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铜政办[2008]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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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铜政办[2008]84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三个多月来,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截至目前,已有184家单位公开发布各类信息近4000条,网站浏览量超过53万人次,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平台的作用。
但在运行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在《关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铜政办秘〔2008〕54号)下发后,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至今没有开通本单位网页,没有上传任何信息,还有一些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同时,网站的个别功能还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等。
为此,现结合实际,制定近期工作计划,请各单位根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期安排表二○○八年八月十二日附件: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期安排表序号时间主要工作内容涉及单位协同单位18月上旬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文化局----28月上中旬对新组建单位、职能调整单位进行单位代码分配和信息整合新组建单位:西湖新区管委会、水务局、招商局、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重点工程建设局。
市经济信息中心各相关单位市编制办职能调整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农委、市政府研究室、史志办。
38月下旬扩大公开单位范围,适时开展培训市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台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铜都农村合作银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4•【字号】铜政办[2007]14号•【施行日期】200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07]14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乡(镇)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本方案,与市政府同步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十四日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20号)的要求,为确保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
市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检查、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
统一规范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附件2)的要求,确认所辖相关单位的机构代码和信息公开目录,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主体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部门;市政府所属其他单位;市政府派出机构;各县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垂直管理部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政办〔2017〕2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政办〔2017〕21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6日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皖政办〔2017〕18号)要求,深入推进“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铜陵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深化“五公开”要求,推进“阳光政府”建设(一)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本单位公文流转程序(含电子办公系统)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并提出具体操作规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市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通过审核的文件,要在文件末页标注公开属性字样,其中,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要编入依申请公开目录。
(二)在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2017年底前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列席本级政府(部门)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4•【字号】铜政办[2009]57号•【施行日期】2009.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09]57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四日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促进廉洁高效政府建设,为构建社会和谐,提前八年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主动公开,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突出公共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部门和领域的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县区政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公开载体建设,构建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听取民意、采集民智的渠道,实现政民互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文化局、档案局、政务服务中心)(三)制定虚假信息澄清、投诉举报受理、过错责任追究等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二、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
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度;按照透明运行的要求,绘制每一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固化行政流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铜陵市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铜陵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铜陵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铜陵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6月8日铜陵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53号)精神,按照《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6)7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省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的统一部署,依据权责清单目录中确定的行政许可(对应行政审批,下同)和行政处罚事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制定公示规范,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示具体信息,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二、主要任务(一)落实推进机制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市信用部门具体牵头落实全市“双公示”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安排分管副县(区)长、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的市直有关部门指定1名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集中归集、公示;县(区)发改部门、市直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单位)承担具体工作。
(二)明确公示内容各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基本内容。
行政许可事项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可决定和截止日期、许可机关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事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铜政办[2010]36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10]36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建设政府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综合平台为目标,以电子政务建设为支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拓展空间、丰富内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阳光施政,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幸福铜陵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以公开促进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一)加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大局,加强各级政府关于扩大有效需求、调整经济结构、推进自主创新、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促进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09〕42号),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好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2014]69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2014]69号](https://img.taocdn.com/s3/m/c06b58cb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ff.png)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2014〕69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7日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皖政办〔201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引擎,以群众需求为责任,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方便快捷、热情周到”的服务理念,坚持“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全程服务”的服务承诺,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着力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作出努力。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流程。
全面实现审批条件法定化,重点把好实质性条件审查结果;实现形式条件服务化,落实先批后审制度;实现审批组织形式固定化,采用“2+X”审批方式,统一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
集中投资类项目审批权,将目前散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之外的办理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项目落地、生产经营所有环节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积极推动权利清单制度。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15〕6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15〕64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月3日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5〕23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务办〔2015〕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强力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公开。
依法向社会公开市、县(区)、乡镇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流程图。
围绕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其他方式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结果等,压缩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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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
发布操作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2008]48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30
【实施日期】2008.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的通知
(铜政办[2008]48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关于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是铜陵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
市民可在网站上查询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各时期关系民生的文件、政府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监督投诉等。
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用户名与密码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管理平台的用户名为编制单位的机构代码(如市政府办公室为“GA001”。
具体代码已在《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中编订),用户名不可更改,二级单位编码由各单位自行编写;管理平台登录的初始密码为“123”,为确保信息安全,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信息发布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单位在管理平台自行设置。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
(一)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汇编,以文档、图片等为主要发布形式。
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制办)已按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及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分三类编制了基本目录。
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需求,在基本目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二)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对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的简述,主要是对需要了解本部门、本单位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引导。
指南的编制应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08〕14号)要求进行编写,具体格式可参照附件2,或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和补充。
四、信息的发布和审核
各单位和部门应指定一个或多个内设机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发布-审核”机制,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发布信息。
在信息发布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由分管领导审核,或直接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程序中直接批示该信息是否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
对把握不准的信息,应报保密部门审核后发布。
五、其他
(一)行政职权流程图的绘制
对于主要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和办事流程应做到“一项一图”,即对于主要的行政行为和服务项目都要绘制一个行政职权流程图或办事流程图。
运行流程完全相同的,也可以只绘制该类行政职权流程图,不必单独绘制同类中每一具体项的流程。
行政职权流程图和办事流程图绘制完成后应以文档、图片等形式上传到网站上。
(二)文字和图片
上传的文档应在“在线编辑”中进行格式编辑,正文一般为仿宋字体,字号不大于4号字。
正式文件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