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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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xx县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号)、《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鲁财农〔〕号)、《山东省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鲁财农〔〕号)、《山东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鲁扶贫组办字〔〕号)、《关于加强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字〔〕号)、《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农〔〕号)、《关于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发〔〕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鲁财农〔〕号)、《关于加快建设扶贫产业项目库和建立项目评审制度的意见》(德扶贫办〔〕号)、《德州市扶贫产业项目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德扶贫办〔〕号)、《关于实行建档立卡统一编号管理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德扶贫办〔〕号)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管理和投资建设的产业项目。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展整体效益。

第二章资金分配及用途第五条:县财政根据脱贫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资金。

扶贫工作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缴纳、项目管理和建档立卡工作经费及其他工作需要。

第六条: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脱贫任务较重的乡镇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扶持区域倾斜,提高资金使用针对性和精准度。

分配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主要依据重点村和贫困人口规模等客观指标,可根据当年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六:XX村扶贫资产资金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六:XX村扶贫资产资金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XX村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六)XX村扶贫资产资金运营管理长效机制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我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运行安全,依据《汉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汉台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扶贫资产资金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模式,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基本原则:扶贫资产资金采取专款专用、建立专账,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公示公告、公开透明,建立台账、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监管。

(三)目标任务: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明确落实村两委各人监管责任及分工协作的责任机制,达到监管专业、运行规范的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产资金高效安全运行,为助推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一体化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监管责任、形成长效机制1、严格实行扶贫资产资金公示公告,确保资金公开透明。

村上在收到上级下达扶贫专项资金(中、省、市、区各级政府配套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项目实施前,应及时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投资额度、实施地点、实施要求、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公示公告方式:在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公告,同时要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台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公开透明,避免发生资金滞留等问题。

2、建立健全扶贫资产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在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台区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汉台区武乡镇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规范使用。

针对不同项目内容、实施进度,通过惠农“一卡通”、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兑付。

对到村的扶贫资产资金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包括资金下达年度、项目资金名称、文号、下达金额、资金使用时间、使用内容、使用进度等。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利用及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扶贫资金项目的筹备、实施和监督管理过程。

三、项目申报与审批扶贫资金项目需经过严格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1. 项目申报各地区扶贫办或有关部门应定期发布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公告,申请单位需按规定的申报材料和流程办理申报手续。

2.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由国家扶贫办、省级扶贫办或者市、县扶贫办进行审批,按程序进行,确保审批结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四、项目实施管理1. 项目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前,相关单位需签订扶贫资金项目合同,明确项目内容、目标、责任主体、经费使用等事项。

2. 项目实施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源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经费管理1. 资金划拨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划拨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进行划拨。

2.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或私分资金。

3. 费用报销项目费用报销需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杜绝违规报销行为。

4. 资金监管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合理和规范。

六、绩效考核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对项目经办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七、监督管理1. 项目监督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的合规、合法和效率。

2. 审计监督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3. 督导检查各级扶贫办或有关部门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法律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XX扶贫资金收益分配方案

XX扶贫资金收益分配方案

XX扶贫资金收益分配方案
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国家的扶贫攻坚资金,确保本XX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效益稳固,经按照《宝力根陶海苏木2018年资产收益项目收益分配方案》、XX两委、驻村工作队通过牧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XX基本情况
XX XX辖8个自然小组,户籍人口254户544人,其中常住人118户370人。

2014年至今共识别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户XX共有贫困户76户186人,脱贫66户157人(其中稳定脱贫9户16人,清退2户5人),未脱贫人口10户29人,易地搬迁4户9人。

XX村贫困发生率为5.33%。

二、项目实施内容
考虑今年旱情严重、饲养成本提高的整体因素,将XX2018年第一批扶贫资金33万元以牲畜托管的的方式投资到北京月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XX每年从该公司以投资额的10%的资产收益金即3.3万元扶持贫困户,促进贫困户稳步脱贫。

三、收益分配方法
按第一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XX收益资金3.3万元全部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

按照上级要求稳定脱贫的9户16人、清退2户5人、异地搬迁户4户9人及护林员5户12人不享受此次项目。

享受项目贫困户共计57户151人,每半年兑现一半收益资金。

四、条件及收益方式
资产收益方式分为两种:直接收益和岗位设置。

直接收益:巩固补助+各类补助(老年人补助、残疾人补助、医疗补助、教育补助、受灾补助等);
岗位设置:巩固补助+岗位补助。

符合以下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直接收益:
1、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丧失劳动能力),即1958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老人;
2、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贫困户;。

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村级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二、资金管理目标本资金管理制度的目标是规范村级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和审批程序,强化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合理。

三、资金管理机构1.村级项目资金管理机构分为两级,即资金管理委员会和执行部门。

2.资金管理委员会是村级项目资金管理的最高机构,由村委会主持,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制定并修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审核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审定项目资金使用结果。

3.执行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资金管理工作,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实施项目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和绩效评估。

四、资金来源及分类1.村级项目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捐赠、项目运营所得等。

2.根据资金用途的不同,可将项目资金分为经常性支出资金和项目支出资金两类。

五、资金管理流程1.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村级项目立项单位应当提供符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书,经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项目资金支出的程序村级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规定,准确、及时地进行资金支出。

3.项目资金监督的程序项目资金监督由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4.项目资金审计的程序项目资金审计由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项目资金绩效评估的程序项目资金绩效评估由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估,为项目的长期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六、责任制度1.村级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不得私自挪用、截留资金。

2.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提高资金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所有资金,包括政府专项拨款、捐赠款、社会资金等。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循规范、科学、严谨、适度的原则。

第四条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由村委会承担,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项目资金管理应当坚持“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责任的追踪和追究。

第六条各村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检查,接受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公开、透明。

第二章项目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第七条村级项目资金的申请应当经过村委会讨论审批,并报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项目资金的申请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填写项目资金申请书,详细说明项目资金的用途、金额、时间、流程等。

第九条项目资金申请书应当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项目预算、业务方案等。

第十条项目资金的审批应当由村委会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成员组成的专门审批小组进行,审批小组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的可行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审批小组应当在审批通过或不通过之前,组织专家对项目资金的申请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项目资金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在审批通知书上盖章签字,加盖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公章。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的审批结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一旦发现申请资金不符合规定,或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章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四条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稳定、有效使用。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包括各级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设立的支持农村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改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培育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业态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体等方面。

资金主要用于集体经济项目启动资金、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品牌推广、市场开拓、设施建设等。

第二章资金申请与审批第四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者应是符合政府要求、取得合法村委会产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项目、生产经营主体。

第五条资金申请者应向所属乡镇政府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说明、资金用途、预算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乡镇政府接收资金申请后,对其进行初步审批,经审批后提交县级经济和农村发展部门审核。

第七条县级经济和农村发展部门根据资金申请的合理性、可行性、效益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

第八条省级财政部门对乡镇政府和县级经济和农村发展部门的审核结果进行终审,并按照审核结果拨付资金。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监督第九条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资金使用的计划和预算进行使用,并确保资金用于合法、规范、有效的集体经济发展活动。

第十一条资金的支出应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级经济和农村发展部门,并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对使用资金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并可以随时要求单位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第四章资金绩效评估与追踪第十四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在资金使用结束后,自行填写资金绩效评估报告,并提交乡镇政府和县级经济和农村发展部门。

XX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

XX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

XX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益性扶贫资产的管护,确保公益性扶贫资产长期发挥效益,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的管护,即2022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苏陕扶贫协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金融融资资金及社会扶贫资金(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所形成的公益性扶贫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包括道路交通(通村、组路,产业路)、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以下“扶贫资产”均指公益性扶贫资产)。

第二章管护主体第三条扶贫资产按照“所有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护,每项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

第四条扶贫资产的管护可通过开发公益岗位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专业性较强的扶贫资产管护可聘请专业人员。

要建立管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管护人员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管护能力不强,管护责任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扶贫资产管护队伍。

第三章管护职责第五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公益性扶贫资产日常管护细则,理清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事务,进一步明晰权责、量化任务、明确标准,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第六条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所需岗位及人数由理事会提议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政府备案。

第七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为管护人员配备必要的管护工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

第八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按照行业主管单位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管护人员对扶贫资产管护政策的知晓度,强化管护人员工作技能,不断提升管护水平。

第九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公益性扶贫资产其他日常管护工作。

第四章管护模式第十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公益性扶贫资产发挥长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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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项目管理机制
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村扶贫开发规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同意,再具体组织实施。

按规定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订立合同,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测、验收、上报报账资料等。

2、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聘请村老年会、村民代表各1名,组成扶贫项目工程监督2人小组。

负责监督扶贫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

3、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承建(中标)单位和项目工程监督小组组成项目验收组。

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二、项目资金核算
1、严格按照村财乡管制度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扶贫项目工程类款项原始凭证,须有项目工程监督组成员签字后支付。

2、聘请的项目工程监督组成员,根据要求开展项目监督时所造成的误工,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补贴在项目管理费中予以列支。

3、项目工程款采取施工进度、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支付,
且须全额开出有效票据。

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50%;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验收结算表》同意验收意见,拨付40%,余款在一年内付清。

先建后补项目根据《工程验收结算表》同意验收意见,一次性拨付补助款。

三、项目监督管理
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扶贫开发规划,结合争取的项目资金情况,在季初或月初在村务会上研究提出具体项目实施计划,按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会议纪要。

2、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安全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3、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

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适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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