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指令解析
出口欧盟包装要求标准

出口欧盟包装要求标准
2022年11月3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的提案,以替代现行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 (PPWD)。
PPWR提案适用于所有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无论其使用何种材料。
该法规提案无需经过转换直接对所有成员国生效,将统一欧盟层面上对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的管控要求,旨在实现三个主要目标:(1)防止包装废物的产生:减少包装废物的数量,限制不必要的包装,并推广可重复使用和可再填充的包装解决方案。
(2)促进高质回收:到2030年,使欧盟市场上的所有包装以经济可行的方式可回收。
(3)减少对初级自然资源的需求,通过强制性再生材料比例目标增加包装中回收塑料袋的使用。
PPWR提案除对包装产品本身提出更高的要求外,也进一步明确了对供应链参与企业,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等的责任和义务。
如在产品首次投放欧盟市场前,包装生产商必须完成技术文档、符合性声明、生产者注册、延伸的生产者责任等合规文件的准备或者履行相关法规义务。
海关提醒:
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管理是欧盟实现循环经济战略的重要环节。
相关出口制造商应关注此次PPWR提案对包装产品的环保设计以及包装材料供应商的合规提出的更高要求,充分考虑下一步规划的配套协调标准和实施规范的管控趋势,做好包装产品设计升级、材料更新换
代和合规文件准备,以充分准备和应对法规变化。
欧盟包材指令94-62-EC-及其他相关法规(新)

欧盟包材指令94/62/EC 及其他相关法规欧盟指令94/62/EC 及其他相关法规欧盟指令94/62/EC 是基于环境与生命安全,能源与资源合理利用的要求,对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包装的管理、设计、生产、流通、使用和消费等所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
技术内容涉及包装与环境、包装与生命安全、包装与能源和资源的利用。
特别应关注的是,基于这些要求和目标,派生出具体的技术措施。
另外,具体的实施还有相关的指令、协调标准及合格评定制度。
指令94/62/EC 已于1997年付诸全面实施,但就其中的包装材料的回收率,欧盟某些成员国持有异议。
比如对饮料瓶的重复使用或一次性使用的环保性、经济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的评估等存在分歧。
2004 年2 月11 日欧盟颁布了对94/62/EC 的修正案2004/12/EC,其中规定整体回收率60%,再循环率55%。
另外规定具体的再循环率:玻璃60%、纸和纸板60%、金属50%、塑料25%、木材15%,重金属浓度指标未改变。
2005 年3 月9 日,欧盟再次颁布了94/62/EC 的修正案2005/20/EC,其中增加了一些成员国各自法规生效的具体日期。
指令94/62/EC 第十一款规定的有害重金属含量最大允许极限为100 mg/kg,目的在于保护地下水源和土壤。
实施范围涵盖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
金属回收冶炼形成的炉渣、玻璃回收熔化形成的废渣、复合材料和某些不易作为资源回收利用的纸和塑料、以能源回收的形式焚烧形成的残渣等最终填埋后,有害物质将通过渗滤对地下水源造成污染。
需氧或厌氧生物降解处理后得到的堆肥与土壤相关。
特别应注意的是,不要轻言使用的包装材料可降解,欧共体对土壤和土壤改良另有法规,在EN 13432 中引用了相关法规。
指令EN 13432附录A(规范性附录)给出了包装材料和所有的包装允许的最大元素含量的规定(见表10.1),并且要求受检物质的重量按50%的残存无机矿物质(不可降解的)计量。
什么是包装指令

什么是包装指令?目录:环保资讯星级:3星级人气:10发表时间:2010-12-03 16:08:00【大中小】文章出处:欧可包装网责任编辑:NSW作者:NSW指令简称:包装和包装废物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指令名:关于包装和包装废物的1994年12月2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4/62/EC包装物和废弃包装物的94/62/EC指令定义:根据欧盟包装材料指令(94/62/EC)之第三条(Article3)的定义,「包装」意指『一切消耗性资源,用来盛装、保护、搬运、运送及呈现货品,范围乃涵盖原料至制程,从生产者至消费者』。
目的:对包装材料进行管理/管制的主要原因在于包装材料常在使用过后,被消费者任意地丢弃,进而至环境土壤中,其中所含的危害物质将会直接对环境造成危害。
最高浓度限值:欧盟包装材料指令(94/62/EC)规范四大重金属(铅、汞、镉及六价铬)最高浓度限值: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100ppm测试对象包括:产品包装纸盒、纸箱、木框、胶卷盒、塑料袋、气泡袋、泡棉、保利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涂料、墨水、胶带、胶、束线带、标签、说明书。
包装废物指令对重金属的要求•2001年6月30日起,所有包装和包装组件所含总铅、镉、六价铬和汞的总量不超过100ppm.“包装组件”是包装的最小部分,可以用手方便的分离.通过检测或基于从包装材料重金属检测计算出的结果显示出对指令的符合性适用范围:范围:1.本指令涉及所有投放共同体内市场的包装和所有包装废弃物,不管它是在工业、商业、办公室、商店、服务、家庭或任何其他范围应用或放弃,并与所用材料无关。
2.本指令应用不影响现有的包装质量要求,如关于安全、保护健康和卫生的包装产品或对现有运输要求或1991年12月12日理事会91/689/EEC指令关于危险废弃物的规定。
本指令所用名词定义:1.包装是指——由任何性质的任何材料制成的用于容器、保护、处理、运送和展示货物的所有产品。
欧洲包装指令要求 -回复

欧洲包装指令要求-回复欧洲包装指令要求: 对环境友好的包装设计及实施引言:在当今的全球经济发展中,包装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在产品销售中起到了美观吸引眼球的作用,而且在产品保护和运输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包装也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欧洲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包装行业,其中就包括了欧洲包装指令要求。
第一部分:欧洲包装指令概述欧洲包装指令,也称为94/62/EC指令,于1994年制定并于2000年正式实施。
该指令旨在促进可持续包装,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它要求各成员国采取措施,以确保包装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环保性。
第二部分:包装和环境影响包装的设计和材料选择对环境有直接的影响。
过度包装和不可降解的材料使用对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产生了负面影响。
例如,包装废弃物的增加导致了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处理产生的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的增加。
此外,包装也对能源消耗、水资源和空气质量产生了间接影响。
第三部分:欧洲包装指令的规定欧洲包装指令要求成员国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包装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环保性。
首先,该指令要求生产商采用可回收材料和可再利用的包装。
此外,为了减少废弃物产生,欧洲包装指令还要求生产商采取措施来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量。
这可以通过设计和制造经济高效的包装来实现。
除了对生产商的要求外,欧洲包装指令还规定了必须回收和处理包装废弃物的义务。
成员国必须建立回收和处理设施,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回收和分类废弃物。
此外,欧洲包装指令还要求成员国制定措施,以限制有害物质在包装材料中的使用。
第四部分:欧洲包装指令的效果欧洲包装指令的实施取得了如下显著成果:1. 减少废弃物:通过降低包装材料的使用量,欧洲包装指令有效减少了废弃物的产生。
这对保护环境和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2. 提高回收率:欧洲包装指令要求成员国建立回收设施,并促进居民积极参与回收和分类废弃物。
这导致了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的显著提高。
欧洲包装指令要求

欧洲包装指令要求欧洲包装指令(EU Packaging Directive)是一项针对欧洲成员国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管理的法规。
该指令的主要目标是促使欧洲国家在包装设计、制造和回收方面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推动资源的有效利用。
欧洲包装指令于1994年发布,并于1995年开始正式生效。
该指令经过多次修订和更新,最新的版本是在2018年发布的,即EU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Directive (2018/852/EU)。
根据该指令,包装的定义包括任何物质或产品,被用于保护和包裹货物,以便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提供适当的保护。
指令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包装材料,如纸、塑料、金属和玻璃等。
欧洲包装指令的主要要求包括包装材料的最小化、可回收性和再利用性、环境友好性以及对有害物质的限制。
首先,指令要求包装制造商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量,以减少资源的消耗和废物的产生。
制造商应当通过优化设计和采用轻量化的材料来实现包装的最小化。
此外,指令要求包装材料应当尽可能地可回收,并鼓励欧洲成员国建立回收基础设施和收集网络,以确保包装废弃物的有效回收。
对于不能回收的包装材料,指令鼓励其进行能源回收,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需求。
其次,欧洲包装指令要求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环境友好标准。
制造商应当遵循环境友好原则,在包装设计和生产过程中采用可再生材料或可降解材料。
尤其是对于塑料包装,指令要求其中的塑料材料必须具有一定的可降解性和可生物降解性。
另外,欧洲包装指令通过限制特定有害物质的使用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指令规定包装材料不得使用含有铅、镉、汞、六价铬等有害物质的材料。
这样的限制旨在减少有害物质对于土壤、水和空气的污染,以及在包装材料回收过程中对工人和消费者的潜在风险。
为了确保各个欧洲成员国对欧洲包装指令的执行,该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制定相应的国内法规,并建立适当的监督和执行机构。
此外,指令规定各成员国应当定期向欧洲委员会报告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达到指定的目标。
欧盟包装指令(9462EC)

欧盟包装指令(94/62/EC)简介现在的塑料软包装企业使用的油墨和胶水,提供的SGS检测报告,不符合包装材料的检测标准,不是选用的玩具、就是电子电器的检测标准。
适合我们包装的检测标准是:94/62/EC现将收集相关内容转发给一直关心支持本论坛的网友欧盟包装指令(94/62/EC)简介1. 欧盟法规的形式欧盟法规的形式为:规章(Regulations)、指令(Directives)、决定(Decisions)、建议和意见(Recommendations and advice),其中建议和意见没有约束力。
本章介绍的法规主要是指令。
指令对所有成员国有约束力。
指令仅要求成员国达到指令所要求的目标,而实施指令的方式和措施由成员国机构各自作出选择。
指令是对成员国发布的。
指令通常是由欧洲议会(THE EUROPEAN PARLIAMENT)和欧盟理事会(THE COUNCILOF THE EUROPEAN UNION)根据欧共体条约赋予的职责颁布的。
欧盟正在筹划制订宪法,目前欧共体条约相当于欧盟宪法。
2 欧盟指令的内容和特点欧盟指令规定基本要求,是技术性法规。
基本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基本要求规定了保护公众利益的基本要素;基本要求是强制性的,只有满足基本要求的产品方可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基本要求主要是指产品在生命、环境和国家安全、消费者利益和能源消耗方面的要求。
仅就主要技术内容而言,欧盟指令相当于我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所不同的是,欧盟指令涉及税收,规定制造商、供应商、进口商和***作者等的责任,提及消费者的义务等,而我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通常不涉及这些内容。
出口欧盟商品的包装,应首先了解欧盟针对包装的指令中的基本要求:WTO 成员国之间有关基本要求的技术文件是互相公开的,我国标准中可对应基本要求的术语为:必达要求(exclusive requirement);基本要求是市场准入的第一道技术门槛,跨越这道门槛才有资格参与市场竞争。
欧洲包装指令要求

欧洲的包装指令是指欧洲联盟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的相关法规。
其中主要的法规是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1994年通过的94/62/EC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后来进行了修订和更新。
以下是欧洲包装指令的主要要求:
1.最小化包装:指令鼓励减少包装的使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包装材料,以减少资源消耗
和环境影响。
2.包装材料回收与再利用: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包装废弃物的系统,确保
包装材料的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3.包装材料的标识和信息提供:指令规定包装上应提供适当的标识和信息,包括包装材料
的成分、处理方法和环境信息等,以帮助消费者正确处理包装废弃物。
4.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指令要求各成员国确保包装废弃物的妥善处理,包括废弃物的分类、
回收、处理和处置等环节,以减少对环境和健康的负面影响。
5.生产者责任:指令强调生产者在包装设计、制造和销售过程中应承担责任,包括减少包
装废弃物的生成、促进回收和循环利用等方面。
这些要求旨在推动可持续包装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减少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不同成员国根据指令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立法和措施来确保指令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欧盟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及增订指令要点介绍

歐盟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及增訂指令要點介紹來新陽壹、指令目的與範圍一、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PPW)94/62/EC及其增訂指令2004/12/EC分別於1994.12.31與2004.02.18經歐盟公告。
二、目的:調和此方面國家措施,防止環境產生衝擊,提高環保水準,避免貿易障礙及扭曲內部市場競爭。
防止PW產生,包裝再使用;PW再生及回收再利用,減少最終處置。
三、範圍:所有上市之包裝及包裝廢棄物。
使用/不妨礙包裝現存品質要求。
貳、指令相關規定與要求⏹PPW要求:包裝分類之舉例(增訂指令附錄Ⅰ)⏹PPW要求:增加國家方案、計畫組成,導入生產者責任、對防護獎勵。
執委會鼓勵適合歐洲標準之發展。
⏹PPW要求:鼓勵包裝再使用⏹PPW要求:回收再利用及再生之標的2001.06.30前PW 50%~65%回收利用或焚化2001.06.30前PW中材料25%~45%再生,每種材料15%最小2008.12.31前PW 60%至少回收再利用或焚化2008.12.31前PW 55%~80%再生2008.12.31前各種材料再生目標、玻璃60%、紙及紙板60%、金屬50%、塑膠28.5%、木材15%⏹PPW要求:包裝中重金屬濃度總和不超過1996.06.30二年後600ppm1996.06.30三年後250ppm1996.06.30五年後100ppm⏹PPW要求:資訊系統包括會員國間、會員國→執委會、會員國→消費者及使用者⏹PPW要求:為便於收集、再生、回收再利用、包裝應標明識別及分類⏹PPW應有管理計畫,經濟工具、通知、報告、自由進入市場及科技調適等做法⏹關鍵日期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94/62/EC增訂指令2004/12/EC各會員國回收再利用、再生2005.6.30 各會員國之執行進展報告2005.8.15 指令規定納入法律2007.12.31 訂2009-2014第3月五年計劃TARGET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94/62/EC增訂指令2004/12/EC附錄附錄I。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eisure & sports equipment 休闲和动力设备
电子火车或者赛车、手动图象游戏控制台、图象游戏、用于自行 跳水、跑步或者划船等的计算机、带有电子或者电气组件的运动 备、 硬币投掷机
atic dispensers
货机
热饮料自动分配机、冷热瓶或者罐头自动分配机、固体产品自动 机、钞票自动分配机、自动分配各种产品的所有器具
mer equipment 品
收音机、电视机、图象摄影机、摄像机、高保真录音机、声音扩 音乐设备 其他专用于声音或者图象的录制或复制的产品或设备,包括除了 讯之外的声音和图象分配信号或者技术
g equipment 备
荧光灯,不包括家用灯 直线式荧光灯、简洁型荧光灯、高强度发射灯,包括高村钠灯和 化灯、低压钠灯 其他照明和专用于灯光发射或者控制的设备,不包括灯丝灯泡
欧盟包装指令94/62/EC中对包装物是这样定义的。“包装 物”是指由任何性质的任何材料制成的所有产品,它们用来 容纳、保护、搬运、交付和提供商品,其范围从原材料到 加工成的商品,从生产者到使用者或消费者。 “包装物”只包括: (a) 销售包装物或初次包装物,即被认为是在采购地点构 成某个向最终使用者或消费者提供的销售单元的包装物; (b) 组合的包装物或二次包装物,即被认为是在采购地点 构成一组一定数量的销售单元的包装物,不管这些销售单 元是以这种方式向最终使用者或消费者销售的还是仅仅作 为补充销售地点货架的一种方式;从产品上拿掉这类包装 物并不影响该产品的特性; (c) 运输包装物或三次包装物,即被认为是为了便于搬运和 运输若干销售单元或组合的包装物,以防止在搬运和运输
cal and electronic tools
电气工具(不包括大型工业工具)
钻孔机、电锯、缝纫机、对木材、金属和其他材料进行旋转、研 磨光、磨碎、锯开、切割、钻孔、打洞、打孔、折叠、弯曲或者 加工的设备、用于铆钉、钉子或者螺旋坚固或者松开以及其他类 途的工具、用于焊接或者其他类似用途的工具、用于液体或者气 质喷雾、喷涂、驱散或者其他处理的设备、用于割草或者其他园 动的工具
2001年6月30日起,所有包装和包装组件所 含总铅、镉、六价铬和汞的总量不超过 100ppm.
即:Pb+Cd+Hg+Cr(6+) ≤100ppm “包装部件”是包装的最废物,2005年8月13日后 上市的EEE产品,应使用分类收集的标签 分类收集标签的要求: 標示尺寸可大可小 a 值须≥3.4 mm h = 0.3 a 标识位置: 1st: 产品上 2nd: 电源线或使用说明书 及产品保用证书 3rd: 产品包装
Catalog mentioned 及范围
Product Scope 产品范围
house hold appliances
用电器
大型制冷器具 冰箱、冷柜 其他大型制冷,保存和食物贮存器具 洗衣机、衣服甩干机、洗盘机、烹调设备、电炉、电热盘、微 其他大型烹调和食物加工器具 电热器具、电暖气 其他大型房间,床,供坐家具的加热器具 电扇、空调装置 其他扇风,通风换气和空调设备 真空吸尘器地毯打扫器其他清扫器具 缝纫,编织,纺织和织物加工器具 慰斗和其他慰衣,轧平以及其他衣物护理器具 面包机 煎锅 研磨机,咖啡机,开启或封上容器或包裹设备 电刀 理发,吹发,刷牙,剃须,按摩和其他身体护理器具 钟表,手表,和其他专用于测量,指示或记录时间的器具 磅秤
house hold appliances
用电器
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通讯设备
集中数据处理: 大型机、小型机、打印机单元、个人电脑(包括CPU,鼠标,屏幕 盘)、膝上型电脑(包括CPU,鼠标;屏幕和键盘)、笔记本电脑 记事本电脑、打印机、复印设备、电子和电气打字机、口袋式和 算器 其他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信息收集、贮存、处理、演示和通讯的产 备 用户终端和系统、传真机、电报机、电话机、付费电话机、无绳 机、 便携式电话、应答系统 其他声音传送,图象传输或者其他经由过程通讯传送信息的产品 备
与WEEE指令相似,除了: 仅对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市场的新产品。 包括家用的白炙灯泡和光源。 不应违反特殊的关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专门指令或规定 - Vehicle ELV,车辆指令 -电池指令, 91/157/EEC, 93/86/EEC & 98/101/EC 不包括: – 医用器材或监控设备(WEEE指令第8,9类) – 在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维修备件。 – 2006年7月1日前原先投放市场的再利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