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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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4篇)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4篇)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系统、灭火器材、消防报警设备等。

第三条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确保消防设施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本单位内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由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维护管理原则第六条维护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保养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七条维护管理工作应坚持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各责任部门、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协作保障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维护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现场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消防设施问题,应当立即进行处理,确保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维护管理工作应坚持设备保养、材料保障的原则,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保养,并及时购置和更换消防设施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条维护管理工作应坚持追踪检查、问题整改的原则,对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维护管理职责第十一条消防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内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修订和实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三)组织消防设施的年度评估和检验;(四)负责消防设施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和更新;(五)对消防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六)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实施;(七)收集和报送相关消防资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各部门、班组负责本单位内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执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所负责区域的消防设施;(二)配合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开展的工作,如设备年度评估、演练等;(三)及时上报和反馈消防设施的问题和隐患;(四)培训和教育本单位内的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提高消防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安全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烟雾报警器等各类设备设施。

第三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维护管理的内容第四条维护消防设施应及时进行,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

第五条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的使用年限,检查灭火器是否损坏、漏气等;(二)定期检查和清理消防栓,确保其畅通可用;(三)定期检查和维护疏散通道,确保其畅通无阻;(四)定期检查和维护烟雾报警器,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六条维护消防设施时,应注意安全,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维护管理的责任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设立专人负责维护消防设施的工作,并明确其责任和职责。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要保证消防设施的使用年限,对已过期的消防设施进行更新和更换。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要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维护消防设施的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员工和居民的消防设施使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维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和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不履行维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和责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消防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消防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可靠、有效,提高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设施的定义本规定所称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预防、灭火、应急照明、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等目的的设备设施,包括固定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等。

第二章消防设施的使用第四条使用原则消防设施的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使用人员培训使用消防设施的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和应急程序。

第六条使用与操作1. 使用消防设施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不得随意关闭、改动、破坏消防设施。

3. 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

第三章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七条维护管理责任1. 单位应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人。

2. 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第八条定期检查与维护1. 单位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2. 检查、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九条应急演练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的应急演练,提高单位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十条消防设施的改造与更新1. 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进行技术改造与更新。

2. 消防设施的改造与更新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法行为违反本规定的,由消防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造成火灾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造成火灾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生效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1. 引言消防设施是保障建筑物和人员安全的重要设备和系统组成部分,对于预防和控制火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以及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2. 定义2.1消防设施:指建筑物或区域内设置的供预防、探测、报警和灭火所用的各类设备、系统和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系统、灭火器等。

2.2维护管理:指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性能的一系列活动。

3. 维护管理的原则3.1定期维护: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巡检、保养和维修,确保其状态良好,能够正常运行。

预防性维护:根据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工作条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性维护,防止设备损坏和故障发生。

3.3完整性维护:保持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包括设备的正常工作和性能,消防设施的布局和排布等。

3.4管理责任制: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确保每个相关人员都履行其维护管理责任。

4. 维护管理的程序4.1制定维护计划:根据消防设施的种类、数量和使用要求,制定年度维护计划,明确维护时间和内容。

4.2维护记录和台账:对每次维护活动进行记录和归档,建立消防设施维护台账,包括维护日期、内容、人员等信息。

定期检查和保养:按照维护计划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包括清洁、检查灭火器压力、更换电池等。

4.4预防性维修:根据维护记录和实际情况,对消防设施进行预防性维修,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5故障处理和维修:对发现的设备故障和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4.6绩效评估:定期对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管理措施和提高工作效率。

5. 管理责任和培训5.1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落实管理责任制。

人员培训:对从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维护管理的技能和意识。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3篇)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3篇)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

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

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是公共娱乐场所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____小时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障消防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防设备、消防器具、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第三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五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按照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和定期更换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

日常巡查应由负责人员按照规定的频次和路线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定期检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结果和处理情况应记录并备查。

第七条消防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保养。

日常检查应由使用人员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定期保养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备查。

第八条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定期检查和定期更换。

定期检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备查。

定期更换应按照消防器材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进行,记录更换时间和更换原因。

第九条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

日常巡查应由负责人员按照规定的频次和路线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定期检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结果和处理情况应记录并备查。

第十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应编制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对于维护保养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器材,应予以封存或报废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十二条对于维护保养工作存在违规行为和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第十三条对于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违规操作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消防部门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2024年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2024年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设施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筑物及其他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消防设施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实施分类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第四条建筑物消防设施管理应当符合消防工程设计的相关要求,经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所有消防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有效。

第五条消防设施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消防工作。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六条消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消防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并定期接受消防设施维护维修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第九条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防护能力。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消防设施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发现消防隐患,应当立即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各类消防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

第三章消防设施维护第十四条消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维护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具体周期由消防设施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维护工作应当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保养、修理、更换等内容,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消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记录,包括维护保养时间、内容、人员等。

第十八条消防设施遇到故障或损坏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警,并立即组织维修。

小区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5篇)

小区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5篇)

小区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1.0目的:为了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作用。

2.0适用范围:小区任何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3.0管理程序:____小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均由管理处统一实施有效的管理;3.2严格执行管理处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养、保管制度;3.3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器材应印有管理处统一的消防明显标志及编排号;3.4消防水源、器材、设备未经管理处经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3.5灭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显、合理,有紧急情况便于使用,但又不阻碍他人,灭火器必须按楼层号进行编号,防止遗失,灭火器箱必须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消防封条予以封住,杜绝别人乱使用;3.6消防管要做明显的消防标志,方便区分使用,更利于加强管理;3.7消防栓应按编号,统一用消防封条进行封闭,杜绝有人乱使用水源和动用设施;3.8消防斧、消防车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绳,必须统一摆放、统一管理,交接班必须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3.9消防泵、喷淋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供水,消防水泵必须控制在自动状态,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3.10物业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按时更换灭火器材的药剂、充氧等工作;3.11各用户单元内或自备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负责保养、更换,检查用户单元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由管理处组织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备案;3.12消防通道经常检查,不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干净,防火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安全有效的隔绝不安全隐患;4.0消防器材的保养制度:4.1灭火器保养做到无灰尘、喷咀通,位置摆放符合规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其它物品堆放;4.2消防栓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衔接口正常,无滴水现象;4.3水带做到卷紧放齐,保持水带无破裂,水带衔接口正常,水带箱玻璃保持清洁光亮,无灰尘;4.4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防栓都要定期进行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的预警预防状态;4.5消防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先经过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并安排有效的准备应急措施;4.6消防水管应及时进行外表层油漆的翻新工作,所有消防提示语、警示语应经常翻新,做到真正达到醒目,起到警示提醒作用;4.7根据消防设施的用途、特性,应制定具体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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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按照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4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分别明确本单位消防管理主责部门和监督管理人员。

4.2 公司综合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公司办公场所消防设施建档、日常巡查等工作,并按照现
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组织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值班工作。

4.3公司生产运行是公司生产区域消防设施管理主体部门,负责生产区域的消防设施建档、日常巡查等工作,并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组织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柜值班工作。

4.4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监督管理和考核各部门、各协作单位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要求
5.1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器材等。

公司涉及的消防设施主要有如下类别:
5.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类:包括消防控制室、各类火灾报警探测器、各级报警控制器、系统接线(接地)装置等
5.1.2消火栓类:包括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包括消防水枪、水带)、消防按钮、管网阀门、水泵结合器、消防水箱、增压设施(包括增压水泵、气压水罐等)、消防卷盘、消防水泵等。

5.1.3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类:包括排烟窗开启装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源、自备发电机、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消防专线电话、火灾事故广播器材等。

5.1.4安全疏散设施类: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消防电梯等。

5.1.5公司涉及的消防器材主要包括:各类灭火器、消防沙、灭火毯等。

5.2消防设施应登记并建立台账(见附表),特别对消火栓必须逐一建立档案卡及标志牌。

消防设施的编号可采用:单位缩写—设施缩写—点位缩写—序号。

5.3要将消防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确保员工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并做好培训记录。

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确保员工具备相应防火、灭火和疏散技能。

5.4要将消防设施及其标志检查纳入日常检查之中,发现丢失、过期、失效的要及时补充、更换,并做好记录。

5.5要确保消防工作资金投入,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5.6要确保消防设施安全标志齐全清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消防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地方。

疏散指示标志应放在安全出口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和指示标志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5.7消防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如金属板、塑料板等。

室内的消防标志牌可以用粘结力强的不干胶材料制作;室外的消防标志牌可以用金属板材料制作。

对于照明
条件差的场合,标志牌可采用荧光材料制作,还可以加上适当照明,设置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5.8消防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无关的事项。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消火栓前严禁出现堆放物品等影响消火栓正常使用的行为。

6 维护要求
6.1 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6.2 应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6.4 公司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6.5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要求:
a)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b)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

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

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
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等相关内容。

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6.6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消防设施的巡查部位、频次和内容,巡查时应填写消防设施巡查记录。

6.7检测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系统设备、组件等。

6.8.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相关人员应填写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并向公司消防管理人报告,消防管理人员应及时安排维修。

6.9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消防设施所用称重、测压、测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10 实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并进行相应功能试验。

6.11消防设施档案应包含消防设施台账、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档案存档时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 附则
7.1凡违反本规定的按照集团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考核。

7.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7.3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

7.4 本规定与上级、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上级、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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