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导检查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介绍
本文档旨在设计一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将用于监测和评估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确保普
惠教育的顺利实施。
监测指标
以下是设计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指标的简要描述:
1. 学前教育普及率:衡量学前教育机构覆盖的儿童比例。
2. 儿童入学率:衡量儿童参与学前教育的比例。
3. 学前教育师资:评估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专业资质和培训情况。
4. 学前教育课程:评估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内容和教学质量。
5. 学前教育资源:评估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学设施、教材和研究
资源。
6. 家长参与度:评估家长参与学前教育活动的程度。
7. 学前教育政策支持:评估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情况。
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是指指标体系的实际应用和评估过程。
以下是一些督导评估的注意事项:
- 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前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
- 评估应基于客观、可量化的指标数据和实地调研。
- 督导评估应定期进行,以确保监测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 评估结果应向相关教育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并作为改进学前教育的依据。
总结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在监测和评估学前教育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监测指标,可以识别问题并及时采取
措施,以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确保所有儿童都能受益于优质的学前教育。
吉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吉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一篇:吉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吉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我省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更好地适应城乡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逐步提高。
1.事业发展状况。
2010年,全省幼儿园(含小学附设)5272所。
幼儿园总数中,公办2931所(含教育部门办2855所),占55.6%,其中城市241所(含教育部门办170所),县镇219所(含教育部门办216所),农村2471所(含教育部门办2469所);民办2341所,占44.4%,其中城市803所,县镇793所,农村745所。
全省幼儿园在园幼儿39.7万人。
幼儿总数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1.6万人(含教育部门办在园幼儿19.9万人),占54.5%,其中城市4.6万人(含教育部门办3.0万人),县镇3.9万人(含教育部门办3.89万人),农村13.1万人(含教育部门办13.0万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8.1万人,占45.5%,其中城市6.7万人,县镇6万人,农村5.4万人。
全省3-5岁适龄人口69.8万人,其中城市12.9万人、县镇13.7万人、农村43.2万人。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6.8%,与全国平均水平56.6%持平,其中城市87.3%,县镇72.6%,农村42.7%;学前二年毛入园率68.2%,其中城市96.9%,县镇84.1%,农村54.6%;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0.4%,其中城市115.1%,县镇104.4%,农村78.4%。
2024年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4年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1.引言作为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阶段,2024年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旨在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并为幼儿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学前教育资源。
本计划将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完善学前教育课程、建设优质学前教育机构等为主要目标,力争在三年内取得显著成效。
2.提升教师队伍素质2024年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注重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具体措施如下:(1)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力度,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课程,提高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2)建立教师评估体系,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教师,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机制。
(3)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引进优秀的学前教育人才,提升整体教师队伍的质量。
3.完善学前教育课程为了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效果,2024年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加强对学前教育课程的研究和改革,提供更加全面和科学的教育内容。
(1)建立统一的学前教育课程标准,明确各年龄段的学习目标和内容,确保学前教育的全面性和适应性。
(2)鼓励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创新性课程,如科学实验、音乐艺术等,丰富幼儿的学习内容和方法。
(3)加强课程评估和监测,及时调整和改进学前教育课程,确保其与时俱进和符合幼儿的发展需求。
4.建设优质学前教育机构为了提供更好的学前教育服务,2024年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具体举措如下:(1)加大对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经费和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
(3)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和评估,保证其符合教育标准和质量要求,对不合格的机构及时采取整改或撤销。
5.加强家庭教育指导____年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2024年的第二期行动计划中,家庭教育指导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方向。
《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基二[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2014—2016年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二期行动计划”)。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2011-2013年,各地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资源快速扩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入园难”问题初步缓解。
但是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城乡普惠性资源依然短缺,运行保障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教师数量不足、职业吸引力不强,保育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实施二期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成果,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的必然要求;是继续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编制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坚持公益普惠,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
注重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创新用人机制,建立健全标准,破解发展难题。
强化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发挥中央财政引导激励作用。
到2016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左右。
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8
8.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与管理细则,并有效落实,确保布局合理,方便就近。农村乡镇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6
5.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能及时拨付到位。
4
6.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国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5
三、园所
建设
15分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分值
一、
政府职责
20分
1.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8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其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
5
1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4
五、
规范管理
15分
13.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和年检制度。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实行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定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工作。
3
15.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与健康工作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2024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工作计划(2篇)

2024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工作计划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对于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
学前教育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关系到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而且对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加强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已成为当前教育领域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总体目标:在2024年前,全面提升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获得基本的学前教育。
三、重点任务:1. 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a. 推动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律保障体系。
b. 加强学前教育监管,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机构监管制度,提升学前教育行业的管理水平。
2. 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a. 加大对学前教育资源的投入,推动学前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
b. 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学前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3. 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a. 加强学前教师培训,提高学前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b. 完善学前教育师资评价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4. 推进学前教育课程改革:a. 制定学前教育课程标准,明确学前教育的核心内容和目标。
b. 推广寓教于乐的学前教育方法,注重培养幼儿的兴趣和创造力。
5. 建设智慧学前教育平台:a. 加强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学前教育的发展。
b. 提供学前教育资源的数字化、个性化和共享化,促进学前教育的创新和发展。
四、具体措施:1. 对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检视和修订,并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力度。
2. 增加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改善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3. 加大对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的力度,提高学前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4. 制定学前教育课程标准,明确学前教育的核心内容和目标,并推广优秀的学前教育方法。
5. 投资建设智慧学前教育平台,改善学前教育的信息化建设水平。
五、保障措施:1. 加强学前教育督导与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教联字[2011]21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1.04.14【实施日期】2011.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吉教联字[2011]21号)各市(州)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吉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O一一年四月十四日吉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我省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更好地适应城乡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逐步提高。
1.事业发展状况。
2010年,全省幼儿园(含小学附设)5272所。
幼儿园总数中,公办2931所(含教育部门办2855所),占55.6%,其中城市241所(含教育部门办170所),县镇219所(含教育部门办216所),农村2471所(含教育部门办2469所);民办2341所,占44.4%,其中城市803所,县镇793所,农村745所。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重点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第三条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实施。
第四条督导评估对象为地方人民政府。
第五条督导评估的原则:(一)发展性原则。
坚持运用发展性教育评估理念,对省域学前教育发展过程和进步程度实施监测与评估。
(二)激励性原则。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调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客观性原则。
坚持教育督导评估的公平、公正、公开,突出教育督导评估内容的真实性和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四)实效性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在督导评估政府的努力程度、职责到位、工作落实的情况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效果。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与形式第六条督导评估主要内容:(一)落实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三)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核定并保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并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五)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和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六)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缓解“入园难”问题及社会公众对当地学前教育满意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以上具体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分值见附1。
第七条省级要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督导评估与年度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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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指标 B级指标 C级指标检查标准
C1 把学前教育纳入本地城乡发展规划;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的以公办 B1 科学制定规划 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 5 ) A1 落实政府 主体责任 B2 明确职责分工 (15) ( 5 ) C2 制定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保障 措施完善,落实效果明显。 C3 建立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 小组,坚持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作用明显。
A5 加强学前 教育管理 B16 提高保教质 C24 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有专人负责幼儿园 (20) 科研的管理与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幼儿园参加国家、省级课题活 量( 7 ) 动;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实行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各县区有2 名以上专职幼教教研员。 C25 完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 机制,定期检查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 C26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监督和指导措施得力,儿童保健、疾病预 B17 强化安全管 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安全设 理 ( 6 ) 施、安全制度、责任机制,安保队伍等全覆盖安全防护体系配套完 善。
C27 制定具体措施,按计划完成扩大资源、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 B18 完成目标任 A6 育资助三个重大项目目标任务。实施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定额奖补试 落实重大 务( 6 ) 点项目和“管办分离”普惠性幼儿园试点项目,成效明显。 项目 (10) B19 落实资金 ( 4 ) C28 扩大资源项目、资助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B11 落实待遇 (5)
A4 加大财政 B13 制订人均标 C19 制订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人均经费和人均财政拨款标准;经费及 支持力度 准( 5 ) 时足额到位,保证公办园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15) B14 加强收费管 C20 严格执行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理( 4 ) 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治理乱收费效果好。
C17 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 B12 加大经费投 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 入( 6 ) C18 逐年提高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用于学 前教育的比例。
B15 规范办园管 理 ( 7 )
C21 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 度等措施健全;落实省定幼儿园设置标准,加强幼儿园分类管理、 分类指导办法力度大,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效果好。 C22 幼儿园登记注册完善,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幼儿园年检机制落 实到位;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民办园监管措施得力,取缔无 证幼儿园效果好 C23 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 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吉林省学前教育 条例》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克服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 倾向效果明显。
B7 提高入园率 ( 4 )
B8配齐编制人员 ( 5 )
B9完善补充机制 (4)
A3 加强队伍 建设 C14 落实“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B10完善培训制度 ”,组织有力,参培率高,覆盖面广。 (6)
加强队伍 建设 (20) B10完善培训制度 (6) C15 2014年、2015年、2016年,参加省级培训的幼儿园园长比例分 别达到10%、20%、30%,教师比例分别达到20%、40%、50%,乡 (镇)幼儿园园长比例分别达到40%、70%、100%,非幼教专业教师 比例分别达到40%、70%、100%。 C16 全面建立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解决好公办幼儿园在岗非 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 工资。完善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 政策,实效性强;政府相关部门对教师待遇落实情况的监督措施得 力,效果明显。
C4 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责任 明确,落实到位。 C5 学前教育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和县级政府教育督 B3 强化监督管理 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健全各级学前教育管理监督机构、教育研究机 ( 5 ) 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
C6 科学预测学前教育需求,合理确定公办园整体布局有规划,目标 B4 大力发展公办 明确,新建、扩建公办幼儿园力度大,很好地完成年度目标;支持 园 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和农村集体组织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措施得力; ( 6 ) 制定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 用的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本地所有城镇小区补足配齐幼儿园。 C7 政府扶持民办幼儿园相关优惠政策、采取对普惠性民办园重点奖 B5 积极扶持民办 补措施得到落实;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教育机构购买 A2 园( 5 ) 服务措施到位;“公建民营,管办分离”普惠性幼儿园试点工作取 扩大学前 得初步成效。 教育资源 ( 20) B6 重点发展农村 C8 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和经济基础薄弱地区倾斜;每个乡 园( 5 ) 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建独立园或分园。 C9 城市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 本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4、2015、2016年分别达到 72.5%\76.5%\80.5% C10 按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配齐公办幼儿 园教职工;其他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各类人员配备。 C11 严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相关人员具备岗位任职资格, 持证上岗。教师学历合格率2014、2015、2016年分别达到 95.3%\95.6%\96% C12 采取多种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 教师力度大;教师转岗培训有措施、效果好。 C13 完善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幼儿园园长、教师、 乡镇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纳入 各类教师培训项目,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