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基层党建制度汇编(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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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建制度集

乡镇党建制度集

“三会一课”制度一、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惩,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二、党委会议每个月召开二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奖惩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三、党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主题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个月上一次,主要内容是: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章、党的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党总支、党支部成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建立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档案。

二、坚持每年进行一次互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加大监督力度。

三、党总支、党支部成员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不得向局干部职工、其它单位索要财物。

四、全体党员要自觉维护人事局利益,不得做损公肥私的事情。

五、全体党员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违反人事局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保密纪律,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交司法机关惩处。

党委议事规则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委会的议事题一般由党委书记提出,党委成员可向党委书记建议提出需要提交党委会议议事的有关问题。

三、党委书记在一般情况下应将党委会召开日期、时间、议题、参加对象提前告诉委员。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委员还在党委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

四、党委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由书记通报本次会议按议题和顺序,征求委员意见,在多数委员赞同后确定其议题和顺序。

2、按议题顺序由分管委员就有关议题先发表意见,然后让其他委员发表意见,进行民主讨论。

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制度汇编(供参考)一、“三会一课”制度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

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决议、指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决议或决定;接收、表彰、处分党员,开展党员民主评议;选举支部委员和党代会代表;讨论党组织建设及需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3、支部委员会。

一般每月召开1次。

主要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建规划,发展党员,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以及经济建设和重大事务;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议及措施;提出需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等。

4、党小组会。

一般每月召开1次。

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决定;汇报个人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

5、党课。

一般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主要围绕《党章》、党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党在一定时期的重大政策、决定,结合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等进行。

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党总支(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3、发展对象经党委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4、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党建工作是指党组织为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能力而实施的各种工作。

对于一个政治党派来说,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党建工作是政治党派发展壮大的基础,是政治目标实现的保障,是思想引领的重要手段,是组织管理的有效途径。

为此,各级党组织必须不断强化党建工作,同时推进制度化建设,注重严肃党内法规的执行,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保障党的政治纯洁性和组织纪律性。

在党建工作制度化方面,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一、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制度。

对于党内组织的设立、职责、职权、人员配备等方面都应有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党的各级组织能够正常地运转。

同时,还应建立组织调整和人事任免制度,保证组织的合理性和人才的合理使用。

二、完善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是党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培养,健全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行为,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

同时,应建立失信党员档案,强化党员的纪律性。

三、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干部选拔、考核、晋升、任免等方面的制度,保证干部能够在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建立干部职务任免、组织关系转接等方面的制度,保证组织关系清晰明确。

四、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制度。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行和纪律作风。

五、注重党建工作成果的激励和考核。

制定党组织工作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标准,同时建立党建工作成果的激励机制,以鼓励基层党组织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

以上是几个重要的方面,其他的方面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加强制度化建设。

当然,制度化建设不意味着制度的僵化,制度应当是开放式的,应当不断改进完善,并且实际运用中要合理灵活。

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乡镇党委基层党建制度汇编(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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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一、镇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镇党委工作,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在镇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镇党委是本镇的领导核心,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镇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第三条镇党委议事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第二章议事的内容范围第四条镇党委议事的内容范围是: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定的意见、措施;研究决定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研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要求。

㈡研究和决定加强本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

包括:1.讨论决定本镇开展的重大政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2.讨论决定本镇所属单位的人事任免及班子建设;3.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审批和处理处置党员;4.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提出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通过提交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5.研究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等事项;6.讨论推荐区管后备干部人选,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成员的职务任免;7.研究审定向上级党委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㈢研究审定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开支使用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

包括:招商引资、城镇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重大事项。

㈣讨论决定其它需要党委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议事的一般程序和议事形式第五条镇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议。

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紧急重要问题需要研究的可以随时召开。

党委会议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乡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汇编.精讲

乡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汇编.精讲

##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汇编二〇一五年七月目录1、“四议两公开”工作法2、农村“两委”干部碰头会制度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4、“两委”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5、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日制度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7、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9、党员教育管理制度10、“三会一课”制度1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2、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3、党费收缴制度14、廉政建设制度15、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16、村民会议制度17、村民代表会议制度18、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19、村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农村财务管理制度21、党支部工作职责22、村委会工作职责23、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24、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4+2”工作法决策、实施,其基本程序包括“四议两公开”。

“四议”是指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村党支部会提议。

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村“两委”会商议。

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党员大会审议。

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

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一、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二、坚持党建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四、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1、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听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的指示和决定,研究决定本单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做好会议记录。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指示和决定。

4、党课一般每两个月上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政策等。

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

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二、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三、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范本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自我管理、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要求,规范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各级党组织,包括区、县、乡、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以及市委、市直各党组织。

第三条党组织必须在担负的工作任务中,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作为重要内容。

第四条党的基本组织是党的支部,党的支部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单位,是联系党员的桥梁和纽带。

第五条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开展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作风等教育,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对党员负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开展群众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六条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责任意识和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带头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第七条党员干部要重视自身的思想建设、学习培训以及知识和能力的提高,敦促全体党员牢记党员身份,严守党的纪律,自觉地在全局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党员管理第八条党员入党必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实际的表现,申请入党,由所在党组织讨论批准。

第九条党员要认真参加各种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交流思想,解决问题。

第十条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不得违反纪律,违反规定,特别是严禁利用党员资格谋取个人私利,损害组织利益。

第十一条党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考试、培训、调研等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增长知识。

第十二条党员要时刻维护党的形象,爱护党的利益,顾全大局,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章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第十三条党的各级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下级组织的指导和协调,不断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强化党的组织纪律,落实民主集中制。

镇村级党组织各项制度汇编.doc

镇村级党组织各项制度汇编.doc

“三会一课”制度1、支委会。

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2、党员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屯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

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

每季度进行一次。

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组织生活会制度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本支部委员会决议,本单位完成工作的政绩情况。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班子内部团结,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的情况。

三、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增强公仆意识,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五、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情况。

六、组织生活会每年要召开二次,遇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专题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从实际出发,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七、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要认真总结工作,肯定政绩,找出问题,并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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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一、镇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镇党委工作,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在镇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镇党委是本镇的领导核心,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镇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第三条镇党委议事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第二章议事的内容范围第四条镇党委议事的内容范围是: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定的意见、措施;研究决定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研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要求。

㈡研究和决定加强本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

包括:1.讨论决定本镇开展的重大政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2.讨论决定本镇所属单位的人事任免及班子建设;3.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审批和处理处置党员;4.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提出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通过提交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5.研究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等事项;6.讨论推荐区管后备干部人选,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成员的职务任免;7.研究审定向上级党委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㈢研究审定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开支使用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

包括:招商引资、城镇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重大事项。

㈣讨论决定其它需要党委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议事的一般程序和议事形式第五条镇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议。

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紧急重要问题需要研究的可以随时召开。

党委会议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期间党委一般不召开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遇紧急情况必须召开时,由委托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党委会,主持党委工作的副书记应设法与书记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后再召开。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镇书记或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可相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六条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召开党委会之前,党政办要及时向各位委员、各办公室搜集或汇总需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报告党委书记、副书记,做到议题、内容、程序三明确。

对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易产生分歧意见的事项,党委书记应与其他委员协商沟通,力求在主要方面取得一致意见。

第七条会中讨论和表决全体委员要紧紧围绕议题,实事求是地充分发表意见和提出见解,把问题议深议透。

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予重视,并吸收其合理部分。

会议主持人要鼓励和支持委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营造热烈有序的会议氛围。

在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提出综合意见后做出表决。

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第八条议事记录党委会记录由党委指定专人负责,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每个委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表决的方式、结果等内容。

会议记录须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后存档。

第四章议事纪律第九条党委会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

会议内容凡属保密的,与会人员一律不得外传。

第十条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委会讨论问题不按《党委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重大问题未经党委集体议事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对主要负责人应予以诫勉谈话,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镇党委会讨论和决策重大问题凡属分管书记职责范围内可以处理的一般问题,不提交党委会讨论。

凡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重大问题,未经分管书记协调的,不提交党委会讨论第二条凡属重大问题,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和决策之前,由分管书记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承办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三条党委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出席和列席人员,同时送达会议有关资料(干部任用材料除外)。

会议通知及有关资料送达后,各位委员应认真阅读,列出讨论发言提纲。

第四条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分管成员在会上作主题汇报,回答提问,并首先表明个人倾向意见。

相关列席人员可作补充发言。

会议应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会议出席人员应当对议题发表个人倾向意见,并说明理由。

会议主持人应当对讨论情况作归纳发言。

第五条根据讨论情况,会议主持人可以决定对议题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

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如遇重大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表决并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讨论和表决。

第六条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等基本情况;2.决策事项以及主要问题;3.审议过程及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的意见和表态;4.表决结果。

第七条对会议决定的事项,镇党政办公室应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通报。

第八条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通知,以及其他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镇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第九条镇党政办公室建立党委会议议事决策档案。

档案材料包括: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镇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文件等有关材料。

第十条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定事项、决定不对外公开的事项以及会议讨论情况,不得向外传播和泄露。

第十一条党委会决定的事项,原则上由分管书记负责组织实施。

涉及跨分管工作范围的,由书记明确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有关执行单位应当全面、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委会的决策,不得拒不执行、不完全执行、变更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

因不可抗力或决策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决策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的,应当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的建议。

第十三条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等工作,并及时向党委会报告督查情况。

第十四条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本规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予以批评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三、镇党委班子成员岗位目标管理制度镇党委班子成员要努力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创建“五个好”镇党委目标开展工作。

㈠目标要求1、增强班子整体功能。

根据工作需要和各班子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配齐配强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班子,要积极选拔优秀干部充实缺职领导班子。

同时,对于工作有重大失误、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不能团结共事、不称职率达到30%的干部进行调整。

2、提升思想政治建设水平。

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切实做到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全面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3、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

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的意识,善于开拓创新,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科学发展的思路明确、措施有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民生,取得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政绩。

4、改进工作作风。

促进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不断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得到完善,党委分工负责制有效落实,班子团结协作进一步加强。

坚持踏实、务实、落实的作风,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破除畏难情绪和自满情绪,形成精神振奋、团结拼搏、埋头苦干、共谋发展的氛围。

㈡管理要求1、对领导班子,通过考核重点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看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看思想政治建设、制度体制建立、整体功能发挥情况,看群众认可度、满意度。

2、对领导干部,通过考核重点看思想政治素质、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看组织领导能力、抓发展水平和工作业绩表现,看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敬业精神,看自身形象、廉洁自律和群众威信等情况。

㈢管理考核办法1、述职述廉述学。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代表本班子做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职能作用发挥和班子自身建设等情况,党委领导班子还要有抓党建工作情况。

述廉内容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

述学内容主要包括参加组织培训情况、自学等情况。

2、民主测评。

述职述廉述学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对班子测评,分为总体评价和思想政治建设、改革创新意识、组织领导能力、团结协作和整体功能、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六个分项。

总体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每个分项分别按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评定。

对领导干部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考核组长讲清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

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区直(镇)领导班子成员(A层面);全体机关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B层面);近三年来退下的老同志(C层面)。

(1)个别谈话。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作用,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团结和谐,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谈话人员范围:区直(镇)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村党支部书记。

(2)社会评价。

结合本单位主要责任指标考核民意调查工作,对镇党政领导班子进行社会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民主测评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一定权重,一并进行分类划档。

测评主体包括:区本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居民代表。

(镇此项工作与考核测评同步进行)(3)区级测评。

征求区级四个班子成员意见,对镇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3、工作实绩评价。

把工作实绩作为发展的重要考核标准,重点考核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入、财政总收入、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

4、查阅资料,调查核实问题。

查阅资料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工作制度、重大事项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其它能够反映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佐证材料等。

专项调查重点围绕考核中一些群众反映较大或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进行,提出结论性意见。

同时,对区直(镇)一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完成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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