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清理整顿三五渔船调研对策
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及海上船舶疫情管控工作总体形势稳定,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知》(农业部通告〔2018〕1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及处置非法采捕红珊瑚船舶和涉渔“三无”船舶的意见》(闽政办〔2015〕29号)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海上(水上)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漳安委〔2020〕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以防范和遏制海上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防止境外疫情从海上输入的各项措施,全面整治全县渔港、澳口内涉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乡镇船舶、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清理取缔全县港(澳)口内涉渔“三无”船舶,进一步厘清部门和乡镇(村)管理职责,确保我县海上安全总体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一)无核定渔业船名、无登记船籍港、未取得相应渔业船舶证书从事捕捞作业及其辅助活动的船舶。
(二)船上有捕捞设施或渔具网具的“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分工详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1.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县安办在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负责乡镇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沿海乡镇场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2.海洋渔业部门:负责做好港(澳)口内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清查,协助乡镇实施涉渔“三无”船舶的处置和拆解;组织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进行勘验和认定;牵头联合海警、公安海防等涉海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严厉打击海上各类违法违规涉渔船舶;依法查处违规船舶,涉嫌犯罪的,移交海警部门依法查处。
3.镇、村:组织辖区内港(澳)口自查清理,协助海警、海洋渔业等部门做好封港(澳)清查;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相关的政策宣传;负责组织专项行动期间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的拆解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稳控工作;配合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无证建造船舶的企业。
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X“十年禁渔”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危害水上交通安全及水运秩序的“三无”船舶,维护良好的水运秩序,优化辖区通航环境和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155号令)、《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县“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办〔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水上交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XX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开展“三无”船舶集中整治行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大力宣传和贯彻各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全面依法履职尽责,集中开展打击“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使“三无”船舶扰乱水上交通秩序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域通航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水上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预防,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二、整治范围(一)全镇通航水域内所有未经审批(备案)私自建造的无船名、无船籍港和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
(二)全镇通航水域内船名号缺失,擅自损毁船舶主机铭牌、船舶识别号等船舶。
(三)全镇通航水域内证书证照过期失效船舶。
三、职责分工成立镇“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镇公路站、镇水利站、镇河长办、镇经发办、财政所、派出所、城管队、农技站、安监所等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各村(社区)为辖区内船舶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做好“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宣传、动员、登记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划定专门区域用于上岸船舶集中停靠,负责本村(社区)内生产生活自用船安全管理工作。
三无船舶整治方案

三无船舶整治方案概述近年来,随着船舶航运业的快速发展,一些三无船舶(无政府登记、无有效船级社认证、无航行证书)的存在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这些三无船舶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对海洋环境产生了严重的污染。
因此,制定三无船舶整治方案,加强监管,是保障航运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三无船舶的整治方案,包括政府监管措施、船舶登记制度改革、船级社认证加强、船舶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大等。
政府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三无船舶整治的政策法规,明确责任和惩罚力度;2.加强对港口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船舶登记、船级社认证、航行证书等制度;3.建立三无船舶黑名单,对违规船舶进行公示,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4.加大对三无船舶的巡航力度,加强监管检查和执法力度,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船舶登记制度改革1.优化船舶登记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2.强化船舶登记审查,严格审核船舶所有权、船东资质等信息,避免不符合要求的船舶登记;3.实行统一的船舶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确保船舶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查性;4.加强对船舶登记机构的监管,推动其规范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
船级社认证加强1.提高船级社的认证标准,加强对船级社的监管和审核;2.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包括撤销认证资格、罚款等;3.推动船级社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整体监管效果;4.建立船级社信用评估体系,加强对船级社业务的监督。
船舶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大1.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检查力度,对违规船舶进行现场检查和记录;2.加强对三无船舶的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3.加强船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4.推动国际合作,加强对国际航行的三无船舶的监管力度。
结论三无船舶整治是维护航运业安全、促进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三无船舶的监管和整治工作,保障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船舶登记制度改革、船级社认证加强、船舶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大等方面的措施都是推动三无船舶整治工作的有效途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实质性成效。
2023三无船舶整治行动方案

2023三无船舶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三无船舶是指无证、无登记、无报关的非法船舶。
这些船舶存在安全隐患,违法用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问题频发,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维护公共安全,2023年将启动全面整治三无船舶的行动。
整治目标:1. 推进三无船舶报废更新,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2. 遏制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3. 彻底清除非法船舶,维护海洋领土主权和国家安全。
二、整治措施1. 加强监管(1) 建立三无船舶监管数据库,包括船舶基本信息、船东信息、船员信息等,实现全程监控;(2) 加大巡航力度,加强对三无船舶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船舶,坚决予以处置;(3) 加强对港口、航道、码头等重点区域的管理,确保三无船舶无法进入。
(4) 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船舶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船舶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2. 报废更新(1) 制定船舶更新方案,鼓励船舶所有人主动申请报废,同时提供相关补贴政策;(2) 加强对报废船舶的处置,确保船舶废弃物的环境友好处理;(3) 完善船舶评估和审批机制,确保新建船舶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3. 加强培训和宣传(1) 加强对船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2) 加强对船东、船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净化船舶市场。
4. 深化国际合作(1) 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境非法船舶;(2) 加强与国际船级社、船员培训机构等的合作,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3) 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和海洋公约的磋商和制定,共同维护海洋环境和公共安全。
三、督查和评估1. 设立督查组,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2. 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果;3. 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方案。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2. 落实资金支持,保障整治工作的经费需求;3. 加强协作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无”船舶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

“三无”船舶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和意义1.船舶清理整顿是保持国内船舶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高船舶行业整体水平的迫切需要。
当前船舶市场存在一些“三无”问题,即没有有效经营许可证、没有资质证书和没有运营保障措施的船舶。
这些“三无”船舶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秩序,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是维护船舶行业正常秩序和保障市场安全的重要举措。
2.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全面清理整顿“三无”船舶,在一定期限内,逐步将所有“三无”船舶清理出市场,并采取措施防止新增“三无”船舶产生,提升船舶市场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工作范围1.清理整顿对象:涉及海洋运输、内河运输、港口作业等各个领域的“三无”船舶。
2.清理整顿措施:对于已经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证的船舶,要求其持有有效资质证书,并加强对其运营保障措施的检查与管理;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资质证书的船舶,要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责令停航、暂停查验等。
三、工作组织1.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2.各级行政部门、船舶管理机构、海事监管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四、工作步骤1.完善船舶清理整顿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清理整顿工作的长效机制。
2.对全国范围内的船舶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备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全面开展。
3.制定船舶清理整顿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标准,明确相关程序和要求。
4.对已经发现的“三无”船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5.定期开展船舶市场检查和巡查,严禁新增“三无”船舶进入市场。
6.加强船舶市场监管,建立健全违法经营船舶的处罚和纠正机制。
五、宣传和教育1.加大对船舶清理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和目标,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
2.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市场监管的能力。
六、风险防范措施1.制定与船舶清理整顿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023三无船舶整治行动方案

2023三无船舶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近年来船舶行业的迅猛发展,三无船舶成为了我国船舶整治工作的重点对象。
所谓三无船舶,即无证、无煤、无厕所的违法违规船舶。
这些船舶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严重,严重影响了我国水域的安全和环境质量。
为了落实国家的环境保护要求,切实保护水域环境,提高水域安全,特制定三无船舶整治行动方案。
二、整治目标1. 深入排查三无船舶,全面掌握三无船舶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2. 逐步取缔三无船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3. 加强执法监管,打击三无船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水域秩序。
三、整治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船舶主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鼓励船舶主人主动整改。
2. 建立健全三无船舶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船舶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船舶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加强执法力量,增加巡查频次,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三无船舶及时采取措施。
4. 设立悬赏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发现三无船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5. 各级政府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公安、海事、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整治三无船舶。
6. 严格法律法规的执行,加大对违法违规船舶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
四、整治步骤1. 第一阶段:组织排查通过船舶登记备案信息、巡查执法、举报投诉等渠道,全面排查三无船舶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三无船舶名录。
2.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重点整治数量较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的三无船舶,采取强制整改或取缔的措施,确保安全和环境质量。
3. 第三阶段:后续监管对整治过的三无船舶进行跟踪监管,确保整治效果的持久性和可持续性,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
五、整治成果评估通过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评估,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整治成果。
六、预期效果1. 明显减少三无船舶数量,改善水域环境质量。
2. 防范和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提高水域安全。
全市开展“三无”渔船清理整治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

全市开展“三无”渔船清理整治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无”渔船清理整治攻坚战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渔业管理,保护渔业资源,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全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统一部署,加大力度,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一)清理整治“三无”渔船。
对未取得合法渔船注册证书、无船舶备案登记、没有渔船运营许可证的渔船进行清理整治,目标是全面取缔“三无”渔船。
(二)加强渔船安全管理。
依法制定并加强渔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渔船安全运营。
(三)完善渔船登记和备案制度。
建立健全渔船登记和备案制度,实现渔船信息的实时跟踪和管理。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对渔船主和渔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渔业法律法规意识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
三、组织实施(一)设立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渔业管理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无”渔船清理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指导工作。
(二)成立工作专班。
在各县(市、区)级政府设立专门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的清理整治工作,包括资源调查、登记备案、渔船检查等工作。
(三)加强协作联动。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市、县、乡三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联网,实现渔船信息的共享和实时更新。
四、工作措施(一)组织调查登记。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渔船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包括渔船所有者身份、渔船注册证书、备案情况等信息的详细核查。
(二)依法清理整治。
“三无”渔船要依法予以取缔,严禁违规运营。
对于未取得合法渔船注册证书、无船舶备案登记、没有渔船运营许可证的渔船,要立即停止运营,并予以罚款和扣押。
同时,要对新建渔船进行审核,并逐步推进渔船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三)加强船舶检查。
市渔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渔船的检查力度,对渔船的安全设备、航行证明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渔船安全运营。
全市开展“三无”渔船清理整治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开展“三无”渔船清理整治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最新)为全面落实省和XX市政府关于加强“三无”渔船清理整治的通知精神,切实强化我市海洋渔业船舶综合管理,严厉打击渔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海上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集中两个周时间,在全市开展一次海洋渔船清理整治攻坚战活动。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强化我市渔船的规范化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维护渔区稳定,使我市渔船渔港管理秩序有大改观。
(一)外籍渔船的清理。
对在我市辖区作业的外籍合法养殖船限期离境;外籍“三无”渔船一律没收、拆解。
(二)本市钢壳大马力渔船的清理。
对私自改建的本市钢壳渔船,下达禁止离港通知书,不予办理相关证书、证件,并在规定地点封存,禁止出海作业。
(三)本市“三无”渔船的清理。
对木质“三无”渔船责令停止作业,并予以没收,按程序拆解。
二、活动时间整治活动时间从XX年8月28日至9月10日。
三、活动措施(一)宣传发动。
下发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由XX镇组织,以村为单位进行发动,向广大渔民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渔船整治有关规定。
(二)排查认定。
由海洋渔业部门、XX镇政府、沿海村组成联合执法组,分片包干,逐村、逐个渔船停泊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的“三无”及外籍渔船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下达整改通知。
海监大队负责对排查出的“三无”渔船进行鉴别、认定,确定“三无”渔船的类型。
1.凡是船籍港不属于XX的渔船,私自从本市外购买而未办理手续的渔船,长期租用的本市外船舶,均属于外籍渔船。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涉渔“三无”船舶:(1)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无有效船名号(自行涂刷无效)、无船籍港(自行涂刷无效)和无合法渔业船舶证书的船舶;(2)套用渔业船舶证书、套用船名号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船舶;(3)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制造、改造、购置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船舶;(4)XX年度及以前未年审(检)的渔业船舶;(5)船上携带有捕捞渔具或设施的涉渔“三无”船舶;(6)其它涉渔“三无”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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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安全监管工作,事关渔区经济发展,事关渔区和谐稳定,同时也是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2008年,全市拥有登记在册渔船1074艘,“三无”渔船近300艘,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27起,其中等级事故11起,死亡(失踪)8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市关于全面清理整顿****两乡“三无”渔船实施方案》(瑞政办[2009]2号)文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全面加强**、**两乡“三无”渔船的管理。
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本人协同局有关职能科室同志,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对双北两乡小型渔船规范化管理问题进行了调研。
通过座谈,深入渔家走访,基本摸清了**、**两乡“三无”渔船的历史由来及现状,并对如何贯彻落实瑞政办[2009]2号文件提出相关建议,仅供参考。
一、双北“三无”渔船的由来与现状
“三无”渔船指的是长期从事渔业生产或为渔业生产服务的“三无”船舶,即无船籍港、船名号、船舶证书的渔船。
**乡现有“三无”渔船32艘;**乡现有“三无”渔船134艘。
此批“三无”渔船成因复杂,主要原因是1989年以来,国家为了合理调节近海捕捞强度,根据渔业资源可捕捞量出台了控制渔船建造、更新数量指标,控制渔船马力指标的“双控”政策。
2004年以来,国家专门拿出资金用于部分渔民转产转业, “三无”渔船不在转产转业之列。
目前,双北两乡的“三无”渔船大部分是当时未转产转业遗留下来的,也有一部分是近年来新增加的。
当前,双北两乡的“三无”渔船管理
存在诸多尴尬之处,上下联动、合力监管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加之渔民安全素质低下、设备陈旧,暴露出了许多安全隐患。
可以说,一艘“三无”渔船就是一颗运行在水面上的“定时炸弹”,令各级领导和渔业主管部门寝食难安。
双北两乡“三无”渔船现状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身份不明而出现一船多用监管主体不明的现象。
“三无”船舶由于没有合法身份,出海捕捞时是渔船、不带网具时也可是农用船、需要运货时是货船、需要载人时是客船。
在海上违法归渔业主管部门管,在内河航道归海事部门管,乡镇基于多一事不若少一事的想法不想管不愿管,其结果可想而知。
(二)由于船舶出生不合法而出现船员不能参加培训的现象。
《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对渔业船舶的适航条件、渔业船舶的船员配备以及船员的资格认证都有明确规定,为了适应船员流动性大的特点,每年主管部门都会组
织多期各类船员培训。
“三无”渔船的渔民则不然,即便想参加培训也是师出无名。
因而,长期以来“三无”渔船的船员都未经过正规培训,安全素质可想而知。
(三)由于管理机制不顺畅而出现职责不清监管脱节的现象。
2006年4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渔业管理条理条例》根据渔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明确了乡镇、渔业村社和渔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安全管理责任,但长期以来,渔业主管部门包揽了渔业船舶的监管职责,淡化了乡镇职能,不利于实施有效管理。
新《条例》出台后克服了原来管理脱节的状况,乡镇仍保持着原来的工作和思维贯性显然与安全工作的严峻现实不符。
(四)由于数量庞大而出现“罚不责众”执法难的现象。
“三无”渔船不应仅仅看作是一个社会问题,而应该上升到政策问题。
调研中多数渔民反映:“住在陆地上的渔民他们既有田又有指标,我们岛上的渔民既无田又无指标,本身渔民
就是靠海吃海的,现在油价高,资源衰竭,有证的还可以得到国家的油补,我们什么都没有,不让我们捕捞,生活都没法保障了。
”从违法性质上说,违反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是很严重的,最高可处10万元的罚款,但实际执法中罚500元渔民都会撒泼、下跪、甚至跳海。
因此,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执法难的现象。
(五)由于受利益驱使而出现渔船带病出海冒险作业的现象。
渔民都奢望能用最小的投入来获取最大的利益,因此,设备陈旧不更新,安全救生设施不配备,超航区、超风力等级航行作业,载客超人、载货超重现象十分普遍,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二、整治“三无”渔船的思路和原则
(一)尊重现实。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党的思想路线,也是科学发展的内涵所在。
“三无”渔船不合法、安全隐患突出是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但“三无”渔船成因复杂,数量庞大,关乎众多渔民的生计,整治“三无”渔船不
能简单地搞“一刀切”而要视情而治。
如果不顾现实,强行取缔不仅难度大,而且还可能会引发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不符合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渔区”的基本思路。
(二)疏堵结合。
“疏”并不是要给“三无”渔船合法化,而是采取疏导的办法把该类渔船纳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