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道门诊各种制度
医院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肠道门诊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和背景肠道门诊是医院重要的门诊科室之一,主要负责肠道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肠道疾病的发病率逐年上升,对于提高患者就诊体验、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优化肠道门诊工作流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确保门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流程2.1 患者接待与挂号在肠道门诊,首先要进行患者接待与挂号工作。
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对患者进行礼貌、热情的接待,提供友好、舒适的就诊环境。
•根据患者的病情,及时为其分配挂号号码,并在挂号簿上做好记录。
•向患者说明就诊流程和注意事项,为其提供必要的就诊指引。
2.2 医生就诊与诊断医生就诊与诊断环节是肠道门诊的核心工作。
在这一环节,医生需要做到以下几点:•按照门诊流程,按时接诊患者,并做好病情记录。
•对患者进行详细的问诊,了解病史、症状等相关信息。
•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如血常规、大便常规等。
•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
•向患者详细解释病情、治疗计划和注意事项,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
2.3 治疗与手术安排在肠道门诊,一些患者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或手术。
在这一环节,需要做到以下几点:•根据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及时为患者安排相应的治疗和手术。
•协助患者进行治疗前的准备工作,如禁食、排便等。
•与其他科室进行合作,确保治疗和手术的顺利进行。
2.4 随访与复诊在患者治疗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随访与复诊工作。
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根据医生的要求,安排患者进行随访,并及时记录患者的随访情况。
•尽可能在医院内部或电话上提供患者的需求解答和病情跟踪。
•根据患者的情况,及时为其安排复诊,并与其沟通复诊事项,例如时间、部门等。
三、工作责任和协作3.1 工作责任在肠道门诊,每个工作人员都应承担一定的工作责任,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生负责对患者进行准确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制定。
•护士负责辅助医生完成各项医疗工作,包括护理和检查等。
医院肠道门诊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医院肠道门诊管理制度标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肠道门诊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肠道门诊的各项工作,包括门诊管理、医疗质量管理、感染控制、药品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
第三条肠道门诊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执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二)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三)科学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四)持续改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门诊管理第四条肠道门诊应设置在交通便利、环境整洁的区域,方便患者就诊。
第五条肠道门诊应设有预检分诊、候诊区、诊室、检验室、治疗室、卫生间等基本功能区域。
第六条肠道门诊应配备专职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检验、影像等技术人员。
第七条肠道门诊应建立患者就诊流程,包括预检分诊、挂号、就诊、检验、治疗、取药等环节,确保患者就诊安全、便捷。
第八条肠道门诊应设立导医台,提供就诊咨询、指导等服务,协助患者完成就诊流程。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九条肠道门诊应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和医院诊疗规范,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第十条肠道门诊医生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
第十一条肠道门诊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保管、查阅等环节,保障患者隐私权。
第十二条肠道门诊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处方开具、调剂、使用等环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三条肠道门诊应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对出院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病情变化,提供后续治疗建议。
第四章感染控制第十四条肠道门诊应严格执行感染控制管理制度,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第十五条肠道门诊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感染控制知识培训,提高感染控制意识。
第十六条肠道门诊应配备必要的消毒、灭菌设备,定期对诊疗环境进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肠道门诊管理制度

肠道门诊管理制度
肠道门诊管理制度
一、按“三专五有”要求建立肠道门诊。
专(兼)职医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才能上岗。
二、门诊医生必须详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现病史,认真填写肠道门诊登记簿,及时报出报表。
三、对门诊发现的典型疑似霍乱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疫情,对门诊中发现的其他法定传染病要依法进行报告。
四、对疑似病例和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要采样送检,送检率要达到10%以上。
五、对门诊病人的吐泻物及其污染的场所要及时进行消毒。
六、门诊医生要做好自身保护,每日下班前对诊室要全面进行消毒。
七、要建立换、代班交接制度。
八、肠道门诊休诊期间(休息日、夜间),急诊室或值班医护人员要承担起肠道门诊的登记和采样检索等职责。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肠道门诊是一个重要的医疗部门,负责诊断和治疗与肠道相关的疾病。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提供更好的服务,制定和遵守一套科学的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时间安排肠道门诊的工作时间应该合理安排,以满足患者的就诊需求。
通常情况下,肠道门诊的营业时间应该从早上8点开始,到下午5点结束。
此外,为了方便患者就诊,可以安排晚上的门诊时间,例如每周一、三、五的晚上6点到8点。
另外,在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肠道门诊可以安排上午或下午的门诊时间。
二、门诊预约制度三、接诊流程规范在患者就诊时,应该建立科学的接诊流程,以提高门诊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接诊人员应该对患者进行问诊和体格检查,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必要时可以进行相关化验和影像检查。
门诊应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记录患者的详细信息和诊疗过程,方便医生进行综合评估和治疗决策。
四、诊断与治疗方案制定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检查结果,医生应该及时制定个性化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方案应该包括治疗目标、治疗方法、用药和非药物治疗措施等内容。
医生应该向患者和家属进行详细的解释和指导,确保患者对治疗方案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五、复诊管理对于需要复诊的患者,应该建立复诊管理制度,以便医生对患者的治疗进展进行评估和调整。
患者可以通过预约系统预约复诊时间,同时应该明确复诊的周期和次数。
医生应该及时记录患者的就诊情况和治疗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指导。
六、医疗卫生和安全管理肠道门诊应该严格遵守医疗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就诊环境的清洁。
医生、护士和其他工作人员应该遵守手卫生、穿戴手套、使用消毒剂等规范操作流程,防止交叉感染。
门诊应该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定期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无菌物品的更换。
七、医患沟通与教育肠道门诊应该注重医患沟通和患者教育,加强患者对病情和治疗的理解和合作。
医生应该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和疑虑。
医院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肠道门诊工作制度1. 背景肠道门诊是医院中的重要科室之一,肩负着对患者肠道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任务。
早期防治和早期筛查在肠道疾病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强肠道门诊的工作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2. 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使医院肠道门诊科室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安全和优质,提高医院肠道门诊的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责任心,保证肠道门诊的顺利开展。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肠道门诊科室的工作,包括门诊诊断和治疗、病历记录、医疗质量控制和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
4. 门诊诊断和治疗4.1 诊疗规范门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严格遵循国家的诊疗规范和临床指南。
门诊医生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以及门诊疾病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诊疗水平。
4.2 诊疗记录医生应每天按照规定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病历、治疗措施和药品使用等信息,并且需要及时存档。
门诊医生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病历和处方,并注明病情、用药和疗效等方面的内容。
4.3 费用开支门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和药物选择合适的费用,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和规定,合理开展医疗服务。
医生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告知患者治疗费用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内容。
4.4 门诊指南门诊医疗质量控制科应配合临床部门按照规定制定肠道门诊的操作规范和检查指南,包括检查流程、诊断标准、治疗措施和药物选择等方面。
5. 病历记录5.1 病例记录医生应根据患者情况,认真完整地填写病历表,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方案等重要信息。
5.2 病例存档医生应根据规定,将患者病历资料存档,确保病历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病历应分别存放于医生诊室和病案室。
5.3 病历审核医院门诊医务部应定期检查和审核患者病历,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整改。
门诊医生应及时在病历上进行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和原因。
6. 医疗质量控制6.1 质量检测定期对门诊医生、医学技术人员的医疗技能进行评估和检测,确保门诊医生的医学技术水平。
肠道门诊设置规范文件

肠道门诊设置规范文件
一、目的和原则
1. 为了规范和优化肠道门诊工作,提高门诊诊疗质量。
2. 按照"以老人为中心,科学诊疗,人性关怀"的原则,为就诊患者提供高效便利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设置
1. 设置"肠道门诊"为定点门诊,指定医生及专职门诊护士随时待诊。
2. 按周末和工作日设定不同的门诊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6:00;周六下午留有2小时门诊时段。
3. 门诊按轻症和重症等级诊疗,轻症直接在门诊进行,重症入院治疗。
三、诊疗流程
1. 患者到挂号后排队就诊。
2. 挂号护士了解病情做初步筛查,有需要者提前安排检查项目。
3. 医生诊断后开方医嘱,需要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的患者安排入院。
4. 完成诊疗的患者由护士指导领取药物。
五、其他事项
1. 每周进行一次医生会诊,研究难治病例。
2. 每月组织门诊记录查重会,评估诊疗水平。
3. 不定期与患者代表会面,听取意见。
2024年肠道门诊管理制度4篇

2024年肠道门诊管理制度4篇目录第1篇医院肠道门诊管理制度第2篇八一医院肠道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3篇医院肠道门诊感染管理制度第4篇医院肠道门诊感染管理制度(三)医院肠道门诊感染管理制度医院肠道门诊感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应装纱窗、纱门,并搞好灭四害工作。
3、医疗用品相对固定,设有专用厕所,挂号收费、化验、配药、注射在隔离门诊内进行,并有专职医务人员办理。
4、对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厕所应严格消毒(用1000mg/l含氯制剂浸泡1小时),接触污物时应戴手套,并做到勤洗手。
5、医务人员在肠道门诊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并每周更换2次,有污染时应随时更换,每次接触病人或离开诊室时,必须做好手的清洗或消毒。
6、每日上下班时用1000mg/l含气制剂擦拭桌、椅、凳、地面,并用紫外线照射半小时。
7、门诊的医疗用品(血压计、听诊器)一般情况下每日用1000mg/l含氯制剂擦拭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体温计由服务中心集中消毒后供应。
8、对暂未住院有肠道传染病病人应向其做好卫生宣教,发给消毒药物并指导消毒方法。
9、各种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做到一对一发放,医用固体废物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集中回收处理。
八一医院肠道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一医院肠道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工作人员与设施要求1.医护人员上岗必须穿隔离衣裤、戴工作帽,穿工作鞋。
2.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制度,以防院内交叉感染。
3.医护人员为患者检查或操作完毕,须用消毒液消毒双手后再清洗。
4.肠道门诊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做到“四固定”(人员、诊室、器械、时间固定),六分开”(挂号、收费、取药、化验、候诊、厕所与他人分开)。
5.诊室门前放脚垫,门把手和水龙头开关裹有纱布(每日用毒液浸湿)。
(二)物品与空气消毒1.无菌持物钳(干式保存)4小时更换1次。
2.体温表用75%酒精浸泡30分钟清毒。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一、肠道门诊的设置和管理1. 肠道门诊应设置在医院内部,独立通风,标志明显,便于患者识别和就诊。
2. 肠道门诊应配备专业的医生、护士和相关的医疗设备,确保诊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3. 肠道门诊的诊疗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4. 肠道门诊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诊疗规范、医疗安全、药品管理、消毒隔离等方面,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肠道门诊的诊疗工作1. 肠道门诊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准确判断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2. 肠道门诊应对疑似肠道传染病的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交叉感染。
3. 肠道门诊应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治疗效果。
4. 肠道门诊应对患者进行跟踪随访,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三、肠道门诊的疾病预防控制1. 肠道门诊应积极参与肠道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作,共同做好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 肠道门诊应对肠道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的蔓延。
3. 肠道门诊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肠道门诊的消毒隔离1. 肠道门诊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诊疗场所、设备、药品等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 肠道门诊应对患者进行严格的隔离治疗,防止病原体的传播。
3. 肠道门诊应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设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五、肠道门诊的药品管理1. 肠道门诊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肠道门诊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合理使用药品,防止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和滥用。
3. 肠道门诊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肠道门诊的信息化建设1. 肠道门诊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诊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肠道门诊应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和随访工作,提高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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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疫情报告制度
一、凡属法定传染病中的甲、乙类传染病、疾病监测点内的丙类传染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疫情报告。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SARS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卡。
由防保科报告市疾控中心。
报告时限不得超过6小时。
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于1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卡,由防保科每日收集、登记。
邮寄疾控中心。
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于24小时内报告疫情。
遇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保科、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三、疫情报告卡必须逐项填写,要求:内容确切,字迹清楚,地址详细(城市至室,农村至村),14足岁以下儿童需填写患儿的家长姓名,肺结核报卡必须填写“始治方案”。
出院时填写“转诊卡”至结防所。
四、疫情上报的同时,要有门(急)诊日志登记,地址详细,病员去向要明了,不得缺项,登记薄必须保留三年。
五、门诊诊断后,由门诊医生填写报卡,并在病历上记上“传卡已报”字样。
住院病人由经管医生报告疫情,在临时医嘱栏内写上“传卡已报”,以备查考。
六、防保科每月检查疫情报告情况,凡查实漏报病例或漏填肺结核转诊卡,每例扣除相关医生50元,逾期报告者,每例扣除25元。
疫情报告纳入医疗质量考核范畴内。
七、新参加工作的医生必须接受传染病报告培训,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有关疫情报告的条款,依法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敏感性,降低漏报率和误报率,杜绝瞒报。
门诊肠道诊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诊室和治疗室固定医护人员,并进行上岗前的培训,熟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二、工作人员须穿隔离衣和工作鞋、.+戴帽子,检查、治疗、护理时戴口罩。
三、检查每一患者后用0.1%含氯消毒剂溶液泡手2分钟。
每日更换泡手消毒液及擦手毛巾。
四、室内桌、椅、门把手用0.5%过氧乙酸擦拭消毒,每日两次。
用过的器械以500 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送高压蒸汽灭菌,凡不能浸泡消毒者,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
每日下班前地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拖地。
五、检查可疑“02”患者后,更换隔离衣和床单。
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并浸泡被污染物品30分钟。
患者呕吐物、排泄物,可用漂白粉,按1:2的比例搅拌消毒,放置2小时倒入下粪池。
便器、痰盂可用1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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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废纸垃圾用红色垃圾袋双层闭封包扎并标记“传染性污物”,送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七、凡留观的患者走后要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诊室用1g/m3过氧乙酸薰蒸消毒,布类和器械先浸泡消毒后清洗再送高压蒸汽灭菌消毒后清洗。
八、病历、化验单、血压计、听诊器、登记本等,每日用甲醛熏蒸消毒后使用。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专用放射线摄片机,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24小时均按出诊表落实。
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三、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提前一天在向医务科及门诊部请假,由医务科按排其他人员出诊。
四、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穿隔离服、戴12层棉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眼镜、手套等防护工具。
五、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六、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七、医务人员防护、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卫生部门要求执行。
八、必须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
九、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非典”病人(含疑似病人)。
十、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6小时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并同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卡,不得延误或漏报。
十一、出诊医师要认真书写门诊医疗手册。
十二、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非典”患者。
十三、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部门规定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
十四、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
十五、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项。
肠道门诊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肠道传染病业务知识,提高肠道传染病诊治的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肠道门诊医生和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工作。
二、对就诊患者要进行认真负责的检查,准确详细的记载病史,做到“有泻必采,有样必检”,防止漏诊、误诊等情况发生。
三、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关心体贴病人,急病人所急,尽量简化手续安排病人就诊和治疗,防止疾病的扩散蔓延和交叉感染。
四、加强门诊日常消毒隔离工作,要在专人负责,并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严格按“肠道门诊消毒技术要点”执行,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五、认真执行院“疫情报告制度”做好门诊日志,肠道传染病的登记和传染病报卡的填写工作,每日核对,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防保科并在每月2日前填写上月的“肠道门诊月报表”交防保科一份,留存一份。
六、肠道门诊医师发现霍乱或疑似霍乱病人应立即报告防保科,由防保科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县卫生防疫部门。
经鉴定后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县防疫站。
七、对临床疑似霍乱病人,应立即采样送检,并在检验单上注明疑似,检验人员收到疑似病人样本后,应立即进行直接分离和真菌培养,并在24小时内作出初步报告,对一般腹泻病人的样本应在36小时内报告检验结果。
八、肠道门诊发现疑似病人应立即报告防保科,由防保科电话报告区防疫站。
同时肠道门诊医师和检验人员应做好采样,培养工作。
九、肠道门诊医生或检验人员,对病员呕吐物、粪便和“检后标本”以及被污染物品、场所及废弃物应立即进行相应卫生处理,对重症腹泻病人立即隔离,防止疾病蔓延、扩散。
十、本制度未尽事项,按《中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肠道门诊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凡违反以上规定及制度者,按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