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做好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二三机制”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内容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内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回访教育可以帮助受处分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并重新融入社会。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的具体内容。
一、调查研究在进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之前,首先需要对受处分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了解他们的基本信息、受处分原因、家庭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教育方案。
二、心理疏导受处分人员在受到处分后可能会有负面情绪和心理压力,需要进行心理疏导。
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的专业指导,帮助受处分人员排解负面情绪,重新树立自信。
三、法律教育受处分人员可能对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误解或不清楚,需要进行法律教育。
通过法律专家的讲解,让受处分人员了解自己的违法行为,认清法律的底线,提高法治意识。
四、职业技能培训为了帮助受处分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提高就业能力,可以组织职业技能培训。
通过培训,让受处分人员学习新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实现自身的发展和改变。
五、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让受处分人员亲身感受社会的温暖和关怀,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心态。
参与志愿活动、公益活动等,让受处分人员发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从而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六、心理矫正受处分人员可能存在某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和心理障碍,需要进行心理矫正。
通过心理治疗、行为辅导等方式,帮助受处分人员逐步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和心态,提高自律意识。
第二篇示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是组织对被处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行为引导的过程。
通过回访教育,可以帮助被处分人员认识自己的错误,反思自身行为,改进不良习惯,重新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在回访教育中,应该注重情感沟通、心理抚慰和行为引导,帮助被处分人员重新融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状态。
回访教育应该注重情感沟通。
被处分人员可能因为受到处分而感到挫败、失落和绝望。
他们可能面临着同事的嘲笑、领导的不信任和家人的责备,心理上承受着极大的压力。
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办法

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受处分处理人员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具体办法。
第二条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强化教育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发挥回访教育作用,重燃干事创业积极性,化压力为动力,从“有错”变“有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受处分处理,是指因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受到处分,以及因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诫勉等处理。
第二章回访教育第四条回访教育相关部门。
(一)按照“谁处分处理,谁牵头回访”的原则,牵头部门对受处分处理人员进行梳理排摸,确定回访对象名单,拟定工作方案及分工,征求对方意见。
(二)成立联合回访工作组,根据回访对象的处分处理档次、职务层级、管理权限等情况确定回访工作组成员;(三)共同开展回访,发挥双方在人员教育管理中的职能作用,释放严管厚爱叠加效应;(四)回访后由牵头部门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共同出具回访教育情况报告和回访对象综合评估表。
第五条下列人员应当作为回访教育的重点对象:(一)受到处分处理后仍在重要岗位任职的人员;(二)因问责受到处分处理的人员;(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纪律处分,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或受到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人员;(四)受到处分处理的年轻人员;(五)其他需要进行回访的受处分处理人员。
第六条坚持把政治思想工作贯穿回访教育全程,突出精准施策,找准思想根源,对受处分处理人员耐心说明解释,悉心疏导排忧,鼓励重燃工作激情,促进奋发有为。
第七条回访教育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了解受处分处理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日常教育管理情况;(二)了解受处分处理人员改正错误、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三)听取受处分处理人员对所犯问题的认识和所受处分处理的意见,了解其工作、生活及合法权利保障等情况;(四)检查、了解处分处理执行情况;(五)其他需要实施的工作。
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管理办法

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转化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回访教育是纪检监察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的一项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第三条回访教育的对象(一)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中共党员;(二)受到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监察对象。
第四条回访教育权限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由纪检监察室对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单位的违纪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第五条回访教育内容(一)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及在处分期间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
(二)受处分人员的整改情况及其表现。
(三)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
第六条回访教育的方法和程序(一)负责回访教育的人员熟悉案情。
(二)向被回访教育人员部门领导了解情况。
(三)与被回访教育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四)及时反馈情况,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并整理归档保存。
第七条回访教育的具体要求(一)开展回访教育,由纪委书记带领1至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时间和次数根据情况决定。
(二)与被回访教育人员谈话时,应认真听取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了解整改情况,把握思想脉博,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促其思想上转化,行动上改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回访教育情况可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参考依据。
(四)回访教育结束后,纪检监察室要及时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留存。
第八条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作者:————————————————————————————————日期:浅谈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区纪委审理室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是新形势下纪委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它既是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关心和帮助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帮助与教育的基本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全面开展了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
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做实,一是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对回访教育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时刻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区纪委审理室,做到动态管理;二是委局专门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纪委、人事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审理室直接负责此项工作。
三是每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都制定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工作目的和要求,确定回访内容、形式和对象,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多种方式回访,广泛听取意见。
一是由委局领导带队,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党员干部单位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一起对严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行走访。
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由基层纪委上门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上门面对面回访,并要求把回访情况及时上报。
三是直接找受处分人员本人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四是通过走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认真倾听他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评价,确保真正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引言: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是在处分措施执行过程中,为了帮助受处分人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而展开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全面而有效的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以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回访教育工作目标:1.促使受处分人员反思自身的错误行为;2.协助受处分人员理解处分的原因和后果;3.帮助受处分人员正视问题并制定个人改进计划;4.支持受处分人员进一步提升自我意识、责任感和自我管理能力;5.促使受处分人员积极融入社会并成为守法公民。
二、回访教育工作步骤:1.制定受处分人员回访计划:在处分措施执行之初,制定回访计划,并明确回访的时间、频率和责任人的角色;2.了解情况和需求:在回访之前,与受处分人员进行面谈,了解其目前的生活状态、反省思考的程度以及对于回访教育工作的需求;3.提供信息和教育: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需要,为其提供相应的信息和教育,包括法律法规知识、道德观念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4.辅导和指导:通过个别辅导或小组活动,引导受处分人员深入思考自身行为的错误之处,并帮助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5.制定个人改进计划:与受处分人员共同制定个人改进计划,明确具体的目标、行动计划和监督措施;6.监测和评估: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监测和评估,以了解其进展情况,并及时调整方案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7.社会融入支持:为受处分人员提供社会融入的支持,包括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资源帮扶等;8.后续跟进:在受处分人员解除处分后,继续跟进其社会适应情况,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后续支持和帮助。
三、回访教育工作方式和方法:1.面谈方式:与受处分人员进行定期面谈,倾听其内心的声音,开展针对性的辅导和指导;2.小组教育:组织受处分人员参与小组活动,通过开展讨论研讨、角色扮演等形式,促使其相互学习和成长;3.岗位培训: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技能需求,组织相关的岗位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4.心理辅导:为受处分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其解决心理困扰和情绪问题;5.社会资源整合:整合社会资源,为受处分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经济支持和法律援助等。
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仅供参考)

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仅供参考)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是新形势下纪委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它既是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关心和帮助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帮助与教育的基本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全面开展了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
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做实,一是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对回访教育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时刻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区纪委审理室,做到动态管理;二是委局专门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纪委、人事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审理室直接负责此项工作。
三是每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都制定了1 《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工作目的和要求,确定回访内容、形式和对象,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多种方式回访,广泛听取意见。
一是由委局领导带队,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党员干部单位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一起对严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行走访。
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由基层纪委上门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上门面对面回访,并要求把回访情况及时上报。
三是直接找受处分人员本人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四是通过走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认真倾听他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评价,确保真正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度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制度是指对已经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进行回访,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工作。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受处分人员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深刻反思,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和后果,同时为他们提供改正错误、重新融入集体的机会。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具体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召集回访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包括受处分人员、纪律监察人员和教育工作人员等,召集回访会议。
会议可以采取集中讨论、小组讨论或个别面谈等形式,旨在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情况和问题。
2.反思与认识:通过回访会议,要求受处分人员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和后果。
教育工作人员可以帮助他们理清思路,引导他们找出产生错误的原因和问题所在。
3.宣讲教育:在回访会议中,教育工作人员可以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宣讲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通过讲解相关纪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帮助他们加深对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的认识。
4.个别辅导: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受处分人员,可以进行个别辅导。
通过个别面谈或心理咨询等方式,对他们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答和指导,帮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5.跟踪评估:回访教育工作并不只是一次性的,还需要进行跟踪评估。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评估,对受处分人员的改变和进步进行评估,了解他们的表现和态度是否真实可信,是否遵守纪律规定。
回访教育工作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受处分人员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更加清醒和深刻的认识,增强他们的纪律意识和整改意愿。
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做人、重新融入集体的机会,促进了他们的继续成长和发展。
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作者:————————————————————————————————日期:浅谈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区纪委审理室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是新形势下纪委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它既是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关心和帮助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帮助与教育的基本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全面开展了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
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做实,一是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对回访教育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时刻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区纪委审理室,做到动态管理;二是委局专门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纪委、人事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审理室直接负责此项工作。
三是每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都制定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工作目的和要求,确定回访内容、形式和对象,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多种方式回访,广泛听取意见。
一是由委局领导带队,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党员干部单位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一起对严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行走访。
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由基层纪委上门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上门面对面回访,并要求把回访情况及时上报。
三是直接找受处分人员本人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四是通过走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认真倾听他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评价,确保真正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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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做好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二三机制”
一、结对帮带做到“一对一”
对《纪委监委受处分人员实行回访教育的规定》进行修订,明确要求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到结对帮带“一对一”。
其中,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受到处分的,由市委分管常委帮带;其他副科级以上市管干部受到处分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帮带;各单位中层党员干部受处分的,由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帮带;普通党员干部受到处分的由单位中层党员干部帮带。
在帮带的过程中,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切实提升了帮带的效果。
一是要求每个党委(党组)成立一套帮带机构,负责辖区内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二是分级给每个受处分党员干部指定一名帮带领导,帮助受处分党员解决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的问题,承担“一对一”的培养、教育任务。
三是要求帮带领导制定一套帮带计划,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完善计划内容,做到措施得力,起到帮助教育受处分党员的作用。
四是帮带小组在受处分党员影响期满前听取一次群众对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综合评价,全面了解受处分党员的各方面表现。
五是受处分党员在影响期满前向党组织上交一篇思想、工作汇报,让组织全面掌握他们在受处分期间的思想和工作表现。
二、回访教育做到“两不弃”
受处分党员当中的一部分是能干事、会干事的,是可以通过教育帮带后继续发挥作用的。
在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上主要从思想教育、工作生活、组织生活和政治前途上做到“不抛弃、不放弃”。
一是思想教育上“不抛弃、不放弃”。
结合全市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由帮带领导跟踪指导,切实加强受处分党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从改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手,提高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是工作生活上“不抛弃、不放弃”。
对受处分党员在生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发挥所长,为社会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如:市农牧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在受处分党员工作安排上充分考虑他们的业务专长和平时工作能力,让他们承担扶贫项目、土地整理、征地拆迁、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等一些重要工作任务,切实让他们感受到组织上“不抛弃、不放弃”,让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中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的期望。
同时,在生活中给予关心帮助,让他们感受到党和组织的温暖。
三是组织生活上“不抛弃、不放弃”。
在开展组织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活动中,让他们多参与到活动中去,多关心表扬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的长处,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交流发言,感受到组织没有忘记他们、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重视。
四是政治前途上“不抛弃、不放弃”。
在受处分党员的使用上,对影响期已过的受处分党员,根据他们的专业特长,把一些重要领导岗位和一些重点岗位安排给他们,让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重新站起来,让他们把“包袱”变成“动力”,清除心中的顾虑,轻装前进,大胆干事创业,为全市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三、思想转化做到“三谈心”(弘利遴选)
受处分党员存在自卑心理,思想压力大、工作消极,在思想转化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情感人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受处分党员存在的各方面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赢得受处分党员的信任。
一谈受处分党员自己对违纪事实的认识。
主要从思想蜕变的过程,逐步深入到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变,再到涉及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利益等,趋利避害,让他们转变思想,重新选择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道路。
二谈受处分党员今后的想法。
主要是要求他们有一个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中多与组织交流思想,有好的做法和想法及时同组织沟通,要求他们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坚定信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谈今后的工作中如何杜绝违纪行为的再次发生。
主要是从如何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制度存在的漏洞、如何完善制度的漏洞、自己在落实工作制度上有哪些好的想法和做法等方面入手,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谈心谈话中我们注重三个结合,一是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结合起来。
班子成员受处分的,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由市委分管领导主动找其谈心谈话,了解掌握他们对组织各项决策执行情况和对组织的满意度;普通党员受处分的由所在党组织分管领导在组织生活会前主动找其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其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