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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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政务公开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分级负责,一级督查一级的原则;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依靠群众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推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具体组织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

四、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每次公开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并及时将有关监督情况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五、采取多种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制度规定、不据实公开或不实行公开的,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予以通报批评;。

支部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大全5篇)

支部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大全5篇)

支部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大全5篇)第一篇:支部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一、为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党务工作及时到位、真实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小组,由于xx同志任组长,xx、xx为监督员。

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小组的职责是:1、监督单位党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开党务内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及时、真实、有效;2、对党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监督修改;3、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利益;4、协调处理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按照规定聘请一定数量的党务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1、监督党组织及负责人履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是否经常监督检查、研究安排党务公开工作;2、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3、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合理化建议;4、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四、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搞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二篇:党务公开监督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制度一、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对全局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公开及时,并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聘请若干名局退休老干部及社会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为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监督,并随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要征求监督员的意见,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主动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对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论,制订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要确保措施真正得到落实。

三、党员群众围绕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引起足够重视,并责成专人负责处理。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机关支部负责对机关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第三条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工作督导、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等方式。

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党务公开监督员由支部支委会成员之外的其他党员组成。

第五条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对本部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支部反馈;参与支部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定期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
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设立党务公开监督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求有关部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第八条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第九条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党务公开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及信访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及信访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及信访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1、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近年来,我乡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副职领导、党政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办主任、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全面工作。

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乡党委编制印发了《云关乡村干部管理制度汇编》,共涉及党务管理、政务管理、民主管理等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村一级党务、村务公开,增加了公开的透明度,在公开的内容上,乡公开领导小组始终坚持以下五条原则:1、遵循实用、方便、节俭的原则,各村都做到了在本村适当的、醒目的位置设立专门的公开栏,并能采取其它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进行村务公开,如采取在小组公开、召开村民会议等;2、公开的时间及时,做到了每月进行一次公开,属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都不定期公布,属于阶段性工作的,能及时公布;3、财务公开基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开了村集体收支情况和村委会成员福利、待遇等情况,公开的内容基本做到了全面、完整、真实,在每期公开前,将拟公开内容报乡财政所审核,得到财政所核实、盖章后才进行公开;4、有的村民组集体经济发展较好,在村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也不定期进行了组务公开;5、各村都能将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定期的公布,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教育作用。

几年来,我乡村党务公开工作带动了村务公开的健康发展,坚持村级重大事项事前党内通报,由村民代表大会决策和村务公开的办法增强村务公开透明度,同时乡加强了村务托管工作的管理,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票据使用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村理财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全面进行审查和监督,做到了公开、真实、彻底。

我乡还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在内容上进行了必要的分开,在公示形式上进行了适当的结合,以党务公开深化政务、村务公开,村务公开必须在推进党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使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达到相互促进的效果,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向心力,达到了乡、村两级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目的,促进了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步伐。

党务公开制度资料

党务公开制度资料

党务公开制度一:制定党务公开考核评分办法,形成分级管理,逐级例行公开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有无依照自身职责及工作要求进行党务公开,履行监督职能。

第二条检查的内容按照《党务、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党务、院务公开目录及监督检查责任分解表》要求进行。

第三条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对需及时公开的内容实行随时抽查。

集中检查的时间原则上在每年六月底和十二月底。

第四条检查主要通过查看资料、公开栏等形式,检查各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平时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各支部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要求实行党务公开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向被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对由于党务公开工作不力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例行公开制度:第一条公开的主要内容。

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是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

主要包括: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公开的形式(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以会议、会议纪要、文件、简报、通报、报告、党代表调研、询问和质询、短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适宜向社会公开要以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三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应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实施。

(一)拟定公开内容。

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二)党组织审定。

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

(三)第一责任人审签。

医院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医院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首先要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对明确应当公开的党组织形成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按照分发范围和发布层次,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如实加以公开。

党内事务首先要在党内实行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对不涉及保密、已解密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要视情况及时向党外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2.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3、本级党组织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定、政策、规定情况;4.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工作情况;5.党组织自身建设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6.党员纳新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7.党员、群众关注的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党务公开采取两种形式:适合在一定范围的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对社会公开的,主要采取党务公开栏、职工大会、院报、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在推进党务公开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意见收集和反馈工作。

有关重要决议、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时,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存在重大分歧时,要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与监督,定期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和结果也要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一、党务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行公开。

二、对拟公开的内容,由相关工作责任人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提出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报分管领导把关。

三、分管领导对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主要负责人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聘请,主要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职工,党风监督员、干部监督工作监督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为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对各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参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指出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督查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产生办法:选择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集体,具有政治责任心的有代表性、有群众基础的党员、群众作为监督员。

也可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代表,企业职工参加。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权利、义务:
1、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2、对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和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3、对本委机关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和履行党员权力义务行为进行监督。

4、对干部的任用和考核进行监督。

5、对党风、行风、政风和机关作风进行监督。

6、对纪检监察系统其它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工作办法: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收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反映和要求,同时做好评议工作,面对面征求意见。

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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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发挥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由党务公开监督员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以各级党员代表、离退休老干部以及普通党员、群众为主。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对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相关政策;认真填写《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记录簿》。

第五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最多聘任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应取消其资格。

第六条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第八条要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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