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案例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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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吊,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 .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3•索赔费用计算⑴ 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X往返机票费二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 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X无息抵押金(% X年息(% X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X海关税率(% X延期次数(次/年)⑶ 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X〔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X延期次数)+ (新办理居住证费用X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⑷ 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勺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工程施工单位工期索赔案例

工程施工单位工期索赔案例

工程施工单位工期索赔案例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中标某市一大型住宅项目,合同约定工期为24个月。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于是,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了工期索赔。

二、案例经过1.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24个月,工程造价为10亿元。

双方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业主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2. 工程开工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工程建设中。

在工程开工后,遇到了一系列不可抗力因素,如:连续降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政府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客观因素。

3. 工期延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在工期延误期间,施工单位积极与业主沟通,报告工程进度和遇到的困难。

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努力表示理解,但要求施工单位尽快采取措施,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4. 工期索赔在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施工单位对工期延误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了工期延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有权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

5. 工期索赔协商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交了工期索赔报告,详细阐述了工期延误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业主对施工单位的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合理。

于是,双方开始了工期索赔协商。

6. 工期索赔达成协议在工期索赔协商过程中,双方充分沟通,就工期延误的影响和责任进行了充分讨论。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业主同意给予施工单位一定的工期延长,施工单位则承诺在延长工期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三、案例总结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后,积极与业主沟通,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工期索赔。

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工期索赔得到了妥善解决,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通过本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与业主沟通,积极采取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某建筑公司A与业主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负责为建设一座商业大厦。

根据合同约定,工程必须在两年内完成。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异常复杂,加之连降大雨,导致基础工程严重延误。

建筑公司A认为这些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因此向业主提出了工期和成本的索赔。

建筑公司A及时通知了业主关于现场地质条件的异常情况,并提供了详细的地质勘探报告作为证据。

同时,建筑公司也提交了天气预报记录,证明了连续降雨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建筑公司A根据合同约定,提出了具体的索赔金额和延期时间。

在计算索赔金额时,建筑公司考虑到了额外的劳动力成本、设备租赁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的增加。

对于延期时间,建筑公司则是基于实际的工程进度和后续工序的合理安排来确定的。

业主对建筑公司A提出的索赔进行了审查。

业主认为,虽然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但建筑公司A在项目管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未能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人力资源配置。

因此,业主对索赔金额和延期时间提出了调整意见。

双方经过几轮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

建筑公司A接受了业主的部分调整意见,并对索赔金额和延期时间进行了适当的减少。

同时,业主也承认了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并同意了剩余的索赔请求。

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了新的工期和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补充协议还规定了如果未来再出现类似情况,双方应如何及时沟通和处理索赔事宜。

这个案例展示了在工程施工合同中,面对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时,合理的索赔流程和协商机制的重要性。

通过有效的沟通和透明的协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争议,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施工合同管理索赔案例

施工合同管理索赔案例

施工合同管理索赔案例一、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甲方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的施工任务。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条款。

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为1亿元,工程工期为24个月。

二、合同执行过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由于资金问题导致工程进度款迟迟未能按时支付。

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不自行垫付部分工程款。

同时,甲方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困难,导致工程设计多次变更,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也相应增加。

三、索赔事件1. 乙方由于甲方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程款垫付数额较大,要求甲方支付垫付工程款及相应的利息。

2. 乙方由于甲方频繁变更设计,导致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增加,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及利润。

3.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乙方要求甲方支付逾期竣工的违约金。

四、索赔依据1. 合同条款: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由于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垫付工程款及利息。

2. 合同条款: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承担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增加的责任。

因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及利润。

3. 合同条款: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竣工的违约金。

五、索赔结果经过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垫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500万元。

同时,甲方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款及利润,共计800万元。

此外,甲方同意支付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共计200万元。

六、总结本案例中,乙方通过合同条款明确了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及时记录相关数据,为索赔提供了有力依据。

在处理索赔过程中,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了纠纷,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此案例表明,施工合同管理中,明确合同条款、及时记录数据、合理行使索赔权利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关键。

工程施工索赔案例1

工程施工索赔案例1

一、背景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合同总价为1.2亿元,合同工期为24个月。

该工程由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业主方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于2018年3月1日开工,计划于2020年2月28日竣工。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 业主方未能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导致施工单位多次停工等待;2. 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需要进行地质勘察和加固处理;3. 施工期间遭遇连续强降雨,严重影响施工进度;4. 业主方在施工过程中频繁变更设计,导致施工单位多次调整施工方案。

二、索赔请求由于上述原因,施工单位提出以下索赔请求:1. 工期延误索赔:工期延误共计6个月,要求赔偿工期延误损失300万元;2. 费用索赔: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共计500万元;3. 利润损失索赔:由于工期延误,施工单位无法按计划完成工程,导致利润损失200万元。

三、索赔处理1. 工期延误索赔:经核实,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延误索赔符合实际情况,业主方承认责任,同意支付300万元工期延误损失。

2. 费用索赔:施工单位提交了详细的费用清单和证明材料,经审核,业主方同意支付500万元费用索赔。

3. 利润损失索赔:由于利润损失难以准确计算,双方协商确定按实际利润损失的50%进行赔偿,即赔偿10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例中,施工单位通过以下措施成功实现了索赔: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2. 及时收集和整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为索赔提供有力证据;3. 与业主方保持良好沟通,争取业主方的理解和支持;4. 针对索赔请求,提出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通过本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1. 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掌握合同约定的索赔条件和程序;2. 施工过程中应注重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为索赔提供有力证据;3. 与业主方保持良好沟通,争取业主方的理解和支持;4. 针对索赔请求,提出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提高索赔成功率。

施工索赔法律诉讼案例(3篇)

施工索赔法律诉讼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大城市,总投资额为10亿元人民币,由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建。

双方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约定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土地上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工期为两年。

合同中还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和场地,以及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乙方多次向甲方提出索赔。

但甲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索赔款项。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乙方决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相应的违约金。

二、案件事实1. 合同签订与履行甲方与乙方于2010年10月1日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土地上进行施工,工期为两年。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量、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等条款。

2.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和场地,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开始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需要进行地质勘察和修改设计,导致施工进度滞后。

3. 索赔提出与协商(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甲方支付因施工进度滞后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2)甲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索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地质条件变化不属于不可抗力等。

4. 诉讼提起乙方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3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相应的违约金。

三、法院审理1. 证据审查法院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包括合同文本、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施工进度表、往来函件等。

2. 争议焦点(1)甲方是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因施工进度滞后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2)地质条件变化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甲方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判决结果(1)法院认为,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和场地,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开始施工,属于甲方违约。

施工索赔案例

施工索赔案例

施工索赔案例【案例1】某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一项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55天,承包人在开工前递交了一份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并获批准。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未按时向承包人提交图纸,使A工作延长6天,承包人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6天的要求。

当工程即将完工时,由于业主提供的某种材料质量不合格,需要重新更换,使E工作延长了4天,承包商又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4天的要求。

该工程竣工时,承包人一共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10天。

试分析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案例分析:(1)从该施工网络计划图分析可知,该网络计划共有三条线路,即:=12+15+20=47天线路1:①---②---④---⑥ t1=12+22=34天线路2:①---②---⑤---⑥ t2=14+19+22=55天线路3:①---③---⑤---⑥ t3所以,关键线路为线路3,计算工期为55天,与合同工期相同。

(2)迟交图纸属业主责任,使A工作延长6天,但A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延=(12+6)+15+20=53天,线路1仍不是关键路线,A工作也不是关长6天后:t1键工作,即A工作延长6天并未影响总工期,因此,不能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6天的要求。

(3)完工前由于业主原因使E工作延长4天,此时线路1的计算工期为:t=(12+6)1+15+20+4=57天。

由于E 工作的变化,线路1变成了关键线路,线路2,线路3未变化,所以应给与工期补偿,实际工期为57天,合同工期55天,工期补偿为:57-55=2天。

即:该工程竣工时,业主共向承包人补偿工期2天。

(4)该案例未给出费用补偿的相关数据,在此不做讨论。

(3)比例计算法【案例2】如某工程施工中,业主推迟工程室外楼梯设计图纸的批准,使该楼梯的施工延期5天。

该室外楼梯工程的合同造价为45万元,而整个工程的合同造价为500万元,承包人应提出索赔工期为多少天?分析:利用工期索赔计算公式:=⨯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工期索赔值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原合同总价=(45/500)×5=0.45天承包人应提出0.45天的工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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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案例施工索赔案例【案例1】某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一项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55天,承包人在开工前递交了一份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并获批准。

1520121422⑤③19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未按时向承包人提交图纸,使A工作延长6天,承包人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6天的要求。

当工程即将完工时,由于业主提供的某种材料质量不合格,需要重新更换,使E工作延长了4天,承包商又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4天的要求。

该工程竣工时,承包人一共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10天。

试分析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案例分析:(1)从该施工网络计划图分析可知,该网络计划共有三条线路,即:线路1:①---②---④---⑥ t=12+15+20=47天1线路2:①---②---⑤---⑥t=12+22=34天2线路3:①---③---⑤---⑥ t=14+19+22=55天3所以,关键线路为线路3,计算工期为55天,与合同工期相同。

(2)迟交图纸属业主责任,使A工作延长6天,但A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延长6天后:t=(12+6)+15+20=53天,线路1仍不是关键路线,A工作也不是关1键工作,即A工作延长6天并未影响总工期,因此,不能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6天的要求。

(3)完工前由于业主原因使E工作延长4天,此时线路1的计算工期为:t)12+6(=1.施工索赔案例+15+20+4=57天。

由于E工作的变化,线路1变成了关键线路,线路2,线路3未变化,所以应给与工期补偿,实际工期为57天,合同工期55天,工期补偿为:57-55=2天。

即:该工程竣工时,业主共向承包人补偿工期2天。

(4)该案例未给出费用补偿的相关数据,在此不做讨论。

(3)比例计算法【案例2】如某工程施工中,业主推迟工程室外楼梯设计图纸的批准,使该楼梯的施工延期5天。

该室外楼梯工程的合同造价为45万元,而整个工程的合同造价为500万元,承包人应提出索赔工期为多少天?分析:利用工期索赔计算公式: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该受干扰部?工期索赔值分工期拖延时间原合同总价=(45/500)×5=0.45天承包人应提出0.45天的工期索赔。

【案例3】某工程合同造价为1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现业主指令增加额工作90万元,则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为: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工期工期索赔值?原合同总价=24×90/1000=2.16月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案例4】在某一国际工程中,工程师向承包商颁发了一份图纸,图纸上有工程师的批准及签字。

但这份图纸的部分内容违反本工程的专用规范(即工程说明),待实施到一半后工程师发现这个问题,要求承包商返工并按规范施工。

承包商就返工问题向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但为工程师否定。

承包商提出了问题:工程师批准颁布的图纸,如果与合同专用规范内容不同,它能否作为工程师已批准的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答:(1)在国际工程中通常专用规范是优先于图纸的,承包商有责任遵守合同规范。

(2)如果双方一致同意,工程变更的图纸是有约束力的。

但这一致同意不仅包括图纸上的批准意见,而且工程师应有变更的意图,即工程师在签发图纸时必须明确知道已经变更,而且承包商也清楚知道。

如果工程师不知道已经变更(仅发布了图纸),则不论出于何种理由,他没有修改的意向,这个对图纸的批准没有合同变更的效力。

(3)承包商在收一个与规范不同的或有明显错误的图纸后,有责任在施工前将问题呈交给工程师(见本节前面的分析)。

如果而在本例中承包商没则就形成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

工程师书面肯定图纸变更,施工索赔案例有向工程师核实,则不能构成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

鉴于以上理由,承包商没有索赔理由。

【案例5】在某国际工程中,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规定由业主支付海关税。

合同规定索赔有效期为10天。

在承包商投标书中附有建筑材料、设备表,这已被业主被批准。

在工程中承包商进口材料大大超过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数量。

在承包商向业主要求支付海关税时,业主拒绝支付超过部分的材料的海关税。

对此,承包商提出如下问题:(1)业主有没有理由拒绝支付超过部分材料的海关税?(2)承包商向业主索取这部分海关税受不受索赔有效期限制?答:在工程中材料超量进口可能由于如下原因造成:(1)建筑材料设备表不准确。

(2)业主指令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由此导致材料用量的增加。

(3)其他原因,如承包商施工失误造成返工、施工中材料浪费,或承包商企图多进口材料,待施工结束后再作处理或用于其他工程,以取得海关税方面的利益等。

对于上述情况,分别分析如下:(1)与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表中的数字一样,材料、设备表也是一个估计的值,而不是固定的准确的值,所以误差是允许的,对误差业主也不能推卸他的合同责任。

(2)业主所批准增加的工程量是有效的,属于合同内的工程,则对这些材料,合同所规定的由业主支付海关税的条款也是有效的。

所以对工程量增加所需要增加的进口材料,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海关税。

(3)对于由承包商责任引起的其他情况,应由承包商承担。

对于超量采购的材料,承包商最后处理(如变卖、用于其他工程)时,业主有权收回已支付的相应的海关税。

由于要求业主支付超量材料的海关税并不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的,所以这项索赔不受索赔有效期的限制。

【案例6】在我国某工程中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若发现施工图中的任何错误和异常应通知业主代表。

在技术规范中规定,从安全的要求出发,消防用水管道必须与电缆分开铺设;而在图纸上,将消防用水管道和电缆放到了一个管道沟中。

承包商按图报价并施工,该项工程完成后,工程师拒绝验收,指令承包商按规范要求施工,重新铺设管道沟,并拒绝给承包商任何补偿,其理由是: (1)两种管道放一个沟中极不安全,违反工程规范。

在工程中,一般规范(即本工程的说明)是优先于图纸的。

(2)即使施工图上注明两管放在一个管道沟中,这是一个设计错误。

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是应该能够发现这个常识性的错误的。

而且合同中规定,承包商若发现施工图中任何错误和异常,应及时通知业主代表。

承包商没有遵守合同规定。

当然,工程师这种处理是比较苛刻,而且存在推卸责任的行为,因为:①不管怎么说设计责任应由业主承担,图纸错误应由业主负责。

②施工中,工程师一直在“监理”,他应当能够发现承包商③在本原则使用时应该注意到承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指令纠正。

.施工索赔案例商承担这个责任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例如必须考虑承包商投标时有无合理的做标期。

如果做标期太短,则这个责任就不应该由承包商负担。

在国外工程中也有不少这样处理的案例。

所以对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错误、不一致,特别是施工图与规范之间的不一致,在投标前应向业主澄清,以获得正确的解释,否则承包商可能处于不利的地位【案例7】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

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

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

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7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9日才交给承包商(注:5月有31天);从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2)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

请问在上述情况中,哪些属于业主风险,哪些属于承包商风险?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为什么?分析解答:问题1: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

原因是:(1)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2)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2: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

原因是:1.5月20日至5月26 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14天。

成本损失索赔额为14天×2万/天=28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天。

3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12月6至10月6.3.施工索赔案例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4.6月13 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施工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2天,索赔额为2天×2万/天=4万元。

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案例8】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近。

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

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

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

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告。

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

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

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

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答案:(1)委托方A单位应向B单位支付定金为:15×20%=3万元。

(2)A单位和C单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属违约行为,无权要求返回定金。

C单位应维护他人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

(3)D单位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单位,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或请求A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A单位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提交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案例9】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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