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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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最常用民法名词解释

50个最常用民法名词解释

50个最常用民法名词解释民法名词是指在民事法律领域中常常出现并具有重要意义的专业术语,这些名词的准确解释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为您解释50个最常用民法名词,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条文。

1. 财产:指一个人或法人所拥有的权益,可以是物质上可见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如金钱、土地等。

2. 继承:指在遗产人去世后,将其财产权益移交给特定的继承人的过程。

3. 合同: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法律约定,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4. 民事责任:指违反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经济赔偿、精神赔偿等。

5. 名誉权:指个人或法人组织对自己名誉的保护权利。

6. 承诺:指一方向另一方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或保证。

7. 侵权: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犯财产权、人身权、名誉权等。

8. 过失:指因疏忽或疏漏造成的损害,而无意识违背法律义务。

9. 不正当竞争:指企业或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利益,干扰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

10. 损害赔偿: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他人损失后,需要向受损害方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

11. 报复性侵权:指个人或法人组织为报复他人而实施的侵权行为。

12. 知识产权: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领域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益。

13. 遗嘱:指遗嘱人在生前依法对其财产进行分配和处置的意思表示。

14. 国际私法:指处理国际涉案事务时适用的法律规则。

15. 债权人:指向他人主张债权的个人或法人。

16. 定义权:指拥有在合同或法律文件中定义词语或术语的权力。

17.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合同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18. 损害赔偿责任:指违反合同或法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后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

19. 民事诉讼:指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法律过程。

20. 代位权:指代理人或授权人的权利能力,代表他人行使权益。

21. 嫌疑人:指被怀疑参与犯罪活动的个人。

常用法律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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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法律名词解释1 国体国体:指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我国的国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人格权人格权:公民和法人作为权利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权利,人身权的部分,这种为权利主体所固有而非法律所赋予和承认,权利主体根据出生的事实即可取得人格权,权利的享有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或消灭,为公民终生享有或法人存续期间享有,其内容包括以下几种权利,(1)、生命健康权;(2)、姓名权;(3)、名称权,(4)、肖像权;(5)、名誉权;(6)、通信自由权;(7)、隐私权、任何人不得侵犯或妨碍其权利或权利的行使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大辞典》总主编邹瑜,顾明中国政法大出版社。

3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文件所构成的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4 不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指在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是通过一系列被视为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加以体现的,它的特征在于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5 报复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6 绑架罪绑架罪: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7 串通投标罪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8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牟取非法利益,或者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故意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9 辩护权辩护权:指被告人针对控诉进行申辩,说明自己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材料,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法律名词解释整理

法律名词解释整理

法律名词解释整理一、词语解释1. 法人:法律上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自然人个体。

2. 民事法律行为:个人或法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3. 违约: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或期限履行义务的行为。

4. 责任:当事人因违约导致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补偿、退还财产等的法律义务。

5. 知识产权:对于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6. 损害赔偿:因不当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时应该给予的补偿。

7. 行政法:以国家机关对人民进行统一管理的法律规范。

8. 刑法:规定了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制裁方式和程度。

9. 司法程序:法律规定的设立法院、新设法院和法官的选任、设区、设市法院以及上诉、再审、执行等权力的运行。

二、名词解释1. 证据:证明有关事情发生或者不存在的全部材料和物件。

2. 合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关于民事权益的协议。

3. 债权:债权人享有的获得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赋予其财产权的权益。

4. 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买卖房屋的权益和义务。

5.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关系及权益。

6. 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的合同。

7.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转让给另一方的合同。

8. 婚姻登记: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的合法结婚手续。

9. 遗嘱:遗嘱人在死后对个人财产的处置意愿。

三、法律程序和条例1. 申诉:对司法机关或者司法工作人员办案行为不服,请求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核实处理的活动。

2. 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要求复议机关对其进行复议的行为。

3. 公司法:规范了公司组织、运营与管理、股东关系以及公司监督与监管等方面的法律。

4.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

5. 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6. 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关系。

7. 执行法:规定了对胜诉方无效管辖权,以及委托第三人就诉讼标的财产采取强制方法的法律。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第一编法理学1. 制定: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创造出新的法律规范,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法律,称为制定法或成文法。

2. 认可:指有关国家机关赋予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范以法律效力,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法律是不成文法。

3. 法的本质: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

4. 法律规范作用:指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5. 法律的社会作用: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6. 法律价值:亦称法的价值,指法律(作为)客体能够满足人类、社会、国家(作为主体)的需要,这种主客体的需要与满足关系就是法律价值。

7. 民法法系:指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8. 普通法法系: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9. 政策:指一定的社会集团为了实现某种利益,达到某种政治、经济或社会的目的,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而制定的行动方案。

10. 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规范和标准的总和。

11. 立法: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

12. 立法体制:是关于一国立法机关设置及其立法权限划分的体系与制度。

它包括哪些国家机关享有哪些范围的立法权,不同立法权之间的关系如何。

其核心问题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

13. 立法程序:指一定的国家机关在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14. 法律解释:指在一定的法律适用场合,有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法律文本所进行的阐释。

15. 法律实施:亦称法的实施,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地贯彻施行。

16. 执法:亦称法的执行,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常见法律名词解释

常见法律名词解释

常见法律名词解释1. 契约:契约是双方或多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契约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其中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契约是民事法律中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人们之间的合作关系。

2. 责任:责任是指个人或组织承担的法律义务。

在法律上,责任可以按照不同的情况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是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侵权行为等导致损害,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是对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者进行惩罚的一种制度。

行政责任是指公务员或政府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 法定:法定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行行为的行为。

法定行为是以法律为依据的行为,具有合法效力。

法定权利是个人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法律对于行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法定的,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4. 权利:权利是个人或组织依据法律享有的法定利益和自由。

权利可以是公民权利、人权、财产权等。

公民权利是个体在法律上享有的公民身份所赋予的权利,如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

人权是指人类天生的基本权利,诸如生存权、健康权、自由权等。

财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财产享有的法定权益。

5. 违约: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多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履行义务的行为。

当一方违反契约时,另一方有权寻求救济,如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获得经济赔偿。

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损失和法律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

6. 侵权:侵权是指在没有充分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可能是由于过失、故意或违法行为而造成的。

常见的侵权行为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名誉侵犯等。

当侵权行为发生时,被侵权方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合法:合法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或事物。

合法行为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合法事物指的是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合法程序合法获得的权益或财产。

8.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或组织因民事纠纷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法律名词解释整理

法律名词解释整理

法律名词解释整理一、法律名词解释1.法律(law):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并强制实施的、用以调整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利益的规范性文件。

2.法律规定(legal provision):指法律中具体的法条或条款,用于明确规定法律关系和约束公民行为。

3.法律适用(application of law):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合理、公正的解释和裁决。

4.法律责任(legal liability):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5.法律效力(legal effect):是指法律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对公民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实施。

6.合法合规(legitimate and compliant):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的行为和事务,遵守法律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行为。

7.法律程序(legal procedure):是指为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步骤进行的法律行为或法律程序。

8.依法治国(governance according to law):是指国家在行使权力、管理社会、调整利益关系时必须依照法律进行。

9.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指对法律本质、基本原则和规范的研究,包括法律哲学、法律社会学等学科。

10.法官(judge):是指经过法律职业培训和考试,担任审判职务的专门人员,负责审理并裁决案件。

二、法律名词解释的重要性法律名词解释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可以帮助公民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在行为上做到明确、合规。

其次,通过对法律名词的解释,可以避免因法律术语理解错误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此外,在法律实务中,准确解释法律名词也是法官、律师等从事法律工作必备的基本技能。

三、法律名词解释的方法1.定义解释法:即通过对法律名词进行定义,明确其含义和适用范围。

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具有明确、普遍接受的定义的法律名词。

常用法律名词解释

常用法律名词解释

常用法律名词解释常用法律名词解释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人格权国体绑架罪报复陷害罪概串通投标罪单位犯罪辩护权逮捕缓刑量刑权拘役减刑假释取保候审单位受贿罪犯罪放火罪犯罪中止非法经营罪非法搜查罪妨害作证罪过失杀人罪按份共有不可抗力保障安全权承诺从权利处置权承揽合同担保代理权动产质押恶意占有复代理法定代理表演权播放权电影权发行权发明权改编权公平竞争权软件保护权软件发表权软件继承权商标权劳动法劳动争议劳动就业权失业救济休息权退休权职业培训劳动权案件受理费撤诉第二审程序对人管辖权二审判决法院调解公开审判权回避原则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民间证明合议原则夫权代位继承法定继承婚姻法继承结婚继承权可撤消婚姻事实婚姻无效婚姻遗产税遗产诉讼权涉外票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准据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概念定义偶然所得税税法税收征收1 国体国体:指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我国的国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人格权人格权:公民和法人作为权利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权利,人身权的部分,这种为权利主体所固有而非法律所赋予和承认,权利主体根据出生的事实即可取得人格权,权利的享有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或消灭,为公民终生享有或法人存续期间享有,其内容包括以下几种权利,(1)、生命健康权;(2)、姓名权;(3)、名称权,(4)、肖像权;(5)、名誉权;(6)、通信自由权;(7)、隐私权、任何人不得侵犯或妨碍其权利或权利的行使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大辞典》总主编邹瑜,顾明中国政法大出版社。

3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文件所构成的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4 不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指在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是通过一系列被视为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加以体现的,它的特征在于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常用法律名词解释

常用法律名词解释

常用法律名词解释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人格权国体绑架罪报复陷害罪概串通投标罪单位犯罪辩护权逮捕缓刑量刑权拘役减刑假释取保候审单位受贿罪犯罪放火罪犯罪中止非法经营罪非法搜查罪妨害作证罪过失杀人罪按份共有不可抗力保障安全权承诺从权利处置权承揽合同担保代理权动产质押恶意占有复代理法定代理表演权播放权电影权发行权发明权改编权公平竞争权软件保护权软件发表权软件继承权商标权劳动法劳动争议劳动就业权失业救济休息权退休权职业培训劳动权案件受理费撤诉第二审程序对人管辖权二审判决法院调解公开审判权回避原则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民间证明合议原则夫权代位继承法定继承婚姻法继承结婚继承权可撤消婚姻事实婚姻无效婚姻遗产税遗产诉讼权涉外票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准据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概念定义偶然所得税税法税收征收1 国体国体 :指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就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我国的国体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人格权人格权:公民与法人作为权利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权利,人身权的部分,这种为权利主体所固有而非法律所赋予与承认,权利主体根据出生的事实即可取得人格权,权利的享有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或消灭,为公民终生享有或法人存续期间享有,其内容包括以下几种权利,(1)、生命健康权;(2)、姓名权;(3)、名称权,(4)、肖像权;(5)、名誉权;(6)、通信自由权;(7)、隐私权、任何人不得侵犯或妨碍其权利或权利的行使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大辞典》总主编邹瑜,顾明中国政法大出版社。

3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 :就是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文件所构成的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4 不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 :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指在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就是通过一系列被视为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加以体现的,它的特征在于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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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法律名词解释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人格权国体绑架罪报复陷害罪概串通投标罪单位犯罪辩护权逮捕缓刑量刑权拘役减刑假释取保候审单位受贿罪犯罪放火罪犯罪中止非法经营罪非法搜查罪妨害作证罪过失杀人罪按份共有不可抗力保障安全权承诺从权利处置权承揽合同担保代理权动产质押恶意占有复代理法定代理表演权播放权电影权发行权发明权改编权公平竞争权软件保护权软件发表权软件继承权商标权劳动法劳动争议劳动就业权失业救济休息权退休权职业培训劳动权案件受理费撤诉第二审程序对人管辖权二审判决法院调解公开审判权回避原则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民间证明合议原则夫权代位继承法定继承婚姻法继承结婚继承权可撤消婚姻事实婚姻无效婚姻遗产税遗产诉讼权涉外票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准据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概念定义偶然所得税税法税收征收1 国体国体:指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我国的国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人格权人格权:公民和法人作为权利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权利,人身权的部分,这种为权利主体所固有而非法律所赋予和承认,权利主体根据出生的事实即可取得人格权,权利的享有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或消灭,为公民终生享有或法人存续期间享有,其内容包括以下几种权利,(1)、生命健康权;(2)、姓名权;(3)、名称权,(4)、肖像权;(5)、名誉权;(6)、通信自由权;(7)、隐私权、任何人不得侵犯或妨碍其权利或权利的行使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大辞典》总主编邹瑜,顾明中国政法大出版社。

3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文件所构成的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4 不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指在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是通过一系列被视为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加以体现的,它的特征在于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5 报复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6 绑架罪绑架罪: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7 串通投标罪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8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牟取非法利益,或者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故意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9 辩护权辩护权:指被告人针对控诉进行申辩,说明自己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材料,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10量刑权量刑权:审判机关、公诉机关和受害人的刑罚请求权而决定对犯罪人是否科刑与科处什么样的刑罚的权力,是刑罚权的一项重要内容,量刑权包括是否科刑与科什么样的刑两个方面的内容,是否科刑又包括对被告人应否科与是否实际的科处刑法,应否科刑是指在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决定他应否受刑罚惩罚。

是否实际科处刑罚是指在确定对被告人应科处刑罚的前提下,在进一步决定被告人能否免除刑罚,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显已构成犯罪、但可不其实际的科处刑罚,如正当防卫过当行为,相反,如果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而且非处刑不可,那么就应该对其实际科处刑罚,而且非处刑不可,那么就应该的性质,犯罪后果,犯罪动机和目的等情节,解决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多长刑期的问题。

――――《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主编,高铭暄王作富曹子丹中国检查出版社11缓刑缓刑: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暂缓执行或不执行的法律制度。

12逮捕逮捕: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起来,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13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14假释假释: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

15减刑减刑: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行刑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减轻原判刑罚的司法行为。

16拘役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17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18犯罪犯罪: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的行为。

19放火罪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21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2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罪: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23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24过失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25承诺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内容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26保障安全权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和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因为消费者取得商品和服务是用于生活消费,因此,商品和消费必须绝对的可靠,必须绝对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不会损害消费者的生命与健康。

消费者依法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条件。

27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而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8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

29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30处置权处置权:指国家享有对涉及到本国利益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和行为有处理和安置的权力。

31担保担保: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32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3恶意占有恶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其无占有权利或对其有无占有的权利有怀疑仍进行的占有。

34电影权电影权:将作品摄制成影片并放映的权利。

拍摄影片是使用作品的重要权利,在现代传播手段中,电影无疑有特殊的地位,电影权被许多国家视为独立播放权利之外的专有权利。

――――《法学大辞典》第一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总主编,邹喻,顾明。

35播放权播放权:指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法》规定:即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节目享有转播的权利。

《民法》第一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36表演权表演权: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

表演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进行,或将表演权转让给他人。

按照《著作权法实施细则》。

表演:指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直接或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表现作品的行为。

37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

38发行权发行权: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要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的权利。

39发明权发明权:指公民对某项科学技术的研究取得的重大成就所享有的权利。

40改编权改编权:指在原有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41公平竞争权公平竞争权:指公民享有利用其智力成果在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竞争的权利。

42软件发表权软件发表权:指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决定其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43软件继承权软件继承权: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权的继承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第八条规定的权利。

继承活动的发生不改变该软件权利的保护期。

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发生变更后,由合法的继承单位享有该软件的各项权利。

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发生变更,不改变该软件权利的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6、17条44商标权商标权: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设计、有意识的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

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45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关系及其附随的一切法律关系的法律制度总称。

46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47. 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48失业救济失业救济:指国家或社会为丧失享受失业社会保险待遇的失业劳动者提供现金帮助的一种救济方式。

49休息权休息权:指劳动者在行使劳动权的过程中,为保护身体健康,提高劳动效率,根据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而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

50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依法向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征收的费用。

51撤诉撤诉:指原告或上诉人自立案到宣告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经人民法院准许而终结诉讼的法律制度。

52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就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基于当事人的上诉,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53对人管辖权对人管辖权:“对物管辖权”的对称,英美法对司法管辖的一种概念,可以对诉讼当事人作出的命令,其采取行为或不行为判决的管辖权,涉及到钱财的判决,或命令诉讼当事人采取特定行为的判决,均以此为据,按照习惯法,此种管辖权,只有在本国或本州境内向被告直接送达传票或被告本人服从管辖时才开始生效,成文法把该规则大为放宽,只有被告的住所,居所,国籍,侵权行为地,营业地等在本国或本州境内或与法院所在地国(州)有某种合理地最低限度地联系时,也可对在外国或外州的被告发出拟制的传票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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