管理的通知》及《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收回用地、改变土地用途、闲置土地处置及其他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

第三条土地用途及出让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含商品住宅、居住)用地7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40年;工业用地及其他用地50年。

商业和居住混合用途的土地,按照该地块所处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土地用途,确定为居住用地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

第四条地价评估应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出让底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河源市区基准地价》确定的标准。

中等城市商业中心区商业用地规模预测及其在规划设计中的应用——以河源市东城西片区10号地块为例

中等城市商业中心区商业用地规模预测及其在规划设计中的应用——以河源市东城西片区10号地块为例
维普资讯
建筑设计与装饰
广东建材 20 年第 7 08 期
中等城市商业 中心 区商业用地规模 预测 及其在规划设计 中的应用
一 一
以河 源市东城西片 区 1 0号地块 为例
骆文标 ( 东省城 乡规划 设计研 究 院) 广
摘 要 :通过对河源市东城西片区 l 号地块商业用地规模预测的研究, o 指出影响中等城市区域级、
健康发 展 。
探索 中等城市商业 中心 区商业用地供应量预测 的途径
和 方法 。
2 研究对象的界定
2 中 . 等城市 1
目前业 界 对 城 市 商业 方 面 的研 究 主 要 集 中在 商 业
业态 构 成 、 商 区位 选 择 等 等 , 营 而对 某 个 商 业 集 中区商
的 图与 底关 系构 成 。 作为 图 的桥梁 和作 为底 的环 境 是共 桥梁 的表 面装 饰 处理 、 紧邻 环境 处 理 的程度 以及 色彩 效
与底 均衡 而有 序 。
3 中观效果要求侧重于总体的控制 . 2
桥 梁 建筑 以其 壮 观 的体 势 、 整 的总 体形 态 、 与 完 桥
环境 的密 切配 合 , 有助 于反 映桥 梁 建筑 的气 势 。中视 画 面 , 可看 到桥 与 环 境 形成 的 空 间关 系 , 可 见 到构 成 即 也 形体 的一 些细 部效 果 , 有 空 间形态 的特 征 。桥 梁造 型 具 很 大程 度上 取 决于 中观 的视觉 效 果 。
[] 7 叶见 曙 主 编 : 结 构 设 计 原 理》 人 民交 通 出版 社 ,0 0 《 维普资讯
广东建材 20 年第7 08 期
“ 中等 城市 ” 指市 区和 近 郊 区非 农业 人 口二 十万 4 .发展 目 是“ .2 1 标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施行日期】201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20日河源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大力度发展绿色建筑,加快转变我市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为重点,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全市新建建筑中的比重。

从2014年6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累计建成绿色建筑60万平方米以上。

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30%以上,建设1个以上绿色生态园区,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同期发达国家水平,公共建筑争取全面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一)大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

1.编制实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建立符合河源实际的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低碳生态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指标落实到各层次法定城乡规划,以科学规划统筹低碳生态城市建设。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区政府。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停车位配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停车位配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停车位配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05•【字号】河府〔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停车位配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府〔2021〕1号源城区、东源县人民政府,江东新区、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河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停车位配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七届1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5日河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停车位配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管理,合理确定停车位供应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中心城区(含源城区、江东新区、市高新区、东源县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不包括工业类、用地面积80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以及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配建停车场(库)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含按照规定退让的城市道路、绿化等用地)依据停车配建标准所附设的地下、地上停车场(库),服务对象为建设项目使用者或公众。

第四条中心城区实行分区域差别化停车配建标准管理,原则上在人口密度较大、城市核心区、重点区域停车位配建标准较高,一般地区停车位配建标准较低。

区域划分为三类(详见附件1)。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停车配建指标根据建设项目类型、停车区域划分进行取值,具体标准按照附件2、3执行。

第六条具有两种及以上功能的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应按照各类建筑功能及规模核算后累加确定,可统一安排,合理布置,方便使用。

东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

东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

东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一、规划范围东源县县域面积4070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西至东源县与河源市区交界处,东至义合镇苏家围风景区,南至梧桐山山脉,北至桂山山脉,总面积15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

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到规划期末全县综合实力进入山区县前列,成为环珠三角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形成完善的特色产业体系,建成具有客家文化特色的“宜居、宜业、宜商、宜休闲”的滨江园林城市。

四、县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依托粤赣高速、长深高速(梅河高速)、汕湛高速和205国道,形成“两主两副”的城镇发展轴。

1.两条发展主轴:沿粤赣高速和梅河高速,形成两条城镇发展主轴。

引导县域人口和产业向两条城镇发展轴集聚。

优先在两条主轴沿线安排城市用地和产业用地。

2.两条发展副轴:沿205国道和汕湛高速,形成两条城镇发展副轴。

支持沿线城镇在条件成熟时,争取安排重大项目落户。

五、发展定位1.环珠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的承接地2.粤东北地区重要的物流枢纽3.河源市中心城区副中心4.客家山区滨水园林城市六、发展规模到2030年,县域面积4070平方公里,县域人口约66万人。

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面积为15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4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8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七、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格局遵循集约集聚、组团发展、产城融合、绿色低碳的发展思路,引导城市在现有功能的基础上优化集聚,对部分已建成地区进行功能置换,形成“三片”、“十区”、“六组团”的发展格局。

1.形成三大发展片。

(1)东部生态旅游发展片。

梅河高速和东环高速路以东片区,拥有热水温泉、东江源度假村、东江国家级湿地公园等生态和旅游资源。

重点发展生态旅游功能,禁止新增工业开发,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

(2)中部特色产业发展片。

以仙银大道为界,向东延续至梅河高速,引导工业项目集中布局,重点发展制药、食品、高端定制等特色工业和园区原有传统产业。

河源市龙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公告情况

河源市龙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公告情况

河源市龙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公告情况一、规划范围和期限《河源市龙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范围为龙川县行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老隆镇、义都镇、佗城镇、鹤市镇、黄布镇、紫市镇、通衢镇、登云镇、丰稔镇、四都镇、铁场镇、龙母镇、田心镇、黎咀镇、黄石镇、赤光镇、回龙镇、新田镇、车田镇、岩镇镇、麻布岗镇、贝岭镇、细坳镇、上坪镇、鹤畲林场、坪山林场和红星林场,土地总面积3081.31平方公里。

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二、土地利用目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98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34320公顷,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306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808公顷以内。

加强资源整合与共享,引导城镇空间合理有序发展,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通过“三旧”改造和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52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06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494公顷以内。

挖掘建设用地内部潜力,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至2020年,龙川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3平方米/人以内。

严格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至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为808公顷。

加大“三旧”改造力度,至2015年,“三旧”改造规模142公顷。

推进建设用地整理,至2020年,建设用地整理规模906公顷。

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协调保护与建设之间的矛盾,依据自然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产业布局以及不同区域开发现状、开发潜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结合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

其中允许建设区120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3.92%;有条件建设9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2%;禁止建设区334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4%;限制建设区2616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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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公示1、规划理念3、空间发展策略5、产业发展策略7、城市文化与风貌特色目录索引2、发展目标定位4、生态保护策略6、交通发展策略&开发实施策略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有效整合城市发展资源,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综合竞争力,促进市区与周边区域的协调发展,今年6月,市政府开始组织《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的编制工作,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9月底,编制单位完成了规划的初步成果。

10月9日,市委、市政府在会议中心召开《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初步成果汇报会,会后,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精神,对初步成果进行了深化和完善,形成了本次《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征求意见方案)。

为使该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有效指导中心城区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该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公示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一2008年1月7日2、意见反馈方式:(1)发送电子邮件到:(2)传真可发送到:(3)信件寄往:河源市沿江东路规划建设大厦总工室联系电话:(4)市民可在公示期间登陆河源市政府门户网()浏览公示内容,并可在论坛上发表意见。

河源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河源市规划建设局引言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北接江西省,南连珠江三角洲,是历史悠久的客家文化地区,也是广东省自然生态环境极其优越的地区。

1988年建市以来,河源市社会经济发展开始步入快速的发展轨道,总体发展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河源市中心城区位于河源市域西南部,包括源城区、东源县仙塘镇与新港镇、紫金县古竹镇与临江镇所在的行政区域,总面积约111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 6万人,其中城市规划重点建设区主要包括市区、高新区、东源县城、埔前镇区、新港镇区、临江镇区、古竹镇区及邻近地区等,面积为2 4 8平方公里。

进入21世纪,河源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城市实力迅速提升,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逐渐扩大。

随着社会经济进一步快速增长,城市空间不断扩张,河源市中心城区的发展越来越面临着用地紧张、基础设施不配套、生态环境压力增大等挑战与问题。

2 0 0 7年5月,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中心城区要着力创建五个城市'建设最适宜人居、旅游、创业的山水园林城市。

抓住广(州)河(源)、河(源)紫(金)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的机遇,统一规划和加快整合源城区,东源县的仙塘、新港镇,紫金县的临江、古竹工业园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综合开发、县区共享’的方针,形成中心城区景观带和经济发展产业带。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2 0 0 7年6月,市政府决定开展《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的编制工作。

该规划作为宏观层面的规划,主要解决区域性、战略性与结构性的问题,其价值主要是体现在对中心城区总体发展思路的明确和对下一层面相关规划的指导。

本规划主要从规划理念、发展目标与定位、空间发展策略、生态保护策略、产业发展 策略、交通发展策略和城市文化与风貌特色等七个方面对河源市中心城区未来的发展进行规 划。

I 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1、规划理念作为环境条件良好的后发地区,河源市中心城区的发展应突出生态 坚持生态优先 优先的理念,树立生态文明观,实施生态建设战略,力争形成节约 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城市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增强河源市中心城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河源市中心城区应加强与周边区域,尤其是与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协 调,促进区域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河源市中心城区应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 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 以城带乡的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同时,应持续创造良好平台, 吸引农村劳动力、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让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 流向农村,大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

返回目录索引(1)生态建设目标:生态园林城市 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要求的具体体现。

未来河源市中心城区将持续努力打造 生态环境良好、绿地系统完善、城市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 人文自然景观和谐融通的适宜创业与居住的生态园林城市。

(2) 区域协调目标:统一、有序、共享制定统一的发展战略,明确一致的目标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调城市建设时序,实 现河源市中心城区范围内 一区两县”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区)统一协调、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目标。

(3) 产业发展目标:结构合理,集约化和集群化程度高 河源市中心城区应通过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完善经济结构、整 合各类资源来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通过推进工业化带动服务业,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等途径来提高经济实力,促进产业集约化和集 群化水平的提高,成为极具竞争力又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的中心城市。

(4) 空间发展目标:集约紧凑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城市由分散走向有序;提高土地 的使用效率,构筑集约、紧凑、和谐的城市空间。

(5) 文化发展目标:客家古邑,万绿河源坚持区域协调 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共 建共享 坚持城乡统筹实现城乡一体 2、发展目标定位 发展目标深入挖掘河源客家文化底蕴和历史渊源,弘扬具有独特魅力的 客家文化;在建设生态河源的基础上,丰富万绿河源的文化内涵; 充分展现河源丰富且独特的恐龙文化资源,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恐龙 文化之乡。

河源市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粤东北特色中心城市,河源市政治、 经济、文化中心,以新型工业、旅游休闲业为主的生态园林城市。

粤东北特色中心城市: 《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确定河源是粤东北山区的中心城市之一。

在未来的发展中, 随 着河源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功能的日益完善,以 及 客家古邑,万绿河源”城市特色的日益凸显,河源市中心城区将 成为粤东北独具特色的中心城市。

河源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河源市中心城区是市人民政府所在 地,是河源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以新型工业、休闲旅游业为主的生态园林城市:以创建国家生态园 林城市为目标,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工业,加强各类设施 的建设,实现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有机协调,形成最适宜人居、 旅游、创业的山水园林城市。

河源市中心城区应逐步实现以清洁生产为主要特色,以生态工 业园为主要载体,通过发展效率高、 产出大、污染少等类型的工业, 打造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城市。

同时,依托河源市中心城区丰富的 自然、人文、古生物资源,大力促进具有以休闲度假、会议旅游、 科普教育等为主题的休闲旅游业发展。

(1) 人口规模规划到2 0 10年,河源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5 5万人,比2 0 0 6年增加约9万人;2 0 2 0年河源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7 5万人左右,比2 0 0 6年增加约2 9万人。

(2)建设用地发展规模 通过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实现有效节约用地。

规划到2 0 10 年,河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 4平方公里以内,人均 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10 — 12 0平方米;2 0 2 0年河源市中心 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 3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约11 0平方米。

发 展 疋 位 发展规模区位条件河源地处珠三角东北门户,是粤赣、广梅产业带和城镇轴的轴心和接力站,区位优越,资 源丰富,生态环境条件突出,交通便利,是广东经济北上,向内梯度推进的接力站和支撑点, 是南连珠三角北接闽、赣、浙的重要通道,是广东省优质生态环境基地和生态屏障。

中心城区位于河源市域西南部,与惠州接壤。

高速公路、铁路、水路南北贯通,距离香 港、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大城市均在200公里内。

3、空间发展策略河源市中心城区现状城市空间主要沿205国道向南部的高新区拓展, 拓展也呈现出一定的发展势头。

本次概念规划从空间结构、功能分区及地域分区等方面对河源市中心城区空间的发展进 行阐述: 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在河源市的区位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跨越东江向东部的\a1*J■s:1A■ JI规划将中心城区分为三大功能区:北部综合服务功能区、 发功能区:旅游大道以南,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 、古竹工业园、源城工业园、埔前镇和古竹镇等。

舟眇『播” I -严主要发-展以电子信息业、机械与设备制造业、食品加工业、五 应疋亘丽金制造、木材深加工等为主要产业类型,形成集生产与研发为 -- 一体的功能区。

乡秤 暹密厂自然风景旅游功能区:由中心城区东西两侧的桂山风景旅游区、万绿湖风景区、越王山风景旅游区等自然景区组成。

本区开发--■的重点是结合当地自然生态资源,建立以生态旅游为先导的绿 色消费体系,以恐龙文化、温泉旅游资源开发为特色的城市旅游文化体系,打造生态型旅游基地。

五大城市分区三大功能区;规划中心城区形成 一带、两心、两轴、四廊、六组团”的空 间结构。

一带:沿东江形成南北向的滨水景观带,主要突出东江滨水带 的景观 两心: 中心。

JF可服务功能,沿岸线组织各城市功能。

生产研发中心:高新 以生产、研发、管理 ■两轴:京九铁路沿线 东环路至古竹镇沿线 套设施,形成文教科 四廊:由水体、绿带 组团,避免城市连片 —洋潭生态廊道、石态廊道。

六组团:地貌,从 务中心:新市区 一旧城中心区,是未来中心城区心,以行政、居住、文化教育、服务功能为主; :高新产业区,是未来中心城区的生产研发中心, 、管理、运输等功能为主。

,布置物流和产业组团,形成产业发展轴;,通过布置教育、体育,以及相关居住配、绿带构筑形成的四条生态廊道,有效分离城市 市连片发展。

四条生态廊道由北至南依次是木京 、石峡生态廊道、柏埔河生态廊道、埔前河生、交通导向、地形 ,分别是仙塘 —木京组团、 观塘一洋潭组团、白田组团、临江组团、埔前组团、古竹组团。

- /南部生产研发功能区、自然风景旅游功能区。

誌渺 乂尹 北部综合服务功能区:旅游大道以北,包括东源县城、河源市鬲產石老城区和新市区范围。

主要发展滨江商务、休闲度假、房地产、 陆 f _-商贸物流等生态洁净产业类型,形成以综合性服务为主要特色 藍蚂贯的功能区。

I Z 「 池冷t!额£临江工业园 +曲心曰2 0 0 6年河源市域常住人口为2 7 8.5 2万人,户籍人口为34 1.2 6万人,分别占广东省的2. 9 9%以及4.24%。

户籍非农人口比重为25.0 8 %。

河源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口约为4 6万人。

2 0 0 6年河源中心城区从业人口为9.16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口为4 .51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口为1. 8 4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口为2.8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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