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港扫把沟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

合集下载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户外广告的通告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户外广告的通告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户外广告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8.07
•【字号】铜政告[2008]4号
•【施行日期】2008.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广告管理
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户外广告的通告
(铜政告[2008]4号)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容貌水平,创造优良整洁的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长江路、淮河大道、义安大道实施户外广告整治。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长江路(天井湖宾馆→康复路口)、淮河大道(民政宾馆→丰收门)、义安大道(起舞→金山路口)。

二、整治内容:
上述路段沿线户外广告设施(含店牌、霓虹却等)。

三、整治时间:
2008年8月初至2008年9月底。

四、本次整治由市城管执法部门牵头,规划、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配合。

五、沿线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沿线房屋产权单位应按照整治要求带头行动;各沿线经营户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本次整治工作。

对拒不配合、协助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不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将被严肃处理;对以暴力抗拒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查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八月七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施行日期】202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铜陵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和长江流域全面禁捕工作的部署,统筹推进长江铜陵段及我市重要水域禁渔执法监管工作,根据《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关于开展长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长渔函字〔2020〕4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含捕捞生产辅助船和农民生产自用船,以下同)、取缔非法捕捞网具、打击电鱼活动和生产性垂钓等行为,实现禁捕期间长江铜陵段水域和菜子湖枞阳水域等“水面无捕捞、水中无网具、岸边无渔船”的目标,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整治,禁捕管理秩序稳定。

二、清理整治时间(一)2020年5月26日前,完成涉渔“三无”船舶的调查摸底、登记、船舶起吊上岸封存工作。

(二)2020年5月27日—7月31日,完成涉渔“三无”船舶的建档立卡、集中拆解、验收和补助工作。

三、拆解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对在2020年5月26日前,主动申请登记拆解的涉渔“三无”船舶经统一评估后,按照评估价的60%给船舶所有人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由县区财政统筹解决,市财政对县区实行以奖代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3•【字号】办〔2015〕26号•【施行日期】2015.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15〕26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3日铜陵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薄弱环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内容(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

主要排查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重点检查火电、钢铁、水泥、化工、冶炼、焦化、制药、印染、电镀等重点排污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

(二)各类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重点检查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等情况,以及污水处理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5•【字号】办〔2018〕105号•【施行日期】2018.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5日铜陵市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为切实加强种植业、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用地(以下合称“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利用与保护结合,立足我市农情和发展阶段,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切断污染源头,突出重点区域,分类别、分阶段进行治理,实施风险管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落实,农户(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全面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总体保持稳定,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

三、主要任务(一)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评估。

2018年底前,查明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污染物种类名称,污染程度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二)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开展例行(协同)监测。

2020年底前,县区在98个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国家监测控制点基础上,增设果园林地、水产养殖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污染监测控制点,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港口岸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5〕9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港口岸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5〕9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港口岸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港口岸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5〕9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港口岸线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1日2015年全市港口岸线整治实施方案为全力整治港口岸线环境,提升岸线资源利用价值,助推港口经济快发展、大发展,结合我市港口岸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整治范围:长江港口岸线大通至笠帽山段区域内的码头及非码头设施等。

整治内容:根据我市“三线三边三小”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对岸线区域内与城市规划、岸线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等不相适应的码头及非码头设施进行拆除、改造升级或搬迁,建设现代化码头或滨江生态岸线。

二、整治项目、责任单位及资金来源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属地负责”的原则, 2015年计划实施整治项目63个(码头19个、非码头44个,详见附表),整治资金3250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25600万元、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安排6900万元)。

(一)市港航局牵头整治码头17个(其中郊区政府负责实施10个、铜官山区政府负责实施7个),需整治资金1878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二)铜官山区政府、市环保局分别牵头拆除新洲片区非码头设施30个、6个,共需整治资金542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三)铜陵县政府牵头并负责拆除长山磨料厂片区码头2个、非码头3个,需整治资金6900万元(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安排);(四)郊区政府牵头并负责拆除大通港区非码头设施5个,需整治资金140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2•【字号】铜政办[2009]26号•【施行日期】2009.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09]26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铜陵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三月二日铜陵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根据《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市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环保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建设格局,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年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30天以上,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标准并持续改善。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100%。

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到2012年,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城乡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到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3%,建成区和建制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3%、45%,山丘区、洲区和圩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45%和50%,建成环境优美乡镇6个,生态村70个。

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

加强县区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执法和监测体系,建立与村民自治相适应的农村自我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市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8〕16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8〕16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有序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民意为先、共建共享的原则,围绕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的目标,将老旧小区环境改善与海绵城市建设、雨污分流、道路微循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适老化改造相结合,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打造功能完善、生活便利、舒适宜居的小区环境。

二、实施范围在县区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基础上,选择建筑年代较长、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的10个老旧小区实施整治改造工程,具体为枞阳县狮峰山小区四组团、东湖山庄,铜官区人民东村、鹞山新村、龙潭小区、义安新村,义安区南湖东苑、华芳国际小区,郊区龙苑小区二组团、和悦小区。

三、主要内容根据老旧住宅小区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实施面貌改观、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居住环境提升四个方面内容:(一)面貌改观工程。

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筑;清理外立面吊挂物和破旧雨棚;清理小区道路、绿化带、楼道、房顶乱堆乱放的杂物和菜地。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干净整洁过大年”专项环卫整治行动的通知-办〔2019〕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干净整洁过大年”专项环卫整治行动的通知-办〔2019〕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干净整洁过大年”专项环卫整治行动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干净整洁过大年”专项环卫整治行动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努力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干净、文明、祥和的春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干净整洁过大年”专项环卫整治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时间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8日二、整治要求按照“突出重点、迅速行动”的工作要求和“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工作标准,集中力量开展“干净整洁过大年”专项环卫整治行动,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三、整治内容(一)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全市上下要结合春节“除尘”习俗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组织力量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乡镇村庄进行集中清理,消除卫生死角盲区。

强化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对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县乡道路、景区景点周边旅游公路等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有效清理,做到道路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加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的环境卫生保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加强清扫清理,为市民提供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

(二)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

清理整治广告牌匾、电话亭、报刊亭、灯箱、公交站点、交通护栏、公厕、休闲座椅、果皮箱等设施,做到整洁美观。

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中的道路破损现象进行及时修复,补齐缺损的地砖、窨井盖、路灯等基础设施,做到完好美观。

同时,要严厉打击张贴、涂写小广告行为,及时清除市区主要街道两侧的非法小广告,确保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港扫把沟地区市容环境综
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办[2013]78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19
【实施日期】2013.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港扫把沟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2013〕78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横港扫把沟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横港扫把沟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横港扫把沟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及产业转型升级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整治相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3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

二、整治范围
铜官大道、滨江大道、铜港路、金山路、隆门路两侧及周边区域。

三、任务分解
(一)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具体整治工作。

(二)铜陵县政府、铜官山区政府、郊区政府负责做好铜官大道、滨江大道沿路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整治标准:
1.建(构)筑物。

破损墙面应修复出新,严重污浊墙面应清洗干净。

违章建筑及影响市容的构筑物应依法予以拆除。

对难以美化且近期无法拆除的棚屋、披屋等建筑物设置高大树木、围墙或广告牌进行遮挡。

沿路围墙达到《铜陵市城市容貌标准》。

2.户外广告。

对陈旧破损、无人管理、非法建设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条幅布幔等临时性软体广告进行全面清理。

空置广告位应安装公益广告,门头店招应整治规范。

3.摊点店面。

沿街商户不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沿街叫买、露天烧烤。

4.环境卫生。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头,无卫生死角。

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加强路面的冲洗力度,确保路面见底色。

环卫设施应保持洁净卫生,出现破旧、污损、丢失的,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