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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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知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法律知识:一、合同的订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但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二、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应当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对拟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但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提供建设材料,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

如果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者提供的建设材料不合格,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

如果发包人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已完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款,减少的工程款应当以不合格工程的工程款为限。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六、争议解决合同当事人发生合同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注意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环节,以避免产生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承包人重
新采购/拆除 /安装/试车
承包 人采
承包人 购
记录上签字
试车合格
双方在试车 记录上签字
设计
原因 发包人要 求设计人
设备 修改设计
原因
承包人按修 改后的设计 重新安装
承担
发包人
工程师应承 认试车记录
承包人继续施工 或办理竣工手续
修改设计,折除及重新 安装的全部费用/追加 合同价款/顺延工期
承担采购、拆除、安装和 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 内容概述
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
1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11.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11.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11.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1.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 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协议。 ——建设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建筑施工、设备安装、 设备调试、工程保修等。 ——适用范围:基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 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 安装。
与工程款

可以调 整的因素
通用条款中 列出4条
外合同价款调 整方式
同期支付
作为追 加合同 价款
求 修 改
确认 调整
确认
金额
不同意
承包人
形成争议
14天内书面 形式通知
工程师 调整原因/
金额等
视为同意
双方在专用 条款约定预 付款的时间 和数额
预付时间 不迟于日 期前7天
发包人 按约 预付
承包人在 预付时间7 天后发出要 求预付通知
运出现场 重新采购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合同法建设工程标准合同》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合同法建设工程标准合同》

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责任等基本事项。

第二条定义本法所称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工程设计或者工程勘察等工程项目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双方应当自愿订立合同,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第四条承包方式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可以按照总承包、分包或者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合同内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当明确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工程保证责任等主要内容。

第六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工程保证责任等主要内容的明确,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承包工程,并负责工程质量。

第七条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约定的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工程保证责任等履行各项义务。

第三章工程设计合同第八条合同内容工程设计合同应当明确设计阶段、设计范围、设计费用及设计文件提交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设计方的责任设计方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进行设计,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提交。

第十条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设计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进行设计,并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

第四章工程勘察合同第十一条合同内容工程勘察合同应当明确勘察范围、勘察费用及勘察报告提交等主要内容。

第十二条勘察方的责任勘察方应当按照勘察范围进行勘察工作,并负责勘察报告的提交。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勘察方按照勘察范围进行勘察工作,并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勘察报告。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第十四条合同履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合同时,可以依法进行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发生合同解除情形时,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解除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

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

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篇。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甲方承担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约定质量标准下,对乙方提供施工劳务和技术,按约定价格完成建设工程的合同。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解决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本篇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合同的签订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名称、住所;(二)建设工程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定位;(三)施工工期、工程价款与付款方式;(四)合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五)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等情形的约定;(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特别约定;(七)争议解决的方式和地点。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应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

价格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施工单位在承揽建设工程时,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期,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工程进度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施工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和实施,并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

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合同8篇

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合同8篇

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合同8篇篇1甲方:[甲方名称或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乙方名称或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就某建设工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协议。

一、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合同第一条合同双方基本信息确认1. 甲乙双方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详实无误。

2. 双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文件真实有效。

第二条工程概况及前期服务内容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

3. 前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方案设计、预算编制等。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前期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金额]元整,支付方式为分阶段支付。

第四条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予以保密,并确保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第五条工程设计任务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第六条设计周期及质量要求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并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设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金额]元整,支付方式为阶段性支付结合成果验收支付。

第八条设计成果版权归属及保密要求设计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设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三、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第九条施工范围及工期要求乙方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标准双方应遵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验收。

第十一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工程款总额为人民币[金额]元整,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

第十二条安全施工及责任承担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保修阶段合同(如适用)第十三条保修范围及期限工程保修内容包括……,保修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XX年。

第十四条保修费用及承担方式保修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乙方承担保修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通用部分)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一、总则1.1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甲方(建设单位)与乙方(承建单位)双方订立,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

1.2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规定建设工程的合同执行、权益保护等事项,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1.3 工程内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包括设计、施工、材料供应、设备安装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附件。

二、合同签订2.1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任一地点进行签订。

2.2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2.3 合同变更: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双方应与书面形式进行协商,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变更协议。

三、工程款项支付3.1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项支付方式为按进度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节点详见附件。

3.2 在支付工程款项时,乙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

3.3 工程款项支付延迟:如遇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或工期延误等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延迟支付问题,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中止工程的进行。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4.1 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4.2 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甲方有权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尾款。

4.3 缺陷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承担工程缺陷责任,修复或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部分。

五、违约和争议解决5.1 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

5.2 争议解决: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给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六、其他条款6.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并在后续补充协议中确认。

6.3 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合同法全文(一)2024

建设工程合同法全文(一)2024

建设工程合同法全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开展的建设工程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确定合同内容。

第五条建设工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确保工程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费用,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禁止以违法手段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建设工程合同书应当包括下列条款:(一)合同的名称、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地;(二)合同工程的名称、规模、质量等技术要求和期限;(三)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四)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责任和权益;(五)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六)其他根据需要应当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第十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可以采用招标、拍卖、询价、协议等方式。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当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和费用计划。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进行履行,保证合同工程质量和期限。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当事人共同参与,并互相协助。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虚假陈述。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解除手续。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③ 建设资金与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来源是否已经落实。
3)合同订立过程的审查:如审查招标人是否有规避招标行为和隐瞒工程真实情况的现象 :投标人是否有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或以行贿的手段谋求中标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 否有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 他任何形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合同无效。
4)合同条款号及内容。审查表中的条款号必须与被审查合同条款号相同。被 审查合同相应条款的内容是合同分析研究的对象,可从被审查合同中直接摘 录该被审查合同条款到合同审查表中来。
5)条款说明。这是对该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主要是具 体客观地评价该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将给合同当事人带来的风险。这是合 同审查中最核心的问题,分析的结果是否正确、完备将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合 同谈判、签订,乃至合同履行时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和利益。因此,合同当事人 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3)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 据。
4)通过审查还可以发现: ① 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
② 不公平条款,如过于苛刻、责权力不平衡、单方面约束性条款等。 ③ 隐含着较大风险的条款。
④ 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未能完全理解的条款。
对于一些重大工程或合同关系与合同文本很复杂的工程,合同审查的结果应经律 师或合同法律专家核对评价,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审查,以减少合同风险,减少合同 谈判和签订中的失误。
1)谈判目的。这是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因为不同的谈判目的决定了谈判方式与 最终谈判结果,一切具体的谈判行为方式和技巧都是为谈判的目的服务的。因此, 首先必须确定自己的谈判目的,同时要分析揣摩对方谈判的真实意图,从而有针对 性地进行准备并采取相应的谈判方式和谈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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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项解美川(江苏佳和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常熟)【摘要】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源头;是进行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的依据之一。

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合同签订管理水平,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是加强工程管理的关键。

【关键词】施工合同的订立依据;签订程序;注意事项;审查要点《合同法》第二条将合同定义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任何合同均具备三大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指签约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客体也叫标的,如:工程项目、货物、劳务等;内容指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的权益和义务。

从合同理论上说,建设工程合同也是广义的承揽合同的一种。

建设项目关系的多元性、多变性、金额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竞争激烈等因素,构成和加剧了工程合同的风险性。

施工合同又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是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源头,是进行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之一。

为了加强开发企业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订立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相关法律常识,指导工程合同的签订工作,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以往合同签订中的经验和教训写了《〈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项》一文,供大家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参考。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依据和条件施工合同订立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3)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4)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单位的工程,其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施工合同的内容承发包方应尽可能采用标准的合同范本订立施工合同,通常按所选定的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DZ01)或双方约定的合同条件协商签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协议书《协议书》规定了合同当事双方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合同当事人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双方的承诺书等。

(2)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发包方双方的协议义务做出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做了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其余条款双方都必须履行。

《通用条款》具有行施的通用性,基本通用于各类工程。

《通用条款》共有11部分47条。

基本内容包括: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包括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语言文字和通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和图纸。

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包括:工程师、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项目经理、发包人工作、承包人工作。

㈢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包括:进度计划、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和工程竣工。

㈣质量和检验。

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和返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重新检验、工程试车。

㈤安全施工。

包括: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

㈥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括: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预付款、工程量的确认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㈦材料设备供应。

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㈧工程变更。

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其他变更和确定变更价款。

㈨违约、索赔和争议。

包括:违约、索赔和争议。

㈩其他。

包括: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合同解除、合同份数和补充条款。

(3)专用条款由于建筑工程的条件各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各个具体工程,因此《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成为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

《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4)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附件,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并使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和管理。

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签订也应该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从合同法角度分析,通过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单位。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权益等合同内容做出进一步的文字明确。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人应与发包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施工合同。

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确定的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

发包方应依据合同条件逐条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承发包双方对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即生效。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法及注意事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协商和填写方法《协议书》共十条,其中需协商和填写的有六条,其中:⑴工程概况本条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的地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

⑵承包范围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并注明其中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交接部位。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方法可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的相关内容。

⑶合同工期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在协议中应明确开工和竣工日期。

如果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工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协议书中应按承包人的承诺工期为准。

如果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部分工程的,在专用条款中应予以明确。

工期计算可参照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标(XX)38号文执行。

工期定额依据地区类别、建筑规模、结构类型、檐口高度等指标编制,总工期=±以下工期+±以上工期。

群体建筑的工期一般在单栋工期的基础上增加15~25%,抢工期的项目,允许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上下浮20%计算合同工期;超过20%的,一般给1~5%的赶工费,通常补贴2%。

⑷质量标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的规定一般填写为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应完整。

④主要功能项目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⑤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对于有评优要求的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XX)该标准适用建筑工程在质量合格后的施工质量优良评价。

且是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价标准。

各类奖项的评优,也可按各类评优标准填写,如:鲁班奖、姑苏杯、扬子杯等。

⑸合同价款①合同价款的确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②追加合同价款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③合同计价方式的确定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a、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

b、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c、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d、工程预付款的约定专用条款内约定是否预付款及付款总额,一次或分阶段支付的时间和每次付款比例(或金额)、扣回的时间和每次扣回的计算方法、是否需要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等内容。

e、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约定其支付时间和方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进度款可以按月支付、按完成工程的进度分阶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方式。

对合同内不同工程部分或内容也可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应注意的事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承发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

为了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除了上述填写方法,下述诸方面应引起注意:(1)对承包方应了解的内容:对承包方(总包、分包、专项承包等单位)履约能力应认真分析判断,其中:㈠资质情况(特别是专项资质)㈡施工能力(业绩)㈢财务状况(是否具有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能力)㈣社会信誉㈤外地企业是否当地注册登记对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非独立法人不能签订合同。

(2)关于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的界定是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的内容,是防范合同纠纷和扯皮的重要方面。

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做好工程承包范围的界定和文字描述,重点可考虑下述事项。

㈠应明确界定与相关相连接工程之间具体的分界部位,具体描述举例如:单体建筑工程:①给排水系统与室外给排水系统工程可界定为出外墙面一米或至室外第一管进位,管井及接头由室外施工方负责等。

②散水以内的土建工程(含散水、室外台阶)、给排水、电气照明、防雷接地安装及预留预埋属合同范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本合同不含消防(但含疏散指导、应急照明的安装)门窗等安装工程,但含以上部分安装后的补洞、补灰、补砖等配合工作。

㈡应符合质量验收单位(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规定和有利于工程的总包验收、分包验收及专项验收要求。

如:人防工程中,统一由消防验收的通风工程与消防工程分别包给不同队伍施工,在系统专项验收报验时总包分包之间容易扯皮。

㈢应符合工程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要求。

如:塔吊基础的施工与完成后的基础拆除、土方工程中的挖基槽及修整边坡等,均应按定额工程内容完整描述工程承包范围,防止工程内容重复和结算扯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对上述方面的问题做出了解释,可供参考。

(3)关于合同价款㈠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应做到第一要有协议,第二要明确确定。

如: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等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㈡采用固定价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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