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承办机构:花石乡行政执法中队;服务电话:7478001;监督电话:7478525。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工作流程图
调查取证
违法事实确凿,视案情需要制作《现场笔录》或《询问(调查)笔录》
执行
当事人自觉履行、依法强制执行
承办机构:花石乡行政执法中队;服务电话:7478001;监督电话:7478525。
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
拒绝履行的处罚流程图
对接到举报或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规定,未送子女入学
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
承办机构:花石乡行政执法中队;服务电话:7478001;监督电话:7478525。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发现案源 ,填写案源登记表简 易 程 序一 般 程 序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单位处以立案 ,办案人员填写立 不予立案,办案人员填写不 案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予立案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进 行调查、 收集证据。
可依法采取检查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收集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的,办案人员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 处罚建议书,填写行政 处罚建议 有关事项审批表并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违法事 实违 法 事 实 成不成立 或立,当场作出填写案件核审表 组)集体讨论决定拟处理意见 违法行 为 行政处罚决定 轻微并 及 前告知当事人法制机构 核审 ,符合评审标准的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小作出处罚决定 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时纠正 没 有造成 危 害后果 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根据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意 见或案件评审委员会意见作出拟处理决定不予行 政知当事人有陈处罚述申辩的权利违法事实不成立, 予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拟作出处罚的,向当以销案; 违法行为轻 的,移交有权机关;违法行为事人 制发 行政 处 罚微,不予行政处罚,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按照《行政处罚法》(听证) 告知 书最终作销案处理关。
最终作销案处理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 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 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并当场送达当事人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事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的,告 实、理由、依据以及 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 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 述和申辩的权利 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召开 听证会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流程图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流程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 举报接收:接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可通过电.化、网络等渠道进行。
2. 初步核实: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3. 立案决定:根据初步核实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并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二、调查取证阶段1. 调查方案: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等。
2. 证据采集:采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
3. 取证程序:依法进行取证程序,如讯问当事人、查询相关记录等。
4. 证据整理:对采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确保证据充分、准确。
三、听证阶段1. 发送听证通知:向当事人发送听证通知,通知其参加听证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2. 听证会议:召开听证会议,听取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申辩,并记录相关内容。
3. 审核听证材料:审核听证会议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如笔录、证词等。
四、行政处罚决定阶段1. 处罚事先告知: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2. 处罚决定制定:根据调查取证阶段的证据和听证阶段的听证材料,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3. 处罚决定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审批。
4.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给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
五、执行阶段1. 处罚执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等。
2. 监管检查:对被处罚单位进行监管检查,确保其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
3. 检查结果报告:编制检查结果报告,记录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如果未按时整改,则可再次进行处罚。
六、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举报信样本2. 初步核实报告模板3. 调查取证方案模板4. 听证通知书范本5. 处罚决定书样本6. 处罚执行记录表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负责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管的行政机关,负责查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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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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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流程图
存档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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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容项目审批运行环节定岗定责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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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方式
一、城市居民(包括暂住户)、学校按用水量计价征收。
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代收。
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垃圾处理费。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医院等,按上年年末实际在册职工人数征收。
企业中属旅店业、餐饮业、娱乐业(含网吧)、广告装璜业按其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征收,收取对象为单位。
属财政拨款单位由市、区财政局负责代征。
属营业税、增值税交纳单位由税务部门负责代征。
三、建筑施工单位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征收。
由市建管处负责代征。
四、建筑垃圾按垃圾量征收。
征收对象为建设单位或个人。
由市渣土管理机构负责代征。
五、工商管理部门自办的集贸市埸按经营面积征收。
征收对象为业主,由工商管理部门负责代征。
社会办集贸市埸、经营摊点按经营面积征收。
征收对象为业主,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代征。
六、营运客车按座位数征收。
征收对象为单位或车主,由市运管处负责代征;其中,城市公交车辆由市建委负责代征。
每半年收取一次。
七、其他由市财政局负责代征。
代征单位可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不超过的手续费,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1. 概述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流程图,确保程序规范、公正。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为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形成听证决定,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流程图(注意:流程图采用箭头和方块表示,箭头表示流程的先后顺序,方块表示具体步骤)2.1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机关向被处罚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被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
2.2 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 被处罚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的合法期限内,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3 行政机关审查申辩意见-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进行审查,如果申辩意见成立,可以对行政处罚进行调整或者撤销。
2.4 行政机关召开听证会议- 如果申辩意见不成立或者即便成立,仍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行政机关可以召开听证会议,邀请当事人、相关证人和专家出席。
2.5 安排听证会议时间和地点- 行政机关根据听证会议的需要,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出席人员。
2.6 进行听证会议- 听证会议中,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提供证据、质证对方证人等。
听证会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作出记录。
2.7 行政机关裁决2.8 送达裁决决定书- 行政机关将裁决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
3.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根据具体情况本文涉及的附件,如听证通知书、申辩材料、裁决决定书等)附件1: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样本附件2:当事人申辩意见书样本附件3:行政机关裁决决定书样本4.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根据需要相关法律名词及其注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档内容)-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的法律制裁措施。
- 事先告知书: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前向当事人告知其被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处理意见的书面通知。
- 申辩意见:被处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追加处罚提出的陈述和质疑意见。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一、价格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运行流程图1.乱收费行为的处罚;2.拒绝配合价格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处罚;3.妨碍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的处罚;4.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5.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6.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处罚;7.低价倾销,价格歧视行为的处罚;8.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行为的处罚;9.对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10.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的处罚;11.牟取暴利行为的处罚;12.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处罚;13.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价格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运行流程图二、节能监察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3.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4.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5.违反法律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6.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7.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法律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8.重点用能单位未按法律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三、粮食局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图1.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粮食经营者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2. 陈粮出库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3.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高于)规定的最低(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及清单

高县统计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1.法律《统计法》第三十七条: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
(3)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4)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5)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2.“三定规定”《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高府办发〔2011〕18号)。
1.法律《统计法》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予以通报。
自由裁量标准
无
办理部门
统计分析监测股(高县统计执法大队)
监督电话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宜宾市统Fra bibliotek局或高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高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投诉。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1.申请阶段1.1 准备申请材料1.2 在线填写申请表格1.3 递交申请材料1.4 缴纳申请费用(如有)2.受理阶段2.1 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2.2 完善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3.审查阶段3.1 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2 如有需要,进行现场核查4.决定阶段4.1 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4.2 发文通知申请人4.3 如需要缴纳许可证费用,通知申请人缴费5.派发阶段5.1 准备许可证书5.2 发放许可证书5.3 如有需要,注销申请人已有行政许可证6.后续监管阶段6.1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许可证持有人的合规情况 6.2 如有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流程图:1.调查阶段1.1 掌握相关证据材料1.2 进行现场调查(如需要)1.3 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2.审查阶段2.1 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2.2 如发现违法事实,制定处罚决定草案2.3 确定处罚的形式、幅度3.决定阶段3.1 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处罚决定3.2 发文通知当事人3.3 如需要缴纳处罚款项,通知当事人缴费4.履行阶段4.1 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4.2 如需要,监督和检查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5.救济阶段5.1 对处罚决定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5.2 如需要,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5.3 如需要,对决定进行再审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申请人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的审查,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2.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秩序,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的制止、纠正和惩处的行政行为。
3.复议: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级行政机关或同一级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再审的行为。
4.再审: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向行政机关所属的区域性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再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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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或不为本单位职工
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行政处罚
催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归集股下发催缴通知书
被缴存单位自接通知书起日内未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或该单位自登记之日起至日内未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责令限期办理
审查
对违规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
事人陈述和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告知
书面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决定
依法对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送达
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
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法定限期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机构:归集股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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