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首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第三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第三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4.20•【字号】浙教研〔2006〕76号•【施行日期】2006.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第三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研〔2006〕7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省直属学校及有关教育机构:根据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51号)、省政府《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浙政发〔1997〕128号)及原省教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教研〔1997〕351号)的规定,决定于2006年开展我省第三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要求评选范围:浙江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它社会组织中的教师、教研人员及其他个人或集体,在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优化、教学评价改革、教学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对有利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解决基础教育中的普遍性问题,有利于促进欠发达地区提高教学质量的成果,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奖。
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效性,在教学实践中获得明显效果,并在成果的推广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内以至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参加本次评选的应为2002年8月至2006年7月所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奖励数量及申报数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一等奖30个、二等奖80个。
教学成果奖采用限额申报和差额评选的办法,各地应按照申报数分配表(见附件1)中的数量上报,不得突破申报指标。
申报表格式及申报须知见附件2―6。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教学成果奖实行逐级申报的办法,由申请人所在的县(市、区)、市直属单位向市申报,经评审后再由市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公室申报。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附件1:武夷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2015年7⽉)(⼀)教学科研岗位具体任职条件在本职级岗位任职期间德能勤绩聘期考核或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符合如下相应的具体任职条件:1、教学科研正⾼⼆级或专业技术⼆级⑴直聘条件①在正⾼级岗位任职满8年,在正⾼级岗位任职期间具备附表1选项条件1项,并且(并列不重计)具备附表2选项条件(B项不计)1项。
②在正⾼级岗位任职满4年,在正⾼级岗位任职期间具备附表1选项条件1项,并且(并列不重计)具备附表2选项条件(B项不计)2项(次)。
③在正⾼级岗位任职满4年,在正⾼级岗位任职期间具备附表2选项条件(B 项不计)3项(次),并且(并列不重计)具备附表3选项条件1项。
⑵选聘条件①在正⾼级岗位任职满9年,在正⾼级岗位任职期间具备附表1或附表3选项条件1项,且综合积分名列全校教学科研正⾼级岗位聘岗⼈员前2名或名列经批准延聘的教学科研正⾼级岗位聘岗⼈员前2名,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可确定为教学科研正⾼⼆级⾸聘时的聘岗候选⼈。
②在正⾼级岗位任职满9年,在正⾼级岗位任职期间同时具备(不重计)附表2选项条件(B项不计)和附表4选项条件各1项,且综合积分名列全校教学科研正⾼级岗位聘岗⼈员前2名或名列经批准延聘的教学科研正⾼级岗位聘岗⼈员前2名,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可确定为教学科研正⾼⼆级⾸聘时的聘岗候选⼈。
⑶在正⾼级岗位任职满5年,在正⾼级岗位任职期间具备附表2选项条件(B 项不计)2项(次),并且(并列不重计)具备附表4选项条件1项,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可确定为教学科研正⾼⼆级⾸聘时的聘岗候选⼈。
(不含分会)主办的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国外相当上述级别的学术刊物,或国内知名⼤学学报(共13种,即北京⼤学学报、清华⼤学学报、中国⼈民⼤学学报、武汉⼤学学报、浙江⼤学学报、厦门⼤学学报、南京⼤学学报、同济⼤学学报、北京师范⼤学学报、复旦学报、南开学报、中⼭⼤学学报、新美术)。
闽南科技学院

据2021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图书馆由康美校区图书馆和美林校区分馆构成,有藏书87.9万册,电子图 书20万种,报刊336份,过刊3.2万册,共设有9个书库;馆内共享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的数字资源,包括85个数 据库、112万种电子图书、2.5万种期刊。 美林校区分馆
文化传统
校标
校标诠释:
校标整体图案呈圆形,由两个同心圆组成。标志整体形式为圆形,是团结协作和向心力、凝聚力的象征。外 环上半部分为闽南科技学院英文名称“MIN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下半部分为 “2001”,表示我校本科办学起始的年份。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 师资力量
学科建设 教学建设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31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理、工、经、管、 文、艺等学科门类。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有教职工800多人,其中有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多位老师获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省级师德标兵荣誉,多位老师入选“福建省教育厅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 才培养计划”“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坛新秀”,多位老师获批泉州市学科、专业带头人,多位老师获评南安市科技 特派员,共有泉州市、南安市高层次人才200多人。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康美、美林2个办学校区,现有占地面积近700亩,规划面积1200多亩; 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31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800多人,在校本科生9600多人。
办学历史
2001年,福建师范大学与菲律宾爱国华侨共同举办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3年3月,学院被授予“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称号; 9月,学院美林校区正式启用。 201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转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康美校区全景图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首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首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8.20•【字号】浙教办高教〔2007〕118号•【施行日期】2007.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首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7〕118号有关高等学校:为强化高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表彰在人才培养领域特别是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4号)要求,决定开展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和首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以下简称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一)教学名师奖。
经教育部或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置的普通高校中承担本校课程教学(理论和实验教学)的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
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省级教学名师的评选。
(二)教坛新秀奖。
经教育部或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置的普通高校中承担本校本专科理论和独立实验教学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表彰主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参加评选教师近三年每学年须主讲一门主要课程,实际授课时数不低于每周4课时(不含折算)。
(二)教学名师奖。
参评教师须爱岗敬业,学风端正,教书育人,长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为人才培养做出过突出贡献。
从事高职高专教学的参评教师须有3年以上高职高专教学经历,且具有一定的企业工作经历和行业影响力,并以专业教学工作为主。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2.17•【文号】教高司函[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解放军总参军训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已获得前四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表彰名额为100名,其中,97名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3名为军队院校教师(由解放军总参军训部负责评选)。
三、基本条件参选基本条件参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和《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见附件2)。
评选原则上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四、申报程序1.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各高等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依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和《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组织开展校级、省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为提高评选表彰工作的质量及透明度,在校、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务必设立公示环节。
2.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后,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3)的配额向教育部推荐候选人。
大学高校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规定

大学高校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奖励的范围为: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学改革类、教学研究类、教学效果类、教学管理类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类等七大类。
具体内容如下:1、专业建设类:国家级双一流学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含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卓越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特色专业”均相同)、省级双一流学科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新设置专业;2、课程建设类: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省级精品开放课程;3、教学改革类:国家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等;4、教学研究类: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中的各类项目(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学改革类项目除外);5、教学效果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校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坛新秀、省级教坛新秀、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获奖者(校级教坛新秀),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成绩优异者,学校教学质量奖获得者,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者等;6、教学管理类:全国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级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级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校级优秀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7、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类:包括政产学研合作促进人才培养、“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校企联合办学等方面有特色的做法。
第三条各类教学奖励完成人应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第四条各类教学奖励以教务处登记备案为准,在依据本办法申报之前,需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未办理手续的不予奖励。
第五条已作为教学奖励的成果不重复计算绩效。
第六条所有教育教学奖励的认定以教师参赛获奖证书和指导学生获奖证书或政府有关机关发文为准,否则不予认定。
关于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各院系处室:第X批省级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重点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范围是:基础教育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从事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职业院校)工作的个人及单位,在教书育人、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学评价、教材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基础教育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中取得的教学成果。
奖励的重点是在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
在相同条件下,经立项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二、遵循原则1.坚持正确ZZ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申报流程请于202X年X月25日前将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3)、《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4)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第一完成者所在部门汇总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并填写《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加部门公章纸质版版和可编辑word 版电子稿报送至科研与质量提升中心304办公室。
联系人:XX,电话:XX,电子邮箱:XX以上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材料完全一致。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科研与质量提升中心202X年X月6日。
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申报书

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申报书一、基本情况
二、主讲教师近五年内讲授参赛课程情况
三、推荐意见
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教学创新(课程思政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所在学校及院系名称等透露个人身份的信息,成果信息在大赛官方网站填报)
一、主讲教师代表性教学获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信息(不超过5
2.
3.
4.
5.
第三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标准
1.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应为参赛课程中两个1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按2个视频文件上传)。
2.视频须全程连续录制(不得使用摇臂、无人机等脱离课堂教学实际、片面追求拍摄效果的录制手段,拍摄机位不超过2个,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主讲教师必须出镜,要有学生的镜头,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4.能够体现课程教学创新,不允许配音,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所在学校及院系名称等透露个人身份的信息。
5.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分辨率720P以上,每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200MB,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
6.视频文件命名按照“课程名称+授课内容”的形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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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和首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高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表彰在人才培养领域特别是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和首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以下简称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教育厅浙教办高教〔2007〕118号文件(可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网站/gb/index1.html点击“最新文件”下载)精神,组织教师做好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教学名师奖。
承担本校课程教学(理论和实验教学)的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
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省级教学名师的评选。
(二)教坛新秀奖。
承担本校理论课和独立实验课教学(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表彰主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参加评选教师近三年每学年须主讲一门主要课程,实际授课时数不低于每周4课时(不含折算)。
(二)教学名师奖。
参评教师须爱岗敬业,学风端正,教书育人,长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为人才培养做出过突出贡献。
其它条件参照《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教坛新秀奖。
参评教师须爱岗敬业,学风端正,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在高校教学一线工作三年以上,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
其它条件参照《高等学校首届教学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三、申报名额
各学院(部)以学院(部)为单位推荐,推荐名额不限。
对所推荐的教师,学校将进行教学公开课观摩,教学规范执行检查,教案、教学日历、课件、平时成绩记录检查,学生满意度调查等形式评审、选拔。
四、申报材料
推荐人选申请表(见附件3、4)一式三份请于9月25日前交教务处221办公室,逾期不候。
附件:1.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浙江省首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
3.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申请表
4浙江省首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申请表
(本通知可在教务处网站首页/教务通知栏下载)
教务处人事处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