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模板上报表格指标解释:
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附件2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总说明:本调查表按照工程项目,由直接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施工企业按有关情况填写。
其统计调查范围为:(一)2004年按《关于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制定还款计划的通知》(建市[2004]44号)要求上报被拖欠工程款情况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含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二)工程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且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竣工的工程项目。
指标解释:一、工程名称:调查期间施工企业直接和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已竣工结算项目的名称。
二、施工许可证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书编号填写。
三、工程类别:按工程使用性质,在表内列出的政府用房、房地产、市政、教育、铁道、交通、水利、民航、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卫生、其他选择相应工程类别。
其中政府用房包括政府部门(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公检法及下属部门)、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及政府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作和生活用房。
四、开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日期填写。
五、完工时间:按实际完成合同工作量时间填写。
六、竣工时间:按工程实际竣工验收时间填写。
七、施工单位上报结算时间:按实际施工企业上报给建设单位完整结算报告时间填写。
八、结算完成时间:按合同双方实际完成结算时间填写。
九、工程是否投入使用:按照工程实际是否投入使用情况填写。
十、项目预算金额:根据施工图纸在招投标时的项目预算金额。
十一、承包人名称:按目前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十二、资质等级:按目前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最高等级填写。
十三、承包性质: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为总包,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为分包。
十四、发包人名称:与施工合同上的发包人名称(印章)一致。
十五、发包人性质:1、政府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公检法及下属部门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
2、事业单位:指政府拨款的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
业按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中规定(国统字[1999]204号)中的分类标准划分: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相对控股(含协议控制)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指标解释

妇幼卫生年报主要指标解释(一)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1.活产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体征之一的新生儿数。
上报时按男婴活产数、女婴活产数和性别不明活产数(包括两性畸形)分别上报。
2.产妇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分娩产妇人数。
上报时按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的产妇人数分别上报。
3.孕产妇保健管理情况(1)产妇建卡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产妇中,在医疗保健机构建立了保健卡、册的人数。
(2)产妇产前检查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产前接受过一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
(仅做妊娠试验的初次检查、因临产入院进行的产前检查不计算在内。
)(3)产妇产前检查5次及以上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产前接受过5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
(仅做妊娠试验的初次检查、因临产入院进行的产前检查不计算在内。
)(4)产妇孕早期产前检查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13周内接受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
(5)产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和产后42天内至少一次检查发现患有中重度贫血的产妇人数。
中重度贫血的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含量小于90克/升。
(6)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至产时接受过一次及以上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产妇人数。
接受过多次检测的按一人统计。
(7)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至产时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孕产妇中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阳性的人数。
注: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包括孕期至产时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阳性的产妇人数,以及孕期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阳性的在孕28周前终止妊娠或失访的孕妇人数。
(8)产妇梅毒检测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至产时接受过一次及以上梅毒检测的产妇人数。
接受过多次检测的按一人统计。
指标解释及填报示例

指标解释及填报示例:
1、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安装公司XX分公司XX项目部,如由分公司统一采购,项目名称填写为材料到货地点。
2、材料名称及材质、规格:钢板、钢筋类等有定尺的材料需备注说明是否为开平板、定尺等,如钢板δ=10 Q235。
3、采购数量:根据材料计量单位填写吨、公斤\米、个、套等,指与供货商的单笔合同采购量。
4、采购价格:指材料单价,如甲控乙供需在备注中说明。
5、采购时间:X年X月(合同约定价格的时间)。
6、材料厂家名称:如甲方指定时需备注说明。
7、供货商名称:如甲方指定时需备注说明。
8、合作次数:与同一供货商签订合同次数。
9、供货方式:A、供货到指定地点,采购方卸货;B、供货到指定地点,供货方卸货;C、采购方自行提货。
10、付款方式:分为预付款、货到全额支付、按比例支付、佘账。
11、材料质量:指业主或采购方根据相关标准对材料质量的主观评价,按100、90、80填写满意度。
12、合作指数:指采购方综合上述各项指标,对供货方进行的主观评价,按100、90、80填写满意度。
需提供的及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需提供的附件及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一、需提供的附件1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2.相关财务报表和统计表。
相关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统字(2015)95号)、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国统字(2015)95号)。
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
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107-1表、107-2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合并填报。
3.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硕士、专利信息、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省级和新区级研发平台、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二、指标与填报说明1.主营业务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2.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3.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
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的人员。
4.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照统计指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
5.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市专项津贴的专家数。
6.技术中心博士、硕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数。
主要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主要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一)经济与人口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指财政年度内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具体包括: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以及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项。
该指标是衡量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
取自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
医疗卫生经费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物支出、医疗服务支出、社区卫生服务支出、医疗保障支出、疾病预防控制支出、卫生监督支出、妇幼保健支出、农村卫生支出、中医药支出和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取自财政决算表中医疗卫生实际支出数据。
妇幼保健经费 反映妇幼保健方面的支出。
包括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妇幼保健专项支出和其他妇幼保健支出。
取自财政决算表中妇幼保健经费实际支出数据。
疾病预防控制经费 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支出。
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支出。
取自财政决算表中疾病预防控制经费实际支出数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反映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物、机关服务、人口规划与发展战略研究、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抽样调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计划生育及生殖健康促进工程、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人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经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物支出。
取自财政部门财政决算表中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实际支出数据。
0-4岁人口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0-4岁人口总数。
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
0-17岁人口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0-17岁人口总数。
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
育龄妇女人口 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
卫生统计年报表及指标解释【范本模板】

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1。
1 总说明一、调查目的: 了解全国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利用、效率和质量情况,为监测与评价医改进展和效果、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提供参考,为有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提供基础信息。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1、卫生机构年报表(卫统1—1表至卫统1—8表)调查范围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机构月报表(卫统1—9表、卫统1-10表)调查范围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乡村医生及卫生员除外),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公务员。
3、医用设备调查表(卫统3表):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急救中心(站).4、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二级及以上医院、未定等级的政府办县级及以上医院。
5、采供血情况调查表(卫统5表):采供血机构。
三、主要内容:卫生机构基本情况,医改措施落实情况,医疗机构运营情况,卫生人力基本信息,医用设备配置情况,出院病人情况,采供血情况等。
四、报送方式、报告期及调查方法:1、报送方式:(1)网络报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所和村卫生室除外)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登录“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报送卫统1-1表至卫统1-10表、卫统2表至卫统4表。
①代报:卫统1-3表、诊所和医务室人力表由县区卫生局代报;卫统1-4表由所属乡镇卫生院或县区卫生局代报。
取得卫生监督员证的公务员由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填报人力表。
(2)逐级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医政司报送卫统5表。
2、报告期:(1)月报:医疗机构月报表。
新增、撤销及合并卫生机构在取得、撤销或变更执业(登记)证书10日内网络报告卫生机构调查表第一项“基本情况”。
(2)季报: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采供血情况调查表。
(3)年报:卫生机构年报表。
(4)实时报告: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医用设备调查表和卫生机构变动信息。
卫生机构在人员流入或流出本单位1个月内上报增减人员信息(每年7—9月更新所有在岗职工变动信息);医疗机构在设备购进、调出或报废1个月内上报.卫生机构变动(新增、撤销、合并)信息由县区卫生局在取得或变更卫生机构分类代码10日内上报,上报内容为该机构属性代码及基本信息。
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一)经济与人口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指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内,按全部常住人口平均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
该指标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
取自统计部门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统计年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与被调查城镇居民人口总数的比率。
取自统计部门城市住户调查资料。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指农村被调查农民家庭的年纯收入与农村被调查人口总数的比率。
取自统计部门农村居民住户调查资料。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指一定时间(一般为一年)内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具体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项。
该指标是衡量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
取自教育部门财务统计报表。
卫生经费:包括4个部分,即卫生事业费、中医事业费、药品监督管理事业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
卫生经费小于政府预算卫生支出。
取自财政部门财务统计报表。
妇幼保健经费:包括妇幼保健机构经费、业务费、妇幼医疗减免费等。
妇幼保健经费小于卫生事业费。
取自财政部门财务统计报表。
防治防疫经费:包括卫生部门所属疾病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站、组)、医疗防疫队、食品检验所等机构经费,防疫用药品器材和生物制品购置费,寄生虫病、急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费、预防注射和急救费、卫生宣传教育经费、卫生部门的卫生监督业务费等。
防治防疫经费小于卫生事业费,取自财政部门财务统计报表。
计划生育事业费:包括9个部分,即计划生育手术减免经费、避孕药具经费、基层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经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宣传经费、服务站经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干部培训费、其他计划生育事业费。
计划生育事业费小于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取自财政部门统计报表。
人口总数: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
年度统计的全国人口总数内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
附录万能模板-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附录万能模板-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尊敬的读者:在本文中,我将提供给您一个附录的万能模板,以帮助您撰写一篇完整且规范的文章。
附录的作用在于提供额外的信息和数据,这些内容可以增加读者对文章主题的理解并支持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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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表格清晰易读,并且您已经为每个表格提供了详细的标题和编号。
表格1:(标题)表格2:(标题)2.图表(如果有)在这里插入您的图表。
与表格一样,确保图表的清晰易读,并为每个图表提供详细的标题和编号。
图表1:(标题)图表2:(标题)3.附加信息(如果有)如果您有其他的补充性信息,您可以在这部分进行附加。
可以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数据源- 完整的实验记录- 问卷调查问题和结果- 详细的统计数据4.参考文献(如果有)如果您在附录中引用了其他来源的资料,请确保在这里列出完整的参考文献。
按照所采用的引用格式(如APA或MLA)进行排版。
- 作者姓,作者名(年份)。
文章标题。
期刊名称,卷(期),起始页码-结束页码。
请注意,以上仅为附录的基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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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指标解释:一、一、企业信息(一)企业基本情况1、1、企业名称: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名称,要填全称。
不得使用简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2、2、企业法人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标识在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代码证书》上,并按《单位代码证书》的代码填写。
暂无法人代码的,从临时码段中提起代码。
3、3、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
填报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就是填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类型。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建的经济组织。
(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中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部分。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内地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组织,包括合资经营企业(港、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类;"外商投资企业"指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中国内地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组织,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种形式。
4、4、行政区域代码:指企业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不是邮政编码。
行政区划代码为六位阿拉伯数字,填报时,需按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的规定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的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示地区(省辖市、州、盟及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第五、六位表示县(省辖市辖区、地辖市、省辖县级市、旗)。
行政区划代码根据企业所在地的地址进行填写。
5、5、邮政编码:指邮政部门认可的企业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即企业对外邮寄信函所使用的邮政编码。
6、6、办公地址: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地址。
7、7、通迅地址:是指能通过传统邮件收发的地址。
8、8、企业投资方数量:指企业注册资本中投资方的数量。
9、9、在册人员总数:指在本单位在岗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数,不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第二职业者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二)企业质资情况1、1、批准或认证日期:以资质证书为准。
2、2、批准文号:为主管部门初审报批后回复的呈批件号。
(三)工商注册信息1、1、工商注册日期: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注册日期。
也即成立日期。
(四)法人代表1.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指法定代表人取得的国家认可的经济、工程、科研、教学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经济师、工程师等。
2、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按履行岗位职责的大小的不同要求,一般分为高、中、初三个级别。
初级职务有的系列又分为助理级与员级两个级别。
高级职务有的系列又分为正高级与副高级两个级别。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号码:证书中对应号码。
4、专业方向:与专业对应的就业方向,如管理、设计等。
5、获得日期:与证书开始日期相同。
(五)企业简历1、企业简历:企业简历要求在1000字以内,应包括以下内容:⑴企业的经营宗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企业自成立以来的开发业绩;⑵近三年开复工、竣工面积、投资情况等;⑶企业社会贡献情况,含税收、社会捐助等;⑷企业文化、品牌、代表项目、标志性建筑。
(六)企业形象图片1、1、图片简介:可提供反映企业形象的2张5寸图片说明。
(七)企业认证情况1、1、批准或认证日期:以资质证书为准。
2、2、批准文号:为主管部门初审报批后回复的呈批件号。
(八)企业投资情况企业投资情况指:企业股东情况。
二、开发项目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行政区划代码:地区代码指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不是邮政编码。
代码为6位阿拉伯数字,按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91)填写,其中代码的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示地区(省辖市、州、盟及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省辖市辖区、地辖市、省辖县级市、旗)。
2、详细地址:详细地址:填写由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不要填写通讯信箱号。
3、项目总规模:指按设计要求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
4、项目总投资:指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总和。
5、计划或竣工日期:指该项目计划竣工或全部竣工的时间。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1、1、总占地面积:是指房屋以及按照规划要求的配套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包括房屋占用的土地和按照规划要求的配套设施占用的土地2、总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商品房建筑面积+项目其他不可租售用房面积):是指统计范围内含住宅在内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
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3、其中底层面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
4、4、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5、5、总住宅建筑面积:指统计范围内供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之和。
6、6、公建配套建筑面积:指统计范围内配套的学校、幼儿园、派出所、居委会、商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公共服务设施按使用性质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和市政公用等八类配套公建。
按效益分为分为公益性配套公建和盈利性配套公建。
公益性配套公建,即非盈利性设施,以指令性指标控制该类配套公建的建设。
盈利性配套公建,即居住区日常生活必须的商业服务性设施,以指导性指标引导该类配套公建的建设。
)建筑面积。
7、7、建筑单体数量(幢):统计范围内有独立基础的单体工程个数。
8、8、最低层数(层):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
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最低层数指层数最低的房屋层数。
9、9、平均层数(层):计算公式:平均层数=统计范围内建筑总层数/建筑单体数量。
10、10、结构形式:房屋按建筑结构分类,包括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11、11、总套数(套):是指按照设计要求已建成并达到入住、使用条件的成套住宅的套数。
12、12、绿地率(%):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13、13、居住总户数(户):是指与居住人口数相应的户数。
“户”以公安派出所核发的户口簿为准,一个户簿即一户。
14、14、居住总人数(人):是指与住宅统计范围一致的居住人口总数。
以公安局的统计数据为准。
15、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16、住宅建筑面积密度(%):指项目用地范围内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的比率。
17、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平方米/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是指统计范围内按居住人数计算的平均每人拥的土地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平方米/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居住人口。
18、户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户):是指按居住户数计算的平均每户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计算公式:户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户)=住宅建筑面积/居住户数。
19、人均公建用地(平方米/人):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公建配套用地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建用地(平方米/人)=公建配套用地面积/居住人数。
20、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三)(三)项目简介:包括立项批复时间、文号、批准机关,项目范围,容积率,绿化率,配套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情况等。
要求在1000字以内。
(四)单体工程情况1、裙楼:是指一个具有独立基础的单体工程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的房屋叫裙楼。
包括地下室、裙房、主体。
2、单体工程主体数:如果是裙房,则裙房以上具有独立基础的则为裙房主体。
3、工程进度:根据单体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填写。
分为立项、办理红线图、方案设计、七通一平、基础、地上主体、普通装修、精装修、竣工。
4、单体工程状态:分为本年度以前竣工阶段(指上一年度12月31日以前竣工)、前期筹备阶段(指从项目立项后至该项目完成“七通一平”,开始施工基础或开始施工桩基前这一阶段)、正在施工(含本报告期竣工)阶段(指开发项目从开始施工基础或开始施工桩基起至该项目报竣工验收这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