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政府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家和单位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全部行政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第三条行政资产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对行政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管领导任命,由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有关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统一登记、清查、核准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资产管理档案,及时、准确、完整记录资产的来源、流向、使用等情况。
第八条本单位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资产使用档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资产使用登记表和资产年度盘点表。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对行政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加强门卫、巡逻和监控,有效防止资产遗失、损坏等情况的发生。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资产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行政资产的报废和清理制度,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和处理,确保不留死角。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行政资产的借用和归还制度,对于需要借用资产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格管理,借用期满及时归还,确保资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行政资产的盘点和清查工作,及时找出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资产的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行政资产管理的考核制度,对于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对于管理人员进行奖惩和激励。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行政资产管理的风险评估制度,及时掌握风险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
管理效率。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行政资产管理的定期审计制度,对于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行政资产管理的紧急预案,对于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应急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管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资产管理的制度和流程、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国有资产的增值和流转等。
首先,资产管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包括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等原则,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国有资产时要遵循的基本要求。
其次,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具体岗位的职责划分。
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具体岗位的职责划分包括资产采购、资产登记、资产处置、资产监督和资产评估等。
再次,资产管理的制度和流程主要包括资产建设、资产使用、资产维修、资产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资产采购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核。
在资产使用方面,要求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和验收,避免资产的滥用和浪费。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资产维修和保护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此外,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是保证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监督和考核应由上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督查,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对于违反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最后,国有资产的增值和流转是资产管理的重要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应通过合理的投资和经营,增加资产的价值,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同时,对不再需要或过度利用的资产,应进行合理的处置,实现资产的有效流转。
然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违规行为,如擅自处置资产、弄虚作假等。
另一方面,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资产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够。
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建议加强资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增强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镇财政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镇政府机关内部控制制度

镇财政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一、流程步骤(一)货币资金业务(二)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业务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货币资金(二)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第一节首问责任制第一条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服务对象(以下简称服务对象)来我单位咨询、办事、投诉时,首位接洽的工作人员,履行规定的服务职责。
首位接洽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按下列程序办理:1、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手续不齐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2、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予以说明,并应主动告知相关部门经办人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必要时也可为其联系有关经办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规定的服务职责,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第一次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将按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节责任追究制第四条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办公室效能,贻误工作,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依照本制度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本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的情形。
服务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国家机关、群体组织和其他组织等。
第六条追究效能责任,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责任追究种类1、责成做出书面检查2、诫勉教育3、效能告诫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条责任追究的种类应当根据执法过错原因、性质、程度、后果及行为人认错态度,单独或者合并使用。
第九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1、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和党委、政府的决定拖延不办的。
乡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镇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镇七大办、九大中心、居委、三大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含1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一)房屋和建筑物。
是指产权属本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会议室、仓库、食堂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
包括动力设备、专用机械设备、消防及安全设备、仪表和电子设备、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
包括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家具、空调、计算机等。
(四)图书。
包括图书馆、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和电子图书等。
(五)其他固定资产。
不属于以上各类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其他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买价(含随机部件)、调拨价以及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车辆附加费等计价。
购入固定资产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工、料费计价入账。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应按其发生的实际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局部拆除的能单独计算价值的部分,从该项固定资产中减除;不能单独计算的,按拆除部分变卖的价款扣除。
(三)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入账,不能查明原值的,参照同种类固定资产估价入账。
(四)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关于下发《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XXXX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固定资产配置和管理,根据中央、省、市开展厉行节约的要求和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动态管理的原则,特制定《xxxxx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以下简称XXX)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全资产,结合XXX办公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XXX党政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条机关固定资产指上述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取得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及其它固定资产。
第四条机关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XXXXX;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属于取得固定资产的各单位(以下简称资产使用部门);机关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部门为XXX(以下简称财务中心);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为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授权所辖部门XXXXX具体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第二章机关固定资产标准第五条固定资产的标准(一)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一般设备;(二)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的专用设备;(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四)在固定资产维修、改良过程中购置的,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配件及零部件;(五)经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符合标准的其它固定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部门通过购置、拨入、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凡符合第五条所含条件之一者,均属机关固定资产。
第三章机关固定资产的取得第七条机关固定资产的取得有购置、拨入、接受捐赠及其它方式。
第八条对购置固定资产实行审批制度。
使用单位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应填写《机关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经办人将该表报送党政办公室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购置。
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党政办公室应会同财政局进行认定,并视情报主管领导或XXXX批准。
固定资产的认定由XXX党政办公室行政事务办公室负责审定。
第九条购置机关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采购标准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XXX 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新)、《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XXX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和办公家具配置预算标准的通知》(XXX财规〔2017〕2号)文件执行。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
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
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产的保管和利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和《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处置等内容。
第三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是指单位的建筑物、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文化教育设施等,是单位内部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公共设施。
第四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应以规范、科学、合理为原则,做到保值增值,并为单位的工作和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领导应当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产购置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在需要购置新的固定资产时,应当先进行资产需求分析,明确需要进行购置的资产种类和数量。
第七条资产购置应当进行合理的预算安排,制定详细的计划和预算,确保购置工作的经济合理性。
第八条资产的购置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程序,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购置的资产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第九条资产的购置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包括购置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以备查验。
第十条资产的购置应当与财务部门进行配合,及时入账和登记,确保购置资产的管理工作的连贯性。
第三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一条资产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规定,遵守资产的使用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资产使用计划,包括资产的使用地点、时间、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资产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十四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资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对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资产保管管理第十六条资产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31•【字号】中府[2000]60号•【施行日期】2000.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府[2000]60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提高资产的营运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镇(区)属集体资产的安全、保值和增值,防止资产流失。
第三条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必须坚持产权清晰、权责分明、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统一的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制,规范所有者、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行为。
第四条设立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行使镇(区)属集体资产所有者和出资者的职能,具体负责镇(区)属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营运工作。
机构负责人可由镇(区)主管经济的领导担任,并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镇(区)属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统一由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实施。
第五条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业务上受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
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镇(区)属集体资产营运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行使下列职能:(一)贯彻执行上级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二)制定资产营运发展规划,拟订资产重组和资产收益的处置方案;(三)决定全资、控股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和终止清算;审批和组织实施全资、控股企业的转制方案;(四)任免全资企业的经营者,向控股、参股公司委派产权代表,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奖惩;(五)与全资企业、控股企业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并考核指标成果;(六)审批属下全资企业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决算方案,对控股、参股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决算方案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七)负责资产评估立项的审批和评估结果的初步认证;负责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八)执行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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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政府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树立政府机关形象,建立勤政、廉洁、节俭、高效、团结的机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章理事、按章办事,根据党委研究意见,特制定如下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一、用车制度
1、机关车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车。
原则上保证会议用车和工作用车。
公务鼓励搭车,凭票报销。
2、确因工作需要租车时,一律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填写租车单,用车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党政办加盖印章统一安排。
严格控制用车,提倡合并用车。
计划生育用车由分管负责人统一安排,从严控制。
租车一律凭租车单出车,限定车费标准,一周一结算,一月一盘点。
用车单存根当月存档,月底凭发票、用车单和存根核批,逾月不予批报。
每月公布各分管负责人及工作线包车数字。
3、住陈埠干部及机关无房间工作人员考虑到上班乘车,每月补助30元/人车费。
4、法定假日除会议、公务和其他特殊工作外,原则上不动用车辆,以保证驾驶员休息和车辆检修时间。
5、机关车辆统一办理加油卡,驾驶员凭卡加油,党政办做好行车里程、油料供应记录。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及换件经党政办主任同意并核定。
在200元以上应先报镇长批准,办公室派员参加车辆维修,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应对照维修清单全部带回,集中管理。
每月5日前驾驶员须向党政办主任上报上月修理换件清单,办公室主任及时核查签字。
6、机关车辆一般情况应当晚入库,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库的,用车人必须告知党政办。
未经党政办主任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一年累计三次,予以辞退,造成事故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7、驾驶员管理办法。
(1)要爱护车辆,压滤机滤布服从管理。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机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办公室管理,听从办公室安排。
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里外清洁,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驾驶员要严格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耽误出车,发生一次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者作出检查,并停驶一个月,扣发当月工资;三次者予以辞退。
(2)要注意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
驾驶员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
驾车。
发现一次个人写出检查,罚款100元,年内发现两次者予以辞退。
驾驶员发生车辆事故属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分别按照保险条款中单位应负费用的15%、10%、5%处以罚款。
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罚款。
二、公物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不准私自购买。
办公用具不得占为私有。
对添置大件办公用具,必须先申报,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再购置,记载入固定资产清册,否则不予报销。
2、用电:机关在编人员在家办公用电每月补助15元电费。
3、办公电话:只用于联系工作,禁止机关外人员使用办公电话,副科级以上干部住宅电话实行经费包干,每月电话补助费按县委办文件执行,年终一次性结算。
三、文书材料打印制度
1、党委、政府文件从拟草、修改、签发到打印、发送、归档都要符合公文处理要求,必须分别经书记、镇长签发,杜绝乱发、滥发文件现象。
2、印章:党委、政府印章分别交专人保管,若出现问题,一切由保管人负责。
3、机关打印政府文件、材料必须经党政办主任审核;
党委文件、材料必须经组委审核;文件底稿一律不得打印。
凡需打印的文件材料一律由党政办开具打印通知单,打字室严格按通知单办理,否则费用自理,党政办每月底上报打印费用清单。
4、呈送领导批阅的公文,党政办应按公文内容缓急要求,急件急送,速送速批。
对于传阅文件,负责同志非特殊情况当日阅批,交办公室收档。
四、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机关各办公室所有计算机为固定资产,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管理。
2、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工作期间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播放观看影像、实时在线聊天等。
3、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
4、未经党政办公室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增删、改动微机的I P地址等软硬件配置;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一律不得外借,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6、计算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切断电源。
下班前
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
因防范不当造成的损失,按照机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7、所有办公室计算机所存文件资料要做好备份,同时留好原始文字记录,以防遗失。
8、机关各办公室所有计算机由党政办公室协调专门人员统一进行维修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