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奖罚制度是一种用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约束不良行为的管理措施。
它是公司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和回馈机制,能够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能够使员工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下面将对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说明。
一、奖励制度1.年度绩效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一年内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发放相应的奖金。
评估的标准包括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优秀员工奖励:每月评选出优秀员工,对其表现给予额外奖励,比如额外的工资、奖金、奖品或者休假等。
评选标准包括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
3.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点子,对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点子给予奖励,比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4.团队合作奖励:当一些团队在完成特定项目或达到团队目标时,对团队成员给予奖励或激励,以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和凝聚力。
二、惩罚制度1.警告:对于员工的轻微失误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其注意并改正错误。
2.记过:对于严重的失误或违规行为,给予员工记录在案、停职或停止晋升的处罚,以示警示和惩戒。
3.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涉嫌违法犯罪的员工,将给予开除处分。
三、奖罚实施原则1.公平公正:奖罚制度的实施应该公平公正,没有任何歧视或偏袒,不因个人关系或其他因素而对员工进行特殊对待。
2.规范明确:奖罚制度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和条例,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奖罚机制,以便在工作中能够有针对性地努力提高或改正错误。
3.及时有效:奖罚应该及时给予,以便员工能够明确其行为的后果,从而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
四、奖罚制度的管理和改进1.监督评估:公司应该设立专门的奖罚管理岗位,对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改进。
2.反馈沟通:员工在受到奖励或惩罚后,应该及时得到明确的反馈,如绩效评估结果、改进意见等,以促使员工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表现。
公司奖惩管理办法

公司奖惩管理办法1.背景公司作为一个组织,需要有一套明确的奖惩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和鼓励员工的积极性。
一个好的奖惩制度能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公司的发展。
因此,本文旨在制定公司奖惩管理办法,以更好地管理员工的行为。
2.奖励2.1 员工优秀表现奖当员工表现出色并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时,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现金奖励•奖金•代金券•礼品•旅游•物质补贴2.2 长期服务奖当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时,公司将按照员工工作时间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纪念品•礼品卡•物质奖励2.3 其他奖励在关键任务完成、技能培训、重大贡献等方面,公司也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特殊奖励。
奖励类型应与员工表现相区别,体现员工个人的特点和公司的管理特色。
3.惩罚3.1 情节轻微惩罚当员工的行为偏离公司规定的行为标准,但情节比较轻微,公司首先会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并督促员工规范行为。
3.2 情节较重惩罚当员工的行为明显违反公司规定的标准,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会根据情况进行较严厉的惩罚措施,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工资•部分或全部禁止休假•处理有关办法3.3 严重违规惩罚当员工的行为行为危害公司利益、影响公司形象或违法违规时,公司会根据情况进行严厉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奖励•立即辞退处理•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4.审核和申诉4.1 奖惩审核奖励和惩罚应经过领导审核,并进行公示。
奖惩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奖惩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4.2 申诉机制当员工觉得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可以向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5. 结论公司奖惩管理办法是有效的管理工具之一,能有效激励员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应制定详细清晰的奖惩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奖惩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同时,公司也应充分发扬人性化管理理念,关心员工,关爱员工,不断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7篇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7篇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精选篇1)一、总则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
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办法一、制定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员工奖惩制度应当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之上,对待不同员工不得有任何歧视,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2.可行性原则:制定员工奖惩制度要考虑到执行的可行性,避免过于复杂或不切实际的要求。
3.透明公开原则:员工奖惩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奖励和惩罚的具体标准、程序和依据,对员工公开透明,方便员工了解。
4.激励导向原则:制定奖惩制度要注重激励员工积极性和提高工作质量,通过奖励措施激励员工提高绩效。
5.规范约束原则:员工奖惩制度应当对员工行为规范和工作质量有明确要求,规范员工的言行举止。
二、奖惩分类根据奖惩对象不同,员工奖惩可以分为个人奖惩和集体奖惩两种形式。
1.个人奖惩:对个人员工工作表现的奖励和处罚,例如个人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给予奖金、加薪、晋升等奖励,而工作不到位或不符合规定的员工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集体奖惩:根据团队或部门整体工作绩效进行奖惩,例如团队完成重大项目可以给予集体奖金、团建活动等奖励,而团队协作不到位或产生重大错误的可以取消集体福利、限制晋升等处罚。
三、具体执行办法1.奖励措施(1)薪资奖励:对个人或团队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薪资上的激励,例如奖金、定期加薪等。
(2)晋升机会:根据员工绩效评估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晋升的机会,提高其职业发展空间。
(3)学习培训:为员工提供学习和发展的机会,例如参加外部培训、提供岗位轮换或异地交流的机会等。
(4)荣誉奖励:对突出表现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例如各类优秀员工荣誉称号的评选和颁发。
2.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针对不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先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员工注意规定。
(2)书面警告:对违反严重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以记录相关违纪事实和警告内容。
(3)经济惩罚:对工作质量差、严重违规的员工可以进行罚款等经济惩罚。
(4)限制晋升:对表现不佳或重大失职的员工可以限制或暂缓其晋升机会。
(5)解除劳动合同:对情节严重,不可挽回的违规行为或工作失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考核奖惩制度管理办法5篇

员工考核奖惩制度管理办法5篇一、考核对象全体员工(进入公司未转正者不参与绩效考核,转正后开始进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结果等级和方式(一)考核结果分为五档,分别对应考核得分如下:S级101-105分A级90-100分;B级80-89分;C级70-79分;D级69分以下(含69分)。
(二)考核工资标准:将员工每月应发工资总额的20%-3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依据当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和详细金额。
(三)考核内容:员工本人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综合表现。
(四)考核方式:实行分级考核,由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下级,并由分管领导最终评定。
(五)绩效数据确认无误后,采用相应数据,结合绩效考核表进行绩效评分,其中对考核结果为“S”级和“D”级的人员要书面陈述理由(予以典型事例说明)。
三、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考核内容和流程向考核对象公开,以过程的公开性确保结果的公正性;3、绩效考核是一个管理手段而非最终目的。
,考核人通过谈话沟通,帮忙考核对象发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改进方向,从而达到组织或个人提高业绩水平之目的。
四、职责1、各级管理者职责:各级管理者作为下属员工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把握绩效管理的工作和方法,制定、审核下属员工的考核指标,观察、记录员工的日常绩效表现,辅导员工进行绩效改进,供应必要的反馈和指导,帮忙下属完成果效计划和达到绩效目标,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与下属进行持续的绩效沟通。
2、员工职责:进行个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表现,了解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步骤,收集反映个人绩效的信息反馈,努力达到较高的绩效目标,取得更好成就。
3、人力资源部门职责:作为公司绩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解释及宣贯,考核工作的组织、监控与督导,考核数据整理统计、考核分布状况的审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向员工供应指导、支持与培训,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五、绩效考核流程1、制订绩效计划、确定绩效目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5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5篇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5篇规章制度,行为准则的引导,让我们共同遵守规定,共同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
员工管理制度奖惩措施

员工管理制度奖惩措施一、奖励措施1.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一种常见的奖励措施,它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情况来确定奖金的发放额度。
通过设立绩效奖金,可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 岗位晋升对于表现出色、工作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以通过晋升岗位来奖励他们的努力。
岗位晋升不仅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还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
3. 学习培训为员工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还能够激发员工的学习欲望,增强员工的工作能力。
对于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可以给予奖励。
4. 表彰奖励定期对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可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
表彰奖励可以是口头称赞、写信赞扬等形式。
5. 其他奖励除了上述几种奖励措施外,企业还可以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和情况,制定其他形式的奖励措施,比如年终奖、节日福利等。
二、惩罚措施1. 警告处分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处分,提醒员工注意自身行为,避免再犯。
2. 记过、记大过对于一些严重违纪行为,可以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以示惩戒,并警示其他员工。
3. 绩效扣减对于工作表现不佳、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员工,可以通过绩效扣减的方式,对其进行惩罚,调整其工作态度。
4. 停职调整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员工,企业可以采取停职调整的措施,暂时停止其工作,并调查处理。
5. 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严重违纪违法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与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以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员工管理制度奖惩措施,企业在制定奖惩措施时,应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行为表现,灵活运用奖惩措施,激励员工积极工作,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员工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执行,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分级管理和动态调整。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通报表扬;2. 荣誉称号:对在某一领域或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3. 表扬信: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扬信。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2. 奖金发放:对完成特定任务或项目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3. 奖金晋升:对在岗位上表现优异、具备晋升条件的员工,优先考虑晋升。
第七条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1. 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3. 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名单;4. 公司领导审批,最终确定奖励结果。
第三章惩戒制度第八条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惩戒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3. 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声誉;4.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惩戒程序:1. 部门负责人发现员工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人力资源部;2. 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惩戒建议;3. 公司领导审批,确定惩戒结果;4. 对员工进行惩戒,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员工奖惩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协助执行。
第十二条奖惩决定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三条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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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奖惩的原则: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奖惩及时的原则:申报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表扬及通报批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处、人力资源处及一级主管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
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
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
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
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组织评定、文件拟发、资料存档、监督管理。
4、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员工奖惩监督和稽核工作。
5、工程、财务、技术、纪检等各处室负责相关损失或挽回损失金额的界定工作。
6、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申报。
第二章奖励与惩处的类别第五条奖励与处分的类别:1、奖励种类:(1)行政奖励: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2、惩处种类(1)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3)解除劳动关系第三章应奖励的行为描述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5万元者);2、采取正确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者;3、主动参与救灾(抗洪、救火等)者;4、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并有事实依据者;5、敢于揭发或举报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者);6、举报弄虚作假者;7、发现公司宣传品内容不妥并及时报告者;8、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揭发者;9、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并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感谢者;10、其它应予以表扬的行为。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2、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受到社会好评并被媒体(含集团媒体)报道者;3、敢于揭发或举报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4、拒绝贿赂有事实依据者;5、其它应予以嘉奖的行为。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10万元<损失金额≤50万元)者;2、对生产、技术、营销、财务、人力运用、管理方法及其它各项措施有创新,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10万元<损失金额≤50万元)者;3、在全国技术比武(比赛)中获得前十名或获得省级科技成果奖及其他省级、行业内同等名次奖励的主要参与人;4、其它应予以记功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1、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50万元的,由工程、财务、技术、审计共同界定损失)者;2、对生产、技术、营销、财务、人力运用管理方法及其它各项措施有创新,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3、在新产品开发方面,有发明、创新或者取得重大成果的主要负责人;4、其它应予以记大功的行为。
第四章应处分的行为描述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1、迟到或早退者;2、在禁止接打手机的场合手机铃声响起或接听、拨打手机者;3、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者;4、被内部客户投诉,经查有过错者;5、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警卫人员正常检查者;6、未经直接主管批准私自替班的双方;7、发生紧急情况,已获取有关信息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者;8、在工作场所随地便溺、倾倒垃圾者;9、发现下属违规、违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指正、不制止者;10、其他应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为。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1、每旷工1个工作日者;2、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打麻将、玩电子(网络)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含由公司统一组织的文体活动)者;3、带小孩上班者;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如串岗、睡岗、洗澡等)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5、被公司外部客户(含产品销售、原料采购、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银行等外部客户)投诉经查情况属实者;6、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7、未按规定擅自处理废品者;8、培训考试作弊者(不含代考试);9、重大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要信息不及时通报者;10、其他应给予警告的行为。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1、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因外事工作除外);2、工作失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3、上班时间带小孩给公司造成损失者;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如随意串岗、睡岗、洗澡等)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者;5、未经公司许可,接待外部人员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参观、访问者;6、未经接班者接替先行下班者;7、利用办公电话拨打与工作无关的声讯台者;8、未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9、故意毁坏公文、公告、通告者;10、有重大事故、重要信息隐瞒不报者;11、伪造员工卡者、代打出勤卡双方、代考试双方;12、其他应给予记过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1、威胁、恐吓、侮辱、造谣中伤非履行职务的同事者;2、无理取闹、纠缠刁难或阻碍公司检查或监察人员者;3、在工作场所扰乱生产、办公秩序者;4、因疏忽等原因未履行岗位职责而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对人员(含本人)造成伤害或给公司造成损失未达到第十四条第八款规定者;5、未经公司批准,对行业内其它公司、个人给予技术指导或培训者;6、在动火管制区域内吸烟者;7、利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者;8、虚构或传播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或文字,或在公共场所、网站张贴、发布影响公司或员工形象的信息者;9、不按程序上访、聚众闹事、拒绝完成工作任务或煽动他人拒绝完成工作任务者;10、累积旷工6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者;11、提供虚假休假证明请休假者;12、其他应给予记大过的行为。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者;2、盗用他人信息系统用户密码,或破坏信息化系统正常使用者;3、私自扣除、截留、虚造工资奖金者;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5、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6、在公司场所内吸毒者;7、未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书面批准,擅自在外兼职,并经组织劝阻无效者;8、因违规或违章行为引起工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或重大生产、设备事故,或造成2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者;9、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司印章,或编造虚假理由骗用公司印章者;10、虚构或假传领导指示,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信誉或利益受损者;11、为谋取私利或恶意泄露公司重要信息者;12、提供虚假学历证明、或伪造工作经历、或工作中弄虚作假者;13、故意攻击、伤害、侮辱、威胁履行职务工作人员及客户者;14、触犯国家刑法并被追究责任者;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确切证据经主管认定者。
第十五条奖惩处理方式根据各类奖惩行为情节轻重,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注:执行时间为发文次月。
第五章奖惩管理的权限及流程第十六条各级人员奖惩的提出、评审、批准及争议调解、仲裁权限见《奖惩审批权限表》(附件一)。
第十七条员工奖励和处分须由所在单位填写《奖惩申报审批表》(附件二),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纪检监察处查处的案件,由纪检监察处填写《奖惩申报审批表》,并附相应调查报告等证明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
按《奖惩评审流程》(附件三)审议评定后存入个人档案。
第六章争议调解与仲裁第十八条员工如对奖惩结果有疑义,可到人力资源处咨询,人力资源处负责对奖惩评审流程及结果进行解释。
第十九条如经人力资源处解释后员工仍有疑义,员工可在奖惩结果下达10日内,填写《争议调解申请表》(附件四)交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组织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争议调解不成的,员工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第七章其他相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员工受记过、记大过处分者,在12个月内不得参加主管岗位的竞聘或晋升;受记过处分的主管予以降职;受记大过处分的主管予以撤职。
降职、撤职只适用于主管序列,受降职、撤职处分的主管经济处罚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执行,不做降薪处罚,薪资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员工奖惩以每个自然年度为限进行累积升级及抵消,并将累积或抵消后的结果应用于员工年度考核。
累积或抵消规则如下:1、年度内累积表扬3次,可升级为嘉奖1次。
2、年度内累积嘉奖3次,可升级为记功1次。
3、年度内累积通报批评3次,应升级为警告1次。
4、年度内累积警告3次,应升级为记过1次。
5、年度内表扬一次可与通报批评一次互抵。
6、年度内嘉奖一次可与警告一次互抵。
7、年度内记功一次可与记过一次互抵。
年度定义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非同年度内奖罚不可累计或抵消。
奖惩累积或抵消按照奖惩事件发生时间先后进行,累积时执行升级后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三条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在给予处分的同时,有权依法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附件有:附件一:奖惩审批权限表附件二:奖惩申报审批表附件三:奖惩评审流程附件四:争议调解申请表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与国家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有相悖之处,以国家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须贯彻到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员工奖惩条例》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之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一:奖惩审批权限表附件二:奖惩申报审批表注:此表交人力资源处存档。
附件三:奖惩评审流程附件四:争议调解申请表注:此表交人力资源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