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政策
财政支农政策解读

补贴 资金 必须专款 专用 , 不得 挤 占 、 截留、 挪用。
各级农机 主管 部门和 财政 部 门应对购 机补 贴情 况进
行跟踪 检查 , 督促供 货方 搞好 售后服 务 , 为购 机者 提 供技 术 、 信息等服 务 , 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享受补贴
购买的农机 具 , 原 则上二年 内不得转卖或转让 。
2 、 补 贴 品 种 及 范 围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 即同一种类 、 同一档 次农业机 械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 准 。通 用 类产 品补贴 额 由农业部 统一确定 , 非通用类产 品补贴
新疆纳入 良种补贴 范 围的农 作物 有小麦 、玉米 、 水稻 、 棉花4 种. 新疆 实行全覆盖补 贴 。 3 、 补 贴对象 生产 中使 用小麦 、 水稻、 玉米 、 棉 花 良种的农 民和
具 目录 、 程 序和相 关要 求等 , 通 过媒体 及 乡村公 告 等
为 了保证 良种补 贴资金落 实到位 ,农民将 小麦 、
玉米 、 水稻、 棉花购 种发票 交村委会 , 村委会编 制 良种
补贴购 种清册 , 经公 示后 上报 上级审 核 。乡财 政所根 据 经逐 级审核 、 复查后 的购 种 清册 , 向农 民 发放 补贴 资金 。补贴 资金全 部 由“ 一卡通” 或“ 一折通 ” 直接发放 到补 贴农户手中 。
农场职 工。
4 、 补 贴 标 准
额 的确定按 照“ 分档科 学合理直观 、 定额就低 不就高 ”
的原则 , 总 体 上 按 不 超 过 我 区 同类 同 档机 具 近 三 年 的
市场平均销 售价格 的3 0 %  ̄ U 算。
4 、 补 贴 方 式
财政支农政策

财政支农政策生产篇一、农作物良种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是指国家对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的种植者实行的良种补贴。
水稻良种补贴,早稻10元/亩;中晚稻15元/亩;小麦、玉米、油菜良种补贴的补助标准10元/亩.二、能繁母猪补贴改为养殖保险能繁母猪保险60元/头,中央财政补助60%(36元),地方财政补助20%(12元),农户自出20%(12元),获赔1000元/头;生猪保险27元/头,中央财政补助60%(16。
2元),地方财政补助20%(5。
4元),农户自出20%(5.4元),获赔500元/头。
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经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经费指中央、省、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国家实施强制免疫的牲畜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和猪瘟等预防用疫苗经费。
补助方式:由省级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疫苗后以实物形式下发到市级。
各市疫苗经费通过直接支付的形式拨付厂家,疫苗管理必须登记,要建立疫苗的入库、出库制度和实物台账疫苗经费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财政支农政策生活篇一、粮食直补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利民工程,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
粮食直补的内容:即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分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补贴时间通常为每年的4月—5月,补贴发放严格执行“五到户”、“七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不准借发放存款折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特别是不准抵扣水费、修路等集资款项,不准截留、挤兑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民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
二、家电下乡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有利于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也有利于引导企业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扩大内需并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是党和国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
浅谈财政支农政策

二、我国的财政支农政策
●第三阶段(1997—2002年)“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支农机制和方式深化改革阶段” 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探索和建立公共财政 框架并着力推进财政支出改革,这对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产生 重要影响: 1、大幅度增加基本建设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2、完善财政支农机制和方式; 3、支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第四阶段(2003年—今天)“财政支农政策开始实现战略性 转变阶段” 2003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 的方略,首次提出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 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1号文件,逐步实施了“四减免” 、“四补贴” 为主要内容的支农惠农政策;中央对农业投入的加大,从根本上扭 转了政府与农民的“取”与“予”关系,财政支农指导思想也发生 了改变,由原来“促进农业生产”转变为“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 展”:
三、财政支农政策介绍
• 生态效益林补助 • • 生态效益林补偿基金,是指由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安排,专
•
•
项用于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 支出补偿的资金。 (一)补助标准:国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 年每亩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 为每年每亩10元。市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 (二)补助范围:国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集体和个人 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公益林。
结 论
相对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支出对农业经济增长 的贡献较高,当前我国政府应继续加大农业的财政 资金投入力度,保持总量和相对规模的稳定增长。 一方面要“合理调整国家资源分配制度”;另一方 面,适时调整支农方式,创新支农机制。允许市场 资金参与涉及支农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农业发展的 市场空间。相信非政府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一定程度 上将盘活农业经济发展活力,还需注意提高财政支 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从质的角度不断探索财政 支农支出管理的新机制。建议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 度,同时更多地进行直接性的投入。
财政支农政策分析

2、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诺斯认为,市场机制在影响人的行为决定、资源配置 与 经济绩效的诸因素中固然是重要的,但同时市场本身很难克 服“外资性”这一问题,究其根源就是制度的不合理。农业 巨大的正外部性使得农业本身需要在制度上得到更大的扶持。
3、经济成长理论
罗斯托在《经济成长的阶段》 按照科学技术、工业发展水 平、产业结构和主导部门的演变特征,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 甚至全世界的经济发展历史分为六个“经济成长阶段”。即传 统社会阶段、为起飞创造前提阶段、起飞阶段、向成熟推进阶 段、高额群众消费阶段和追求生活质量阶段。
(三)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系
1、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实施 2、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3、做好跟踪调研监督。 4、探索“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的财政支农体系。
4、公共物品理论
政府作为经济中的一个部门,主要提供公共物品,而私 人物品则由私人部门提供。不过,介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 之间还有一种就是混合商品,例如农业,相应地农业就是混 合产业了。混合商品多数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私人联合提 供。 财政支农的特点是通过政府的干预活动为农业发展提供 财力,引导资源合理流向,努力实现社会资源的帕累托最优 配置。市场经济下的初次分配往往导致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出现贫富分化现象,进而影响了农村地区的投资消费。
二、财政支农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财政支出对农业投入总量偏小
2、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1)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部分不到位。 (2)用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农资金偏少。 (3)财政支农用于农业劳动力培养方面的资金偏少。 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评估体系不够科学合理,所以 一直未能形成合理的财政支农资金支出比例,这是财政支农资 金支出结构不合理的主要原因。 财政支农管理缺乏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导致各种名目的 支出都纳入财政支农的计算体系。没有标准,什么都能往财政 支农上靠拢,什么都能归到财政支农上;没有标准,全国各地 财政支农效果都是“非常明显”,都是“使当地农民生活又上 一个台阶”;没有标准,既管不住干部又管不住资金,造成了 财政支农资金的严重分流。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支农惠农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关于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财政支农惠农政策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一) 制订一系列有效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1) 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 实施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对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补贴,以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3) 政府通过价格杠杆,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
(二) 继续加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 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速农业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1) 不断通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人们消费结构的变化引导农产品结构调整。
(2) 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3) 在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不断探索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通过"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大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力度,不断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
(四) 疏通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的渠道,为此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推进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政策措施。
(五) 坚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在落实"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消除青壮年文盲)的基础上,加快农村教育的全面发展。
(六)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国家部委支农惠农项目实施文件加强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建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无论是从计划向市场的过渡,还是从德治向法治的转变,公共财政作为经济、政治和法律的综合载体,具有稳定经济、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职能,既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也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财政支农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手段,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激励,以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增加。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旨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和解读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的效应。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参考内容:1. 财政支农政策的背景和目标:- 介绍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解释财政支农政策的意义和重要性;- 阐述财政支农政策的主要目标,如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等。
2. 财政支农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详细介绍国家财政支农政策的具体措施,如农业生产资金补贴、农资减免、农业保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分析政策实施的范围和对象,解释各个政策措施的申请和使用条件;- 说明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流程和程序,解读各类资金申领和使用的要求。
3. 财政支农政策的操作和管理要点:- 解读政策操作的相关细则和规定,如资金使用范围、时间要求、资金监管等;- 培训人员如何编制财政支农政策的申请报告和计划,如何进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记录和报销;- 强调政策执行中的风险防范和合规要求,如防止虚报冒领、违规使用资金等。
4. 财政支农政策的效果和案例分析:- 分析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成效,如农业生产增长、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 通过案例分析,介绍财政支农政策在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施情况和效果,提取成功经验和可借鉴的做法;- 强调政策效果的监测和评估,以保障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5. 财政支农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展望:- 展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指出今后财政支农政策的重点和方向;- 探讨政府在财政支农政策方面的政策调整和创新举措,如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 激发参训人员关于财政支农政策的讨论和建议,以加强政策的完善和贯彻。
以上是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一个参考内容。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总结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总结财政支农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财政资金或税收政策来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的一种政策措施。
为了提升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果,政府部门举办了一次财政支农政策培训。
本次培训总结如下:一、培训目标本次培训的目标是使参训人员了解财政支农政策的相关内容,掌握财政支农政策的操作方法,增强政府部门对农民的支持力度。
二、培训内容1. 财政支农政策的概念和意义:培训内容从财政支农政策的定义入手,介绍了财政支农政策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繁荣的重要意义。
2. 财政支农政策的类型和适用范围:培训内容详细介绍了各种类型的财政支农政策,如投资补贴、税收减免、信贷支持、保险补贴等,并对不同政策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讲解。
3. 财政支农政策的申请流程和操作方法:培训内容包括了财政支农政策的申请流程、申请材料准备和审核办理的相关要求,并通过具体案例进行操作示范,使参训人员能够掌握财政支农政策的操作方法。
4. 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果和评估指标:培训内容对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提出了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方法,以便政府部门能够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政策的实施效果。
5. 财政支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措施:培训内容对财政支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措施进行了讲解,提出了相应的宣传渠道和落实措施,以便政府部门能够更好地将财政支农政策传达给农民群众,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培训效果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对财政支农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掌握了财政支农政策的操作方法,并能够更好地运用财政支农政策来服务农民群众。
同时,培训还促进了政府部门对农民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对农业发展的重视程度。
四、培训建议1. 加强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师资力量应该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能够为参训人员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
2. 定期组织培训活动:财政支农政策是一个动态的政策体系,政府部门应该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及时向参训人员传达政策最新动态。
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

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一、背景“三农”是指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综合体,是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阵地,农民是国家的基本劳动力。
然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三农”政策,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社会进步和农民增收。
二、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重要性财政支持是实施“三农”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财政支持,政府可以提供资金支持、优惠税收政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这有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三、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具体举措1.农业补贴政策:政府通过农业补贴,鼓励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其中包括直接补贴、面向农业机械化和生产资料补贴等。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积极投入财力,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以及农村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3.农业科技推广:政府加大对农业科研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组织培训、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4.农村金融支持:政府通过发展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信贷和保险等金融服务,为农民提供融资支持,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四、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效果1.农业生产能力的提升:财政支持使得农民能够更好地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进一步增强了农业的竞争力。
2.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财政投入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提供了更好的道路交通、供水和供电条件,改善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3.农民收入的增加:财政支持使得农民能够获得更多的农业补贴和金融支持,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五、对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建议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政策的财政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资金投入,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支农政策介绍农财科黄小平一、财政涉农补贴政策 (2)1、粮食直补 (2)2、农资综合补贴 (2)3、农作物良种补贴 (3)4、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 (4)5、秸秆还田补贴 (6)6、农机具购臵补贴 (6)二、农业保险政策 (9)(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养鸡、生猪、农机、大棚)1、农业保险概述 (9)2、农业保险基本原则 (9)3、2012年我市农业保险的运作模式 (10)4、农业保险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及补贴比例 (10)三、农村公益事业政策 (13)1、农桥建设 (13)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15)3、农村河道疏浚和长效管理 (17)第一部分、财政涉农补贴政策。
目前在我市实行的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财政涉农补贴主要有六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秸秆还田补贴和农机具购臵补贴。
下面我先为大家介绍:第一项--粮食直补:1、粮食直补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对种粮农民的补贴。
我们江苏省只补贴水稻,所以又叫水稻直补。
2、粮食直补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核定到户的水稻面积,每亩补贴20元。
3、粮食直补资金统一公示后发放。
2012年水稻直补面积按2011年水稻直补面积为依据,扣除2011年已经征收征用的建设用地,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醒目地点组织公示,村组干部的补贴面积要单独注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详尽、具体。
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实施。
涉农补贴第二项、农资综合补贴1、农资综合补贴是为了弥补种粮农民因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生产成本增加,而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
农资综合补贴是在粮食直补政策基础上国家对种粮农民增加的一项补贴政策。
2、农资综合补贴实行谁种植、谁享受补贴的办法,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给予补贴。
农资综合补贴按核定面积每亩补贴103.4元(81.50+21.9,2012年在去年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1.9元)。
3、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统一公示后发放。
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面积的核定是以2011年各镇(区)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依据,扣除2011年已经征收征用的建设用地,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醒目地点组织公示,村组干部的补贴面积要单独注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详尽、具体。
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实施。
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与水稻粮食直补资金已于2012年4月15日前全部发放结束。
第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为了保证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我省从2002年开始实施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政策。
目前我市有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四种农作物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标准为:水稻15元/亩、小麦、玉米、油菜均为10元/亩。
农作物良种补贴发放的审核程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登记造册和核实,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公示结束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并报市农业、财政部门。
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放给农户。
另外,我市增加了通过补贴供种企业间接补贴农户的办法,在本市种植水稻并购买指定补贴品种种子的农户,常规粳稻种子每亩补贴10元,杂交粳稻种子每亩补贴15元;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
补贴方式是通过中标企业优惠价(中标价扣除财政补贴额后的价格)供种给农户。
第四项补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市委、市政府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2006年9月,制订出台了《张家港市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凡规模经营粮食面积在100亩以上、蔬菜在30亩以上,对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连续5年每年每亩300元的财政奖励补贴。
2007年9月,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又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明确由本市农民种植果品面积15亩以上及新老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享受同等奖励补贴;延长了奖励补贴时间,将补贴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008年初,我市又出台了《张家港市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机制,努力做到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公正透明。
为进一步鼓励和培育本市规模经营户,2008年3月,我市制订出台了《张家港市扶持土地规模经营示范户实施办法》,明确市、镇财政按1:1比例每年分别安排150万元,对评选出的示范户按粮食每亩40元、蔬菜、果品每亩120元、设施农业每亩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随着土地规模经营的推进,全市基本实现了农户和经营者“双赢”的目标。
近几年我们对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1、在对流转面积的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绝少数村对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政策把握不到位,擅自扩大补贴对象:粮食经营面积未达到规模经营补贴标准;鱼池、苗木、水产等不属财政补贴范围;外地农民种植果品。
2、个别镇(区)在上报的规模经营面积中普遍存在将集体土地、未流转土地分解落实到农户的现象。
3、部分村财务手续不齐全。
一是有的村大户上交的承包费未及时入账;二是有的村流转费收取未及时开具收据;三是部分村大户承包费以大额现金坐收坐支且租金发放表只有生产队长签字,无农户签字明细。
4、承包金的发放手续不规范,承包大户将承包金直接交给生产队长,由生产队长直接发放至农户,有些村有发放明细与农户的签字,但也存在代签现象,有些村无法提供完整的发放明细与农户签字的资料。
5、承包大户实际种植面积与上报面积不符。
一是大户与村签订流转合同后,将部分承包的耕地分包给其他大户种植。
二是由于部分土地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后仍由大户种植,因此有些承包大户上交租金面积大于上报面积。
6、土地流转费分配不够规范。
一是部分村土地租金发放表只有生产队长签字,无农户签字明细表;二是部分村按照“二次分配”形式进行分配,即人、田各半;三是部分村对土地承包费的分配按人口数进行分配,与流转面积无关。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绝少数村对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政策把握不到位、擅自扩大补贴对象的情况,我们按政策核减了不符合补贴规定的面积和金额。
同时要求各镇(区)以后要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核,加强对土地流转程序和承包金发放手续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禁止将集体土地、未流转土地分解至农户后上报。
二是规范土地承包大户租金的上交,禁止由承包大户将租金交生产队长并由生产队长直接进行发放,大户上交的承包金必须上交至村集体并记入村账内,再由村集体统一发放至农户,发放明细经农户确认签字后整理归档。
三是规范财务手续,禁止大额现金坐收坐支。
四是规范合同的签订,禁止承包大户再分包。
五是规范流转费的发放。
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流转收益归承包者所有”即谁流转,谁受益。
六是今后土地流转必须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招拍租,否则不予享受土地规模经营流转补贴。
七是严禁套取土地流转补贴资金,经查实骗取资金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第五项补贴、秸秆还田补贴市政府十分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张政发[2009]23号文件批转了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对秸秆机械化还田每亩每季补贴15元。
要求到2012年全市农作物秸秆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杜绝露天焚烧。
2011年夏秋两季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58.85万亩,财政补贴897万元。
我市201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在镇领导中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存在着不平衡现象。
部分镇领导对秸秆还田利用认识水平不高,导致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对秸秆综合利用缺乏行政力度。
二是在农业机械化水平上还存在着不平衡现象。
部分地区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不能满足全面实行秸秆还田利用的需要。
第六项补贴、农机购臵补贴我们张家港市从2006年起大规模启动农机购臵补贴专项补助,2011年、2012年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今年制定出台了《2012年张家港市农机购臵补贴实施办法》,主要内容:1、补贴原则(1)突出重点的原则。
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乘坐式插秧机、旋耕机、全喂入收割机、半喂入收割机、拖拉机、挤奶机、动力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四冲程)、静电喷雾器、秸秆还田机等10种机具,按照农民实际需求实行普惠制。
(2)定额补贴的原则。
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度(即各级财政累加补贴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
(3)全价购机的原则。
购机者按实际销售价全额购机,市财政通过购机者账号支付补贴款。
(4)先进适用的原则。
围绕优化结构、促进高效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业机械。
2、补贴品目和补贴标准(1)补贴品目。
中央和省级财政2012年确定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等12大类55个品目机具。
苏州市级财政2012年确定补贴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秸秆还田机、果蔬保鲜库等5个品目机具。
张家港市级财政2012年对种植机械、动力及耕地机械等6大类23个品目机具给予配套补贴,对全市现代农业急需的非中央和省级补贴机具给予定向补贴。
(2)补贴标准。
张家港市级及以上财政累加补贴比例一般控制在近三年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50%,少数重点机具张家港市级及以上财政累加补贴比例不超过60%。
同一购机者年度内购臵机具享受中央及省级补贴最高限额80万元。
3、补贴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臵农业机械的农牧渔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张家港单独补贴的地方特色农机和引进示范的新型特色机具,补贴对象扩大至直接从事种养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的农业企业。
在我市承包土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外来人员可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臵补贴。
对办理农机具报废更新手续并取得《农业机械报废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4、供货单位供货单位指农机生产企业及其指定的经销商。
农机生产企业由农业部和省农机局审核确定。
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按经销商资格条件自主选择,并负责对其监督管理。
市农委以镇(区)为单位公布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名单,省农机化信息网公布全省经销商名单,供农民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