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交通违章管理办法范文
2024年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哈尔滨通信段劳动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哈通的改革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全局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使用中的安全管理,遏制机动车道路交通肇事,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7号)、等法律、《哈尔滨铁路局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法规的要求,结合哈局的实际,特制定《哈尔滨通信段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车间、科室要高度重视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把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使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实处。
第三条各车间、科室要按照机动车“谁配属谁负责”的原则,构建起“配属单位负责、设备(车管)部门综合管理、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监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做到职责清晰、协调配合、共同把关,形成有效的机动车弄权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段管辖的各单位。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段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段长任组长,负责后勤工作的副段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办公室主任、车队长技术科主管设备工程师和劳安工程师组成。
下设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分别由办公室、技术科和安调科有关专兼职人员组成。
负责汽车定编、报废、更新、汽车档案等技术管理工作。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的交通安全及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段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省、铁路局和通信段对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实施办法。
2 全面负责全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及时通报有关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3 对全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并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三篇)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保障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确保我公司工作、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和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及外聘人员,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多经实体也应参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提高全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的防范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第四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协调在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关系,发布指令性安全措施计划。
第五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各用车部门和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的车辆管理人员。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职责车辆管理部门为机动车辆安全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制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二)实施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编制实施车辆的更新、改造、大修和保养计划,组织车辆年检工作。
(三)实施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证照审验等工作。
建立健全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制度。
(四)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要求进行职工伤亡登记和向上级报告工作。
(五)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检查,及时清除隐患,提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保持机动车辆的车容车貌和良好的车况,减少违章现象的发生。
(六)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人员素质等情况,对机动车驾驶人选进行审核,确保驾驶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和素质的提高。
(七)按照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把交通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并进行年度总结、考核评比和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驾驶员违法处理规章制度

驾驶员违法处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提高交通违法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运输工作的驾驶员,管理部门在对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三、违法处理的原则1. 公正、公平、依法处理,对每一起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要一视同仁;2. 纪律严明,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绝不姑息;3. 人性化,对驾驶员的异常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加以教育;4. 鼓励宽容,对于一些轻微的过失违法行为,可以适当予以警告处罚。
四、违法行为的认定1. 驾驶员在道路上发生违法行为,应当有目击证人或者相关监控录像等证据证明,并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认定;2. 驾驶员发生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补充警方提供的相关证据,以便进行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3. 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现场执法,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处罚措施1. 对于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告知驾驶员追究责任的相关部门;2. 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理方式,具体处理措施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3.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六、教育改正1. 对于驾驶员的轻微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警告处罚或者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等方式进行教育改正;2. 对于多次违法的驾驶员,应当进行专业培训或者进行驾驶证吊销等处罚措施,以达到整改的目的;3. 对于严重违法的驾驶员,应当限制其从事道路运输工作,严格监管并进行惩处。
七、监督管理1.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处理工作公正、规范;2. 社会监督是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3.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行为的记录档案,并定期公布相关数据,接受社会的监督。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最全)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最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减少道路交通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实施交通违章记分管理。
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予以记分和考试;对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予以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章记分分值第五条一次记分的分值, 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 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二)逆向行驶的;(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范本(2篇)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机动车辆管理第一节机动车辆登记管理第一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并将其机动车报废、转让、迁出等情况及时申报。
第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对机动车进行定期检验,并按照检验结果及时办理年检手续。
第二节机动车行驶管理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按照道路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
第四条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设备。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一节驾驶员驾驶证管理第五条机动车驾驶证应当通过考试取得,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第六条驾驶证应当按时进行审验,到期未审验的,驾驶人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第二节驾驶员培训管理第七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应当参加规定的驾驶员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
第八条驾驶员应当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一节违法行为处理第九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驾驶员,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可以对其驾驶证进行记分、暂扣、吊销等处理。
第二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第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部分废止。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范本(二)一、概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交通工具的普及,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愈发重要。
为了确保交通安全和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系列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办法旨在规范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行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二、机动车辆管理1. 车辆注册管理a) 机动车辆所有者应当依法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提供相关资料,并缴纳相应费用。
驾驶员违规惩罚管理制度

驾驶员违规惩罚管理制度一、引言驾驶员违规行为不仅会给交通安全带来威胁,也会给其他路用户造成不便和经济损失。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车辆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实施了驾驶员违规惩罚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驾驶员违规惩罚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二、制度的意义与目的驾驶员违规惩罚管理制度的主要意义在于提高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违规行为实施惩罚,可以增加驾驶员的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自觉性,促使他们养成文明驾驶的好习惯。
此外,该制度还可以强化法律的威慑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违规行为分类与相应惩罚1. 交通信号违规行为交通信号违规是指驾驶员在正常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或地段,违反红灯亮起时停车的规定。
对此类违规行为,通常会给予一定的罚款,并扣除驾驶员的交通积分。
2. 超速行驶超速行驶是指驾驶员在限定速度区域内以超过标准车速行驶。
超速行为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超速行驶通常会根据超出标准速度的程度进行处罚。
处罚方式包括罚款、扣除交通积分、扣留驾照等。
3. 酒驾与毒驾酒驾与毒驾是指驾驶人员在驾驶机动车时饮酒或服用毒品。
这种行为对车辆驾驶技能和反应能力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因此,绝大多数国家都对酒驾与毒驾实施零容忍政策,对违法者采取严厉的处罚,包括吊销驾照、罚款、刑事处罚等。
四、驾驶员违规惩罚管理制度的缺陷与改进尽管驾驶员违规惩罚管理制度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由于管理力量的不足和执法难度的增加,一些违规行为往往只能依靠被抓现场才能惩罚,导致一些未被发现的违规行为得不到制裁。
其次,一些驾驶员违规行为反复发生,惩罚效果不明显,没有达到改正错误的目的。
为了改进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增加执法力量,提高驾驶员违规行为的抓拍率,同时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对于累积违规行为达到一定次数的驾驶员,可以采取强制培训或者暂时吊销驾照等措施,以加强教育和引导。
行车违章操作处罚规定范本

行车违章操作处罚规定范本一、一般规定1. 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 驾驶人在发现自己犯了交通违法行为后,应及时向相关执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向执法人员说明情况,积极配合执法工作。
3. 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记分、暂扣驾驶证、罚款加扣分等。
二、违章操作处罚规定范例1. 闯红灯违章行为违章行为:驾驶人在红灯亮起的情况下,未停车等待,直接穿越红灯通过交叉口。
处罚措施: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
2. 酒驾违法行为违章行为:驾驶人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措施: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罚款5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3. 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违章行为:驾驶人在限速路段超过规定的最高车速。
处罚措施:超速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一次记2或3分,罚款200元;超速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罚款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4. 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违章行为:驾驶人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或者违反禁止标志和标线,未按规定方向行驶。
处罚措施: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
5. 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行为违章行为:驾驶人使用未经批准的非法改装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处罚措施: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6. 肇事逃逸违法行为违章行为: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不主动报警或者留下相关联系方式。
处罚措施: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罚款5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吊销驾驶证。
7. 非法逆行违法行为违章行为:驾驶人在禁止逆行的路段进行逆行驾驶。
处罚措施: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
8.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违章行为:驾驶人和乘坐前排座椅的乘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处罚措施: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罚款100元。
9. 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违章行为:驾驶人在道路发生紧急情况时,未按规定使用应急车道,或者在无紧急情况下非法占用应急车道。
关于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6篇】

关于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6篇】关于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篇一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如下一、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车辆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坚持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杜绝违章驾驶,严禁晚上长时间打牌甚至赌博,确保行车安全。
(二)要切实做好车辆防火、防盗工作,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驾驶员应服从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和随意交换车辆,更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四)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五)驾驶员对车辆要经常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车辆整洁。
(六)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修保养情况及发生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七)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应在学院指定的保险公司、加油站、维修厂家进行,杜绝在车辆维修和油料使用中弄虚作假、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等舞弊行为。
(八)车辆实行单车核算,一车一档,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定时进行统计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自觉主动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提高自控能力和约束能力。
要注重提高业务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二、派车制度(一)除学院驾驶员外,任何人不得驾驶学院车辆。
(二)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管理。
除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员不得指派用车。
(三)严格车辆派遣审批制度,切实履行车辆派遣审批手续,完善公务用车日常派车手续,认真做好出车记录。
(四)严格车辆回场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
特殊情况不能回场停放的,由单位领导批准,指定就近停车场或安全地点寄放。
三、车辆维修制度(一)车辆发生故障确需维修时,无论问题大小,先由驾驶员申报维修项目,填写一式两份的《车辆维修申报、验收表》,经驾驶班班长提出意见或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若执行公务时发生故障,应就近维修,并报告驾驶班班长和办公室主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驾驶员交通违章管理办法范文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区安委会下达的交通违章率的要求,为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交通违章,保证交通安全结合公司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交通违章指标:
1、按照各车队运营车辆数,每季度不超20%的要求,各车队按月统计按季考核,凡是违章超标单位,按地区安委会的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2、对司机的要求,凡已构成交通违章被民警扣分罚款的,当事者须在当日如实地向车队领导汇报,车队认真做好记录。
3、如因违章超标,安委会对公司经济处罚,哪个车队超标,由车队负责缴纳罚款金额。
二、严格控制驾驶员12分,定期研究分析交通违章主要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1、按照各车队运营司机数,每季度2%,公司已列入安全目标管理考核项目。
2、各车队领导每月底查阅每个司机扣分情况,(要求每个司机保存好违章罚款单)每月5日前将交通违章统计表一并报公司安保科。
3、对满12分的司机,除督促其本人到指定交通部门参加交规培训外,还要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书,并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1)对低分累计达到12分的处以100元罚款。
(2)对多次严重违章或发生全责一般事故累计达12分的,处以200元罚款。
(3)对一次违章达12分的处以300元罚款。
(4)对在一年内有两次满12分者,视为重点司机,各车队领导将名单报公司安保科,进行重点教育,从重处罚,严肃处理。
(5)考核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交通违章与扣记分情况月报表》
《交通违章和扣分登记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