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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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范本模板】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范本模板】
(十一)支付股东红利.
第九十三条
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事务所股东会决定.
第九十五条
事务所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十七条
(十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三)被依法撤销或撤回设立许可;
(十四)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事务所因有前款第(一)、(二)、(四)、(五)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
监事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行使其职权.如召集人不能履行或拒不履行职权时,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可推举一名监事作为召集人。
第五十九条
董事、主任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事务所财务,审查内审报告;
(二)对董事、主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所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事务所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际情况;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代表本事务所提起或回应仲裁或诉讼;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其他职权;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九)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及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亦可直接提起诉讼。
第六十八条
事务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

超华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超华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 30%;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 30%;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以作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票投票权。
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为征集人,自行或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 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述 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3、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章程修订对照表-巨潮资讯网-多层次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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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 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
如下原则:
如下原则: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
1、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3、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
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
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九)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
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 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
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产的30%,或上述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以及中
司最近一次经审计资产总额的20%。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公司股东大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会审议决定;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5、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
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 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 开股东大 2、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
会时除现场投票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 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形式的投票平台。

上市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尊敬的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公司决定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我们就主要内容进行了以下修订: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定将名称由原来的XXX有限公司修改为XXX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注册地也进行了相应变更,将原注册地从XXX市迁至XXX市。

公司名称和注册地的变更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完毕,并完成了相关手续。

二、股东权益保护为了保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我们修订了关于股东权益保护的章节。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明确股东权益的保护原则和基本要求,加强对内幕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完善股东权益的行使方式和程序,建立健全股东投诉机制等。

三、董监高津贴及奖励机制为了更好地吸引和激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修订了董监高津贴及奖励机制的相关内容。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细化津贴及奖励的发放条件和标准,设立激励机制的指标和考核体系,规定津贴及奖励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等。

修订后的机制将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更好地激发董监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独立董事选举和职责为了加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监督功能,修订了独立董事的选举和职责内容。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和条件,规定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益,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提高独立董事的参与程度和议事权限等。

修订后的规定将更有利于公司运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有序。

五、重大决策程序和披露要求为了规范公司重大决策的程序和披露要求,修订了相关章节。

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明确公司决策的程序和流程,规定决策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决策的内外部沟通和协调,强化对重大决策的信息披露和公告等。

修订后的规定将更有效地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提高决策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六、监事会和内部审计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的力度,修订了监事会和内部审计的相关内容。

公司法修订对照表及律师解读

公司法修订对照表及律师解读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因公司法本次修订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货币出资百分三十也就没有了意义。
一些有技术背景的创业人士不再为拿技术出资但是碍于需要百分之三十的现金配套而在设立公司上为难。全部用技术出资或者其他可以评估的实物出资成为现实。
(五)删去第二十九条。
(四)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修订后,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2元就可以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时需要考虑后续融资的可能性,在发起人未缴足前不得再次募资。即不能引入其他股东。这是一个新的规定。
公司法修订对照表及律师解读
[ 2013-12-30 10:46:00本文为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慧律师解读
新公司法
原公司法
律师解读
(一)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公司设立出资必须经过会计师验资的规定将彻底成为历史,设立公司的费用大大减少,除了登记费用外,设立公司基本没什么其他费用。

章程修改对照表

章程修改对照表
本条修改增加交易所设立特别会员情形的灵活性。
第四章 会 员 大 会
第四章 会 员 大 会
第二十九条会员大会是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
(二)选举和更换会员理事;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三) 按规定交纳各种费用;
(四) 出席会员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
(五) 接受交易所监督管理;
(六) 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条作文字调整。
第二十一条非期货公司会员实行总数控制。会员数目的上限由理事会确定,会员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交易所会员实行总数控制。会员数目的上限由理事会确定,会员大会通过。
第十四条交易所因下列情况之一终止:
(一) 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会员大会决定不再延续;
(二) 会员大会决定解散;
(三) 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中国证监会决定关闭。
因前款第(一)、(二) 、(三)项解散的,由中国证监会批准。
交易所终止,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本条明确会员总数限制的范围。
第二十二条每个会员应当向交易所出资认缴XX万元,取得会员资格,同时取得一个场内交易席位。
会员因业务需要可以增加交易席位。增加交易席位的,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二条每个会员须向交易所出资认缴XX万元,取得会员资格,同时取得一个场内交易席位。
会员因业务需要可增加交易席位。增加交易席位的,须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审议交易所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

2023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修改 对比

2023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修改 对比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对比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修改主要是指在原有章程指引的基础上,对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治理要求的提高。

以下是针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前后的对比:
1. 修改前:
在修改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主要包含了以下内容:
-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公司的股份结构和组织结构。

-公司的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和决策程序。

-公司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政策。

-公司的终止和清算程序。

2. 修改后:
在修改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主要包含了以下内容:
-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公司的股份结构和组织结构。

-公司的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和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

-公司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政策。

-公司的信息披露政策,包括财务报告、公司治理报告等。

-公司的终止和清算程序。

从修改前后的对比中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后的内容更加全面和详细,特别是增加了关于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内容,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市场的稳定。

此外,修改后的章程指引也更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修改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包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等。

在修改过程中,公司需要充分考虑股东和投资者的意见,确保章程指引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十 三 条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程》修订对照表
章程条款 第 二 章 经 营 宗 旨 和 范 围 修订前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变压器(含 高、低频电源变压器) 、电源滤波器、电感、电抗 器等磁性元器件;电源类产品(含电源适配器、 充电器、LED 驱动电源、逆变电源、无线充电电源 及其它智能电源)及相关电子零配件,特种变压 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行申报) ; 国内贸易 (不含专营、 专控、 专卖商品) ; 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 控商品) ;自有房屋租赁。 修订后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源类产品(含电源适配器、 充电器、LED 驱动电源、逆变电源、储能电源,通讯电源、无 线充电电源及其它智能电源)及相关电子零配件;电子变压器 (含高、低频电源变压器) 、电源滤波器、电感、电抗器等磁性 元器件;特种变压器、轨道交通类磁性器件;光伏逆变器;新 能源汽车充电设备、UPS 不间断电源、新能源器件、汽车电子、 电力电子及医疗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 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自有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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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制度,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明确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了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1
2
3
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9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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