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

(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负责的时间或期限。 《海牙规则》:自货物装上船舶时起卸下船舶时止
《汉堡规则》:从接管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多式联运公约》:从接管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1.赔偿责任限制
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每一件或每一货损单位负责赔偿 的最高限额。 2.赔偿责任限制权力的丧失 如证明货物的灭失、损害或延迟交货是由于多式联运经 营人(受雇人或代理人)有意造成,或明知有可能造成而毫 不在意的行为或不行为所引起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受雇人 或代理人)则无权享受赔偿责任限制的权益。
6. 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三)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1. 责任统一,手续简便; 2. 安全可靠; 3. 提早结汇; 4. 简化包装; 5. 加快运送。
(四)开展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
1. 2. 3. 4. 5. 6. 7. 8. 要有服务良好的国内国际多式联运经营网络; 要有能组织社会各种运输方式的能力; 要具备多式联运线路; 要在国内外建立集装箱场站; 要有信息管理系统; 要有国际多式联运的运输单据; 要具备雄厚的资金; 要有一支具备专业知识的队伍。
2.网状责任制(混合责任制)
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但对货物的赔偿按 造成该货损的实际运输区段的责任限制予以赔偿。
网状责任制是介于全程运输负责制和分段负责制这两 种负责制之间的一种责任制,故又称混合责任制。该责任 制在责任范围方面与统一责任制相同,而在赔偿限额方面 与区段运输形式下的分段负责制相同。
(四)发货人的赔偿责任
在多式联运过程中,多式联运经营人所遭受的损 失是由于发货人(或其受雇人或代理人)的过失或疏忽 所造成,发货人对这种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国际多式联运》课件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势
总结词
国际多式联运具有运输效率高、运输成本低、运输范围广等优势。
详细描述
国际多式联运采用多种运输方式结合的方式,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和转运时间,提高运输效率。同时,多种运输方 式的联合使用可以降低单位运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此外,国际多式联运还可以覆盖广泛的运输范围,方便货 物的跨国运输,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多式联运》ppt课件
•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 国际多式联运的运作模式 • 国际多式联运的流程与环节 • 国际多式联运的法规与标准 • 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01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将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结合起来,实现货物跨国运输的运输方式。 它具有运输范围广、运输方式灵活、运输效率高等特点。
陆空联运
总结词
陆空联运是一种结合了陆地和航空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方式 。
详细描述
陆空联运通过陆地和航空运输的联合,实现了快速和高效的 货物运输。这种运输方式通常涉及将货物从起始地通过卡车 或火车运送到航空货站,然后装载到飞机上进行空中运输, 最后再通过卡车或火车运送到目的地。
陆路联运
总结词
陆路联运是一种仅通过陆地运输方式完成的多式联运方式。
详细描述பைடு நூலகம்
国际多式联运通常涉及多种运输方式,包括海运、陆运、空运等,可以根据货物的特性 、运输距离和运输需求选择最合适的运输方式。这种运输方式可以实现门到门的货物运 输,方便快捷,减少中间环节和转运时间,提高运输效率。同时,国际多式联运还可以
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技术创新应用
信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 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得到广泛应用, 实现运输过程的智能化和可视化。
多式联运

E 其他
解释: 内陆----码头------海运------码头----内陆 1、内陆运输费: 包括公路运费、铁路运费或内河运费 2、海运费: (基本运费+附加运费)
班轮公司通常采用“包箱费率”的计算方法
3、保险费: 多式联运经营人,通常向保险公司投“货物责任险”和“集装 箱险”,以防巨额赔偿风险。 4、其他费:码头装卸费、报关费等等
第二节 多式联运经营人(MTO)
一、 定义
指签订多式联运合同且负有履行责任的法人,MTO不是货代
MTO:
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
MTO
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负责国际多式联运的人叫做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也就是MTO (跨国运营商) MTO (Make To Order)即按订单生产,指的是企业根据客户 订单的需求量和交货期来进行生产安排,其宗旨在于降低库存 ,不作任何库存存放,有订单才安排生产,无订单则调整生产 。
4、种类: 1)可转让 ――指示提单,经背书后可转让; ――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 2)不可转让――记名提单 5、货物的交付:凭一份正本提单进行货物交付,其余各份正 本自动失效。
6、单据的签发:
1)多式联运提单属于收货待运提单
2)提单签发的地点: DOOR、CFS、CY 3)签发的时间: MTO收到货物后即可签发。 4)签发人:MTO= Overland Common Point 内陆公共点。
指远东海运至美西港口,再转铁路,将货物运至OCP地 区目的地交货的一种海铁分段联运方式。 托运人须分别与海运、铁运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通过 接力方式将货物运到目的地。 OCP运输不是多式联运
模块8 多式联运

B
至少两种运输 方式
A 联合运输
C
多个运输合同
全程多个费率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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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全程多个承运
人负责
历年货代员考试真题
• 单选题
•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 下列( )不是国际多式联运所具有的特点。 • A.签订一个运输合同,采用一种运输方式 • B.签订一个运输合同,采用两种运输方式 • C.签订一个运输合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 全程运输组织工作 • D.签订一个运输合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对 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
• 第二,如在国际多式联运中未包括海运或内 河运输,即构成陆空、陆陆等运输方式时,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按毛重每 千克8.33个特别提款权。多式联运公约采 用不包括海运或内河运输在内的单一标准的 赔偿方法,显然是为了有别于除海运或内河 运输外的其他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限额得以一致。以避免问题的复杂化。因为 ,华沙航空公约、国际铁路和国际公路货运 公约都采用以毛重每千克单一标准的赔偿方 法。
公约总则
8.国际公约 • “国际公约”是指各国之间书面签订的际协定。 9.强制性国家法律 • “强制性国家法律”是指任何有关货物运输的成文法,其规 定不得用合同条款加以改变而不利于发货人。 10.书面 • “书面”包括电报、电传。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限 • 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规定的责任期限是: “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于货物的责任期限自接管货物之 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 根据多式联运公约条款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 货物有两种形式: (1)从发货人或其代表手中接受货物 (2)从由管理运输的当局,或其他第三方手中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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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多式集装联运主编杨菊花第八章

深圳外运、中铁外服深圳公司
二、对香港铁路出口货物运输的特殊单证 1.联运出口货物委托书 2.起运电报和变更电报 3.承运货物收据 4.信用证
三、进出口运输组织
提前审核(进口)
发站
单证:报关报检、 委托书、起运电 报、承运货物收据
深圳北站 票据交接
深 圳 外 报关报检 运
编制过轨 计划 办理租 车手续
第四节 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口运输组织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双 轨
平衡核定
协商
商务部
铁道部
上
报,
对外经 贸部
发局
双
轨
省级对外 经贸委
发站
下
达”
发货人
参与国 铁路
二、出口货物运输组织
1. 托运前准备:包装、货物的标记、表示牌等要符合 《国际货协》的要求。
2. 托运与受理:运输单证,审核条件 3. 装箱: 施封(双封),填写装箱单 4. 承运 5. 装运组织:按发送路规章办理 6. 途中运行 7. 国境站交接作业(以换装型国境站为例)
3.通过港口站运送费用的核收办法
➢ 我国过境他国:同上 ➢ 他国过境我国:按《统一货价》计算后在发站
向发货人核收
4.换装费、更换车辆转向架费和加固材料费的收 办法
➢ 作业地点在发送路和过境路:按《统一货价》计算, 向收货人核收;
➢ 作业地点在到达路:按到达路价规计算,向收货人核 收。
第三节 国境站
1. 《国际货协》附件8; 2. 装运要按发送路的国内规章办理集装箱; 3. 特殊类型集装箱需获批。
二、运送的特别要求和限制条件
运输票据:《国际货协》运单; 填写装箱单 :申请出口手续、编制集装箱配置 计划,以及申报关税和安排拆箱作业 的依据; 发货人确认所需集装箱箱型; 发站编制“寄送单”
多式联运概要课件

管理,提高运输效率。
自动化技术
推广无人驾驶车辆、自动化装卸 设备等,减少人工干预,降低成
本。
区块链技术
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多式联运的 透明化、可追溯和安全交易。
政策支持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鼓励多式联运的发展, 如税收优惠、资金扶 持等。
政府加大对多式联运 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提高运输能力。
VS
详细描述
多式联运通常涉及多种运输方式,包括公 路、铁路、水路、航空等。选择合适的运 输方式对于多式联运的效率和成本具有重 要影响。根据货物的性质、运输距离和时 间要求等因素,可以选择单一或多种运输 方式组合来完成多式联运任务。
03
多式联运的优势
降低物流成本
减少中间环节
多式联运通过将货物在多种运输 方式之间直接转运,减少了中间 环节和多次装卸,从而降低了运
多式联运通常涉及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如公路、铁路、水路或航空等)的组 合,以实现货物的连续运输。这种运输方式旨在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并减少环境影响。
多式联运特点
总结词
多式联运具有灵活性、高效性、经济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
详细描述
多式联运可以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需求,灵活选择不同的 运输方式和组合方式,实现高效、经济的运输。同时,多式 联运还可以通过优化运输路径和减少运输环节,降低能源消 耗和排放,从而具有可持续性。
政府加强与国际组织 的合作,推动多式联 运的国际标准和规范 建设。
市场拓展
拓展国际市场
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推动 多式联运的跨国运输。
提高多式联运的服务质量,满足客户 的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八章多式联运

第八章多式联运第一节多式联运概述一、多式联运的概念多式联运:由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运输过程统称为复合运输,我国习惯上称之为多式联运。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所下的定义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已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有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运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制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而中国海商法对于国内多式联运的规定是,必须有种方式是海运。
多式联运的特征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签订的一个运输合同统一组织全程运输,实行运输全程一次托运、一单到底、一次收费、统一理赔和全程负责。
它是一种以方便托运人和货主为目的的先进的货物运输组织形式。
多式联运通常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连续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物运输。
通过二次托运、一次计费、一份单证、一次保险,由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共同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即将货物的全程运输作为一个完整的单一运输过程来安排,与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大的不同。
尤其是国际多式联运。
构成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有:1.必须要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该运输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责任与豁免的合同关系和运输性质的确定,也是区别多式联运与一般的多种货物运输方式互相联结完成同一货物运输的主要依据。
2.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证。
该单证应满足不同运输方式的需要,并按单一运费率计收全程运费。
3.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进行的连续运输。
4.货物在运输全程的责任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
该多式联运经营人不仅是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也是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
当然,在多式联运经营人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所规定的运输责任的同时,可将全部或部分运输委托他人(分承运人)完成,并订立分运合同。
但分运合同的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5.国际多式联运,还必须是通过两个国家以上的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多式联运

对话衔接式多式联运是指由一个多式联运企业(以下称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组织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 的运输企业,将货物从接管货物的地点运到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在实践中,多式联运经营人既可能由不 拥有任何运输工具的国际货运代理、场站经营人、仓储经营人担任,也可能由从事某一区段的实际承运人担任。 但无论如何,他都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许可证书,能独立承担责任。
业务程序
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全程运输的组织者,在多式联运中,其业务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一)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货主提出的托运申请和自己的运输路线等情况,判断是否接受该托运申请。如果能够接 受,则双方议定有关事项后,在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场站收据副本上签章,证明接受托运申请,多式联运合 同已经订立并开始执行。 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双方就货物交接方式、时间、地点、付费方式等达成协议,填写场站收据,并把其送 至多式联运经营人处编号,多式联运经营人编号后留下货物托运联,将其他联交还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二)集装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 多式联运中使用的集装箱一般应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
分类
协作式
综述
衔接式
根据不同的原则,对多式联运可以有多种分类形式。但就其组织方式和体制来说,基本上可分为协作式多式 联运和衔接式多式联运两大类。
协作式多式联运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运输企业,按照统一的规章或商定的协议,共同将货物从接 管货物的地点运到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
相关书籍协作式多式联运是目前国内货物联运的基本形式。在协作式多式联运下,参与联运的承运人均可受 理托运人的托运申请,接收货物,签署全程运输单据,并负责自己区段的运输生产;后续承运人除负责自己区段 的运输生产外,还需要承担运输衔接工作;而最后承运人则需要承担货物交付以及受理收货人的货损货差的索赔。 在这种体制下,参与联运的每个承运人均具有双重身份。对外而言,他们是共同承运人,其中一个承运人(或代 表所有承运人的联运机构)与发货人订立的运输合同,对其他承运人均有约束力,即视为每个承运人均与货方存 在运输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每个承运人不但有义务完成自己区段的实际运输和有关的货运组织工作,还应根据 规章或约定协议,承担风险,分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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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多式联运第一节多式联运概述一、多式联运的概念多式联运:由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运输过程统称为复合运输,我国习惯上称之为多式联运。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所下的定义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已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有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运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制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而中国海商法对于国内多式联运的规定是,必须有种方式是海运。
多式联运的特征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签订的一个运输合同统一组织全程运输,实行运输全程一次托运、一单到底、一次收费、统一理赔和全程负责。
它是一种以方便托运人和货主为目的的先进的货物运输组织形式。
多式联运通常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连续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物运输。
通过二次托运、一次计费、一份单证、一次保险,由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共同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即将货物的全程运输作为一个完整的单一运输过程来安排,与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大的不同。
尤其是国际多式联运。
构成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有:1.必须要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该运输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责任与豁免的合同关系和运输性质的确定,也是区别多式联运与一般的多种货物运输方式互相联结完成同一货物运输的主要依据。
2.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证。
该单证应满足不同运输方式的需要,并按单一运费率计收全程运费。
3.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进行的连续运输。
4.货物在运输全程的责任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
该多式联运经营人不仅是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也是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
当然,在多式联运经营人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所规定的运输责任的同时,可将全部或部分运输委托他人(分承运人)完成,并订立分运合同。
但分运合同的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5.国际多式联运,还必须是通过两个国家以上的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二、多式联运的优越性多式联运跟区段运输相比,是一种更高级的运输组织形式。
传统的运输通常按运输方式来划分,如陆运、铁运或水运。
尽管每一种运输方式都有其特有的功能(不同的成本和服务属性),但是各运输方式之间有很强的互补性。
“多式联运”是目前的主要趋势,是这些年来在产业的努力下发展起来的,将不同运输方式的最佳方面组合起来,以满足运输使用者的特定运输需要和要求。
国际上率先试办多式联运业务的国家是美国。
刚开始便受到了货主的欢迎。
随后,多式联运扩展到国际多式联运,在北美、欧洲和远东地区开始发展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20世纪80年代,国际多式联运已逐步在发展中国家实行。
目前,国际多式联运已成为一种新型的、重要的国际贸易运输方式,受到国际航运界的普遍重视。
1980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会议上缔结了《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
该公约在30个国家批准,加人一年后生效。
它的生效对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因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具有许多优越性,所以国际发展前进的方向是跟着多式联运发展的。
多式联运的优越性具体体现在:①使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更为简化,从而节省人力、物力和有关费用。
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无论货物运输距离有多远,由几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且不论运输途中货物经过多少次转换,所有一切运输事项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
托运人只需办理一次托运,订立一份运输合同,一次支付费用,一次保险,从而省去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的许多不便。
同时,由于多式联运采用一份货运单证,统一计费,因而也可简化制一单和结算手续,节省人力和物力。
此外,一旦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从而也可简化理赔手续,减少理赔费用。
②通过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和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从而提高货运质量,提高了客户满意度。
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货物所到之处中转迅速、及时,大大减少货物的在途停留时间,从根本上保证了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及时地运抵目的地,也相应地降低了货物的库存量和库存成本。
同时,多式联运通过集装箱为运输单元进行直达运输,尽管货运途中需经多次转换,但由于使用专业机械装卸,且不涉及糟内货物,因而货损货差事故大为减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货物的运输质量。
③通过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
多式联运的特点就是可实行门到门运输,因此对货主来说,在货物交由第一承运人以后即可取得货运单证,并据以结汇,从而提前了结汇时间。
这不仅有利于加速货物占用资金的周转,而且可以减少利息的支出。
此外,由于货物是在集装箱内进行输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可相应地节省货物的包装、理货和保险等费用的支出。
④通过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
对于区段运输而言,由于各种运输方式的经营人自为政,自成体系,因而其经营业务范围受到限制,货运量有限。
而一旦由不同的经营人共同参与多式联运,经营的范围可以大大扩展,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现有设备作用,选择最佳运输线路组织合理化运输。
⑤其他作用。
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具有着重要的意思:使得政府部门对整个货物运输链的监督与管理的加强;保证本国在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获得较大的运费收人配比例;有助于引进新的先进运输技术;减少外汇支出;改善本国基础设施的利用状况;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与指导职能,保证使用对环境破坏最小的运输方式,达到保护本国生态环境的目的。
对于一国范围内的多式联运,也具有简化手续、缩短货物运输时间、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管理水平等优点。
三、发展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国际多式联运涉及多种运输方式,是由多种运输方式组合而成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运输。
因此,开展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比单一运输方式更为先进、更为复杂的技术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以下几方面。
1.建立国际多式联运线路与集装箱货运站这是多式联运的硬件设施条件。
联运线路是多式联运的通道。
由于国际多式联运需要用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货运站的设施与技术如果不够,就无法进行集装箱装卸作业,多式联运根本无法开展。
2.建立国内外联运网点国际多式联运是跨国运输,不可能仅由一国一家完成,需要国内外有关单位的共同合作才能进行有效的联合运输。
因此,经营国际多式联运必须根据业务的需要建立国内外业务合作网,负责办理国内外运输、交接手续。
在国外建立联运业务合作网主要有以下3种方式。
①订立协议,建立业务代理关系。
②在国外货运公司人股,或同国外货运公司搞联营或合营。
③在国外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独立承办自己的运输业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在一些重点地区、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甚至子公司,作为全权代表,处理一些货物交接、揽货、出运等过程中的一系列业务。
以上3种方式采用较多的是第一种方式,第二种和第三种方式大都是一些较大的货运公司采用。
3.制定多式联运单一费率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特征之一是采用单一费率,因此经营多式联运要制定一个单一的联运包于费率。
由于多式联运环节多,费率又是揽取业务的关键,所以制定单一费率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使制定的费率具有竞争性,以利于联运业务的顺利进行。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全程运费主要由运输费用(国内外内陆段运费、海运段运费或国际铁路、航空运费)、经营管理费用以及利润三大部分组成。
该单一费率因货物的交接地点和业务项目的不同而异。
4.制定国际多式联运单据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具有自己的多式联运单据或提单。
多式联运单据是经营人与货主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它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可以进行转让和向银行抵押贷款。
5.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①保证各部门之间工作的紧密衔接。
②建立掌握货运信息的工作制度。
③要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
四、国际多式联运的现状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大、服务范围最广的陆桥运输线是北美大陆桥。
据统计,从远东到北美东海岸的陆桥运输方式通常比采用全程水运方式要快1-2周。
例如,集装箱货从日本东京到欧洲鹿特丹港,采用全程水运(经巴拿马运河或苏伊士运河)通常约需5-6周时间,而采用北美大陆桥运输仅需3周左右的时间。
随着美国和加拿大大陆桥运输的成功营运,北美其他地区也开展了大陆桥运输。
墨西哥大陆桥就是其中之一。
该大陆桥横跨特万特佩克地峡,连接太平洋沿岸的萨利纳克鲁斯港和墨西哥湾沿岸的夸察夸尔科斯港,陆上距离182。
公里。
墨西哥大陆桥于1982年开始营运,目前其服务范围还很有限,对其他港口和大陆桥运输的影响还很小。
(一)发展中国家发展多式联运的障碍目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尚不能提供完善的多式联运服务,或表现为运输成本高、服务水平差,或表现为不能实现国内与国外网络对接,或表现为当地没有经营者可以提供此类服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多式联运的要求高。
在多数发展中国家中,多式联运和物流服务发展的滞后与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受到制约两种现象己形成恶性循环。
制约多式联运和物流服务发展的因素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和技术、安全性、便利措施、法律框架和市场准人等方面。
1.基础设施和技术尚需完善在多式联运中,最主要运输方式是集装箱运输。
其中船舶、港口、铁路、公路、机场、集装箱分拨中心等基础设施必须要有较高的技术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才能满足集装箱运输的需求。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这些基础设施由于缺乏资金投人,显得十分薄弱。
有些国家即使有投资,但维护也比较差,这是运输经营者不能开展多式联运最主要的障碍之一。
同时,集装箱运输还要求运输各个环节中的操作人员少而精,这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也是一个挑战。
另外,如同以前货物集装箱化一样,当今信息和通信技术基本改变了国际贸易和运输的方式。
对引进新技术比较迟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既需要对基础设备投资,也需要修订相关的法律与规则。
2.安全问题带来额外支出在国际物流与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出口竞争力的降低的因素有:盗窃和意外事故不仅引发直接损失。
特别是在港口或其他货物转换运输方式的地点,安全风险仍然很高。
当一个国外的承运人要对跨国家和地区的运输过程中的所有风险承担责任时,发展中国家法律的不确定性或不健全成为多式联运发展受阻的原因之一。
3.便利措施不能完全配套贸易与运输的便利措施包括海关改革、过境协定、程序和单据的简化和统一等,所以贸易与运输的便利措施非常广泛,这对国际物流和多式联运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货物和船舶的跨国大移动,需要大量的控制与监测。
但控制多大范围、历时多长,成为物流服务和多式联运计划与操作的重要制约因素。
例如,发展中国家的清关时间通常是发达国家的2-5倍,这严重阻碍贸易的顺利进行。
4.法律框架缺席造成诉讼成本居高不下目前,大多数国际贸易都是以“门到门”运输为基础的,由合同的缔约一方(承运人)承担全部运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