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集团药品集中采购二次议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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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二次议价方案

药品二次议价方案

药品二次议价方案1. 引言药品价格高昂是制约药品市场发展和医疗资源公平分配的重要因素。

尤其是在一些罕见病治疗药物的情况下,患者往往难以承受高昂的药品费用。

因此,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高药品的可及性,二次议价方案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药品二次议价方案的概念、原则和实施步骤,以期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参考和指导。

2. 概念二次议价是指在已有药品价格基础上进行再次协商,以达成更为合理、公平的价格方案。

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3. 原则药品二次议价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公平原则二次议价应确保各方利益平衡,公平合理地满足药品供应商和患者的需求。

3.2 透明原则议价的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防止不正当利益输送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3.3 利益最大化原则药品二次议价应在保障患者利益的前提下,最大化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益。

3.4 法律合规原则药品二次议价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4. 实施步骤药品二次议价的实施步骤包括:4.1 数据收集与分析医疗机构应收集相关药品的价格、销售数据以及患者需求情况等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4.2 协商筹备医疗机构应根据分析结果,与药品供应商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制定议价方案。

4.3 宣传公示协商达成的药品二次议价方案应在医疗机构内外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4 实施监督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二次议价的监督机制,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5. 难点与对策药品二次议价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5.1 药品定价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国药品定价机制尚不完善,药品二次议价面临着政策空白和执行难题。

因此,应推进药品定价机制的改革与完善,为二次议价提供法律依据。

5.2 药品信息不对称药品供应商对药品成本和利润等信息了解更为全面,患者对药品价格和质量等信息掌握有限,导致议价过程中信息不对称。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提供公平的信息平台。

5.3 利益分配不均衡在药品二次议价过程中,药品供应商和患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在药品采购环节中出现了“二次议价”现象。

所谓“二次议价”,是指原本采购人和供应商已经商定了药品价格,但在合同签订前或者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向供应商再次提出价格降低的要求。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二次议价”现象呢?一方面,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通常需要考虑到经费限制等因素,需要以最低的价格采购到所需药品;另一方面,供应商也会考虑到竞争压力等因素,需要将价格压缩至最低,以获得订单。

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某个采购人与供应商初步达成一致,但仍希望能够再次降低价格,就可能会出现“二次议价”的情况。

采购人通常会以方案修改、订单量增加或者分期付款等方式来促使供应商降价,而供应商则可能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变化,进行价格调整。

然而,“二次议价”现象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风险。

首先,这种做法容易打乱原有的市场秩序,影响正常的药品交易。

其次,对于供应商而言,频繁降价会导致其利润被挤压,甚至出现采购人认为价格越低越好的错觉。

最重要的是,“二次议价”可能存在着价格歧视的问题,例如对不同的采购人,供应商可能会采取不同的降价策略,导致市场不公平,诱发一些违规行为。

针对这些问题和风险,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应该采取措施来规范和优化药品采购环节。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二次议价”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戒。

其次,企业也应该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建立诚信经营的理念,避免出现不良行为。

最后,为了优化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企业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效率和透明度,减少非正常费用和成本。

综上所述,虽然“二次议价”现象在药品采购中存在一些合理性,但也存在风险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强合作,规范市场秩序,优化采购和供应链管理。

药品二次议价方案

药品二次议价方案

药品二次议价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人民对医疗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药品价格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药品价格的合理化,保障公众的用药权益,药品二次议价方案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药品二次议价方案,以期为该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些参考。

首先,我们来谈一谈药品二次议价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药品作为公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之一,价格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经济负担。

然而,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生产环节的多重中间环节,导致药品价格层层加码,给患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而药品二次议价方案的实施,可以通过降低药品成本、减少中间环节、加强监管等方式来调控药品价格,从而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促进公众的医疗健康。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药品二次议价方案的具体实施措施。

对于药品价格问题,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价格合理透明。

其次,要加强对药品成本的核算,推动优质药品的生产和流通,并对高价药品进行二次议价。

此外,还可以通过引进竞争机制,增加药品市场的竞争,降低药品价格。

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的医保制度,让药品二次议价方案落到实处。

在药品二次议价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解决一些激励机制的问题。

一方面,要激励药品企业加大科研创新力度,推动新药的研发和生产,以满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

另一方面,对优质药品生产企业要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鼓励其研发生产药品,提高企业的利润率和市场竞争力。

通过激励机制的引入,可以有效促进药品二次议价方案的落地和实施。

药品二次议价方案还需要与医保体系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

在医保与药品二次议价方案的结合中,可以根据医保基金的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药品进行进一步议价,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众的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要加强对医保机构和医保基金的监管,确保医保资金的使用合规合理。

最后,药品二次议价方案的实施还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

二次议价制度

二次议价制度

--------医院药品二次议价制度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药品采购环境,杜绝药品流通领域不正之风,规范我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和采购效率,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的用药费用负担。

根据院委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药品采购二次议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医院纪检监察科负责对二次议价进行监督。

药剂科负责初步二次议价协商。

二、议价范围全院所有新进药品,且必须是在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内中标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有优先采购及二次议价优先权。

三、议价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以药品集中采购网价格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三)坚持质量与价格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竞价和议价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预期价格降低的原则。

(六)坚持议价配送与实际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因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二次议价可适当调整。

在确定议价配送企业时要优先考虑规模大、品种全的药品配送企业和信誉度比例较高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医院二次议价所得利润应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方式回馈社会、让利于患者及老百姓。

四、议价1.因临床需要,临床科主任提出新药引进计划,在办理新药购进审批手续中,同步进行二次议价,由药剂科联系厂家或供货公司,根据医院政策,同厂家或者供货公司初步协商二次议价,联系不上或者暂不同意二次议价的,可边采购边议价,并邀请不同公司及厂家进行协商议价。

2.药剂科初步协商议价结束后,同新药引进审批手续一起,逐个送药事管理委员会正副主委、纪检监察科审核签字认可,形成初步新药购进手续,最终送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全体审核讨论通过。

五、结果确认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核通过,既视为我院最终结果确认。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1. 引言1.1 药品采购的重要性药品采购作为医疗机构运行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优质的药品供应是保障患者治疗效果的基础,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需要考虑药品的质量、价值、供应稳定性等多个因素,以满足患者的需求,并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采购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药品是医疗服务的核心内容,医院需要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购药品,以确保患者得到合适的治疗。

药品的价格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经济开支,合理控制药品采购成本是医院管理的重要课题。

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也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声誉和运营效率,医院需要选择可靠的药品供应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药品采购不仅仅是医院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更是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和医院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正确对待药品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对医疗机构和患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1.2 “二次议价”现象的出现在药品采购中,经常出现“二次议价”现象。

这种现象指的是,医院或药品采购单位在与药品生产或销售企业谈判价格后,仍然会进行二次议价,即在基础价格之上再次进行价格讨论,以获取更大的优惠或折扣。

这种行为在药品采购领域比较普遍,尤其是在一些医院采购部门或医药企业中更为常见。

“二次议价”现象的出现可能源于多方面原因,包括医院采购部门内部腐败现象、药品销售企业为了推销产品而主动提出优惠方案、以及双方谈判能力不足等因素。

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会影响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会给医院的采购成本带来一定影响,增加医疗机构的经营负担。

有必要对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进行规范和监管,建立健全的采购机制,加强企业和医院的诚信意识,保障药品采购的公平和透明。

2. 正文2.1 医药行业采购模式的特点医药行业的采购模式具有以下特点:医药行业的采购规模庞大,涉及到各种药品和医疗器械,需要考虑到药品的质量、价格、供应稳定性等因素。

医药行业采购具有严格的监管要求,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疗机构“二次议价”,不能还是不想

医疗机构“二次议价”,不能还是不想

近 日有 消息称 , 关部 门征 求意见 , 有 有意放 开 药品招标 的二次议价 , 允许 医院议 价订立合 同 , 价格 不高于各省招标 采购 中标价 即可。 到底放 开还是 不放 开 , 各方人士
讨 论 分歧 很 大 。
实际上 , 二次议价始终没有停止过 。目前的二 次议价有 两种 形式 : 一种是 由政 府 组织的在招标 中标价格 的基础 上进 行议价 , 定最终成 交价 , 上海的 闵行模 式、 确 如 深 圳 的试 点模 式等 ; 一种是 医疗机 构在 中标 价格 的基础 上进行议 价 , 确定返还 比例和 成 交价格 , 重庆的 药交所模 式、 如 药房托 管的模 式、 医疗机构独 立谈 判的模式等 。两 种模 式方法不 同, 效果也不一样 , 而在 实践 中, 第二种模式对 药品降价的作用更 为明
《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0 3 ) 1 年第 0 期 2 5 2 7
伞。
鼓 励探 索 采 购 方 式
药价 虚高 的根本在 于定价 机制 , 存在 的土壤是 医药行业潜规则—— 药 品价格越 高, 医疗机构越 喜欢 , 用量越 大。 17 5 的顺加作 价政策 , o 医疗机构对处 方药 品的垄 断, 医药不分和 管办不分 的机制 , 生和保 护 了药价虚高。 此规则下 , 催 在 生产企业希望 药 价高 , 医院没有 降低 药价 的意愿和 动力 , 且对 医生 暗回扣现 象 睁一 只眼 闭一只 眼, 这 也是 药 品招标 实施 多年来难 以降低 药价 的根本 原 因。 二次议价使 暗回扣转变为 明折 扣 , 改变 医院的价值 导 向, 医院成为 降价 的主导者。 将 使 政策 的设 计只有激发 出医疗机 构主 动降低 药价 的意愿和积极性 , 能形成 降低 才 药品虚 高价格 的长效机制。 关于建 立 国家基本 药物制度 的实施意见》 《 明文规定 ,鼓 “ 励各地探 索进 一步 降低 基本 药物价格 的采购 方式” 。 当前 , 任何 医改政策都 是为其 总 目标 服务 的, 只要是有 利于解 决 药 品价格虚 高 的政策和机制 , 一定是值 得肯定 的。办法 总比 困难 多, 关键是 必须 向前走 , 而不要试 图通过保持现状或倒 退来 回避矛盾 , 倒退是 没有 出路 的。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药品采购是医院运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在这个环节中,经常会出现一种现象,就是“二次议价”。

所谓“二次议价”,指的是在医院采购药品的过程中,经过医院采购部门与药品生产商初步议价后,再次进行价格谈判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医院药品采购中非常普遍,也是医院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对“二次议价”现象进行浅析,探讨其成因、影响和应对措施。

一、成因分析1. 厂家定价不合理一些药品生产商在定价时存在不合理的因素,例如高额的利润、虚高的成本等,导致医院在采购药品时难以接受厂家的价格。

医院采购部门不得不进行二次议价,以寻求更合理的价格。

2. 医院需求变化医院在采购药品时,需求量可能随着患者数量、病种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原定的采购计划可能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医院采购部门需要与药品生产商重新商议价格,以满足医院实际需求。

3. 市场价格波动药品市场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原材料价格、市场竞争状况等。

这些因素导致药品价格的波动,医院采购部门经常需要与药品生产商就价格进行再度协商,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二、影响分析1. 成本增加对于药品生产商来说,二次议价可能导致成本的增加,例如需求波动导致的生产调整成本、价格下调造成的利润减少等。

这可能会影响药品生产商的盈利能力,甚至影响其正常经营。

2. 医院管理困难医院采购部门在进行二次议价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并且需要面对艰难的谈判过程。

这对医院的管理来说是一种负担,可能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营。

3. 供应风险在进行二次议价的过程中,药品生产商可能对医院采购部门的要求产生不满,甚至中断供应。

这可能给医院带来供应短缺的风险,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服务。

三、应对措施1. 加强合作关系医院采购部门应加强与药品生产商的合作关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模式,共同制定适合双方利益的价格政策,避免出现频繁的二次议价现象。

2. 规范采购流程医院应建立规范的药品采购流程,明确价格谈判的标准和程序,避免因为人为因素导致的二次议价,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

浅析药品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摘要药品招标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现象普遍存在,“二次议价”不仅违背了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也不符合招投标基本商业规律,由此形成了新的商业贿赂方式。

本文对“二次议价”现象产生的原因、“二次议价”的危害进行分析,并对如何解决“二次议价”问题进行相关思考。

关键词“二次议价” 原因影响相关思考2013年1月1日,江苏省镇江市公立医院药品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以省医药集中采购网为药品采购平台进行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药品价格得到控制,药品行业进行了产业调整,药品流通渠道更加规范透明,药品质量不断提高,临床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但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没能最大限度地压缩药商的利润空间,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公立医院在省级药物招标采购确定的中标价的基础上,对中标药品进入医院前进行再一次价格谈判,即所谓的“二次议价”。

一、“二次议价”现象产生的原因(一)药品中标价格虚高在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前没有充分调研,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生产成本,造成部分中标药品价格远远高于企业成本价,甚至高于市场价格,给公立医院“二次议价”留有空间。

(二)医院掌握用药的选择权政府集中采购允许同一类药品多个生产厂家中标,医院占有同类中标药品使用的选择权,医生的处方量决定了药品的销量,能否“二次议价”,“二次议价”的空间多少便成了医院选择同类药品品牌的重要因素。

(三)政府补助不足破除以药养医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合理损失,除通过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来消化外,政府对公立医院实行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补助也是重要来源。

目前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助远远不能弥补医院的政策性亏损,“二次议价”便成了医院寻求弥补亏损的重要途径。

2016年至2018年,江苏省镇江市三家公立医院药品“二次议价”返还3809万元,财政实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3752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三家公立医院累计依然有1108万元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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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集团药品集中采购二次议价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采购环境,规范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和采购效率,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的用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晋医改办发〔2022〕 5 号)和《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药品采购“五统一”的的通知》(晋医改办发〔2022〕19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医疗集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
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药品集中采购二次议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委员会和办公室。

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集中议价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组建市医疗集团药品集中二次议价评审专家库,议价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议价评审。

二、议价范围
议价药品的范围是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品种目录必
须是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内中标的药品、价格及中标药品配送企业范围内进行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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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外,自议价采购之日起原则上一年一个周期。

在采购周期内,采购完成后,应当在 60 天内与配送企业结清药品款。

三、议价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以药品市场现行批发价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三)坚持质量与价格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竞价和议价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预期价格降低的原则。

(六)坚持议价配送与实际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在确定议价配送企业时要优先考虑入围品种较多的企业和入围品种中基本药物比例较高的企业。

四、议价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药品生产 (经营) 企业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GMP (GSP)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二次议价公告发布的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1、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3、近两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4、取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目前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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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配送资格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5、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对国家基本药物进行报价,否则拒绝其全部报价。

报价单位应按议价文件的规定缴纳文件材料费,文件材料费
收取标准按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履约保证金按申报品种计算,每品种按五千元收取,每一个
企业缴纳总额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履约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报
价截止日之前缴纳,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日起 90 日,未成交报价单位
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发布议价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返还报价单位。

1、药品质量层次划分规则;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药品分为两个质量层次:
第一质量层次药品 (相当于省上第一、第二质量层次药品) :
专利药品;国家一类新药; 1999 年以来获国家科技进步奖药品;
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

(需提供药品质量
层次证明材料)
第二质量层次药品 (相当于省上第三、第四质量层次药品) :
除第一质量层次以外的其他合格药品。

2、本次议价目录内同一品规为同一竞价组,规格剂型相同、包装数不同按同一品规计。

3、同一竞价组内报价单位有 3 家以上(含 3 家)的,按照
- 3 -
药品质量占 40 分、临床综合评价占 10 分、药品价格占 50 分的分
值标准,对竞价组每一个品种进行评分。

其中第一质量层次药品
得 40 分,第二质量层次药品得 38 分;临床综合评价 10 分,主要依据产品品牌、质量、信誉、临床疗效、价格和本地的业绩等,由评
审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平均得分作为该品种临床综合评价分值;药品价格 50 分,同一竞
价组中报价最低的品种得 50 分,以此为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1.0 分,依此类推。

对竞价组内每一个品种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
按报价单位 3-4 家取 2 家, 5-7 家取 3 家, 8 家以上取 4 家确定各竞
价组的入围品种,然后再进入议价程序。

得分相同的药品可并列。

4、同一竞价组中的报价单位不足 3 家(不含 3 家)的,直
接入围进入议价程序。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通知所有需要进
行议价的企业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到场,逐一进行议价。

2、议价结束后,企业代表在议价记录上签字,作为对最
后报价的确认。

3、公开整个议价过程。

邀请有医药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农合和城市医保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医院管理者、社会群众、媒体记者、特邀监督员代表现场参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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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价结束后,由企业对整理后的议价品种及价格进行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投票。

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拟成交品种得票数须超过评审委员会投票人数的半数。

五、结果确认
(一) 拟成交品种确定后,由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论和拟成交品种目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本地市场现行批发价为主要依据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的拟成交品种将成为我市药品集中二次议价成交品种。

成交品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成交通知书。

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在成交品种目录中选择品种及配送企业,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下签订供货合同。

如达不到预期价格降低的目的,可再次组织议价。

(二)采购与配送按《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告方式
市药品集中二次议价公告及通知在市卫计局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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