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隐私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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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样本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样本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样本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患者隐私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诊疗报告以及其他与患者个人隐私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医院承诺尊重患者个人隐私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对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五条医院在收集和使用患者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确告知患者收集的目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第六条医院应当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其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隐私保护教育培训,加强对患者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和教育。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违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投诉,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第九条患者有权了解自己个人信息的情况,并有权对不准确、不完整、非法收集和使用自己个人信息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十条患者有权要求医院删除不合法或者不必要的个人信息,医院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者做出合理解释。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患者个人信息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将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在重要位置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公开患者隐私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医院对违反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给公安等相关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患者如发现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或者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实施不力等情况,可以向医院投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提出,并报医院领导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以上是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样本,医院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的隐私,医院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提高患者隐私保护意识和工作水平,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患者隐私和信息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和信息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和信息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保护患者信息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医务人员、护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患者:指在本医院接受医疗或就诊的个人。

2.患者隐私:指患者的个人身份信息、病历资料、疾病诊疗、治疗记录等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信息。

3.患者信息:指患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健康档案、病历资料、医疗费用等与患者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保护患者隐私第四条保护原则1.本医院将保护患者隐私视为头等紧要的事情,敬重患者的个人隐私权和信息保护权。

2.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始终将患者隐私保密予以最大限度的敬重和保护。

第五条隐私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1.医务人员在患者接受诊疗过程中,仅能够收集与诊疗、护理、病历记录等直接相关的信息,并应当取得患者的明确同意。

2.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用于任何非医疗目的的收集、使用和披露。

3.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医务人员必需严格限制信息的查阅范围,并确保信息的安全保管。

第六条保护措施1.医院建立并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包含信息管理制度、网络安全制度等,确保患者隐私不被非法取得和使用。

2.医务人员需经过隐私保护培训,并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保护患者隐私。

3.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其严格遵守保密要求。

第三章信息保护第七条信息处理原则1.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采取必需的技术和措施,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机密性。

2.患者信息的处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超出合理且必需的范围。

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1.医院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订立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包含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急响应等。

2.对于患者信息的存储、传输和处理,应使用加密等安全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的安全。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Ⅰ 目的尊重、保护患者的隐私,真正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医。

Ⅱ范围适用于全体医务人员。

Ⅰ 制度一、私弊空间保护(一)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提出具有隐蔽性的合理要求,医务人员应遵从患者的要求,为患者提供私弊的诊疗空间。

(二)在就诊、检查、住院过程中,除诊疗需要,任何人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与本人诊疗需要无关的影像或声频。

(三)医护人员应维护好就诊秩序,有序进行诊疗,男女患者分开,保障接诊时除患者及其家属外,无其他无关人员在场。

(四)在接诊或巡诊过程中,医务人员应语调适中,不得高声向患者宣读或解释病情、诊断结果,如涉及隐私问题的提问或回答,医务人员应尽量单独与患者进行沟通或低声交流。

(五)异性医务人员在进行某些特殊部位的检查治疗时,患者可要求有亲属陪伴或同性医务工作者在场。

(六)在对住院患者进行会诊、检查、治疗、实习教育时,医务人员应遵循患者的意愿,在有隐私保护的措施下再进行。

(七)在实习教学过程中,应提前与患者进行沟通,导师应严格控制观察时间,在观察前将患者情况介绍清楚,不得当面进行介绍;实习生应记录问题,待观察结束后或小声提问,不得大声的在患者面前讨论病情。

二、私人信息保护(一)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向医务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病情、病史、治疗过程、诊断结果、病历等有关患者隐私的全部资料,本院都将予以妥善保管,不得把患者的任何个人信息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二)隐私要求保密个人以及与治疗有关的所有内容及记录等信息,与治疗无关的人员在使用病历前需得到医务部同意。

三、免责(一)由于患者将个人信息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资料,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本院均得免责。

(二)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医院披露个人资料时,本医院将根据执法单位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患者资料。

在此情况下任何被披露的信息,本医院均得免责。

Ⅳ参考依据1.《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2.《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经研究,我中心就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通知如下:
一、患者的隐私权是指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二、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实施医疗行为时,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三、在进行体检检查、诊疗操作时,要注意患者的隐私保护;患者在诊治过程中透露的所有资料,医护人员都应予以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能向第三者披露。

四、医疗场所应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或者隔离措施,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必须用屏风遮挡或关门遮拦。

五、特殊情况下的医疗教学行为 (实习医师参观、性病病史询问或涉及其他隐私问题)应在征得病人同意后进行。

六、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法定代理人的书面签字同意。

七、要维护和尊重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患者个人信息泄露,并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责任、措施和违规处理等内容。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医务人员以及使用医院信息系统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隐私权保护原则1.敬重患者个人隐私权,不得无故收集、使用和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3.患者个人信息仅限于医疗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防止信息被窃取、窜改或损毁。

第四条责任分工原则1.医院设立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监督落实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相关制度。

2.每个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工作。

3.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保密义务原则1.医务人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培训。

2.医务人员离岗或调岗时,应按规定交接患者个人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或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第六条信息收集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应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必需经过患者的同意,明确告知信息的用途和范围。

第七条信息使用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仅限于医疗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非医疗用途。

2.患者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授权才略进行。

3.任何在工作中接触到患者个人信息的人员,都应采取必需的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信息共享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的共享需经过患者的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

2.信息共享的范围和用途必需明确,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法性。

3.信息共享应遵从最小授权原则,只供应必需的信息。

患者信息保密与隐私保护规章制度

患者信息保密与隐私保护规章制度

患者信息保密与隐私保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内患者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合法、规范、严密地处理患者的个人信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患者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传输、销毁等活动。

第三条定义1.患者信息:指与患者身份相关的个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病历记录、诊疗方案、费用结算等各类信息。

2.保密:指对患者信息的保护措施,防止未授权人员取得、使用、泄露患者信息。

3.隐私:指患者信息的自主性、私密性、尊严性以及患者对个人信息的掌控权。

第二章患者信息的手记与使用第四条基本原则1.患者信息的手记必需遵从合法、公正、必需的原则,确保患者的知情同意。

2.医院对于患者信息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并仅限于为患者供应医疗服务、开展学术研究、医务管理等合法目的使用。

第五条手记方式与范围1.医院在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可以手记包含但不限于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医院有权手记患者的病历记录、检查报告、药物处方等相关信息。

3.医院应当采取必需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信息使用范围1.严禁将患者信息用于与医院医疗服务无关的商业推广、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活动。

2.医院内部人员在使用患者信息时,应当严守职业道德,依照岗位权限和工作需要合理使用,严禁私自泄露、窜改患者信息。

第七条诊疗信息的共享与沟通1.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应当建立健全的诊疗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病历记录、检查报告、医嘱等信息的及时、准确、可靠传递和查询。

2.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患者同意的前提下,医院可以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患者信息的共享和沟通,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患者信息的保护与掌控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责任1.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和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和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患者隐私保护,确保医院患者信息的合法收集、使用、存储和管理,保障患者的隐私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临床科室、医疗技术科室、行政后勤和临床研究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患者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存储第三条患者信息的收集1.医院收集患者信息的目的应当明确,仅限于医疗服务和管理需要,不得超出合理范围。

2.医院在收集患者信息时,应当向患者明确告知信息的收集目的、范围、方式和可能的使用和披露情况,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3.医院不得强制要求患者供应与诊疗无关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四条患者信息的使用和披露1.医院在使用患者信息时,应当严格依照收集目的和患者同意的范围进行使用,并采取必需的措施保护信息安全。

2.医院未经患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患者信息披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患者本人授权。

3.医院应当建立患者信息使用和披露的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权限和程序,保证信息的合法使用和披露。

第五条患者信息的存储和保护1.医院应当建立患者信息的存储和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可靠。

2.医院应当采取必需的技术和组织措施,防止患者信息的泄露、损坏、窜改或丢失。

3.医院应当定期对患者信息存储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修复,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第三章员工患者信息保护义务第六条员工的义务和责任1.医院员工应当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医院员工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当严守保密义务,不得私自查看、使用、披露患者信息,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医院员工接受患者信息培训后,应当签署保密协议,并依法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承当法律责任。

第七条员工的管理和监督1.医院应当建立员工患者信息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并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医院患者隐私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作为重要的医疗机构,其拥有大量患者的个人敏感信息,如病历、诊断报告、检验结果等,这些信息的泄露对患者的隐私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益,建立严格的患者隐私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2. 监管法规医院患者隐私管理制度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同时,还应当遵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3. 隐私保护措施(1) 数据采集:医院应当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采集信息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信息将被如何使用。

(2) 数据存储:医院信息系统应当具备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患者信息不被意外泄露或丢失。

(3) 访问控制:医院应当建立权限管理机制,限制员工对患者信息的访问权限,确保信息只被有权人员访问。

(4) 数据加密:敏感患者信息应当进行加密处理,保障其安全性。

4. 隐私审查机制医院应当建立隐私审查机制,对患者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督和审查。

对于违反隐私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确保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5. 安全培训医院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员工对患者隐私的意识和保护意识,确保员工严格遵守隐私规定。

6. 数据共享医院对患者信息的共享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擅自分享患者信息。

7. 风险评估医院应当定期进行隐私风险评估,发现隐私风险并及时处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

8. 通知机制医院应当建立患者隐私通知机制,告知患者其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等情况,让患者了解自己的信息被如何使用。

9. 外包管理医院对于外包服务商的合作应当先进行隐私审核,保障外包服务商也能遵守隐私规定。

10. 监督机制医院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构对医院的隐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

11. 总结医院患者隐私管理制度不仅仅是一项制度,更重要的是医院对患者隐私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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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
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因私获取、利用患者各类信息资料。

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体现和要求。

由于,医护人员在疾病诊疗活动中所处的地位特殊,会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秘密。

因此,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一、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以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医护人员在查房时,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病情分析必须在病室外进行。

三、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四、医护人员在为异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应事先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必须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

对年长患儿,应视情况,在保证正常医疗护理进行的前提下,对患儿的身体隐私进行适当保护。

五、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要履行告知义务。

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要注意尊重患者,不得歧视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患者私人资料必须保密,患者的尊严、文化、宗教背景应受到尊重。

包括: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病情。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理缺陷。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身世。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活。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与这次疾病有关的特殊生活经历。

实验室管理
一、责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实验记录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在对个别项目需要填写时,应严格保管调查表,并设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二、在对检测项目涉及到患者姓名、疾病等个人隐私时应严格为病人保密。

三、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检测情况或被检者个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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