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线咨询:离婚后财产要怎么分割?离婚后子女又是由谁来抚养呢?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的内容,以下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呢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
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但应考虑孩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和判断能力有限,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法院可以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判。
四、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但由于轮流抚养子女存在着不断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情况,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较少采用。
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无非就是对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通常情况下最好是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就只能向法院提出诉讼了,让法院来进行判决。
下面我为你整理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1、对方有婚外情的;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二、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3、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4、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5、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
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事件逐渐增多。
为了保护离婚双方的利益,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婚姻法》。
而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往往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分割,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离婚所带来的财产风险。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则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则。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以下几个原则:1. 财产归属原则: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从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属个人财产。
2. 同等分割原则: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同等分割。
3. 特殊财产原则: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各自承担的债务,由各自负责。
但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以一方名下所有的财产和以一方名下的财产其实是共同财产。
4. 公证原则:离婚时可以通过公证方式进行财产分割,公证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在离婚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以上几个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其中,同等分割原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一个原则。
因此,在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时,需要尽量遵循同等分割原则,以确保分配的公平性。
二、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财产分割。
1. 协议分割法协议分割法是指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然后由双方自行处理各自的财产。
这种方式通常需要律师协助,以确保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会对任何一方造成不利影响。
协议分割法适用于离婚双方关系较好,且财产来源比较明确的情况。
2. 司法裁决法司法裁决法是指在法院的裁决下,依法进行财产分割。
这种方式比较直接,可以解决离婚双方之间的纠纷。
但是,由于司法裁决的过程通常比较长,且需要律师和金钱的支出,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适用。
3. 公证分割法公证分割法是指在公证机构的协助下,双方达成协议,进行公证和登记。
这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证离婚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
但是公证分割法在实际操作中比较繁琐,通常需要律师协助。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关于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关于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1、一般规定(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特殊规定(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民法典离婚家庭主妇怎么分割财产

民法典离婚家庭主妇怎么分割财产结婚之后男⼈就在外边赚钱,⼥⼈就在家⾥当家庭主妇照顾家庭。
但男⼈在之后出轨了,也跟原配要求离婚,这时候双⽅会对财产分割存在着争议。
那么,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家庭主妇是如何分配的?店铺⼩编给你提供⼀些意见。
民法典离婚家庭主妇怎么分割财产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先要对财产性质进⾏认定,婚前个⼈财产还是归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和⼥⽅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般是⼀⼈⼀半。
所以家庭主妇也⼀样,家庭主妇离婚时可以分得多少财产,要看和对⽅协商的情况或者是法院判决的情况。
此外,如果夫妻书⾯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所有,⼀⽅因抚育⼦⼥、照料⽼⼈、协助另⼀⽅⼯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请求补偿,另⼀⽅应当予以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约定了婚姻存续期内财产归各⾃所有,那么家庭主妇在照顾孩⼦和⽼⼈等⽅⾯付出较多,可以向另⼀⽅请求补偿。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书⾯形式。
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平等,保护妇⼥、⼉童的合法权益,照顾⽆过错⽅,尊重当事⼈意愿,有利⽣产、⽅便⽣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民法典冲突,不再适⽤,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1、夫妻双⽅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形式约定的,或以⼝头形式约定,双⽅⽆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效。
2、夫妻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或双⽅劳动所得的收⼊和购置的财产;(2)⼀⽅或双⽅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的财产除外);(3)⼀⽅或双⽅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或双⽅从事承包、租赁等⽣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或双⽅取得的债权;(6)⼀⽅或双⽅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看这一篇就够了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看这一篇就够了家是温暖的港湾。
每一对父母都希望能给孩子最好的一切,至少是一个完整的家,而这个最低要求有时却也事与愿违。
有人选择为了家庭表面的完整,压抑地维系下去;有人则痛下决断,试图翻开新的一页。
可是无论哪种选择,无疑都会冲击到年幼的孩子。
尤其是有些父母,在离婚后不能好聚好散,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闹得不可开交。
1、孩子不满两周岁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
此外,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45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孩子已满两周岁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46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从理论上来说,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即归该方。
同时区分考虑: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父母哪一方能够照顾孩子。
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1、双方离婚时,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共同财产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抚养权给谁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024年夫妻离异抚养权及费用分担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夫妻离异抚养权及费用分担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抚养权1.1 子女的基本信息1.2 抚养权的归属1.3 抚养权的变更2. 抚养费用2.1 抚养费用的计算方式2.2 抚养费用的支付时间2.3 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3. 教育费用3.1 教育费用的承担3.2 教育费用的支付时间3.3 教育费用的支付方式4. 医疗费用4.1 医疗费用的承担4.2 医疗费用的支付时间4.3 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5. 保险事宜5.1 保险的购买与维护5.2 保险费用的承担5.3 保险理赔的申请6. 子女的探视权6.1 探视权的具体安排 6.2 探视权的变更6.3 探视权的履行7. 父母的责任与义务7.1 父母的抚养责任 7.2 父母的教育责任7.3 父母的医疗责任8. 父母的权利与义务8.1 父母的监护权8.2 父母的财产权8.3 父母的探视权9. 争议解决9.1 争议的解决方式 9.2 争议的解决时间9.3 争议的解决地点10. 法律适用10.1 适用法律的确定 10.2 法律适用的变更10.3 法律适用的解释1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终止条件11.3 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1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2.1 合同的修改方式12.2 合同的补充内容12.3 合同修改与补充的生效条件13. 合同的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的范围13.2 保密信息的披露13.3 违反保密条款的后果14. 违约责任14.1 违约行为的认定14.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14.3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抚养权1.1 子女的基本信息1.1.1 子女姓名:X1.1.2 子女性别:X1.1.3 出生日期:X1.2 抚养权的归属1.2.1 抚养权归属:根据双方协商,子女由X方负责抚养。
1.2.2 抚养权变更条件:如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抚养权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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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咨询:离婚后财产要怎么分割?离婚后子女又是由谁来抚养呢?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简介:婚姻无非就是两种关系,一种就是结婚,另外一种就是离婚。
喜欢了觉得合适了就选择结婚在一起生活,而不喜欢了认为双方都没有在生活下去的必要了就离婚。
我们生活的现实就是这样,而一离婚就会面对很多问题,比如说离婚后财产要怎么分割呢?有子女的话子女又是由谁来抚养呢?
正文:
婚姻无非就是两种关系,一种就是结婚,另外一种就是离婚。
喜欢了觉得合适了就选择结婚在一起生活,而不喜欢了认为双方都没有在生活下去的必要了就离婚。
我们生活的现实就是这样,而一离婚就会面对很多问题,比如说离婚后财产要怎么分割呢?有子女的话子女又是由谁来抚养呢?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下面文章,欢迎前来阅读参考。
网友提问:我跟我老公想离婚,现在我们有一个未满10岁的儿子,请问一下我们的财产要怎么分割,儿子又由谁来抚养?
答:离婚时的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处理不成时,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1、妻之间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6、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7、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8、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9、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10、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在分割时按以下情形处理:
①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②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按均等分割的原则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清算完毕后,另行处理。
1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拒不交出,或变卖、毁损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该方应分得的财产份额,以其他共同财产抵偿另一方,不足抵偿的,差额部分由该方折价补偿。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藏匿部分的财产。
对非法藏匿处理财产的一方,法院可依照民诉法第102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12、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折抵的,不予支持。
13、双方协议离婚(指在民政部门)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
经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4、一方在另一方村中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可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一方有耕种能力和条件的,应在征求对土地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后,对土地承包权予以分割。
一方无耕种能力和条件的,可将土地承包权判由另一方享有,由其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15、购买的商业性质的保险所得的保险金,应根据保险性质区别对待:对具有明显人身专属性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所得的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对具有储蓄性质的保险,如生存人寿保险、生死两全人寿保险,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由受益人获得保险金,其中用夫妻共同财产以一方为受益人投保的,受益方应给予对方适当补偿;用共同财产以子女为受益人的,保险金属于子女所有,子女未成年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代为管理;对财产保险所得的保险金,应根据其所保险的标的物的性质确认其权属。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以上文章就是对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全部内容。
通过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夫妻离婚之后的财产如果在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则离婚后还是属于个人财产,有约定的话则就按照约定来分,没有约定,原则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分,而子女抚养的话,不足两周岁给母亲抚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