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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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全体员工,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技术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罚分明,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监理单位整体实力。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一)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监理单位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积极参与公司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监理单位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物质奖励:(一)根据员工工作业绩,设立年终奖金、优秀员工奖、突出贡献奖等。

(二)对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章处分第七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聘等。

第八条对以下情况给予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律的。

(二)违反监理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给监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在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

第九条处分程序:(一)对员工进行警告或记过处分,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对员工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处分,由公司领导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监理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监理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诉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给出答复。

第十六条对违反奖罚制度,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工程监理部奖罚制度

工程监理部奖罚制度

工程监理部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项目完成奖励:对于按期或提前完成监理项目,且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的团队,给予项目奖金。

2. 质量优秀奖励:监理项目中,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损失,给予个人或团队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励:在监理过程中,如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给予奖励。

4. 创新贡献奖励:对提出创新监理方法、技术或管理改进,经实践证明有效并被采纳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5. 优秀员工奖励:年度评选中,表现突出的监理工程师,将获得优秀员工称号及相应奖励。

二、惩罚制度1. 项目延误处罚:因监理团队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根据延误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2. 质量问题处罚:监理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责任人或团队处罚。

3. 安全事故处罚: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 工作失职处罚:监理工程师因工作失职,导致监理工作不到位,给予处罚。

5. 违反职业道德处罚:监理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如收受贿赂、泄露信息等,将受到严厉处罚。

三、奖罚实施细则1. 奖励和处罚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所有奖罚决定需经过监理部经理审核,并报公司高层批准。

3.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4. 对于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公司申诉,公司将组织复审。

四、监督与执行1. 监理部设立奖罚委员会,负责奖罚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奖罚委员会定期对奖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本制度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

工地监理奖罚管理制度

工地监理奖罚管理制度

工地监理奖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工地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 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地监理工作的人员。

二、奖励措施1. 对于在工程监理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事故发生的监理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2. 对于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效提升工程质量或降低成本的监理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3. 年度考核中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并提供晋升机会。

三、惩罚措施1. 对于玩忽职守、不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监理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的监理人员,给予严厉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监理人员,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考核标准1. 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成果和团队协作能力将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

2. 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的依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年终进行总评。

五、奖罚程序1. 奖励和惩罚的提议由监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核后执行。

2. 所有奖罚决定必须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六、申诉机制1. 监理人员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

2. 公司将成立专门的申诉委员会,对申诉进行公正、公平的审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监理人员。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监理单位安全奖罚制度

监理单位安全奖罚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员工及参与监理项目的相关方。

三、安全奖罚原则1. 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将安全工作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

2. 奖罚分明: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在实施处罚的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四、安全奖励1. 年度安全奖励- 对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项目,给予项目团队一定的物质奖励。

- 对年度内无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2. 月度安全奖励- 对月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项目,给予项目团队一定的物质奖励。

- 对月度内无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3. 专项安全奖励- 对在安全检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一次性奖励。

- 对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奖励。

4. 安全培训奖励- 对积极参加安全培训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安全处罚1. 违章处罚-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学习等处罚。

- 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2. 责任追究- 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3. 通报批评-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六、安全考核1. 项目安全考核- 对监理项目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团队及个人绩效评定的依据。

2. 员工安全考核- 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评优的依据。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安全知识竞赛- 定期举办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

工程监理的奖罚制度

工程监理的奖罚制度

工程监理的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项目完成奖励:对于按时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监理团队可获得项目完成奖金。

2. 质量安全奖励:对于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并及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监理人员,给予安全奖励。

3. 创新贡献奖励:鼓励监理团队提出创新管理方法或技术改进,对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有显著贡献的,给予创新奖励。

4. 优秀团队奖励:年度评选优秀监理团队,对团队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延期处罚:因监理工作失误导致工程延期,根据延期时间的长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

2. 质量事故处罚:对因监理疏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 安全事故处罚:对因监理失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4. 违规操作处罚:对违反监理工作规程和操作流程的行为,进行警告或罚款处理。

5. 诚信缺失处罚:对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如收受贿赂、隐瞒信息等,进行解聘或法律追责。

三、考核机制1. 定期考核:监理团队成员需定期接受工作表现和专业能力考核。

2. 绩效评估:根据监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与奖励和晋升挂钩。

3. 持续培训:为监理人员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以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

四、申诉机制1. 申诉途径:为监理人员提供申诉渠道,确保奖罚制度的公正性。

2. 申诉处理:设立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负责处理监理人员的申诉事宜。

五、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奖罚制度的执行。

2. 外部监督: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奖罚制度的透明和公正。

六、制度更新1. 定期审查:定期审查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2. 动态调整:根据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变化,适时调整奖罚制度。

通过上述奖罚制度的设立,旨在激励工程监理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同时,通过惩罚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约束,维护工程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

监理单位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监理工程的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全体员工及监理工程项目部全体成员。

三、安全奖惩原则1. 奖罚分明,公平公正;2.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3. 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4. 严肃认真,奖罚及时。

四、安全奖励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对安全生产有显著成效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3)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无私奉献、勇于担当,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对在安全生产培训、演练中,积极参与、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五、安全处罚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给予以下处罚:(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一般事故的,给予警告、记过或罚款等处罚。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较大事故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六、安全奖惩实施1. 安全生产奖惩由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 安全生产奖惩应定期进行,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公布。

3. 安全生产奖惩结果作为员工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理单位安全奖惩制度旨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监理工程的安全施工。

各单位、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共同维护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工程安全监理奖惩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监理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工程安全监理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

2. 奖励和惩罚应公平、公正、公开。

3. 奖励和惩罚应与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表现相一致。

三、奖励制度1. 对在安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奖励。

3. 对在安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奖励。

4. 对在安全监理工作中连续无事故的个人,给予奖励。

四、惩罚制度1. 对违反安全监理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对因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 对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4. 对违反安全监理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罚。

五、奖励与惩罚的具体规定1. 奖励标准:(1)表彰和奖励:对在安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1000-5000元。

(2)发现安全隐患奖励: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奖励金额为500-2000元。

(3)合理化建议奖励:对在安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的,奖励金额为500-2000元。

(4)连续无事故奖励:对在安全监理工作中连续无事故的个人,奖励金额为1000-5000元。

2. 惩罚标准:(1)警告:对违反安全监理规定的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2)罚款:对违反安全监理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罚款金额为100-1000元。

(3)行政处罚:对因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停职检查、降职、撤职等。

(4)严肃处理:对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追究刑事责任等。

监理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监理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安全意识,确保监理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奖惩结合,奖优罚劣;2. 公正公平,透明公开;3. 严肃认真,奖惩分明;4. 强化责任,促进安全。

三、奖励制度1. 优秀个人奖励:(1)对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2)对在安全检查中无违章行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3)对在安全培训、安全知识竞赛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优秀团队奖励:(1)对在监理工作中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团队,给予表扬和奖励;(2)对在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团队,给予表扬和奖励。

四、惩罚制度1. 违章处罚:(1)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2)对因违章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的个人,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根据事故原因、后果和责任大小,追究相应责任;(2)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部门或单位,追究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监理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2. 监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3. 监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单位应给予保密并严肃处理;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监理单位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监理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和废止。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监理单位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监理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为我国工程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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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监理的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责任,更好发挥监理公司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中南房地产集团所有开发项目;
3、监理单位奖罚细则的制定由房地产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
4、各城市(项目)公司负责本细则的落实和实施。

二、罚款细则
由于监理工作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进度延误、未满足质量目标等,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违约金标准,在监理费中抵扣,违约罚则应在监理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以具备合同效力,罚款额度最高可累计到总监理费的20%。

有关安全文明监理罚则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监理协议》执行,有关质量监理、工作要求的违约罚则主要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未经委托人事先允许擅自撤换的或在其它项目中任职等情况,监理人须立即改正并按合同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常驻项目现场,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非冬季停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其它监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抽检时不在岗或无故不参加例会均视为当天缺勤。

2、由于监理过错、或工作不到位、或失控等原因,致使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且监理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监理人对事故不承担监理责任的)等情况,违约处理标准:一般事故,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较大事故,支付违约金3万元/次;重大事故,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

特大事故,甲方扣除监理人全部未付的监理费,同时甲方将要求监理人更换全部监理部成员,或与监理人解除合同,监理人须完成配合甲方做好后续交接、验收工作,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分类标准按安全目标控制条款中相关约定执行);
3、由于监理失职或发出错误指令造成质量事故的,监理须承担相应质量事故经济损失责任,并对其做出赔偿,质量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5%;
4、实测实量数据经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移动办公检查复核,实测实量得分每季度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下的,对监理单位罚款5000元/次;
5、8小时以外施工未停,监理部必须派监理人员巡视或旁站,每发现一人次不随施工巡检,扣监理费200元,不按旁站方案进行旁站监理,或旁站时不能发挥监理职责制
止施工单位违章违规行为的,每次扣监理费500元;
6、监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调离监理部或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工作,每发现一人次,罚现金500元;
7、对施工报验资料审查不严或不能发现明显问题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监理抽检资料有明显问题或不足的,相关人员罚款200元/次。

8、对监理人员考核中,每发现一人次记录不及时、不真实,实测记录没有达到《工序检查一览表》中的要求,罚现金100元;
9、监理人员未进行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就同意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对工序控制不力甚至导致工序质量失控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对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者,监理公司负责进行相关处理,并提交书面处理意见。

10、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一般质量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1%;若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严重质量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2%;
11、对工程质量通病(缺陷)、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现象不能有效控制,在连续两次检查中重复出现的,扣责任监理工程师300元;
12、因监理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或阶段性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监理费500元,最高扣除当期应付监理费用的10%,视工期挽回程度,在下次支付时部分或全额返还;若造成关键节点工期(以总包施工合同界定为准)延误,扣除费用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全部监理费,并保留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的权利;
13、监理人员必须对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甲方为保证工程进度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而签发的指令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超出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超出实际工程量,将对监理部处以超出部分费用两倍的违约金,同时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监理工程师罚款200元/次,对总监罚款500元/次;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少于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少于实际工程量,减少部分费用不能冲减超出部分费用。

14、监理人员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现金、礼券、实物以及宴请,甲方若发现违反职业道德、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现象发生,甲方有权清退监理人员和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1000元/人·次,并以书面形式下发现场监理部及上级公司进行通报。

15、对于串岗或不服从建设单位、总监﹙包括总监指定的现场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挥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直接由总监退回监理公司总部。

三、奖励细则
由于监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监管措施扎实,所监理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进度控制基本达到监理合同约定的要求。

同时无较大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进度延误,甲方可对监理单位进行适当奖励,奖励细则主要如下:
1、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与合同约定一致;且在正常施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月奖励人民币500元,其它监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每月每人奖励人民币200元;
2、由于监理人员工作认真、监管有力,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或未受到停工整顿,项目结束后奖励项目监理组人民币10000元;
3、监理单位所监理的项目实测实量数据经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移动办公检查复核,实测实量得分每季度平均分在75分(含)以上的,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5000元/次;
4、监理单位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称号,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20000元/次,获得市级优质工程称号,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0元/次;
5、监理单位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20000元/次,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0元/次;
6、监理单位所监理的项目通过监理单位的协助和努力,按计划完成开盘,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5000元;按计划完成主体验收,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5000元;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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