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珠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
什么是社科联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联全称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各地区社会科学界(包括社科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的管理机关。
不属于政府机关的范围,直属于各级党委,宣传部代管。
社科联一部分人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享受公务员待遇。
一部分属于事业编制,这部分人可以评职称。
市社科联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的全市社会科学界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承担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界的管理职能;市社科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组织广大社科工作者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理论,做好理论武装工作。
(2)组织开展社科应用性研究,对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促进社科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组织开展社科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科学素养。
(4)承担对本会团体会员的业务主管、服务和考核职能,促进和加强学术团体之间、学科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5)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开展定期的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6)办好综合性理论学术刊物,为全市社科工作者提供交流理论成果的阵地,组织协调全市社科学术团体编撰社会科学类的文集、专辑等。
(7)组织开展对外学术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
(8)关心和维护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科联是党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群众团体。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社科联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在加强党和政府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系方面,积极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
2、在组织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进行学术研究和参与决策方面,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
3、在促进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化方面,积极发挥咨询服务的作用。
4、在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理论素养和提高理论水平方面,努力发挥宣传普及的作用。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中共珠海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08•【字号】珠字[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珠字〔2011〕4号2011年4月8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的要求,促进我市社会组织自立、自主、自律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粤办发〔2008〕13号)要求,学习借鉴兄弟城市、港澳台以及国外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1.重要意义。
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是顺应社会转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条件;是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在加强行业自治、维护合法权益、拓展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步成为一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市社会组织的数量、规模、质量、作用总体上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存在着结构不合理、职能发挥不到位、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必须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和规范管理作为一项重大和长期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第三届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第三届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4•【字号】珠府[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第三届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珠府〔2011〕75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经组织评审,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关于促进珠中江互动发展的调研报告》等6项成果为第三届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授予《画说珠海历史名人》等9项成果为第三届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授予《论经济特区与中国对外开放》等16项成果为第三届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者及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和解决我市在改革和建设新时期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我市“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以及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作出新贡献。
附件:第三届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第三届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一、著作类(一)一等奖。
成果名称:南海北岸史前渔业文化,学科类型:历史学/考古学,作者姓名:肖一亭,作者单位:珠海市博物馆,成果发表刊物及时间: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2009年8月第1版。
(二)二等奖。
1.成果名称:画说珠海历史名人,学科类型:历史学/考古学,作者姓名:徐惠萍,作者单位:市委宣传部,成果发表刊物及时间:珠海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
2.成果名称:再生的老子,学科类型:哲学,作者姓名:麦小舟,作者单位:斗门老子学会,成果发表刊物及时间: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3月第1版。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工作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工作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工作主要包括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全市的社会科学活动,以及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具体来说,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研究与交流:组织和推动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促进学术交流,提升研究水平。
2. 政策咨询与服务: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特别是在对策研究方面发挥导向作用。
3. 社科普及与教育: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社会科学素养,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推广社会科学的重要性。
4. 组织建设与协调:加强社会科学界的组织建设,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确保社会科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5. 代表选举与章程修改:组织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的领导机构,修改和完善社科联的章程,以适应新的工作需求和发展目标。
6. 文化强省建设: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地方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为地方的文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总的来说,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在推动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服务大局、促进学术研究和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这些工作,社
科联不仅为社会科学工作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发展的平台,也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文化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4月修订) (打印版)

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4月再次修订)为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精神,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研究和管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探索和遵循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持,不断开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倡导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社会实践,针对实际需要遴选课题,创造性地运用科学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强化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注重提高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学术价值。
第三条规划项目研究要立足珠海、面向广东、关注全国,突出应用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对策性问题研究。
大力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特别要加强对珠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以及具有地方特色问题的研究。
第四条以项目研究带动人才培养,以优秀人才促进项目研究成果质量的提高。
把促进理论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第五条依据当前我市的财力状况和研究力量,选择和确立规划研究项目的数量、类型和领域。
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注重发挥集体智慧,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
二、组织第六条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市社科联)受市委、市政府委托,领导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
其职责是:(一)制定社科规划课题指南,并组织实施;(二)申报、管理社科规划项目资助经费;(三)组织各学科评审组和评委会工作;(四)检查规划项目实施情况,交流规划课题研究信息;(五)组织规划项目成果验收工作;(六)对规划项目优秀成果,进行必要地宣传推广。
什么是社科联?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联全称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各地区社会科学界(包括社科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的管理机关。
不属于政府机关的范围,直属于各级党委,宣传部代管。
社科联一部分人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享受公务员待遇。
一部分属于事业编制,这部分人可以评职称。
市社科联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的全市社会科学界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承担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界的管理职能;市社科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组织广大社科工作者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理论,做好理论武装工作。
(2)组织开展社科应用性研究,对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促进社科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组织开展社科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科学素养。
(4)承担对本会团体会员的业务主管、服务和考核职能,促进和加强学术团体之间、学科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5)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开展定期的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6)办好综合性理论学术刊物,为全市社科工作者提供交流理论成果的阵地,组织协调全市社科学术团体编撰社会科学类的文集、专辑等。
(7)组织开展对外学术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
(8)关心和维护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科联是党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群众团体。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社科联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在加强党和政府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系方面,积极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
2、在组织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进行学术研究和参与决策方面,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
3、在促进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化方面,积极发挥咨询服务的作用。
4、在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理论素养和提高理论水平方面,努力发挥宣传普及的作用。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总贝U第一条为了做好某某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工作,根据某某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某某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公示、授奖等各项活动。
评奖范围和评奖标准第三条评奖范围凡我省个人或集体编撰并正式出版的专著(含个人专业性论文集)、教材、译著等, 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申报评奖成果的评选时限的确定:由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第一次出版的时间为准; 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以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未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以被采纳的时间为准。
申报评奖的研究成果,其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必须是我省的人员或集体。
在评选时限内调入我省的人员,在评选时限内且未参加过同级别评奖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在评选时限内已调出我省的人员,其研究成果不能申报。
已经去世的个人在评选时限内的研究成果可由其所在单位代为申报。
下列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1)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2)尚未结项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最终成果;(3)由集体撰写编成的论文集;(4)没有取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及省直厅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认可、采纳、评价等书面证明的未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5)文艺作品及其翻译成果;(6)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第四条评奖标准《奖励办法》第七条所称“对不同类型的成果在具体评价标准上有所侧重”是指:专著必须在研究重大的现实、历史和理论问题上有创见,对学科建设有新贡献。
译著必须译文准确,对研究和解决理论问题及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
教材必须在内容、结构上有创新,对科研、教学有重要价值。
古籍整理出版物必须注释准确,补阙拾遗,对弘扬传统文化有重要意义。
通俗读物必须适应时代需要,并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在传播和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方面产生重要作用和影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22•【字号】粤府办[2004]108号•【施行日期】2004.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4]10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委宣传部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奖励我省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持,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本条所指的“优秀成果”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成果、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和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三大类,具体分为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每类设一、二、三等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特别奖。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管理工作。
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奖励每两年举办一次。
第五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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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珠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开展珠海市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政府奖)
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发布日期】2008.07.23
【实施日期】2008.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珠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开展珠海市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政府奖)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大学园区各高校、相关学会(研究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精神,充分调动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提供智力支撑,根据市政府颁发的《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并报市政府批准,市社科联、市社科评奖办正式启动珠海市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政府奖)活动。
现就有关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和“双百”方针,贯彻党和政府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范围和条件
1、时间界限。
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的作品。
2、科目和类别。
此次评奖科目设哲学、政治、经济、历史、语言文学、教育、考古七个学科;分著作、论文和调研报告三大类。
3、本市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本评奖时间界内公开出版的社科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等;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较大参考价值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4.非本市作者,但在本评奖时间界内在公开出版的社科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撰写的研究报告与珠海有直接关系并产生积极影响的(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参评。
5、申报评奖成果评选时限的确定:由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第一次出版的时间为准,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以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
三、评审标准
1、专著必须在研究重大的现实、历史和理论问题上有创见,对学科建设有新贡献。
2、译著必须译文准确,对研究和解决理论问题及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
3、教材必须在内容、结构上有创新,对科研、教学有重要价值。
4、古籍整理出版物必须注释准确,补阙拾遗,对弘扬传统文化有重要意义。
5、通俗读物必须适应时代需要,并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在传播和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方面产生重要作用和影响。
6、工具书必须体例科学,资料可靠,知识性强,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并有实
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7、论文必须在学术上有创见,并能正确阐明重大理论问题或有助于解决重要现实问题。
8、调研、咨询报告必须适应社会实践的需要,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对促进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明显效益。
四、申报办法
申报参评的单位和个人请登陆珠海市政府网(Http//)“通知公告”栏下载有关表格填写,并于2008年10月5日前携带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到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评奖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
地址:珠海市新光里三街23号1幢二楼市社科联;电话;3332159、3369195;联系人:李曼、陈映凌。
五、评审方法
主办单位将组织社科专家,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进行评审,对入围获奖等次的作品进行公示,经市社科评奖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才正式列入获奖名单。
珠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是我市最高级别的社科奖,开展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奖活动是一次重要的社科活动,希望各区、各有关部门及广大的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申报,共同推出一批真正代表我市社科最新最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改革开放30周年和珠海经济特区成立28周年献礼。
特此通知。
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珠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