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统计分析

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统计分析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是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以了解其覆盖率、资金运作等方面的情况。
一、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覆盖率统计分析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覆盖率是衡量该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有近90%的居民参加了社会保障医疗保险,覆盖面较广。
而在不同地区之间,覆盖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例如,经济发达地区的覆盖率相对较高,而一些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覆盖率较低。
对于覆盖率较低的地区,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以提高参保率。
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资金运作统计分析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资金运作是保证制度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总资金收入主要来源于社会保险费和政府财政补贴。
其中,社会保险费占总收入的大部分比例。
而在资金支出方面,医疗费用的支付占据了最主要的部分,包括医疗服务费、药品费用等。
根据数据显示,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基本平衡,保证了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效益分析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效益是评价制度运行成果的重要标志。
统计分析显示,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通过社会保险和个人账户的共同承担,减轻了居民自付费用的压力,提高了居民就医的医疗保障水平。
此外,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对于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问题与改进建议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亟待改进的方面。
首先,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基金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需要进一步完善资金运作机制,提高基金利用效率。
其次,医保待遇标准的制定存在差异性,需要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此外,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在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还需加大,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覆盖率、资金运作、效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社会保障学》赵曼 第07章 社会救助

3、对救助对象的甑别和确定工作还需强化
如对申请救助群众的家庭收入核实问题一直缺乏有效措施, 直接影响到救助对象的甑别。家庭收入低、支出多是确定 贫困家庭依据,也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基础。由于当前 家庭收入的多样性、隐秘性,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部分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收入难以核实。又如对于少数归 正人员及无业居民采用纠缠、吵闹,甚至威胁等手段,强 硬要求社会救助,缺少有力的应对措施,使少数不符合救 助条件的人员变成救助对象,导致救助目的偏差,公正公 平性受到影响。
第七章 社会救助
本章主要内容:
社会救助的历史演进 社会救助的甄别机制 非营利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效率问题 不同救助方式的效率问题 中国目前的社会救助体系
学习重点:
理解社会救助的主体 掌握贫困的定义及贫困程度的衡量指标 理解社会救助中的甄别机制
理解社会救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非营利组织在社 会救助领域的优势
(二)非营利组织的效率分析
究竟谁成为责任主体更有效率:政府?还是 非营利组织?新自由主义者的代表弗里德曼认为, “最理想的途径是私人慈善事业”,私人慈善事 业完全可以借助市场的力量实现高效率。
社会救助除了政府救助之外,还有民间非营 利组织的慈善救助,后者是一种市场行为且效率 更高。
(三)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一、社会救助的历史演进
(一)社会救助理念的历史演进
春秋战国 工业社会之前
二战后 现代
“民本” “仁政” “大同” 惩戒性:贫困由懒惰造成 社会援助取代贫民救济 强调生存权和权利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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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救助的主体
政府
企业
个人
社会组织
非营利组织
我国社会救助主体单一,主要为政府,而发达国家的社会救助领域,非营 利组织发挥巨大作用。
社保07---3失业工伤生育

② 保障了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本人或其遗属在 生活发生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要,防止受工伤的劳动者 或其遗属陷入贫困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劳动者及 其家属的后顾之忧。
③ 保障了受伤害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合法权益,是社会 对劳动者社会贡献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工作积 极性。
(2)对于国家和企业:
① 保障了工伤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 防止少数人陷入贫困,也促进了工伤事故的妥善 处理,减少了劳动争议,对企业的正常生产起到 了保证作用,最终将调节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稳 定。
2.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是指国家通过立法, 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运用“大 数法则”进行测算确定各个企业的缴纳义务,并 形成一笔基金,通过互助互济的方式进行风险分 担。 3. 个人不缴费原则 工伤保险费是由企业或雇主按照国家规定的费 率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 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 社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之处。
办法》第一次将工伤保险作为单独的保险制度统一组
织实施,对沿用了40多年的企业自我保障制度进行改 革。通过几年实践,初步取得成效,但也有很多问题。
③ 2001年,制定《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列入国务院 立法计划。 ④ 2003年4月27日温家宝正式签署《工伤保险条合物中毒、汞及其
化合物中毒等。2、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3、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4、职 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5、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6、职业性肿
瘤。有石棉所致肺癌等。7、职业性传染病。有 炭疽等。8、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 敏性皮炎等。9、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等。
第七章 社会保险(下)
社会保险概述

赵文海是甘肃古浪县庙台子村人。为谋生路,他曾在汪家墩金矿 采矿4年,昌马金矿采矿6年,之后罹患尘肺病。而在赵文海的家族中, 共有12名尘肺患者。赵文海的三哥赵文龙知道自己的尘肺病无法医治, 为了不拖累家人,于2007年8月跳进水库自尽身亡。
青岛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结果公布 尘肺病居首 2012-04-18 07: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二、2011年度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 报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月31日。市南区参保单位及 其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可延长至2011年2月底。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 数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例的申报时间为2010年12 月25日至2011年1月20日。 三、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案 例
一、曹某2005年2月进入扬州市区某酒店工作, 2006年8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酒店 支付曹某的报酬中含社会保险费,由曹某自行参 加社会保险。2007年3月曹某辞职离开酒店,同 年5月以自己在工作期间酒店未给自己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为由提请劳动仲裁。
二、赵先生在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从事营销工作。应聘 到这里工作时,他与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双方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赵先生的工资待遇为年 薪4.8万元,其他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但此后, 赵先生既没有实际拿到这么多钱,而且,在第二年公 司为赵先生计算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时,也没有按照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缴纳,赵先生对此提出 了异议。
年薪,那么,这个年薪就应该是一个确定的 收入,至于考核部分,应作为奖金在年薪以 外另行发放。更让赵先生不能接受的是,公 司在第二年确定保险缴费基数时,竟然按照 平时发放的工资标准,也就是月薪的一半即 2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年底发放的部分根本 就不往里计算。赵先生认为,公司的这种做 法又损害了他的保险福利待遇。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下发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科室(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加强聘用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聘用人员的整体素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经2014年月日医院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年月日附件1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加强聘用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聘用人员的整体素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聘用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2008〕4号)、《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曲卫字〔2013〕226号文件)、《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曲人社〔2014〕29号)、《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及管理的通知》(曲人社〔2014〕1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是指我单位因工作需要,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以协商一致的方式从社会上聘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合同制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和后勤社会化托管人员及科室(部门)自行聘用人员。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聘用原则根据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建设目标、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等,坚持因事设岗、人岗匹配的原则由医院统一组织招聘录用。
第三条聘用条件(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要求:新进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18-30周岁以内。
07第七章-人身保险

(2)已交足二年以上保费的,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24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五)自杀条款
1、基本内容: (1)合同生效一定时期(我国规定为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死亡属责任 免除 (2)合同生效一定时期(我国规定为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死亡属保险 责任。 2、处理方法: 2年内自杀死亡,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年后自杀死亡,承担保险责任,按合同给付保险金。 3、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限制:合同成立之日起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二年后。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25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六)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
基本内容:分期缴费的寿险合同,当投保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 继续缴纳保险费时,保险单项下已经积存的责任准备金,投保人 可以任意选择处理方式: 1、申请退保。体现为现金返还 2、改为交清保险单。 即:原保险单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均不变,保险金额相应 的降低,此后不再缴保费。 3、改为展期保险单。 即:原保险单改为保险金额不变的死亡保险,而保险期限相 应缩短。 4、投保人可以在投保时或保费宽限期满前书面声明,在超过宽 限期仍未交付续期保费时,将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续期保 险费进行垫交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第 七 章
人身保险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节
健康保险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2
一朝结缘
一生守信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定义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
三、人寿保险的种类
信泰人寿总公司培训部 7-3
一朝结缘
三、人寿保险的定价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全文)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全文)中国网时间:2011-07-01发表评论>>中新网6月30日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以下是办法全文: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机构)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实施监督。
第四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
第二章采集和审核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等方式获取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同时,应当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部门通报的情况进行核对。
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配置机构、相关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查。
保险学(第二版)课后答案

第一章:保险概述1.B2.D3.B4.A5.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6.根据起因,可划分为自然危险与社会危险;根据危险发生的形态,可分为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根据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基本危险和特定危险;根据损失发生的后果,可分为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为先和信用危险。
7.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8.危险管理的过程通常包括危险管理目标的确定,危险识别,危险衡量,危险处理和危险管理效果的评估等。
9.可保危险是保险客户可以转嫁和保险人可以接受承保的危险。
可保危险需满足以下条件:(1)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2)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3)危险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4)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具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危险具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10.危险,危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危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危险管理中传统有效的危险财务转移手段;保险经营效益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发展与危险管理发展相互促进。
11. (1)聚资建立基金(2)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3)财务转移机制。
12.保险损失说又称损害说,该学说以“损失”这一概念为中心,主要以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
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
该学说与保险产生的根源相吻合,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发源于海上保险,而海上保险产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船舶和货物损失的补偿问题。
损失说的主要理论分支包括损失补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移说和人格保险说。
13.保险非损失说认为“损失说”不能总括保险全面的属性,应摆脱损失概念,寻找一种全面解释保险概念的学说,于是产生了许多非损失说理论,包括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
14.保险与银行,证券一样都归属于金融服务业,其产品是无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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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农村户籍所在地,不论其务农、务工或经商, 均参加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保险年龄: 以参加劳动获得收入为起点,一般16周岁;
B、基金筹集
①个人缴费
缴费标准每年:100、200、300、400
②集体补助 ③政府补贴
中央:中西部基础养老金部分全额补贴, 东部50% 地方政府:不低于30元/人、年
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核心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及参与资格
(1)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工);
(2)自由职业人员;
(3)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论合同期限长短,均 应参与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城镇居民)
筹资方式:
基础 + 个人
基础养老金由财政负担
个人缴费
医疗保险
社会劳动者因为疾病、受伤等原因需要 诊断、检查和治疗时,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 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 险制度。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成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保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保
科教文卫、金融服务等 一般制造业 采掘、冶炼、化工
生育保险
1、概念
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处于生育事件发生期间的
生育责任承担着提供一定的经济、物质及服务等 各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生育保险目的
保障母子在特殊时期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要, 确保生育女性的身体恢复及整个社会人口再生产。
3、生育保险内容
二、主要项目(以我国为例):
“五险一金” 社会保险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养老保险
1、定义
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年老退休 之后,对他们提供维持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的 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养老保险三个部分:
基本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 商业人寿保险
3、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 中建立基金,对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 力并有就业意愿的成员,当其因非自身原 因暂时失去劳动机会、无法获得维持生活 所必需工资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为其提 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促进其重新就业的制度。
2、失业保险费缴纳
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费,个人按本人
工资总额的1%缴费。
C、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25元/人、月。地方政 府可以提高标准
D 、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 新农保制度实施之前已满60岁不缴费,领取
基础养老,不满15年允许补缴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加对象:非就业居民(收入较低、不能以
无法确定上一年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以上一 年度本市职工人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
费。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费。
3、我国失业保险金给付
失业保险缴费时间
1----5年 5—10年 10年及以上
最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期限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工伤保险
1. 工伤
职业性伤害的简称,包括工作中的意外 事故或职业病所致的伤残及死亡。
2.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当地职工 年均工资 10% 当地职工 年均工资4 倍以内
•大学生医保
杭州市在校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 年均120元/人年
其中:个人缴费30元/人年
财政补贴90元/人年 大学生医保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 次年的8月31日。
失业保险
1. 失业保险
1992年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办
法》 1998年劳动社会保障部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2003年开始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以县为单位。
以自我保障为主,社会互济为辅,社会养老与 家庭养老相结合。
新农保制度
2009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个人缴纳8% 个人账户 基金
养 老 缴 费
企业缴纳20%
社会统筹 基金
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男60周岁、女50 周岁,女干部55周岁; 特殊工种男55周岁、女45周岁。 (2)满足缴费时间规定 累积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
如何领取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个人帐户养老金
2006-1-1之后退休的: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缴费工资
×缴费年限×1% 2
个人账户存储余额
+
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是和退休年龄相关的,国家有统一规定,不分男女,比
如4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216个月,55岁退休为170个月,60岁为 139个月。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老农保制度的推出
新
农 合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特征
参保基本条件
1.城镇所有用人单位
2.地市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属地管理
3.企业、个人共同缴费,企业工资总额6%、 个人工资2% 4.离休、老红军医疗待遇不变
给付模式
1.医保基金
个人缴费 Leabharlann %统筹基金个人账户
其中的 30%
企业缴费 6%
2. 工伤保险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病、致残乃 至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 家和社会获得医疗、生活保障及必要的经济 补偿的制度。
3、工伤保险基金缴纳
缴纳主体:
雇主
缴纳费率
行业类别 行业基准费率 % 行业内 浮动费率% 行业名称
一 二 三
0.5 1.0 2.0
无 0.5-1.5 1-3
1.带薪产假
2.生育津贴
3.生育医疗服务 4.生育补贴
4、缴费比例
单位按工资总额0.5—1%缴纳,个人不需缴 费。
5、保险对象
生育期间的妇女劳动者
男职工末就业配偶
第七章 社会保险
《保险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 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 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 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 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 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 为。
社会保险
一、概念
国家在既定的社会政策下,通过立法手段, 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因年老、疾病、 伤残、失业、生育及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 久性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从而全部或 部分失去生活来源的时候,由国家或社会对 其本人或家属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社会保 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