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前言为了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安全,同时做好统一管理,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责任在餐饮服务的环节中,食品安全是比较重要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实施应该由店长担任,食品安全管理应该是全员的责任,员工应该参与到食品安全管理里面。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餐厅环境卫生管理规定3.1.1. 餐厅环境卫生管理应该每天定期进行检查,并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化流程操作。

对于发现的卫生问题应该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环境卫生得到控制。

3.1.2. 餐厅员工应该每天进行手部卫生防护,不仅仅是在食品加工时,吃东西和上厕所后都应该如此。

3.1.3. 餐厅用水、用电以及用气设备需要检查维护设备,不得出现泄露现象,确保设备完好可靠。

3.2.食品配料管理规定3.2.1. 食材的购买应该有签订正式供货协议,并且严格按照食品化学检测标准进行操作,杜绝购买到假冒伪劣的食品原材料,严禁购买过期食品。

3.2.2. 食品配料应该全部进行质检,检测标准应该严格按照食品化学检测标准来进行,确保配料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3.2.3. 食品配料管理应该遵循先进的物流管理体系,确保配料安全无毒。

3.3.餐厅净化配套管理规定3.3.1. 餐厅净化配套设备应该每天进行检查维护,如有设备故障、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同时要确保为员工提供干净卫生的工作环境。

3.3.2. 餐厅空气净化设备应该在工作日进行全天运转,饮食间工作期间应开启換气设施以保证通风。

3.4.员工健康管理制度3.4.1. 餐饮员工首次入职时应进行□n价体检,并定期进行身体体检,对于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员工,应该无条件解聘。

3.4.2. 餐饮员工应该在工作前进行手部清洁,避免细菌污染。

也应该做好擦鞋、整理衣帽、换工作服等工作。

3.4.3. 餐饮员工在工作期间应该注意卫生,避免病毒污染,注意穿戴好工作服,减少员工对食品造成的潜在污染。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本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2.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企业所属各门店、食堂及配送中心。

3.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4.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制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清单,明确采购品种、规格、数量等要求。

3.加强食品原料验收管理,验收时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应当拒收并记录,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1.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加强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管理,保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加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4.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合理规划储存区域,防止食品变质。

五、食品运输与配送1.制定食品运输与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安全。

2.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卫生。

3.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温、冷藏、冷冻等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

4.加强食品配送过程中的交接管理,确保食品按时送达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二)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具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每年接受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二)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监督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四)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五)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章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四章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健康的一项重要任务。

餐饮服务行业在信息化、智能化、生态化的新时代,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和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下面就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归纳:一、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管理1、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铸就食品安全的保障力量,建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业务部门,并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备案,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纳入人事管理的规范管理范围。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企业应建立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及规范管理手册、方案等文件,以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流程和规定。

4、食品管理流程:餐饮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流程,由制作、储存、运输、销售等不同环节的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协同进行食品安全管理。

二、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1、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确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采取生产许可制度、产品调查和回收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餐厅卫生验收制度等限制措施,对于食品售卖进行全面而系统的保障。

2、生产加工工艺制度:根据原材料的特性、贮存特点、生产环境特点,建立相应的加工食品工艺制度,细化食品制作操作过程和包装卫生操作规程,从食品制作切口进行管控。

3、双重把关制度:在食品制作环节中实行“双重把关”制度,即由制单人员进行点单,有款号存货清单等相关工具,厨房开单、部门送单,这种措施保证了食品制作的可靠性,确保每一份食品都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制作的。

4、循环反馈制度:餐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状况监测机制、发现问题、排除问题,及时提供反馈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等继续改进和提高,确保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得到保障。

三、食品安全管理方案1、配送管理方案:在配送环节中严守食品的保存和运输的卫生标准,安排专人进行卫生消毒,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2、食品贮存方案:有专人对食品进行储存,对食品的贮存位置、时间等都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通过对食品的贮存时间、环境等进行评估,预防食品变质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为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2. 食品安全责任人:餐饮服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3. 食品采购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与正规的供应商合作,严格把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并保持相关采购记录。

4. 食品储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等措施,储存食品并避免交叉污染。

5.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标准化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包括原料准备、食品加工、烹饪处理等环节,并定期开展培训。

6. 食品卫生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食品存储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7. 食品销售标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将食品销售标识正确贴示,并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8. 食品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保障食品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等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受到威胁。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规范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负有责任,并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食品原料采购和检验: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选择合格的食品原料供应商,并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和记录。

4. 食品加工和储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和储存过程中应当遵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保障食品的安全。

5. 食品销售和配送: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销售和配送中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 本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食品采购与贮存1. 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

3. 食品原料贮存应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强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确保食品质量。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制作完成后,应进行留样,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1. 食品销售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食品。

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温度、卫生等符合要求。

3.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4. 总结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和完善。

2. 鼓励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关注食品安全发展趋势,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规范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及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供应商和餐饮服务管理部门。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 餐饮服务供应商应针对所供应的食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包括食品成分、处理、保存、运输及包装等方面的评估。

2. 餐饮服务管理部门应对餐饮服务供应商的风险评估进行核实,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四、食品安全预警提示1. 餐饮服务管理部门应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提示机制,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信息,并向餐饮服务供应商及社会公众公布。

2.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餐饮服务供应商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向消费者做出适当的解释和说明,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五、食品安全管理要求1. 餐饮服务供应商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责任制。

2. 餐饮服务供应商应对食品进行严格的品质检测和管理,确保食品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3. 餐饮服务供应商应对食品处理、加工、保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变质。

4. 餐饮服务管理部门应对餐饮服务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六、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1. 餐饮服务供应商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操作规程和技术支持。

2. 餐饮服务管理部门应对餐饮服务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考核,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培训。

七、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1. 餐饮服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机制,对餐饮服务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餐饮服务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并及时向餐饮服务管理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八、应急处置和处理1. 餐饮服务供应商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销售有问题的食品,加强卫生消毒处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七、一旦发生食物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贮存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一、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三、专区存放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设置相应标识
四、专器称量
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
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