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点招商管理办法
产业区驻点招商工作方案(3篇)

产业区驻点招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展招商引资信息渠道,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就组建驻点招商工作组赴沿海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工作,制定如___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致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大招商促进大发展的观念,在以开放总揽全局、靠开放促进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重点招引装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电子、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化工、船舶物流等产业项目,强力推进工业集群建设,做大临港产业发展平台。
二、队伍组建(一)组建___支驻点招商组,每个招商工作组由___人组成,由其中___名成员兼任组长。
(二)招商工作组成员必须具有经济工作经验,有工作___,有责任心,具有一定的联系渠道和较强的公关交际能力,适应招商引资工作的同志。
三、招商区域及重点产业(一)招商区域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为重点,在苏锡常或___等地设立招商点,覆盖江浙沪区域,并可延伸到___、___、青岛、___等地。
(二)在产业选择上,重点围绕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以临港产业区现有龙头企业为核心,做大做强金属加工、化工医药、船舶修造、现代物流产业,推进产业链延伸和配套项目招商。
同时,注重装备制造、机械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项目引进,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引进世界5强、中国2强企业,跨国公司、国内知名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等。
四、工作职责(一)掌握县情、区情和招商技巧。
掌握全县的产业发展方向、投资环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及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产业情况;熟练掌握招商引资礼仪与技巧。
(二)收集分析信息。
包括建立驻点区域的本县籍人士和在本县工作、学习和生活过的外籍人士信息库;建立驻点区域重点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大集团信息库;分析驻点区域产业分布情况,掌握驻点区域可能外迁、扩能企业情况及投资产业门类。
(三)开展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工作。
积极挖掘渠道,广泛联系,建立网络,主动拜访各类企业、产业园区和各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各类经贸洽谈活动、项目推介会等,宣传本县的资源、区位、政策、环境和项目等,邀请客商到我县参观考察、洽谈和投资,努力结交一批有利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企业家朋友,扩大本县在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驻外招商管理制度

驻外招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驻外招商工作,提高招商质量,保护国家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驻外招商管理制度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情况,为规范和加强驻外招商工作,加强对驻外招商活动的管理而制定的。
第三条驻外招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驻外招商活动。
第四条驻外招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商业道德,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杜绝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驻外招商应遵循风险可控、效益优先、合规经营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回报。
第六条驻外招商工作的具体实施,应当依据《驻外招商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并确保全面贯彻落实。
第七条驻外招商工作应当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保障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商目标与原则第八条驻外招商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企业的国际化水平,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促进经济的繁荣。
第九条驻外招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依法经营、安全经营、诚信经营。
第十条驻外招商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我国的产品、技术、管理和资金等优势,吸引外国投资者和企业与我国进行合作。
第十一条驻外招商应当优先支持与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项目,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
第十二条驻外招商应当积极支持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提高国际竞争力和产业链价值。
第十三条驻外招商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保障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驻外招商应当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积极吸引和扶持外国投资者和企业投资兴业。
第十五条驻外招商应当坚持创新驱动,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和研发,提高国际竞争力。
第三章组织体系和工作流程第十六条驻外招商工作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商务领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驻外招商工作的组织体系包括驻外招商领导小组和驻外招商工作专责部门。
第十八条驻外招商领导小组由驻外使领馆商务领事馆总领事或商务领事组长任组长,商务领事处领导任副组长,商务领事处驻外招商工作专责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等成员,对驻外招商工作进行统筹和领导。
招商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商驻场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商驻场人员。
第三条招商驻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招商驻场人员职责第四条招商驻场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招商项目的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和整理,为招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2. 跟进潜在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热情的咨询服务;3. 负责与客户签订招商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 协助客户办理入驻手续,解决客户在入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5. 负责招商项目的日常维护,保持招商项目的良好形象;6. 参与招商项目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招商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招商驻场人员任职条件第五条招商驻场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2.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谈判能力;3. 具有招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招商业务流程;4. 具有相关行业经验,了解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5.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迅速适应工作环境。
第四章招商驻场人员管理第六条招商驻场人员的管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考勤管理:招商驻场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管请假;2. 工作绩效管理:公司对招商驻场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3. 培训管理:公司定期组织招商驻场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4. 晋升管理:根据招商驻场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公司为其提供晋升机会;5. 福利待遇:公司为招商驻场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完善的福利保障。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县驻点招商工作小组管理制度

县驻点招商工作小组管理制度为充分调动驻点招商工作小组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对驻点招商工作小组的管理,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促使我县驻点珠三角区域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考勤制度(一)驻点招商工作小组要指定一人进行考勤登记,由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每月考勤表经副组长签名确认后上交县招商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地审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局),由其根据考勤情况统一发放出勤生活补助。
(二)驻点招商工作小组副组长和组员有事请假,由组长审批。
驻点招商工作小组实施严格的请假审批制度。
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驻点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无故旷工。
县招商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地审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局)将随机检查在岗情况,如发现组员不遵守纪律,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扣减当月出勤补助,并通报派出单位。
(二)如因工作需要陪同客商回XX县实地考察的,须事前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招商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地审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局),但需安排人员留守值班。
三、工作制度(-)驻点招商工作小组要结合自己的招商方向,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
驻点招商工作小组采取组长负责制,由组长负责驻点招商工作。
(二班点招商工作小组要坚持填写工作日志,县招商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地审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局)或会同派出单位不定期上门检查指导工作。
(三)定期报告制。
驻点招商工作小组每周周日要将本周跟进的项目情况、客商及企业信息情况报送电子版给县招商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地审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局)。
同时,小组每周还要将上周的招商引资工作简况、动态、亮点等写成书面材料整理存档,并将电子版报送县招商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地审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局)。
(四)统筹协调制。
驻点招商工作小组如获得重大项目投资信息或拟引进对接的项目,报送县招商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地审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局),由其协助做好考察、洽谈、准入、签约等安排工作。
驻点招商方案

驻点招商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招商政策,吸引外部资源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招商工作,提高驻点招商的效果,本文制定了一份驻点招商方案。
二、目标定位本方案旨在吸引具备一定实力和资源的企业入驻,推动本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发展的跨越式增长。
三、招商内容1.招商项目以产业发展和区域特色为导向,重点招商内容包括高科技产业、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等相关项目。
2.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根据企业的投资规模和发展潜力,给予税收减免、减按等财政优惠政策。
(2)用地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用地优惠,提供土地使用权或出租。
(3)人才政策:为入驻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引进、流通等相关政策和服务支持。
3.配套设施为吸引企业入驻,提高招商成功率,我们将建设完善的配套设施,包括交通、教育、医疗、生活等方面的配套建设,为企业提供便利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招商流程1.招商准备阶段(1)确定招商目标和定位,明确重点招商项目。
(2)筹备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确保招商过程规范有序。
(3)制定招商宣传方案,准备宣传资料和宣传媒体。
2.招商推进阶段(1)宣传推介: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会议、论坛、展览等,广泛宣传招商政策和项目,吸引优质企业关注和参与。
(2)项目评估:对入驻企业进行评估,确保企业符合招商要求和政策。
(3)谈判洽谈:与有意向的企业进行洽谈,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署合作意向书。
(4)合同签订:在谈判洽谈成功后,按照法定程序和合同条款,签署正式的招商合同。
3.招商跟进阶段(1)对入驻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建立招商项目的长效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和氛围。
五、经费安排为了有效推进招商工作,本方案建议将一定的经费用于招商推广、宣传、项目评估和企业扶持等相关费用。
六、计划执行与监督1.方案实施过程中,由专门的招商团队负责具体的工作推进和协调,确保进度和质量。
驻点招商组组建和管理考核办法

《驻点招商组组建和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优化招商队伍,提升招商人才素质,锻炼培养干部,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建要求(一)人员要求。
各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熟悉经济工作、热爱招商引资;能够坚持驻点招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组建数量。
各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分别推荐不少于1名人选,经组织部牵头组织审核后,择优确定18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每2人为一个小组、每3个小组成立一个驻点招商组的原则,组建3个驻点招商组即9个驻点招商小组。
(三)工作要求。
外出招商人员实行离岗专职招商,时间暂定为1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单位副职分管的工作由其他班子成员代管,其他人员不承担科室具体工作)。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经组织部同意。
二、目标任务(一)项目引进任务每个驻点招商组(下辖3个招商小组)年度引进符合标准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1个;每个招商小组引进符合标准项目不少于1个。
(二)规定任务以驻点招商小组为单位实行驻点招商,每个小组相对固定联系不少于2个目标城市并“深耕细作”,每年度完成以下六项规定任务:①深入研究目标城市主导产业发展情况,摸清当地产业转移、投资趋势,形成专题报告不少于1篇;②深入研究目标城市建设发展情况,摸清当地因城市建设和更新可能影响的企业转移、搬迁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不少于1篇;③千方百计对接、融入目标城市各类商会、专业协会,邀请其负责人或目标城市客商来考察不少于6批(次);④负责提供目标城市“五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名单,重点围绕现代中药、食品饮料、文化旅游、服务外包等产业,拜访目标城市规上工业企业(管理层人员)不少于10家,其他“四上”企业(管理层人员)不少于5家;⑤积极宣传推介,每年在目标城市内组织专场招商推介会不少于2次,每次参会企业不少于10家;⑥协助有关部门搭建或完善目标城市本地籍贯药商交流联谊平台,并通过平台及时宣传招商引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目标城市招商工作。
驻点招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驻点招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驻点招商工作,提高招商效率,确保招商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管理1. 设立驻点招商工作组,负责在特定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工作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组长由县级领导或科级领导担任,副组长和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担任。
2. 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三条工作目标1. 驻点招商工作组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和产业规划,制定具体的招商目标和计划。
2. 工作组应当确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工作职责1. 开展调研。
工作组需要对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布局、资源禀赋等进行全面调研,为招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支持。
2. 寻找目标企业。
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主动寻找和接触潜在投资者,建立目标企业信息库。
3. 组织和参与招商活动。
工作组需要策划和组织各类招商活动,如推介会、洽谈会等,积极邀请潜在投资者来当地考察和投资。
4. 提供咨询服务。
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规划、土地选址等服务,协助投资者解决投资过程中的问题。
5. 跟踪项目进展。
对已签约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6.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工作组之间应当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共同推动招商工作。
第五条人员管理1. 工作组的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招商工作。
2. 工作组成员的选派应当根据个人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招商经验进行,确保工作组的整体实力。
3. 工作组成员应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擅自离岗。
4. 工作组成员的考核评价应当根据工作实绩和招商成果进行,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第六条经费管理1. 工作组经费由当地政府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2. 工作组应当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常山县驻点招商管理暂行办法

常山县驻点招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招商队伍建设,健全和规范驻点招商员管理,充分调动驻点招商员工作积极性,提高驻点招商员大项目招商信息采集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一条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驻点招商员实行动态管理。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实行优胜劣汰,对驻点招商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第二条驻点招商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县招商引资暨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常山发展工作招商引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县招商引资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
县招商引资办公室统一负责对驻点招商员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对驻点招商信息定期形成专报;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后分派给各产业招商组开展信息遴选和专业洽谈。
原则上县招商引资办公室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驻点招商工作例会,各驻点招商组作书面汇报和工作述职。
县招商引资办公室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驻点招商员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第三条驻点招商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长负责本组招商员的工作安排、生活保障、经费管理、考勤登记和安全教育等。
各驻点招商组每周五需向县招商引资办公室报送驻点招商工作日志(含拜访企业目录)。
陪同客商考察实行向县招商引资办公室事先报备制度。
第四条各驻点招商员原则上以驻点区域招商为主,赴其他区域招商的,应事先向县招商引资办公室备案,未经同意擅离岗位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和享受出差补贴。
各驻点招商员每月驻点招商时间不少于20天(含陪同客商考察时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两天之内(含两天)的报县招商引资办公室审批,两天以上的报分管副县长审批。
驻点招商员实行每日驻地钉钉签到考勤制度。
第五条驻点招商员在驻点招商期间原单位工作全脱产。
现任职务、职级、职称不变,其在原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完成基本任务的,年终考核奖正常发放,未完成基本任务的,年终考核奖按80%发放;如遇干部竞聘,原岗位不列入竞聘范围;如遇机构改革精简人员,不列入精简分流对象。
第三章财务和经费管理第六条各驻点招商组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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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区招文[2011] 号
襄阳市襄州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襄州区2011年驻外招商人员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名胜)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襄州区2011年驻外招商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月日
襄州区2011年驻外招商人员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区驻外招商工作,探索建立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科学有效的招商机制,造就一支懂招商、会招商、专心招商的专业招商队伍,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襄州区招商办委派,驻外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人员。
二、人员待遇
1、从各单位、部门选派和抽调的驻外招商人员,编制均保留在原单位,原任职务、职级、职称不变;享受原单位在职干部同等工资、奖金、福利等一切待遇;遇干部竞聘,原岗位不列入竞聘范围;遇机构改革精简人员,不列入精简分流对象。
2、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应给予奖励(承担驻外招商任务的单位必须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标准)。
3、享受区招商引资个人奖励政策,对直接引资人按《襄州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襄政发[2011] 号)文件进行奖励。
4、招商办与驻外招商人员家庭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关心驻外招商人员家庭成员的生活,协调解决驻外招商人员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工作职责
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掌握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投资环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产业情况;在熟悉了解区情和驻外区域产业转移动态基础上,不断学习招商礼仪、招商对接程序、项目入区流程等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商务谈判技巧,不断提高招商引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负责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3、了解掌握驻外区域产业转移动态;收集驻外区域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大集团资料;分析驻外区域产业分布情况,掌握驻外区域可能外迁、扩能企业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招商办整理后供区领导参阅。
4、负责研究和收集驻地产业转移政策和信息,联络驻地范围内世界500强企业与国内500强企业、行业50强企业、上市公司及各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客商信息平台;联络驻地范围内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以及工商企业协会组织,做好所驻地区招商引资信息资源的挖掘、收集、跟踪和管理工作。
5、积极对外宣传襄州区情、投资环境、相关政策,推介招商项目,邀请客商来襄州投资考察。
6、负责招商引资洽谈工作,协助区招商办做好上门招商活动和重大招商活动。
7、负责考察投资客商的资信和经营情况,做好所驻地区投资商来襄州投资考察的协调服务,接受投资商委托,做好有关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8、负责驻地襄阳籍成功人士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9、对已签约项目实行驻地跟踪,直至项目落地。
四、目标任务
各驻外招商站的工作目标任务为:每季度提供有价值的项目线索不少于5条,联系企业不少于10家;全年正式签约(或意向签约)项目不少于2个,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五、驻外管理
驻外招商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
区招商办对驻外招商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并负责对驻外招商站招商工作进行考核和业务指导管理。
1、各驻外招商站每月2日前将上月接触的客商名单和所谈项目情况报区招商办,由招商办汇总后报相关领导。
有意向的重点项目,视进展情况不定期汇报。
2、每个驻外招商站每月要向区招商办书面汇报工作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
3、招商办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驻外招商工作进行一次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等情况,适时调整招商区域。
4、招商办根据人缘、地缘等情况,对驻外招商人员适时调整,发挥驻外人员各自优势。
六、工作纪律
1、每位驻外招商人员要牢固树立全身心服务招商引资的大局意识,扎实高效地开展驻外招商工作,不得有影响襄州形象和违背国家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行为。
2、驻外招商人员不得从事个人商业活动,不得开展第二职业。
3、各驻外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所驻地驻外招商人员的管理。
七、请销假制度
1、驻外招商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或回家处理事务,驻外工作人员向驻外负责人请假,驻外负责人应向区招商办请假。
各驻外招商站每月要向区招商办报招商人员出勤情况。
2、驻外招商人员执行轮休制,每月驻外时间不得少于10 天。
3、驻外招商人员到所在片区外洽谈项目,须向驻外负责人或区招商办请示批准后方可出差。
否则,费用自理并按脱岗处理。
累计脱岗三次者,调离驻外岗位,并给予组织处分。
八、业绩考核
(一)驻外招商人员考核方式。
对驻外招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和日常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业绩考核占80分、日常考核占20分,由区招商办和驻外招商站负责人组织实施。
区招商办根据驻外招商人员完成招商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业绩考核,驻外招商站负责人对驻外招商人员平时工作情况进行日常考核。
考虑招商质量,设定加分因素。
实行业绩考核、日常考核、加分考核三项累计。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业绩考核总计80分:(1)提供有价值的项目线索满分5分,每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2)联系企业满分10分,每少一家扣0.2分,扣完为止。
(3)签约(或投资意向)项目满分10分,每少一
个扣3分,扣完为止。
(4)引进落户项目协议资金满分20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核减得分,对超额完成任务数的实行加分,上不封顶。
(5)实际到位资金满分35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核减得分,对超额完成任务数的实行加分,上不封顶。
2、日常考核总计20分,按驻外招商日常工作情况细化:(1)驻外时间满分10分,驻外时间在规定时间(每月10天)以上的得10分,每少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
(2)平时工作满分10分,对项目联系、跟踪、服务到位的得10分,因联系、跟踪、服务脱节或服务不力而造成项目流失的,每个扣5分,扣完为止。
3、考核加分:对引进重大项目设定加分因素,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行业50强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每个可加10分,可重复加分。
(二)考核时间和操作程序。
驻外招商人员综合考核工作在每年年终进行,按照公开公平、绩效挂钩的原则,采取个人总结自评、组长出具鉴定、组织量化考评、综合考评定级的办法进行。
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并通报各派出单位。
(三)考核制度。
坚持实绩考核与驻外招商人员奖惩相结合。
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超额部分按《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方案》(另行制定),予以奖励。
实绩明显、表现突出并且连续两年综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驻外招商人员,优先提拔重用。
没有完成任务的驻外招商人员,年终考核时,不得参与评先表模,不得提拔重用。
本办法由区招商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经济管理招商△办法通知
襄阳市襄州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