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溶剂使用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
VOCS排放量对比核算方法

附件5VOC S 排放量对比核算方法对于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监测规范、资料齐全的排污单位可采用监测法、物料衡算法进行对比核算。
核算方法和使用条件如下:一、石油化工行业对比核算法1.对于石油化工工艺尾气有组织排放,可采用监测法核算排放量。
)10(E 911-=⨯⨯⨯=∑i i i ni t Q C式中:C i 指第i 个排气筒VOCs 排放平均浓度,以非甲烷总烃(NMHC )计,mg/m 3;Q i 指第i 个排气筒出口风量,以标态风量计,m 3/h ; t i 指第i 个排气筒运行时间,小时; n 指排污单位排气筒数量,个。
2.对于石油化工行业无组织排放(密封点泄漏、储罐呼吸、废水逸散、装卸释放等单元排放量之和),可采用如下核算方法:(1)密封点泄漏VOCs 无组织排放量E 1密封点主要包括阀门、泵密封、法兰、连接件、开口管线和其它密封点,其VOCs 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其它开口管线连接件法兰泵阀门E E E E E E +++++=1E)()()()()()(其它开口管线连接件法兰泵阀其它其它其它开口管线开口管线开口管线连接件连接件连接件法兰法兰法兰泵泵泵阀门阀阀3n 1i 3n 1i 3n 1i 3n 1i 3n 1i 3n 1i 10t n 10t n 10t n 10t n 10t n 10t n -=-=-=-=-=-=⨯⨯+⨯⨯+⨯⨯+⨯⨯+⨯⨯+⨯⨯=∑∑∑∑∑∑i i i i i i e m e m e m e m e m e m式中:e 阀门i ,e 泵i , e 法兰i ,e 连接件,e 开口管线,e 其它指申报月实施检漏的第i 个阀门、泵、法兰、连接件、开口管线和其他密封点泄漏造成的无组织VOCs 排放速率,Kg/hr ,如表2所示;m 阀,m 泵, m 法兰,m 连接件,m 开口管线,m 其它指排污单位阀门、泵、法兰、连接件、开口管线和其他密封点的数量,个;n 阀,n 泵, n 法兰,n 连接件,n 开口管线,n 其它指实施检漏的阀门、泵、法兰、连接件、开口管线和其他密封点的数量,个;t 指核查期内排污单位运行时间,小时。
挥发性有机物(VOCs)计算方法(试行)附件1-5

附件1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目录1. 适用范围 (3)2. 计算方法 (3)2.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4)2.2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 (9)2.3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损失 (29)2.4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33)2.5燃烧烟气排放 (35)2.6工艺有组织排放 (37)2.7工艺无组织排放 (41)2.8采样过程排放 (42)2.9火炬排放 (42)2.10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 (45)2.11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系统释放 (48)2.12事故排放 (50)附录A 存储物料理化参数 (55)附录B 单位换算表 (56)2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和合成树脂工业)VOCs排放量计算。
有机化工行业可参照本计算方法进行VOCs排放量计算。
2.计算方法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主要来自物料生产、运输、装载和废物处理等过程。
石油化工行业的VOCs污染源项主要包括12类:(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2)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3)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损失;(4)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5)燃烧烟气排放;(6)工艺有组织排放;(7)工艺无组织排放;(8)采样过程排放;(9)火炬排放;34(10)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 (11)循环冷却水系统释放; (12)事故排放。
根据石油化工行业VOCs 排放特点,采用源项归类解析法计算VOCs 排放量,VOCs 排放量为各污染源项VOCs 排放量的总和,见公式2-1。
有机化工行业应根据工艺特点,可参照本计算方法选择相应的污染源项计算VOCs 排放量。
∑==Nmm E E 1石油化工 (公式2-1) 式中:E 石油化工—统计期内全部排放源项的VOCs 排放量之和,千克;E m —统计期内排放源项m 的VOCs 的排放量,千克; N —污染源总数。
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

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石油化工行业是一个重要的工业领域,但同时也是一个潜在的环境污染源。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石油化工行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之一。
因此,准确计算和监控石油化工行业的VOCs排放量是非常重要的。
要计算石油化工行业的VOCs排放量,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VOCs的定义和范围:VOCs是指在室温下具有较高蒸汽压的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行业的生产和加工过程。
这些化合物包括苯、甲醛、甲苯等。
2. 排放源的分类和数量:石油化工行业的VOCs排放源可以分为点源和面源。
点源是指排放量相对较集中的源,如炼油厂的炉排和储罐。
面源是指排放量相对较分散的源,如道路交通和溶剂使用。
3. 排放因子的确定:排放因子是指单位活动产生的VOCs排放量。
对于石油化工行业的不同排放源,需要确定相应的排放因子。
这些排放因子可以通过实地监测或参考相关的排放因子数据库来获得。
4. VOCs排放量的计算:根据排放源的分类和数量,以及相应的排放因子,可以计算出石油化工行业的VOCs排放量。
通常使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VOCs排放量= ∑(排放源的数量× 排放因子)其中,∑表示对所有排放源求和。
5. 监测和控制措施:为了准确计算VOCs排放量,石油化工企业需要建立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各个排放源的VOCs排放情况。
同时,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使用低挥发性溶剂、改进工艺和设备等,以降低VOCs的排放量。
除了计算VOCs排放量,还需要对其进行监测和评估。
可以使用现场监测和在线监测技术来获取实时的VOCs排放数据。
同时,还可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等方法,对VOCs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进行评估。
准确计算和监控石油化工行业的VOCs排放量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
通过确定VOCs的定义和范围、分类和数量、排放因子的确定以及使用合适的计算方法,可以得出可靠的VOCs排放量数据,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监测评估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量核算办法

目录
•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量核算办法概述 • VOCs排放量核算标准与规定 •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 •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量核算案例分析 • VOCs排放量核算的挑战与对策
01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 量核算办法概述
背景与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机液体储罐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同时也带来了严 重的VOCs排放问题。为了控制有机液体储罐的VOCs排放,制定核算办法是必要 的。
02 VOCs排放量核算标准与 规定
国家排放标准与规定
国家对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有机液 体储罐VOCs排放量有明确的标准和 规定,这些标准通常基于储罐容量、 操作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制定。
国家排放标准规定了VOCs的排放限 值、监测方法、数据记录和报告要求 等,企业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否则将 面临处罚。
要点二
对策
建立健全的VOCs排放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 法成本,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宣传 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全社 会共同参与VOCs排放监管和执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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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衡算法适用于对VOCs排放量有 中等要求助于企业采取措施降低排放。
排放系数法
01
排放系数法是通过经验公式和参数来估算有机液体储罐的 VOCs排放量。
02
这种方法需要参考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实际情 况进行估算,因此结果的准确性相对较低。
这种方法需要使用高精度的测量仪器, 并且需要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 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物料衡算法
物料衡算法是通过计算有机液体储罐中 VOCs的物料平衡来推算排放量。
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

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
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
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缩写,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这些化合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对其排放总量进行计算和控制。
下面介绍一种常用的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
需要确定VOCs的种类和排放源。
VOCs的种类很多,包括甲烷、乙烯、苯、甲苯、二甲苯等。
排放源也有很多种,包括化工厂、印刷厂、汽车尾气等。
确定好VOCs的种类和排放源后,就可以开始计算排放总量了。
需要测量VOCs的浓度和排放量。
测量VOCs的浓度可以使用气相色谱仪等仪器,测量排放量可以使用流量计等仪器。
测量时需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测量点和时间,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根据测量数据计算VOCs的排放总量。
计算公式为:VOCs排放总量=VOCs浓度×排放量×365天。
其中,365天是一年的天数,用来将排放量转换为年排放量。
计算出的排放总量可以与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控制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只是一种初步的估算方法,实际排放总量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气象条件、生产工艺等。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控制。
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是一种重要的环境保护工具,可以帮助企业和政府了解VOCs的排放情况,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1.确定排放源:首先,需要确定企业的主要VOCs排放源和次要排放源。
主要排放源通常包括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和存储罐等,而次要排放源则包括污水处理和废气治理设施等。
对于大型企业,可能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排放监测,以确定排放源的种类和数量。
2.收集数据:收集企业每个排放源相关的数据,包括VOCs物质的种类、使用量、含量、废弃物处理方式等。
这些数据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的生产记录和监测数据,或者通过不同部门的信息共享来收集。
3.计算排放因子:根据VOCs物质的种类和排放源的特点,确定计算排放因子。
排放因子是指每单位使用量或废弃物处理量对应的VOCs排放量,通常以克/单位或千克/单位为单位。
排放因子可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的标准值或类似企业的实测结果来确定。
4.计算每个排放源的VOCs排放量: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排放因子,计算每个排放源的VOCs排放量。
通常的计算公式为:VOCs排放量=排放因子×使用量或废弃物处理量。
5.数据整合和汇总:将每个排放源的VOCs排放量汇总,得到整个企业的VOCs排放量。
此外,还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量和运行时间将VOCs排放量标准化,以便进行企业之间的比较或趋势分析。
上述方法是一种常用的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但具体的计算步骤和数据要求可能因企业的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按企业不同的行业特点,计算方法和排放因子可能有所差异。
不同行业的排放因子通常是根据具体环境保护法规和行业标准来确定的。
2.对于一些难以量化的VOCs排放源,如漏气、泄露和散失等,可以采用直接排放测量或模型计算等方法进行估算。
3.对于复杂的生产过程和多个排放源的情况,可以利用流量平衡或质量平衡等方法对数据进行校验和验证,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4.在实施VOCs排放量控制技术和管理措施时,需要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逐步减少VOCs排放量。
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

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1.VOCs排放源种类:首先需要确定VOCs的排放源种类,包括有机溶剂使用、石化行业排放、涂装工艺等。
2.VOCs排放因子:针对不同的VOCs排放源种类,需要确定相应的排放因子。
排放因子是单位时间内其中一排放源产生的特定VOCs排放量,通常以重量或体积计量。
3.排放源活动水平:需要了解企业排放源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生产线的运行时间、设备的数量和排放源的具体操作。
4.减排措施和设备运行效率:为了更准确地计算VOCs排放量,需要考虑企业实施的减排措施和设备运行的效率。
基于以上几个关键因素,下面是一个通用的计算方法示例:1.首先,明确目标排放源种类并收集相关数据,例如有机溶剂的使用量、涂料使用情况等。
2.根据相关的排放源种类,查阅相关的排放因子数据。
例如,有机溶剂的排放因子可能以克/升计算,涂料的排放因子可能以克/平方米计算。
3.确定排放源的活动水平,例如有机溶剂的使用时间、设备的数量、涂料施工的面积等。
将这些数据转换为相应的排放源活动水平,例如将溶剂使用时间转换为小时。
4.根据上述数据,分别计算不同排放源的VOCs排放量。
公式为:VOCs排放量(克)=排放源活动水平*排放因子。
5.将所有排放源的VOCs排放量累加,得到总的VOCs排放量。
6.根据企业实施的减排措施和设备的运行效率,修正计算结果。
例如,如果企业实施了VOCs回收装置或进行了节能改造,可以对排放量进行相应修正。
上述方法仅为一个示例,实际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还需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与相关规定和标准的符合性。
4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VOCs产排污量核算方法1217

生产情况填写。
燃料类型 参照附录五表2 燃料类型及代码表填写。 燃料消耗量 按照2017年填报炉窑实际燃料消耗量 填写。以上参数为必填项。 烧结机、竖炉、链篦机回转窑、隧道窑、退火炉、 热风炉、裂解炉、电石炉、煅烧炉、烧成窑、回转窑、 立窑、热回收焦炉、顶装机焦炉、捣固侧装机焦炉、 半焦(兰炭)炭化炉需填写炉窑类型、产品名称、产 品产量等参数。 加热炉、沸腾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焚 烧炉需填写炉窑类型、燃料类型、燃料消耗量等参数。 16
G103-10 G103-
G103-9 G103-9、13、 G106-1 G103-9 G106-1 G103-11 G106-1 4
6
有(无)组织
7
有组织
8
有(无)组织 无组织 无组织
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源归类解析示意图
9 10
一、VOCs系数建立工作总体思路
表号
G103-9表 G103-10表 G103-11表 G103-12表 G103-13表 G106-1表 G106-3表
14
二、涉VOCs普查报表
G103-1表 电站锅炉/燃气轮机/工业锅炉类型 参
照附录五表3 锅炉/燃气轮机类型代
码表填写。 燃烧方式 参照附录五表4 锅炉燃烧
方式及代码表填写。
表号
G103-1表 G103-2表 G103-3表 G103-5表 G103-6表 G103-7表 G103-8表
序号
8 9 10 11 12 13 14
普查表名称
石化企业生产工艺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工业企业有机液体储罐、装载信息 工业企业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 信息 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信息 工业企业其他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工业企业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核算信息 工业企业废气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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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有机溶剂使用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机溶剂使用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其中印刷包装、汽车涂装等已有具体计算方法的有机溶剂行业按照已有方法计算。
表本办法适用行业范围
核算方法
有机溶剂使用行业VOCs产生主要来源于使用的有机溶剂在生产过程中VOCs挥发逸散或经由排气筒排放。
VOCs排放量计算采用全过程物料衡算法,计算公式如下:E有机溶剂= E物料-E回收–E废水- E去除(式4-1)E印刷:统计期内VOCs排放量,千克;
E物料:统计期内使用的所有物料中的VOCs量,千克;
E废水:统计期内废水中VOCs量,千克;
E去除:统计期内污染控制措施VOCs去除量,千克;
E回收:统计期内使用溶剂或废弃物中VOCs的回收量,千克。
物料中VOCs含量
统计期内使用的所有物料中的VOCs量计算见公式4-2,计入核算量的有机溶剂包括但不限于:涂料、胶黏剂、油墨、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等。
∑=⨯
=
n
1
i
i
物料,
i
物料,
物料
WF W
E(式4-2)W物料,i:统计期内所有含VOCs有机原辅料i投用量,千克,以企业原辅料购入凭证为
核定依据。
WF物料,i:统计期内物料i中VOCs质量百分含量,%。
根据下列三种方法计算:①以供货商提供的质检报告(MS/DS文件)为核定依据,如文件中的溶剂含量数据为百分比范围,取其范围中值,②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机类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报告中VOCs含量,○无法获取VOCs含量比例的,按表1给出的含量比例计。
其中,电子、装备制造等行业涉及到印刷包装的工艺应尽量按照印刷包装行业中溶剂VOCs含量。
表1 有机物料种类与VOCs含量参考值
VOCs回收量
企业回收有机溶剂或废弃物中VOCs含量,计算公式如下:
E回收=E废弃+E回收溶剂(式4-3)
式中:
E回收:统计期内使用溶剂或废弃物中VOCs的回收量,千克。
E废弃:指统计期内回收的废弃物中VOCs含量,千克。
∑=⨯
=
n
1
i
i
废弃,
i
废弃,
废弃
WF W
E(式4-4)
W废弃,i:统计期内废弃物i的回收量,千克,以企业委托的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出具发票为依据;
WF废弃,i:统计期内废弃物i中VOCs的含量,%,以实际测试分析结果或同类物质类比参照结果为依据。
E回收溶剂:指统计期内生产过程中有机溶剂VOCs回收利用量,千克。
∑=⨯
=
n
1
i
i
回收溶剂,
i
回收溶剂,
回收溶剂
WF W
E
W回收溶剂,i:统计期内有机溶剂i的回收量,千克,以企业有机溶剂回收利用技
术改造项目相关报告等为核算依据;
WF回收溶剂,i:统计期内有机溶剂i中VOCs的含量,%,以企业有机溶剂回收利
用技术改造项目相关报告等为核算依据。
废水中VOCs含量
企业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产生的VOCs,计算公式如下:
∑=⨯
=
n
1
i
i
i
WF
W
E
废水,
废水,
废水
(式4-5)W废水,i:统计期内企业所排放废水i的质量,千克,以企业工艺技术报告为依
据;
WF废水,i:统计期内企业所排废水i中VOCs的含量,%,以实际监测结果或类
比参照结果等为核算依据。
无法获得比例的,废水处理设施VOCs产污系数按
千克/立方米计算。
VOCs去除量
VOCs 去除量按VOCs 污染控制设施的实测去除量或相关规定计,具体见附件5。
∑==
n
1
i i
去除,去除E
E (式4-6)
式中:
E 去除——统计期内污染控制设施的VOCs 去除总量,千克; E 去除,i ——统计期内污染控制设施i 的VOCs 去除量,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