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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

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

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1.引言微博公众号是微博平台上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公众号可以传播信息、表达观点、建立粉丝群体,具有广泛的社交和影响力。

为了规范微博公众号的管理,保护用户权益,提高内容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2.账号申请与管理2.1 账号申请申请人必须拥有有效的微博账号,并且遵守微博的用户协议和相关规定。

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确保申请的公众号与个人身份信息一致。

2.2 账号管理公众号管理员应保持及时更新个人资料,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

公众号管理员不得擅自更换微博账号,必须经过相应的申请流程。

3.内容发布与传播3.1 内容要求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微博社区规则,不得含有非法、违禁、淫秽色情等信息。

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应具有主观真实性和客观客观准确性,不得故意编造虚假信息。

3.2 原创与引用公众号应鼓励原创内容的发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转载他人作品。

引用他人作品时,必须注明出处,并遵守相关的版权规定。

4.用户权益保护4.1 公众号运营者不得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泄露、诽谤、诱导、欺骗等行为。

4.2 用户有权举报违规行为,在核实后,相关公众号将被暂停或永久关闭。

5.违规处理及处罚5.1 违规通知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公众号,平台将给予违规通知,并要求整改。

5.2 处罚措施对于恶意违规的公众号,平台有权立即关闭该公众号,并冻结管理员的微博账号。

6.公众号管理流程6.1 申请流程提交公众号申请审核和认证开通公众号6.2 运营与管理流程发布和管理内容维护用户互动监测和处理违规行为7.后续监测与评估7.1 平台将对公众号的内容和运营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优化。

7.2 用户可以提供反馈和投诉,平台将积极处理并回应。

本管理办法将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微博公众号管理的要求和用户需求。

单位官方微博管理制度

单位官方微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官方微博的管理,规范微博运营行为,提高微博传播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官方微博的开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单位官方微博是单位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维护单位形象,传播正能量;3.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4. 保障用户合法权益;5. 严格保密,防范信息泄露。

第二章微博账号管理第四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包括账号注册、密码保管、信息发布等。

第五条微博账号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第六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的密码应定期更换,确保账号安全。

第七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八条单位官方微博发布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2.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3. 传播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有益信息;4. 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确保信息来源可靠;5. 尊重用户权益,不得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九条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内容审核,确保内容合规。

第十条对用户评论,应积极回应,及时处理违规评论。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定期发布信息,保持活跃度。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应注重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增强粉丝黏性。

第十四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定期进行数据分析,评估运营效果。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信息发布流程;2. 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 舆情监控及应对措施;4. 法律法规咨询。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七条单位官方微博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微博运营规范、有序。

集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集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集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集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系品牌建设、宣传企业及产品,促进客户关系、监测口碑舆论,促进各集团微博互动协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微博管理实施分类审批。

审批以0A流程审批形式。

按照层级,审批划分为一类审批和二类审批。

第三条一类审批由发起人审批至集团,包括:1、集团层面官方微博;2、集团员工个人使用公司名义的微博;3、各产业集团微博;4、各产业集团决策层个人的、使用公司名义的微博。

审批流程为:责任部门/责任人发起,经品牌经理、行政及公共事务部部门长、品牌工作分管领导、总裁。

各集团微博应先由集团进行审批后报集团审批。

第四条二类审批由发起人审批至各集团,包括:1、各集团下所属公司、单元官方微博;2、各集团除集团决策层成员外,使用官方名义的员工个人微博。

审批流程为:责任部门/责任人,集团主管品牌工作部门长、品牌工作分管领导、集团总裁,并报集团法律与公共事务部备案。

第五条责任人、责任部门须在审批流程中出具该微博的使用方案。

审批完成后,须将上述方案及相关资料报集团法律与公共事务部备案。

第六条集团及各集团官方微博的备案及撤销备案由集团及各集团各自负责。

第二章微博组织管理第七条集团微博组织管理架构图(略)第八条集团微博管理小组1、集团微博管理小组人员组成集团微博管理小组是协调各级官方微博对外一致声音的最高微博管理组织,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集团副总裁组员:法律与公共事务部总经理、品牌经理、媒体及公共关系经理、计划运营部项目经理管理办公室:法律与公共事务部2、集团微博管理小组职责(1 )统筹制定各集团、下属分支机构关于微博运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企业的微博传播工作。

(2 )对各微博的运营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

(3)负责组织对微博编辑部人员进行微博营销推广培训。

第九条集团微博管理委员会1、集团微博管理委员会成员集团微博管理委员会是集团最高微博行政管理机构。

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规范对公司官方微博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官方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微博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树立公司形象,不断提高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三条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官方微博的主管部门,负责微博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新信息,并负责公司官方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五条公司官方微博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公司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所属工作范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应公开的信息资料。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签名,并对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定期向公司办公室报送。

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八条在公司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2、公司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3、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4、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程序1、在公司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办公室核稿把关后,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及公司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发布。

所有发布的信息资料由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官网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平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障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学校形象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使用学校官网微博微信进行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官网微博微信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保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客观;4. 体现学校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

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平台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2. 熟悉网络传播规律,具备一定的信息编辑和发布能力;3. 熟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4. 能够承担平台管理工作。

第六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流程:1. 信息内容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在发布信息前,应提交信息内容至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审核;2. 信息编辑: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进行编辑,确保信息格式规范、语言准确;3. 信息发布:编辑后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发布;4. 信息反馈:发布信息后,管理员应关注信息传播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调整信息发布策略。

第七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2. 不得发布虚假、诽谤、侮辱他人、煽动民族仇恨等违法违规信息;3. 不得发布与学校形象不符、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4. 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广告、商业推广等违规信息。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整改;2. 纠正:对严重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在平台上公开通报;3. 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公司微博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微博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微博管理办法(xx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及公众秩序,遵守国家互联网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塑造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良好社会形象,特制定《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微博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公司全体内外勤员工在网站上开设的微型博客(简称微博)账户。

第三条微博即指一句话博客,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

用户可以通过WEB、WAP、APP等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

第四条公司全体内外勤员工微博发布的信息均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章微博管理第五条总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以公司名义、总公司各部门名义、各分支机构名义和以公司员工名义注册认证的微博进行约束与管理,并对涉及公司的不当言论进行核查。

第六条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公司员工不得使用公司LOGO作为微博标识,也不得使用公司、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全称、简称等作为个人微博名称。

第七条未经总公司书面批准和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公司、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全称、简称等作为个人微博的官方认证账户。

第八条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复制、发布、传播微博信息。

第三章微博内容发布规范第九条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微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十)对公司不利或借公司名义做出其他行为的。

学校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政务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平台”)的管理,提高信息发布效率,保障信息传播安全,充分发挥平台在学校宣传、服务、沟通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

2. 实用高效:信息发布要实用性强,便于师生获取,提高信息传播效率。

3. 及时准确: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满足师生需求。

4. 安全保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平台管理职责1. 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政务微博微信的总体规划和指导,负责审核和发布重要信息。

2.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微博微信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3. 平台管理员负责平台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信息审核、发布、维护等。

四、信息发布管理1. 信息内容:发布信息应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不得发布虚假、违规、违法信息。

2. 信息审核:发布信息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3.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应遵守以下规定:(1)重要信息及时发布,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回应;(2)一般信息按时发布,保持信息更新;(3)信息发布应图文并茂,增强吸引力。

4. 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发布。

五、平台维护管理1. 平台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平台运行情况,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2. 平台管理员应定期清理过期信息,优化信息结构。

3. 平台管理员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

4. 平台管理员应定期对平台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将对平台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微博运营管理制度

微博运营管理制度1. 引言微博已经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进行交流和表达观点的重要平台之一。

为了提供优质的微博内容,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以及维护社交媒体的规范运营,制定微博运营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微博运营的相关行为、责任和流程,以确保微博的正常运营和良好的用户体验。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制定微博运营管理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提供优质的微博内容,满足用户需求;•塑造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口碑;•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与用户保持良好的互动和沟通。

2.2 原则微博运营管理的原则如下:•准确: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信息;•高效:及时回复用户的留言和评论,提供优质的服务;•尊重:尊重用户的权益和意见,并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管理:对微博内容进行管理和监控,保持秩序;•创新:积极创新内容形式和互动方式,提升用户体验。

3. 责任与权限3.1 运营团队公司将组建专门的微博运营团队负责微博内容的策划、制作和发布,团队成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应变能力,并且对公司的产品和品牌有深入的了解。

3.2 运营经理微博运营经理是微博运营团队的负责人,负责制定运营策略、管理运营团队、监督微博运营效果等。

运营经理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以及对社交媒体运营的深刻理解。

3.3 运营内容审核员公司需要聘用专门的运营内容审核员,负责审核微博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发布的内容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的运营策略。

3.4 运营权限微博运营团队应该有一定的运营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编辑、删除微博;•回复用户评论;•关注、取关用户;•分享、转发他人微博;•监控微博内容及用户反馈。

4. 运营流程4.1 内容策划微博运营团队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微博内容策划方案,确定发布的内容主题、形式和时间。

4.2 内容制作微博运营团队根据内容策划方案,制作并编辑微博内容,确保内容准确、简洁、有趣,并符合公司的品牌形象。

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和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和微博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的运营与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安全,维护学校权益,为全体师生及社会大众提供权威可靠的信息,结合我院新媒体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是服务师生、校友和社会大众的新媒体平台,是面向社会宣传、树立学院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应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院中心工作和发展全局。

二、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的发布内容第三条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主要发布学院教育教学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学校、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其宗旨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发展,以凝聚师生、校友情感,宣传学院发展成就,展示学院形象为主要目的。

第四条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不得发布或转发与学校、学院无关的信息。

第六条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

如确有需要,在报主要负责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并应做好发布内容备案。

三、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的管理与审核第七条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由院长、书记统一领导,由分管副书记李林峰具体负责领导(审核负责人),万慧、武玲娟为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站、微博、微信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八条发布人应提前提交自已的文章素材并填写审批表以供审核,管理员发布信息前,必须经具体负责领导(审核负责人)审核通过,并报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对外发布。

具体负责领导(审核负责人)对发布人文章素材的选取、发布有否决权,对文章素材的内容修改有指导权和建议权。

第九条任何新闻报道和宣传都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应遵循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因时制宜、注重实效。

信息发布人要对本科室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XX区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XX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由区委宣传部统筹负责考核与通报工作。
第五条XX区各部门开设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需在区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做好政务微博的内容规划,明确信息发布的内容、栏目、来源和责任人,规定五大类信息必须第一时间 公布:
(一)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
(二)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关内容;
XX区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XX区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XX区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充分发挥微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网民的功能 ,经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区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在新浪网、腾讯网、新华网、人民网开设的官方微 博、官方微信。
第三条XX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总体定位为信息公开,确立服务公众、倾听民声、化解矛盾、引导舆论的工 作理念,坚持实时播报、权威发布、反馈舆情、网下办结。
第九条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的单位,不得违法利用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H--)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条本制度由XX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七条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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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
(腾讯)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协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微信在
协会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
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
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协会官方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协会信息
和服务,树立协会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
平台。
第四条 本办法是对协会官方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
据。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 协会官方微博、微信由信息部负责日常管理。信息
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及时提交新
信息、汇总、核稿、审批;负责协会官方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
和信息发布。
第六条 协会官方微博、微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
协会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博、微信责任部门对信
2

息进行审核、编辑、发布;各相关部门应配合责任部门做好官
方微博的运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材料。
第七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
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 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八条 在协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
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 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
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 协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协会最新公告、通知、行业新闻、活动预告;
2、各种会员服务宣传及会员单位美食展示展销活动、重要
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
3、协会形象宣传、协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餐饮美食文
化等;
4、餐饮产业方面成功项目案例;
5、餐饮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由各部门提出,经协会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 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
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
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
3

第十二条 信息发布程序
在协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信息部编辑、整理,经
信息部分管领导(张副秘)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
大事项的信息报请秘书长审阅,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
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第四章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
第十三条 信息的提供者应跟踪微博的回复内容,及时根据
回复情况联系微博维护人员给予答复处理。
第十四条 任何人未经协会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
官方微博、微信资料,微博、微信发布及资料访问权限由信息部
负责管理,访问密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第十五条 凡是违反规定擅自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给
协会造成损失的,将按照协会员工违纪处分办法对相关人员进
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官方微博(腾讯)、
微信名称皆为: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信息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
行。

附件:1.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流程图
4

附件1
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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