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招标质疑案例-范文模板 (18页)
公司招标作假事件(3篇)

第1篇一、事件背景近年来,我国招投标市场在规范化和透明化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但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
近日,我国XX公司因涉嫌招标作假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为查明事实真相,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现将该事件调查报告如下。
二、事件经过1. 事件曝光2020年8月,某网络媒体曝光了XX公司涉嫌在招投标过程中作假的问题。
报道称,XX公司在参与某项目招投标时,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信息,并在评标过程中采取虚假报价、串通评标专家等手段,最终成功中标。
2. 事件调查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XX公司进行深入调查。
经过初步调查,调查组发现XX公司在多个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作假行为,涉及金额巨大。
3. 事件进展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对XX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取证,并调取了大量招投标文件、会议记录、通讯记录等证据。
经过调查,调查组发现以下事实:(1)XX公司在参与某项目招投标时,提前获取了项目信息,并通过不正当手段与招标方取得联系。
(2)在评标过程中,XX公司采取虚假报价、串通评标专家等手段,使自身在评标中占据优势。
(3)XX公司在多个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均存在类似作假行为。
4. 事件处理根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对XX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具体措施如下:(1)对XX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招投标资格等。
(2)对涉及此事的XX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党纪处分。
(3)对参与招投标的评标专家进行追责,取消其评标资格。
(4)对涉案项目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项目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事件原因分析1. 法规不健全我国招投标市场在发展过程中,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条款存在模糊地带,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 监管力度不足招投标市场监管力度不足,部分监管部门存在失职、渎职现象,导致不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3. 企业自律意识薄弱部分企业缺乏自律意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招投标。
招标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3月发布了一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内容为某市某区政府办公楼改造工程。
该工程预算为5000万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公告发布后,共有10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在投标过程中,某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原告”)发现其他9家投标单位中,有3家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信息,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
原告认为,这些投标单位的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了招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遂向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投诉。
二、争议焦点1. 虚假信息的认定及处理;2. 招标人是否可以解除与涉嫌虚假信息的投标单位的合同;3. 原告的损失及赔偿问题。
三、法院判决1. 关于虚假信息的认定及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的投标文件。
本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他3家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信息。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处以罚款。
2. 关于招标人是否可以解除与涉嫌虚假信息的投标单位的合同法院认为,招标人有权解除与涉嫌虚假信息的投标单位的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关于原告的损失及赔偿问题法院认为,原告在投标过程中,因其他投标单位的虚假信息而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对原告的损失给予赔偿。
经法院审理,判决招标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招标投标法中的虚假信息问题,对于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1. 招标投标法对虚假信息的界定《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的投标文件。
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提供虚假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2)提供虚假的业绩、技术参数、设备参数等;(3)虚构项目规模、工期、质量等;(4)其他虚假信息。
对公开招标结果质疑函范文

对公开招标结果质疑函范文尊敬的招标机构: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我公司对您公开招标结果提出质疑,并期待您能认真对待我方的疑问和要求。
我公司对于贵机构所举行的招标活动中所公示的结果存在一些疑问,我们希望能得到一些解答和澄清。
在此,我将列举出我们的质疑点,供贵机构核实并回复。
1. 在贵机构公开招标的过程中,是否确保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希望了解招标文件中是否确切规定了评标标准,并且是否按照这些标准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如果有特殊情况或者特别政策,请沟通说明。
2. 是否对投标人的资格、信誉度、经验等进行了详细的实地考察和审核?请提供相关的考察报告,并说明为何选择了最终的中标方。
3. 是否在评标过程中公开了各投标方的得分情况和评审意见?我们要求能够查看完整的评审记录,以便了解评审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合理、不公正之处。
4. 是否对中标方的资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了中标资格的确认?请提供相关的审核报告和审批文件。
5. 是否制定了明确的中标方履约要求,并对中标方履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我们希望能了解中标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是我公司对贵机构公开招标结果的质疑点,希望能够得到详细的回答和解答。
我们相信贵机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但是我们还是希望能够对结果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和确认,以确保整个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请贵机构尽快核实上述问题,并回复我们的质疑函。
在收到您的回复后,我们将进行详细的研究和评估,以根据结果决定我们后续的行动。
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合作和回应。
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此致敬礼[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公司招标质疑书范本(3篇)

第1篇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质疑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日期:尊敬的招标单位:我单位就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存在疑问,特向贵单位提出质疑,请予以核实并答复。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质疑事项1. [具体质疑事项一]在[招标文件名称]的第[章节/条款/页码]页中,关于[具体内容]的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存在不一致之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我们认为该规定存在[问题/争议]。
2. [具体质疑事项二]在[招标文件名称]的第[章节/条款/页码]页中,[具体内容]的描述过于模糊,缺乏可操作性。
我们认为这可能导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误解,进而影响招标活动的公平性。
3. [具体质疑事项三]在[招标文件名称]的第[章节/条款/页码]页中,[具体内容]的设置对部分潜在投标人不利。
我们认为这可能导致招标活动的不公平竞争。
二、具体理由1. [具体理由一]关于[具体质疑事项一],我们认为[具体理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具体内容]应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请贵单位对[具体内容]进行核实,确保招标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相一致。
2. [具体理由二]关于[具体质疑事项二],我们认为[具体理由]。
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性,建议贵单位对[具体内容]进行修改,使其更加清晰、具体、可操作。
3. [具体理由三]关于[具体质疑事项三],我们认为[具体理由]。
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竞争,建议贵单位对[具体内容]进行调整,避免对部分潜在投标人产生不利影响。
三、请求事项1. 请贵单位对[具体质疑事项一]进行核实,并在[日期]前予以答复。
2. 请贵单位对[具体质疑事项二]进行修改,并在[日期]前予以答复。
3. 请贵单位对[具体质疑事项三]进行调整,并在[日期]前予以答复。
四、附件1. [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2. [其他相关材料]敬请贵单位高度重视我们的质疑,并尽快予以答复。
串标法律诉讼案例范文(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原告:某服装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招标代理公司、某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案由:串通投标、损害赔偿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一项政府投资项目——某市体育馆装修工程。
原告某服装公司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
在招标过程中,原告发现被告某招标代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文件编制、评标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串通投标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此,原告向被告提出索赔,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随后,原告向某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经调查核实,原告的投诉属实。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串通投标行为;2. 被告的串通投标行为是否对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失;3. 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是否合理。
三、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1. 被告某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故意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的条件,如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评标标准等,为特定投标人提供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2. 被告在评标过程中,与特定投标人进行私下沟通,泄露评标信息,影响评标结果;3. 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在招标过程中未能中标,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判决结果1. 被告某招标代理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公开招标过程,重新组织评标;2. 被告某招标代理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3. 被告某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对被告某招标代理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串通投标法律诉讼案例。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关键点:1. 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法院根据被告在招标文件编制、评标过程等方面的行为,认定其构成串通投标。
2. 损失赔偿的确定:法院根据原告因被告串通投标行为未能中标,导致的经济损失,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3. 案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投标人以行贿、串通投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公开招标质疑函案例范文

公开招标质疑函案例范文尊敬的招标单位,我是某公司的法务部经理,就您最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细节和要求,我有一些疑问和质疑,特此函告。
首先,根据我们对贵单位招标文件的仔细研读,我们的首要疑问是关于投标截止日期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根据公告中的内容,截止日期设定为2022年5月31日。
然而,在文件的附录中,我们注意到了一段含混不清的描述,对于如何确定投标日期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给我们带来了困惑和不确定感,请您澄清此处的要求,以确保公正性和透明度。
其次,我们对于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的要求有一些疑虑。
在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至少5年的相关经验。
然而,没有确切说明“相关经验”的定义和标准。
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更详细的说明,以确保我们对招标要求的正确理解,并为我们的投标做出准备。
第三,我们注意到招标文件对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细则中存在一些模糊之处。
虽然文件明确指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万人民币,但在支付方式和截止日期方面并没有进一步的说明。
我们希望贵单位在这一问题上提供更具体的规定,以方便我们准确支付保证金。
另外,我们关注到招标文件中附带了一个技术规范表。
然而,技术规范表中列举的一些指标和要求非常模糊,难以理解。
我们希望能够获得更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以便我们能够充分理解和满足贵单位的要求。
最后,我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评标委员会的信息。
在招标文件中,虽然提到了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进行评估和选择,但是并没有透露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和资质标准。
这使我们无法评估评标委员会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我们请求贵单位提供有关评标委员会的更多信息,以证明其合法、透明的身份。
为确保公平公正,我们希望贵单位能尽快回复我们的质疑和疑问,并对招标文件作出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沟通和合作,可以为贵单位选择最优秀的合作伙伴,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
我们期待您的回复,并诚挚地希望与贵单位合作。
谢谢!此致,某公司法务部经理。
招投标采购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城市,总投资额约2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由XX市政府投资建设,由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招标工作。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部内容。
在招标过程中,共有五家施工单位参与了投标。
经过严格的评标程序,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以综合评分最高脱颖而出,被授予中标资格。
然而,其他四家未中标的施工单位对评标结果提出了质疑,认为评标过程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遂向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投诉。
二、争议焦点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评标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3. 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三、案例分析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本案中,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行业专家、技术专家等七人组成,符合法律规定。
2. 评标过程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标:(1)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低投标价;(3)对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4)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本案中,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对投标报价、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
3. 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1.9亿元人民币,低于成本价0.1亿元。
对此,其他未中标的施工单位提出质疑,认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本案中,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虽然低于成本价,但经调查发现,其低于成本价的原因系该公司在投标前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并对工程成本进行了精确核算。
招标投标工程异议范本(3篇)
第1篇一、招标投标工程异议的背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招标文件存在缺陷、投标文件存在瑕疵等原因,可能导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产生异议。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提供一份招标投标工程异议范本,供相关人员参考。
二、招标投标工程异议范本尊敬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我单位(或个人)对贵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以下简称“评标办法”)存在以下异议,现提出如下:一、异议事项1. 异议事项一:招标文件中关于【具体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不符合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异议事项二:评标办法中关于【具体条款】的规定与招标文件不符,可能导致评标过程不公平。
3. 异议事项三:招标文件中关于【具体条款】的规定存在歧义,可能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误导。
二、异议理由1. 异议理由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具体条款】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而招标文件中关于【具体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违反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异议理由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具体条款】的规定,评标办法应当与招标文件相符。
而评标办法中关于【具体条款】的规定与招标文件不符,可能导致评标过程不公平。
3. 异议理由三:招标文件中关于【具体条款】的规定存在歧义,可能导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误解,进而影响投标质量。
三、异议请求1. 请求贵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关于【具体条款】的规定进行修改,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请求贵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办法中关于【具体条款】的规定进行修改,使其与招标文件相符。
3. 请求贵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关于【具体条款】的规定进行解释,消除歧义,确保投标人的投标行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3篇)
第1篇尊敬的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就[项目名称]的招标代理工作提出以下质疑,敬请贵公司给予高度重视并予以答复。
以下是具体内容和相关事实:一、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存在多处错误。
2. 招标过程存在不公平竞争现象。
3. 招标代理机构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招标代理机构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二、具体质疑内容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存在多处错误。
(1)[具体错误描述1],如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参数与国家或行业标准不符。
(2)[具体错误描述2],如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与《招标投标法》不符。
(3)[具体错误描述3],如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与实际操作不符。
2. 招标过程存在不公平竞争现象。
(1)[具体现象描述1],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对部分潜在投标人进行特殊关照,导致其他投标人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
(2)[具体现象描述2],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部分投标文件进行加分或扣除。
3. 招标代理机构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具体情况描述1],如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2)[具体情况描述2],如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在招标过程中公开评审结果,导致投标人无法了解评标过程和结果。
4. 招标代理机构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1)[具体情况描述1],如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未对投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导致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2)[具体情况描述2],如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导致评标结果失真。
三、请求事项1. 请贵公司对上述质疑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给出明确答复。
2. 如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贵公司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请贵公司对本次招标活动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后续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招标异议质疑(3篇)
第1篇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质疑单位: [质疑单位名称]地址: [质疑单位地址]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日期: [日期]尊敬的[招标单位名称]:我单位于[日期]参加了贵单位发布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已于[日期]提交。
然而,在仔细审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后,我单位发现其中存在一些问题,特向贵单位提出以下异议质疑:一、异议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 在招标文件的第[章节/页码]处,提到“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但在附件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类型与招标文件描述不符。
2. 评标标准模糊:- 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标准的描述过于模糊,例如“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和“服务响应速度快”,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
3. 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招标文件于[日期]进行了最后一次修改,但修改内容并未及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可能导致部分投标人未能及时了解最新要求。
4. 资格审查标准:- 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审查的标准过于严格,部分条件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可能排除部分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金额过高:-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金额]万元,相较于同类项目,保证金金额明显偏高,对投标人的资金压力较大。
二、异议质疑理由1. 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 招标文件中关于资质证书的要求与附件不符,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准确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招标条件,影响投标的公平性。
2. 评标标准模糊:- 评标标准的模糊性可能导致评标过程中的主观判断,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未及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可能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相应调整,影响投标的公平性。
4. 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的严格性可能导致部分有实力的投标人被排除在外,不利于项目的整体竞争和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招标质疑案例
篇一:招投标典型案例分析
一、招标阶段
1、招标文件中含有指定设备品牌或参考品牌等限制性条款
※案例:
(1)某扩建项目设备招标采购,变电所二次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标段要求投标人采
用**企业的继保设备;高压开关柜标段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真空开关必须
采用***进口品牌。
(2)某工程开关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在“申请人条件”项目里有两项条款,“投标产品中的断路器、接触器、智能仪表、继电器等元器件必须具有相应的
使用业绩,其中主要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必须是国际知名品牌(***或
***)”,
★分析:
招标文件中的指定,就意味着非上述“国际知名品牌”及国内生产企业最终都
无法参与该项目的公开竞标。
《招标投标法》中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本
条目做出的解释第五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
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的一种。
很多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在招标文件中,有些内容如果不通过列“参考品牌”的
方式,很难表达清楚技术要求,而且没有指定唯一的品牌且提供了三家及以上
的品牌,自认为不属于违规行为。
实际上招标人是在偷换观念,虽然招标人没
有指定唯一品牌,但无论其推荐了多少种品牌,均属于限制了竞争,明显违背
了招投标法的三公原则,极易产生投诉情况。
所以当出现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有“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情况时,建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而不必要
冒违规的风险。
如果必须列出“参考品牌”,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
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
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
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
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2、资格审查条件中注册资金的设置不合理
※案例:
1、盲目提高注册资金门槛。
某单位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在招标文件中对资质条件中注册资金一项要求如下:2标段采
购设备预算金额为100万元,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500万元;4标段采
购设备预算金额为200万元,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经审查,发现各标段满足注册资金要求的投标人均不足三家,并最终
导致项目流标。
2、有意降低注册资金门槛。
某单位物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出于对某供应商的倾向,便按该供应商实际注册资金50万元,在招标文件中对资质条件中注册资金一项规定:标段采购物资预算金额为:64万元,投
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满足注册资金要求的投标人为11家,其中注册资金超过500万元的6家。
由于各投标人实力、业绩差异较大,加大了评标工作量。
★分析:
很多招标人将注册资金作为招标入围的“门槛”,任意抬高注册资金以限制排
斥部分供应商参与或故意降低注册资金以保证私下与自己达成协议的供应商能
够参与进来,使采购过程无法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甚至导致项目流标,影响工
程进度。
那么如何判定采购人提出的注册资金要求是否合理呢?招投标法中对供应商注
册资金要达到多少金额并未作出具体规定,我们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上找一些依据。
该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登记注册机关核定
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且经营范围也必须与其拥有的注册资金数额一致。
这
一条就说明了供应商所承揽项目的总额不能超出其所拥有的资金数额,否则它
没有足够的资金保障,结果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完成。
为了避免采购风险的发生,供应商注册资金数额必须高于采购预算金额。
招标人要充分了解市场供求情况及潜在供应商经营实力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投
标人注册资金资格条件,在保证有足够的供应商能够参与的前提下,提高注册
资金资格条件,实现有序、公平竞争。
3、资格条件中设置不适用该项目的条款
※案例:
(1)某单位进行厂区施工公开招标,在资格条件中设置有“在某省获得过施工质量优秀奖项、鲁班奖”、“本地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外地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在某省建筑行业业绩不少于5个”,在投标阶段,合格的投标
人只有3人,全部是本地建筑施工单位,达到招标人控制投标人的目的。
(2)某单位进行三层办公楼施工招标,在施工资质条件中设置“具有建筑施工一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10个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等,由于设置资质条件原因,第一次招标公告后
只有一家企业报名参与投标,招标公司与招标人共同商定后,修改资格条件,
重新发布了招标公告。
★分析:
上诉二个案例,招标人用地域、奖项等与项目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设置不
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达到某些预期的目的,该做法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
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
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
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
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4、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编制不严密有缺项漏项
※案例:
某单位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没有对某安全防护设备
的防爆密封门尺寸做出规定,结果各投标人因企业标准不同所报防爆密封门尺
寸也各不相同。
评标中采购人代表为保证采购设备便于现场安装使用,向投标
人发出澄清,要求各投标人将防爆密封门尺寸调为2350*2600 mm并要求投标人承诺报价不变。
★分析:
虽然防爆门不是本次招标的主要设备,但是改变规格尺寸后,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为了获得中标机会,一般会同意招标人的要求,同时也给投标人留下进行投诉的机会。
我国的招标采购制度正在日趋完善,采购活动将越来越公平、公正,供应商的维权意识也在日渐增强。
因此招标人应正确对待招标采购的每一个环节,选用技术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参与编制技术规范书,文件编制完成后应有专人仔细审核,招标文件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因素,需要通过很多潜在投标人的“审查”。
技术规范书是否完整全面,是否清晰的表达了招标人对采购设备的需求,对后续合同签订、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设备投产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供应商投诉质疑或招标采购失败。
5、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不清晰,给投标人造成错觉
※案例:
某单位进行设备改造公开招标,五家单位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在招标范围条款中要求提供10套新设备,但同时在技术条款中,要求修旧利废,将现有的5套设备修复后做为备件使用。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四家投标单位都没有具体说明是否含有备件修复,澄清时发现,四家投标单位都忽略了技术条款中的备件修复内容,没有考虑设备修复部分的报价,导致评标时间延长,反复澄清。
★分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基础,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当把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工作内容、供货范围、工期等进行明确、清晰的阐述,保证潜在投标人不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产生不同的理解,使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处于同一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国家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提出的相应要求;
(四)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五)评标标准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