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
猪场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猪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猪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猪场所有员工及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条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猪场主要负责人对本猪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员工有权对本猪场安全生产提出建议和批评,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猪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猪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员工应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六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对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猪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猪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猪场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猪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猪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1. 确保猪场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实现零伤亡目标。
2.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猪场安全生产。
3. 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猪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猪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主任负责猪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副主任负责具体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猪场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
(2)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应急管理(1)制定猪场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猪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猪场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猪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猪场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场长为猪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猪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猪场安全生产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2. 安委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 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规范。
5.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四、安全生产措施1.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定期对猪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2. 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线路、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3. 防火安全管理: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猪场内吸烟、用火;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4. 防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防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5. 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交通安全。
6. 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五、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4.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猪场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猪场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种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加强种猪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种猪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种猪场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
1.3 种猪场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2.1 场长对本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部门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1 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和特殊工种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3 特殊工种员工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4.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2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个人防护用品等。
4.3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5.2 设备设施运行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5.3 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5.4 严格执行个人防护用品穿戴规定,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六、消防安全管理6.1 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6.2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6.3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事故处理7.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7.2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7.3 事故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猪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猪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猪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猪场所有员工、承包商、外来施工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猪场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猪场安全生产实行逐级负责制。
猪场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班组及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猪场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猪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猪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 安全操作规程;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6.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八条猪场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猪场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猪场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猪场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二条猪场应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第十三条猪场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猪场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猪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七条猪场应设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猪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猪场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猪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猪场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猪场安全生产目标是: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猪场正常生产秩序,实现猪场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猪场安全生产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猪场各个部门和岗位。
第五条猪场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猪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安委会由猪场总经理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七条安委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猪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三)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四)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八条猪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猪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二)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与执行;(三)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四)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五)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猪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猪场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三条猪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猪场的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猪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首要任务,是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是全体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猪场安全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终身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主要内容。
第五条在猪场中进行的其他安全生产事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担任主任,猪场主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工会代表等成员。
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猪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决策和监督。
第七条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措施、结果等内容,并做好备案。
第八条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并按照计划和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进行全面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改进计划。
第十条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一条公司领导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猪场主管负责人负责本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猪场主管负责人应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猪场主管负责人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职工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猪场主管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并定期向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按照猪场主管负责人的统一安排进行工作。
大型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型猪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猪场的财产安全,促进猪场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场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猪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猪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全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委会成员由猪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安委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落实事故责任;(六)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八条猪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第十一条猪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中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猪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时整改。
第六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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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709-67 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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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合理维护财产免遭不必要的损失,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工作全面顺利地向前推进,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猪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猪场的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负责制,各级管理者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情节特严重者,触犯国家刑法、法律、法规的,交国家执法机关论处。
1.4 猪场安全生产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指锅炉、污水处理厂、配电间以及用电、使用电力设备机械、高空作业、施工等类安全生产、作业;另一方面:指食物安全、牲猪出口安全、行车安全、防疫安全、雷击等类工作。
1.5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安全生产上:任何人提出异议,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要引起相当重视,采取防范措施。
2 机构与职责2.1 猪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组长:分公司经理,副组长:猪场副经理或经理助理,成员: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以及各部门主任、场长。
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2.2 各部门主任、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 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第一责任人为:经理,主管经理;第二责任人为各部门主任、主管;第三责任人即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第二责任人负有管理责任,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划分三级责任人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4 猪场各部门主任、主管职责2.4.1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4.2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4.4 各部门对于特殊工种、场所、物件要严于管理和制定特殊工种的安全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如柴油、锅炉、配电间、污水处理厂、手扶拖拉机等。
2.4.5 各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本部门员工是否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2.5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3 教育与培训3.1 对新进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二级教育(部门、操作岗位)才准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2 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分为:思想、法规、安全技术教育三种内容:3.2.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3.2.2 法规教育,主要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
3.2.1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其内容主要是猪场安全技术知识,特殊工种知识,消防、防疫、卫生知识。
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如锅炉等受压容器、电焊接、易燃易爆(如:沼气)、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车辆等特殊工种进行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且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准其独立操作,否则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分公司概不负责。
4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4.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 电气设备应有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特别是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破裂,一定要请专业维修人员修护好才能使用。
4.3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4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5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5 易燃、易爆物品5.1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5.2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
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6 锅炉6.1 每天在使用锅炉前,一定要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灵敏可靠,司炉工人在值班时,必须履行其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6.2 司炉是特种技术工种,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操作锅炉。
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6.3 司炉工使用锅炉时,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
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7 检查和整改7.1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猪场安委会组织全分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部门每季至少自检一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7.2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8 奖励与处罚8.1 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委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先进员工。
8.2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的基本条件:8.2.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委会的有关制度,落实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2.2 安全生产措施得力,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8.2.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8.2.4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8.3 安全生产先进员工条件:8.3.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8.3.2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3.3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生产、违章指挥。
8.4 对事故责任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到法律者交法政机关依法论处。
8.5 对部门扣发业绩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10%,对员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月业绩工资总额,可并给予行政处分,甚至开除。
8.6 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8.6.1 部门责任人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签名。
8.6.1 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递交记录和事故处理意见。
8.6.2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须在15天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交领导。
8.6.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8.6.5 以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的处理。
8.6.6 以事故通报或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全体员工。
8.7 对机动车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办公室批准交给其它人驾驶,每发现一次扣一个月业绩工资。
8.8 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8.8.1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8.8.2 对可能造成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8.8.3 不接受安委会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公司利益,强令其它员工违章生产、作业的。
8.8.4 对安全生产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8.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8.8.6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生产的。
9 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10 本规定由猪场经理室负责解释。
1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