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团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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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xxx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工作环境,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中冶集团评聘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经过考核、评审才能确认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要,根据管理权限自主决定是否聘任获得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员工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应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按公司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二章评聘原则第三条坚持资格的评审、考试与聘任分开进行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按需设岗,立足岗位,以岗定聘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条坚持从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真才实学、注重工作实绩,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实行择优评审聘任。

第七条坚持从严“破格”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谁用人,谁主管,谁聘任,谁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组织管理模式第九条公司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参加评审人员任职基本条件的资格审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根据中冶集团的规定和授予的权限,公司成立相应评审委员会或推荐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推荐小组按照评审的基本要求根据德、能、勤、绩评议后向上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的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评审,报中冶集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审批准,同时负责对申报教授级高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议推荐。

关于调整中煤集团公司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中煤集团公司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

中国中煤能源文件集团有限公司中煤人〔2013〕637号关于调整集团公司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切实保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客观公正,集团公司对有关职称政策进行了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集团公司调入(引进)人员职称认定(一)集团公司系统外调入人员集团公司系统外调入的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调入集团公司系统1年后,应向所在企业职称工作部门提出职称任职资格认定申请,经企业考核合格后予以确认任职资格,否则须重新参加评审。

(二)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公务员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公务员属首次参加资格评定的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须严格执行“本专业年限”基本要求:大专毕业-1-后(含后续学历,下同)满7年、本科毕业后满5年,可直接申报评定中级资格;本科毕业后满10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7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2年,可直接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本科毕业后满15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12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7年,可直接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

(三)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考核认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不受任职年限、任职资格等限制,可参照学历、学术或专业技术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人才。

二、关于职称多个系列申报(一)在取得1个系列的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础上,可以从中级开始申报另1个相关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职称年限不累计计算)。

(二)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申报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条件和要求。

三、关于职称外语有效期凡达到国家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全国通用标准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在其等级适用范围内长期有效,但如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符合免试人员范围相应条件的,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合格成绩。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中煤国际北京华宇…2011‟18号关于印发《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2010版)》(中国煤炭科工…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评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具有研究及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和研究及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评权。

凡公司具有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外委评审。

公司不具有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上报集团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系列参评范围为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相应的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应学历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研究系列参评范围为从事煤炭科学研究的人员;担任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相应的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应学历和从事煤炭科学研究工作的经历。

2016年中煤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

2016年中煤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

2016年中煤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摘要:一、前言二、文件背景和目的三、职称评定范围和对象四、职称评定条件与标准五、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六、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七、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八、其他注意事项正文:一、前言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定工作,以促进人才队伍的发展和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本文主要介绍2016 年中煤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内容。

二、文件背景和目的为加强中煤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中煤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

三、职称评定范围和对象本次职称评定范围包括中煤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

四、职称评定条件与标准职称评定条件及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员工需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业绩等要求,具体要求可参考文件附件。

五、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具体要求可参考文件附件。

六、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职称评定工作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评审时间为2016 年X 月X 日至X 月X 日。

具体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可参考文件附件。

七、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监督中煤公司成立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各企事业单位应成立相应的职称评定工作小组,确保职称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1.员工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职称评定结果将在公司内部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3.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中煤公司解释。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职称评聘质量和评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建立“聘任上岗,责权统一、能上能下、易岗易薪”的用人机制,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评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技能为导向、兼重操守的原则,坚持达标即聘的原则。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第四条评定范围:按部门职能划分为:技术、管理、营销三大系列。

a)技术系列:研发部、设计部、电控部、技术服务部、制造中心、质检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五个级别。

b)管理系列: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各总监(总调度长)、各部门经理(主任、部长)、部门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员、助理师、师、主任师、高级师五个级别。

c)营销系列:从事市场推广、销售业务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助理师、师、主任师、高级师四个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a)技术系列:b)管理系列:c)营销系列:第六条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1.大专毕业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职称满一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师级任职资格。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师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主任师级任职资格。

5.除上述规定后,其他情况的人员,即必须通过职称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6.未满一年者,均为相应职称的“见习”。

第七条员级升助理级必须任职满半年以上;助理级升师级必须任职满一年以上;师级升主任师级必须任职满二年以上;主任师级升高级必须任职满三年以上方有资格申报。

中煤集团人事制度

中煤集团人事制度

中煤集团人事制度
中煤集团是一家以煤炭资源开发和煤炭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庞大的员工队伍,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企业,中煤集团已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人事制度并加以执行。

首先,中煤集团的人事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与发展、绩效评估、薪酬与福利等方面。

在员工招聘方面,中煤集团将按照岗位需求和招聘标准,通过内部推荐和外部招聘的方式来寻找合适的人才。

同时,中煤集团注重员工的培训与发展,通过组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广阔的晋升通道,为员工提供了不断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其次,中煤集团实行绩效评估制度,以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能力,对员工的业绩和贡献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来调整员工的岗位和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激励措施。

这种绩效评估制度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再次,中煤集团注重薪酬与福利的建设。

中煤集团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个人能力,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并实行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的政策,以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

此外,中煤集团还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例如员工医疗保险、住房补贴、节假日福利等,以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最后,中煤集团的人事制度还包括员工安全与健康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中煤集团注重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体系、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安全。

同时,中煤集团还注重员工关系管理,通
过建设和谐的人际关系、开展员工活动、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等方式,加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

综上所述,中煤集团的人事制度旨在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员工管理环境,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和福利待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促进员工专业水平的提高,满足公司管理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健全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职称评聘管理工作贯彻集团发展方针,满足集团公司管理工作需要,促进专业人才的成长,以建设一支适应集团发展需要的专业人员队伍。

第三条集团技术委员会负责工程类、经济类职称评聘管理工作,集团政工师评审委员会负责政工系列职称评聘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坚持下列原则:(一)按需设岗,程序规范;(二)评聘分开、逐级聘任、聘约管理;(三)职称聘任与员工本人薪酬挂钩;(四)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第五条员工对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由集团技术委员会或政工师评审委员会责成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实,集团经理办公会提出最终的裁决意见。

第二章适应范围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岗职工职称评聘管理。

第三章岗位的设置第七条集团公司职称评聘工作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每个岗位明确相应的任职资格,根据岗位条件实施职称聘任。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可新设、调整或取消部分岗位。

第九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管理工作。

每年七月对岗位的情况进行梳理,新增岗位、调整岗位和减少岗位的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执行。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安排部署,综合考虑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等因素,提出岗位设置意见和任职资格报送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按照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或政工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经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已设置的岗位定期进行检查,岗位与职责不符的要进行调整,职责不清的要重新修改、补充、完善。

第四章评聘组织及职责第十二条工程类、经济类职称评聘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

技术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认定、组织评审会议和聘任人员的考核工作。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X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岗干部员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职称评审的规则,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公司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目前分为工程、会计和经济三个系列。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

集团公司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正式授权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是集团职称评审的最高机构。

各主要子公司经集团公司授权可成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基层公司经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上级单位授权可成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请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专业技术人才数量达到50人以上,拥有申请系列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人员达到30人;(四)建立了规范的职称评审制度,具备开展中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申请组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专业技术人才数量达到30人以上,拥有申请系列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人员达到15人;(四)建立了规范的职称评审制度,具备开展初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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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文件集团有限公司中煤人〔2009〕660号关于印发《职称工作管理办法》和《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的通知各单位:现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工作管理办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职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煤人力字〔2001〕5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加强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提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质量,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职称管理工作。

申报各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是与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法人签定劳动合同的在册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已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系列,所属单位及个人不得参加地方评审或委托其他单位评审。

集团公司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可能对某些已开展的系列实行委托评审。

集团公司未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系列,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评审。

集团公司以外单位的委托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受理,并提供省(部)级单位(含中央企业)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集团公司各单位一律不得接受外来委托评审。

第四条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的统一考试。

第五条职称工作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包括资格认定、资格评审、资格考试等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聘任与考核等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由各单位在集团公司指导下自行开展工作。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是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基础。

各单位根据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繁简程度、所需资格条件,设置或调整专业(技术)岗位,并按权限审批。

第七条国家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社会责任重大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准入控制。

从事实行准入控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有关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部。

第九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职称工作有关政策,定期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考核工作,部署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查评审结果。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工程、经济、会计、卫生、技工学校教师、政工等系列高评委及幼儿园教师、图书资料(馆员)中级评委会。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批准设立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政工系列中、初级评委会。

第十一条各级评委会主任原则上由有关单位分管相关专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及委员由从事对应工作、具有对应职称、学术造诣较深、管理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担任。

评委会委员尽量覆盖有关专业,不能过分集中在一个单位,中青年专家应占三分之一左右。

高级评委会委员数量一般掌握在17人左右(其中工程、卫生系列25人左右),中级评委会委员数量一般掌握在13人左右。

评委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3年左右。

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每次调整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三章资格认定、评审、考试第十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对于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认定相应初级和非准入控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要参加评审,也不要求参加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其他系列不得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认定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认定中级;双学士大学本科(含研究生班)毕业后认定助师级;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期满一年认定助师级;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认定助师级;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后认定员级。

除上述情况外,各单位一律不得直接认定资格,必须参加评审或社会统一考试,并且满足外语、计算机的要求。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继续开展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并实行总量控制。

集团公司将在条件成熟后,开展有关系列的正高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作布置。

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资委的有关要求,研究当年有关政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工作部署。

2.个人申报。

个人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申报,并填写有关表格,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中、高级职称必须取得相应的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3.审查材料。

各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学历、学历年限、任职年限和外语等是否满足文件要求,满足要求的属于正常晋升,否则按照破格评审办理。

4.报送材料。

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将申报人员情况、相关材料和推荐意见报送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团公司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并进一步进行核实。

其中设置评审组织的单位,中、初级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汇总,核实。

5.答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晋升高级职称要进行答辩。

答辩工作由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答辩专家组要有3人以上组成,在对参评论文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进行答辩。

答辩不合格的不提交评委会研究。

6.召开评委会。

设置评审组织的单位自行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没有设置评审组织的单位由集团公司组织召开评审会。

评审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主要是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并进行无记名投票。

出席会议的评委达到应到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审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评委有效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评审。

7.确认资格。

通过评委会评审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通过的,即为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如果有反映重大问题并经核实的,由职称部门征得评委会主任同意后,报请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取消评审资格。

没有通过评委会评审的人员,原则上不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申报工作坚持现从事的工作为主并考虑所学专业的原则。

对于变动工作岗位的人员,变动工作岗位二年内可以按原工作岗位申报,二年后按现工作岗位申报,履职年限可以累计。

第十六条申报中、高级职称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

申报职称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级标准方有效,达到省级合格分数或省级补考合格无效。

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可不参加外语考试。

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晋升政工系列的人员、驻外2年以上人员可以不参加外语考试(申报翻译系列除外)。

第十七条申报中、高级职称必须取得对应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合格成绩3年有效。

第十八条党校学历只有在申报政工和经济系列时方可使用,申报经济系列仅限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工作收取一定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交纳。

收取的费用用于职称评审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条已取得某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岗位发生变化两年后,符合现岗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在取得准入控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可按现岗位申报。

否则,不得申报。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资格考试的,各单位不得组织评审,也不得擅自委托评审,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考试。

各单位应对已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符合晋升要求的考试合格人员下文公布资格,未下文公布资格的人员,单位不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章破格评审第二十二条对于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学历、学历年限、任职年限要求或外语考试不合格,但又确属贡献突出、岗位急需的人员,按照破格评审办理。

为确保集团公司职称评审质量,破格评审从严控制,并实行申报资格审批制度,申报副高级职称破格评审由所在单位在组织申报前报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正高级、中级(含)以下不实行破格评审。

第二十三条破格评审只对学历、学历年限、任职年限和外语条件破格。

破格评审原则上不搞“双破”。

破格评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本系列、本级别申报总数的10%。

第二十四条破格评审要符合最低学历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破格评审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二十五条破格评审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等专业高级职称的,必须取得全国统一考试的中级职称。

第二十六条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中的三条:1.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2.正式出版过专着或译着;3.省部级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项目、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新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组织者、设计者;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科技奖项项目;或是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本专业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5.在医疗卫生工作中,解决过许多疑难病症,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在本地区有较高声誉;6.在企业管理中,有创造性的工作,有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措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与以前集团公司规定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二、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三、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四、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五、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六、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七、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备注:学历折算说明:在以下各系列评审条件中,对具有多个学历的人员,可以在满足折算公式的前提下申报职称,公式中字母的含义为:Z :中专毕业后至取得下一高学历的时间;D :大学专科毕业后至取得下一高学历的时间;B :大学本科后毕业至取得下一高学历的时间。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工程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本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积极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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