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尔—遗传学之父
孟德尔

孟德尔孟德尔是一位著名的奥地利植物学家和遗传学家,被誉为现代遗传学之父。
他通过对豌豆植物的实验研究,揭示了生物遗传秘密的一角,奠定了后世遗传学的基础。
下面将从他的背景、研究内容及对遗传学的贡献等方面对孟德尔进行详细介绍。
孟德尔于1822年7月20日出生在奥地利,他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
孟德尔的父亲是一个农民和园丁,这让他从小就对植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父亲的植物园中,孟德尔有机会接触各种各样的植物,他对于它们的生长过程和特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由于缺乏财政支持,孟德尔的教育一直受到限制。
然而,他在父亲的影响下开始对神学产生兴趣,并进入布鲁恩大学深造。
在大学期间,他接触到了一门名为"自然哲学"的课程,这是他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
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孟德尔开始对植物的遗传和遗传规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为了进一步探索这一领域,孟德尔在1865年开始了一系列关于豌豆的实验。
他选择豌豆进行研究是因为豌豆植物生长周期短,且繁殖能力强,容易进行实验观察。
孟德尔通过人工授粉的方式,将具有不同性状的豌豆进行杂交。
经过多年的实验观察和记录,他总结出了一些重要的规律。
孟德尔的实验结果揭示了遗传学的两个基本原理:显性和隐性。
他以世代繁衍的方法,发现了许多性状是可以遗传的,而且某些性状在杂交后会表现出显性特征,而另一些性状则会表现出隐性特征。
这些实验结果为后来的遗传学研究奠定了基础,并成为现代遗传学的基石。
然而,孟德尔的研究结果一度被学术界忽视。
直到1900年,三位独立的科学家重新发现了孟德尔的实验结果,遗传学才开始获得广泛的认可。
这一重大的突破让孟德尔的研究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并且他被公认为遗传学的奠基人。
孟德尔通过自己的实验成果,揭示了生物遗传的奥秘,对于后代的遗传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研究不仅为人们了解生物的遗传规律提供了基础,也为农业和品种改良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孟德尔的遗传理论对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人类粮食安全和生态平衡做出了贡献。
遗传学之父孟德尔读后感

《遗传学之父孟德尔》读后感读了《遗传学之父孟德尔》后,感想很多,从中了解了一个科学家的科学精神和治学方法,对科技进步是至关重要的,这对我及很多从事科学学习和研究的人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孟德尔的一生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发现了遗传基本规律,为后来的遗传学发展打下无可替代的基础。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以下三个方面对我们具有重要意义。
一、热爱科学的意义孟德尔虽然出身不富裕,但是却有着天赋且勤奋好学,对于世界充满好奇,相应的。
在学习上,他涉猎数学、植物学、天文学、哲学、蜜蜂养殖等多方面,且都取得不俗的成就。
成就和求学过程,分别体现了他学习的天赋,和对于学习的热爱,这份热爱,源自对于世界的思考。
正源于对科学的热爱,他不满足简单地描述实验的结果,而要对实验结果进行分类分析,能捕捉住杂种后代的性状分离看成是最关键的变化,并善于应用数学分析的方法,从可变化的群体角度去解释所看到的遗传现象。
孟德尔是遗传学史上第一个对遗传现象做出系统实验研究的科学家,正是他因热爱科学面具有的认真求实、坚韧不拔的实验态度,严谨有序、富有创新的科学方法成为科学研究的典范。
二、勇于实验的意义孟德尔并不是第一个进行杂交实验的科学家,在他之前,已有不少的科学家相继进行了不同植物的杂交实验。
孟德尔认为:“如果人们不想一开始就使成功的可能性陷入危险的境地,那么就要尽可能地仔细选择做这种实验的植物:在研究了盖特纳等人的杂交实验后,他选用豌豆作为实验材料。
豌豆具有稳定、易识别的性状,又是严格的自花传粉植物,便于进行杂交。
遗传学是在孟德尔遗传定律的基础上逐步成长并建立起来的。
孟德尔的卓越发现来自他高度创造性的豌豆杂交实验,他于1866年发表的《植物杂交的试验》之论文,被认为是科学文献中的经典文章。
三、创新思维的意义在实验中,孟德尔拥有很好的联系思维,将两个不相干的学科联系起来,做出了夸时代的思考,同时实验过程,逻辑严密。
这体现了,联想思维和方法论的重要性。
孟德尔

孟德尔[1](Gregor Johann Mendel)(1822年7月20日-1884年1月6日)奥地利人,是“现代遗传学之父(father of modern genetics)”,是遗传学的奠基人。
1865年发现遗传定律。
1822年孟德尔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农民家里,父母都是园艺家。
他被誉为现代遗传学之父。
孟德尔通过豌豆实验,发现了遗传规律、基因的分离规律及基因的自由组合规律。
他的父亲擅长于园艺技术,在父亲的直接熏陶和影响之下,孟德尔自幼就爱好园艺。
1843年,他中学毕业后考入奥尔谬茨大学哲学院继续学习,但因家境贫寒,被迫中途辍学。
1843年10月,因生活所迫,他步入奥地利布隆城的一所修道院当修道士。
从1851年到1853年,孟德尔在维也纳大学学习了4个学期,系统学习了植物学、动物学、物理学和化学等课程。
与此同时,他还受到了从事科学研究的良好训练,这些都为他后来从事植物杂交的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854年孟德尔回到家乡,继续在修道院任职,并利用业余时间开始了长达12年的植物杂交试验。
在孟德尔从事的大量植物杂交试验中,以豌豆杂交试验的成绩最为出色。
经过整整8年(1856-1864)的不懈努力,终于在1866年发表了《植物杂交试验》的论文,提出了遗传单位是遗传因子(现代遗传学称为基因)的论点,并揭示出遗传学的两个基本规律——基因的分离规律和基因的自由组合规律。
这两个重要规律的发现和提出,为遗传学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正是孟德尔名垂后世的重大科研成果。
孟德尔的这篇不朽论文虽然问世了,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他那不同于前人的创造性见解,对于他所处的时代显得太超前了,竟然使得他的科学论文在长达35年的时间里,没有引起生物界同行们的注意。
直到1900年,他的发现被欧洲三位不同国籍的植物学家在各自的杂交试验中分别予以证实后,才受到重视和公认,遗传学的研究从此也就很快地发展起来编辑本段选材原因[2]1.豌豆是严格的自花传粉、闭花受粉的植物,因此在自然状态下获得的后代均为纯种。
进化论系列讲座(十八) 孟德尔——被埋没了30多年的“现代遗传学之父”

进化论坛化石新知孟德尔(图片选自互联网)交实验中,发现杂种性状不论正交还是反交都表现为同一类型,但是杂种的后代却产生性状分离,并出现亲本的性状类型。
他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是杂种的花粉和胚珠中存在两种“特殊的本质”,已经接近于后来孟德尔所说的“遗传因子”。
遗憾的是诺丹同前辈们一样没有进一步分析杂种后代性状分离的比例,因而对这种分离的重要性也就没有认识到。
孟德尔在这些前辈以及同业的工作基础上开展了自己的创新性研究,这种创新体现在试验材料、试验方法和对实验结果的分析处理等方方面面。
从生物的整体状态和行为中很难观察并发现遗传规律,而从个别性状中却容易观察,如何对待整体形式与个别性状恰恰是科学界长期困惑的。
孟德尔与前辈生物学家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他不仅考察生物的整体形式,更注重生物的个别性状。
孟德尔选择豌豆为实验材料是非常科学的,因为豌豆是严格的自花授粉植物,可以避免外来花粉的干扰;豌豆具有一些稳定的、化 石21分离定律示意图(图片选自互联网)22化 石豌豆(图片选自互联网)定律的思想基础。
首先,那时的科学思想还没有包含孟德论文所提出的命题:遗传的是一个个性状,而不是一个个体的全貌;其次,孟德尔论文全新的表达方式——把生物学与统计学、数学结合起来,令同时代的博物学家很难理解论文的真正含义。
直到他的豌豆实验论文正式发表34年后、而他本人逝世16年后的1900年,孟德尔的工作及其遗传学说才被三位植物学家——荷兰的德弗里斯(Hugo de Vries)、德国的柯伦斯(Karl Correns)和奥地利的丘歇马克(Gustav Tschermak)各自通过研究植物杂交而“重新发现”,为遗传学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使孟德尔得以名垂青史——现代遗传学之父。
除了豌豆,孟德尔也进行过其他一些植物的杂交实验;他还进行过植物嫁接和养蜂等领域的研究,他生前是维也纳动植物学会的会员。
他还进行过长期的气象观测,是布隆自然科学研究协会和奥地利气象学会的创始人之一。
遗传学之父——孟德尔

遗传学之父——孟德尔1822年7月22日,约翰•孟德尔(Johann Mendel)出生在奥地利莫拉维亚(Moravia)一个名叫海钦多夫(Heinzendorf)的村子里(现已划归捷克)。
孟德尔生于一个农民家庭,排行第二,是家中唯一的男孩。
小时候,孟德尔一直在果园里劳作,生活十分艰辛。
6岁时进了村里的小学,学习语文、数学等基础课程,以及养蜂、果树嫁接等实际操作。
孟德尔自幼勤奋好学、成绩突出。
父亲听从了老师的建议,让他继续上初中和高中。
由于家境贫寒,付不起学费,高中阶段的学习生活已经十分拮据。
高中毕业后,孟德尔打算进厄尔姆兹学院(Olmults)进行两年的大学预科学习。
不幸的是,由于他父亲健康状况不佳而无力供养他继续深造。
就在人生中最困难的时刻,孟德尔的妹妹变卖自己的嫁妆,资助他完成了学业。
这使他永生难忘,并且把感激化为学习的动力,学业一直名列前茅。
然而,家境的窘迫,难以圆他大学之梦。
孟德尔意识到,必须先要找到一份可以聊生的职业,才有可能继续深造。
他接受了老师的建议,于1843年9月进入布隆(Brunn,现名Brno)市的修道院当了一名修道士,Gregor是他的教名。
布隆是莫拉维亚省的首府,也是奥匈帝国工农业生产和经济中心。
修道院相当富足,拥有一个藏书20000册的图书馆,可和当时的大学图书馆媲美,也是当时全市宗教和文化中心。
教士们文化素质很高,不少牧师都有正式的园艺、音乐、哲学等学位。
在修道院,孟德尔进行了系统的宗教学习,成绩突出,仅用3年时间就完成了4年的学业。
学习结束,孟德尔被任命为教区教士,但他并不喜欢这一工作。
修道院院长也觉察出了孟德尔的喜好,特意安排他到本地一所高中担任临时性的教学工作。
出色的教学效果,使孟德尔很很快在学生中建立了声誉。
按规定,担任高中教师,通常需要大学学历并通过资格考试。
考虑到孟德尔的实际情况,评审委员会决定保留他的教师资格,并建议他到维也纳大学完成大学学业。
在修道院院长的支持下,孟德尔于终于实现了他上大学的愿望,于1851进入维也纳大学继续深造,系统学习了物理、化学、动物学、植物学、数学等课程。
现代遗传学之父-孟德尔简介

现代遗传学之父:孟德尔简介篇一:讲课稿1-1孟德尔的豌豆杂交实验(一)一、孟德尔简介(2’)1822年的奥地利刚刚恢复了在世界上的大国地位,举国上下一片繁盛之景。
在这繁盛之景下没有人会注意到位于西海岸的海因策道夫村有一个小男孩呱呱坠地。
这个小男孩的父母都是园艺家,小男孩自小受到园艺学和农学知识的熏陶,对植物的生长、开花都非常感兴趣。
小男孩白天在稻田里奔跑,夜晚与繁星畅谈。
宁静的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小男孩长大了,成为了一名翩翩少年。
21岁那年他进入了布隆城奥古斯汀修道院,成为了一名修道士。
在修道院的日子里他全身心投入到科学研究之中,进行了许多有趣的科学实验。
其中有一个豌豆实验,他挑选出22个品种的豌豆用于实验。
这些豌豆都具有某种可以相互区分的稳定特征,例如高茎或矮茎、灰色种皮或白色种皮等。
八个寒暑的辛勤劳作,他发现了生物遗传的基本规律,打开了遗传学的大门。
他就是被誉为“现代遗传学之父”的孟德尔。
谁未曾到这个曾在田野中奔跑的小男孩,半个多世纪后,因为在遗传学上的中大发现而名垂青史。
今天就让我们重走孟德尔的豌豆实验之路,看看当时的孟德尔到底发现了什么。
二、孟德尔用豌豆做实验的原因。
(8’)我们首先考虑一下为什么孟德尔选择豌豆作为实验材料。
让我们来看一段视频,了解一下豌豆这种植物的特点。
通过观看刚才这段视频我们可以得知豌豆这种植物的第一个特点——自花传粉、闭花受粉。
这种特点使豌豆花避免了外来花粉的干扰,所以豌豆在自然状态下一般都是纯种。
除了自花传粉和闭花受粉这个特点外,豌豆还具有什么特点呢?我们来看课本第3页图1-3。
我请同学来回答一下这个表格中展示了豌豆哪些方面的特征(7个)。
我们发现豌豆的这些特征都是非常明显而易于区分的,这就是豌豆的第二个特点—具有易于区分的特征。
在生物学上我们将这种“特征”称为“性状”。
我们给来性状下一个定义:性状是生物体形态特征和生理特征的总称。
豌豆的这两个特点使得用豌豆做人工杂交实验,结果既可靠,又容易分析,正因如此孟德尔选择豌豆作为实验材料。
孟德尔生平事迹简介

孟德尔生平事迹简介孟德尔(1822-1884)孟德尔是现代遗传学之父,是这一门重要生物学科的奠基人。
1865年发现遗传定律。
1822年7月22日,孟德尔出生在奥地利的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里,父亲和母亲都是园艺家。
孟德尔受到父母的熏陶,从小很喜爱植物。
当时,在欧洲,学校都是教会办的。
学校需要教师,当地的教会看到孟德尔勤奋好学,就派他到首都维也纳大学去念书。
大学毕业以后,孟德尔就在当地教会办的一所中学教书,教的是自然科学。
他能专心备课,认真教课,所以很受学生的欢迎。
1843年,年方21岁的孟德尔进了修道院以后,曾在附近的高级中学任自然课教师,后来又到维也纳大学深造,受到相当系统和严格的科学教育和训练,为后来的科学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孟德尔经过长期思索认识到,理解那些使遗传性状代代恒定的机制更为重要。
从维也纳大学回到布鲁恩不久,孟德尔就开始了长达8年的豌豆实验。
孟德尔首先从许多种子商那里,弄来了34个品种的豌豆,从中挑选出22个品种用于实验。
它们都具有某种可以相互区分的稳定性状,例如高茎或矮茎、圆料或皱科、灰色种皮或白色种皮等。
孟德尔通过人工培植这些豌豆,对不同代的豌豆的性状和数目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计数和分析。
运用这样的实验方法需要极大的耐心和严谨的态度。
他酷爱自己的研究工作,经常向前来参观的客人指着豌豆十分自豪地说:“这些都是我的儿女!”8个寒暑的辛勤劳作,孟德尔发现了生物遗传的基本规律,并得到了相应的数学关系式。
人们分别称他的发现为“孟德尔第一定律”和“孟德尔第二定律”,它们揭示了生物遗传奥秘的基本规律。
孟德尔开始进行豌豆实验时,达尔文进化论刚刚问世。
他仔细研读了达尔文的著作,从中吸收丰富的营养。
保存至今的孟德尔遗物之中,就有好几本达尔文的著作,上面还留着孟德尔的手批,足见他对达尔文及其著作的关注。
起初,孟德尔豌豆实验并不是有意为探索遗传规律而进行的。
他的初衷是希望获得优良品种,只是在试验的过程中,逐步把重点转向了探索遗传规律。
孟德尔的豌豆杂交实验

孟德尔的豌豆杂交实验(遗传学之父)孟德尔(Gregor Johann Mendel,1822-1884)是奥地利植物学家。
他发现的两个遗传规律——“基因的分离规律”和“基因的自由组合规律”是19世纪人类研究生命科学的重要里程碑。
他的这一发现,为现代遗传学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下面,我就以叙述故事的形式说说孟爷爷的一生。
1822年,孟德尔生于当时奥地利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
他的故乡素有“多瑙河之花”的美称,村里人都爱好园艺。
小小的孟德尔也不例外,当他还在家乡的小学读书的时候,放学回家,他就到家里的田园中帮助大人们干活,经过亲身实践,孟德尔开始学了到了最初的一些自然科学知识,比如栽培果树和养蜜的知识等等。
所以说,成功总是青睐于有准备的人。
孟德尔11岁那年,由于家境不好哦啊,父亲打算让他休学回家,共同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
但是,老师却极力主张送天资聪颖,勤奋好学的孟德尔去十几公里以外的皮亚利斯特中学继续学习。
12岁,学习成绩优良的孟德尔转学来到帝国皇家预科学校学习。
孟德尔在这所相当于高中的学校学习了六年。
由于家里贫穷,孟德尔从家里拿来的钱只够勉强交上学费,所以,他甚至连部分饭食也要靠家里送来,经常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
即便是在这样的条件,孟德尔依然一直保持着优良的学习成绩。
可是不久,一个更大的不幸发生了,孟德尔的父亲在干活时,被一根滚落下来的大木头砸成重伤。
孟德尔回到家里安慰父亲说,他要去做家庭教师,自己挣钱完成学业。
亲少年时期的孟德尔就是这样以顽强的毅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对待学习的。
艰苦的学习生活磨砺了孟德尔的意志,同时也损伤了他的身体。
从预科学校毕业后,孱弱的孟德尔只好在家里休学了一年。
为了孟德尔的学业,他的妹妹不惜把买嫁妆的钱也送给了哥哥。
孟德尔带着全家的期望和资助,加上自己做家教得来的薪水,又踏上继续求学的道路。
这一次,他来到厄尔姆茨学院学习数学,物理学和博物学。
21岁那年,贫病交加的孟德尔迫于生计,萌生了进入了修道院去做神职工作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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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分离现象的解释
①生物的性状是由遗传因子(即 基因)决定的。每个因子决定一 种特定的性状。
②体细胞中遗传因子一般成对存 在(如:DD、Dd、dd)
③生物体形成生殖细胞时,成对 遗传因子(如Dd)分离,分别进入 不同的配子中,配子中含有每对 遗传因子中的一个。
④受精时,雌雄配子的结合是随机的。
A、猫的白毛与蓝眼 B、兔的短毛与长毛 C、人的身高与体重 D、棉花的细绒与长绒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孟德尔—遗传学之父
八年耕耘源于对科学的痴迷, 一畦畦豌豆蕴藏遗传的奥秘。 实验设计开辟了研究的新路, 数学统计揭示出遗传的规律。
(一)一对相对性状的遗传实验:
1. 实验材料:豌豆
雌雄同株、两性花、自花传粉、闭花受粉
2.杂交实验过程
去雄
♀
高茎豌豆的花
异花传粉
♂ 矮茎豌豆的花
F1:高茎 不同植株的花进行异花传粉时,供应花粉的植株 叫做父本(♂),接受花粉的植株叫做母本(♀)。
2.84:1 2.96:1 3.01:1 3.14:1 3.15:1 2.95:1 2.82:1
651(叶腋) 705(灰色)
882(饱满) 428(绿色)
152(黄色)
其结果同样在子二代发生性状分离,并且显 性性状和隐性性状的数量比接近于3:1。
(二)对分离现象的解释
假设:性状是由某种物质控 制的,将它称为遗传因子。 遗传因子有何特点? 遗传因子如何传递? 如何解释子二代中出现的3:1现象?
(一)一对相对性状的遗传实验:
亲本 (P)
子一代(F1)
子二代(F2) 787高茎 ∶ 277矮茎 3 ∶ 1
F2表现型之比3∶1是不是巧合呢? 七对相对性状的遗传实验数据
性状
茎的高度 种子的形状 子叶的颜色 花的位置 种皮的颜色 豆荚的形状 豆荚颜色 显性性状 787(高) 5474(圆滑) 6022(黄色) 隐性性状 277(矮) 1850(皱缩) 2001(绿色) 207(茎顶) 224(白色) 299(不饱满) F2之比
(二)对分离现象的解释
⑤F1形成配子时,成对的 遗传因子分离,每个配子 中含有成对遗传因子的一 个。
⑥F1形成两种比例相同的 配子(即D:d=1:1),配 子受精机会均等,所以F2 出现性状分离,其分离比 为3:1,遗传因子组成比为: DD:Dd:dd = 1:2:1
下列性状中属于相对性状的是 (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