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复习资料
经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

《经济法律基础》期末复习指导第一章基础理论知识二、练习(一)选择题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D )。
A.经济法B.民法C. 刑法D.宪法2、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A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3、法的渊源指的是(B)。
A.作为法律的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B.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C.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制度与法律关系D.各种法律法规的相互联系性4、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ABCDE )。
A. 国家机关B.社会组织C. 内部组织D.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公民(自然人)E. 国家5、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ABD)。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D.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E.经济法律程序6、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ABC )。
A. 经济管理关系B.经营协调关系C. 组织内部经济关系D.经济协作关系E.经济竞争关系7、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BC )。
A、各种经济关系B、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C、经济法律关系D、一切经济利益关系8、根据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形态,可将其分为(C)A、组织法律关系与财产法律关系B、计划法律关系与金融法律关系C、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与经济协调法律关系D、经济监督法律关系与经济合同法律关系9、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A )。
A、北京大学的招生办B、海河公司分公司C、北京红十字会D、个体商贩李某10、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是( D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D.经济法律事实11、法的本质是( C )。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12、经济法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具有(ACDE )。
A.广泛的综合性B.直接的经济性C.明确的指导性D.一定的技术性 E.主体的多样性13、凡是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在经济法学中称为( B )A.法律要素B.法律事实C.事件D.行为14、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 ACD)。
经济法学 复习试题及答案

A、公开招标 B、比选 C、竞争性谈判 D、询价
11、下列单行法不属于经济法中市场规制法的是( B )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个人所得税法
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D、广告法
12、某商店正降价销售一批标有“处理品”字样的塑料桶,经检验,
该批塑料桶有明显的擦痕,请问该商店( D )
A、违反明示担保义务 B、违反默示担保义务
答: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①货币资金的收付;②财物的收发、增 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 费用、成本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其他需要办理会计 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8、简述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意义。
答: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具有以下意义:①产权登记能监督企业国 有资产的变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②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为深 化企业改革奠定基础;③有助于考核和评价国有资产经营使用效益; ④有利于产权交易、变动等行为受到法律保护,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
A.保障安全权
B.自主选择权
C.公平交易权
D.监督批评权
25、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商业银行的表述中哪些是
正确的( C )。Leabharlann A、商业银行只能是国有独资公司
《经济法》复习

张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2、“双手并用”的分析框架强调: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国家的有形之手。
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3、两“个失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
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来看,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
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国家的权力,而是要通过适度分权,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5、利益主体的分析框架,即假定在经济法上,各类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博弈行为的分析框架,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努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交易成本的分析框架,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
经管类专业课复习资料-《经济法学》名词解释

基础上所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种关系的总称。
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总称)。
即纵向经济关系。
包括国家(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 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自身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是指企业等组织进行合并、兼并(归并) 改组经济实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是指各组织之间进行生产协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是指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及对经济法制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经济法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是指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命令等直接取得的,不必依赖特定义务主体的行为即可行使和实现的权利。
10是指经济权利主体必须通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通过特定义务主体为特定行为,才能获得的权利。
11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它们的领导人员、法定代表人等在组织管理经济活动中所依法享有的与本身职务相连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权利。
这种权利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性质,故亦称经济权力。
1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一般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和目的。
13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经济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是指不依经济法主体意志为转移,与其主观意志、行为无关的那些可以引发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行为是由组织或个人所为的、受其主观意志支配的那些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
法律关系产生并依法运行的最主要的经济行为。
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
经济法学复习之名词解释

三、名词解释1、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多种关系的总称。
P52、中国经济法P9经济法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总称)。
3、经济管理关系,也就是纵向管理关系,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以及其授权的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的自身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P64、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和经营协调过程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互统一的关系。
P225、广义上的经济法主体,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P236、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和目的。
P307、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也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P408、合伙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P409、国有企业,严格来说,国有企业只是说明一个企业产权属性和所有制性质的概念,它可以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也可以是公司等法律组织形式。
P4210、集体所有制企业:指企业的财产归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集体所有,由集体投资或者社员入股集资设立的企业。
P4311、资产评估:由经过授权的评估机构按照合法的程序和专业规程,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
P5312、合伙企业财产,也就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P57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且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经济法学--考试试题

经济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单项选择题: 经济法以独立法律部门的面貌在一国出现,始于[ C ]A. 19 世纪中期B.18 世纪末 19 世纪初 C.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 D.20 世纪中期 下列(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 B ] A. 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B. 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C. 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D. 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企业国有资产,是指 [ D ] A. 国家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 B. 国家对企业的货币出资 C. 国有银行向企业的借款 D. 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根据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有权依法奖惩职工的是 [ D ]A. 职工代表大会B. 工会委员会C. 管理委员会D. 厂长统一印制、发行人民币的机构是[ D ]A. 财政部B. 国务院C.中国银行D.中国人民银行下列项目中,不需要征收消费税的是[ A ]A. 服装B. 洗面奶C.香烟 D白酒下列( )既是消费者的一项权利,也是消费者的一项义务。
[ C ]A. 消费者安全权B. 消费者知情权C. 消费者受教育权D.消费者受尊重权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不得超过[ C ]A.1000 元B.2000 元C.5000元D.10000元我国的中央银行是[ A ]A. 中国人民银行B. 中国银行C. 中国工商银行D.中国建设银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5 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B ]A. 四分之一B. 三分之一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根据 2013 年新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 [ C ]A.1 倍B.2 倍C.3 倍D.10 倍 下列所得中,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C ]A. 赵先生的年终奖金B.钱先生出售本人绘画的收入C.孙先生的个人保险所得的赔款D.李先生的储蓄收入甲公司因与乙公司有经济纠纷,甲不再经营乙公司的产品。
经济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

《经济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经济法”一词最初出现于法国摩莱里《______》中的表述。
2.现代法意义上的经济法概念应当是德国学者赫德曼在《______》中的概括。
3.经济法的性质有:广泛的社会性、______和表现形式多样性。
4.经济法的性质有:______、内容的变动性和表现形式多样性。
5.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可选择的组织形式有个人独资、________、合伙等。
6.市场主体破产的两个基本条件是:主体是______和其资产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7.市场竞争规制法包括______和《反垄断法》。
8.市场竞争规制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______。
9.在经营活动中通过给予非法的经济利益来换取交易的行为,是______。
10.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大量销售商品,以排挤对手独占市场的行为叫做______。
11.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是美国的______。
12.日本1947年颁布的反垄断法名称是______。
13.只要因缺陷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而不再考虑经营者有无过错,这是______。
14.我国《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情形的,应向消费者支付相当于消费价款数额______的赔偿金额。
15.产业政策法属于经济法重要组成部分的______法。
16.WTO的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______》。
17.财政的三大职能是:调节分配收入、配置资源、______。
18.《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制度有调解、______和诉讼三种方式。
19.国家禁止的非法价格行为有:价格垄断行为、价格欺诈行为和______。
20.经营者在合理价格幅度外牟取超额利润的非法行为是______。
21.______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以社会保障命名的《社会保障法》。
22.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三大法律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和《______》。
23.价格紧急措施主要有两种:冻结价格措施和______。
24.劳动仲裁不同于一般民事仲裁,实行仲裁前置和______原则。
经管类专业课复习资料-经济法学期末考试重点最终版

经济法期末复习一、宏观调控(1)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发同属于经济法。
这个经济法体系中,宏观调控法是与市场规制法并列的部门法。
它们分别调控的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虽然是不同的经济关系,但同属于经济法说调整的调制关系。
(2)宏观调控关系与市场规制关系之间在逻辑上的并列关系,并不排除他们在客观表现上的密切联系。
宏观调控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分别发生在经济运行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而经济运行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之间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
基于上述密切联系,在针对经济运行研究、拟定经济发展对策时,往往需要同时从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发等多个方面思考。
(1)调控法定原则。
调控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国家进入市场、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并受宏观调控发实体性、程序性规范的约束。
(2)调控绩效原则。
调控绩效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以提高经济运行的宏观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为目标。
(3)调控公平原则。
调控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当兼顾效率与公平,增进经济资源配置在地区、产业和国民分配上的公平。
(4)调控适度原则。
调控适度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在法律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的范围内,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当以量化的、最佳的效率和公平状态为目标,统筹宏观经济运行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兼顾宏观调控的各项目标,准确、有效地运用各种相关的宏观调控手段,努力实现宏观调控综合效果的最优化。
二、财税法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预算体系是指通过确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预算管理职权、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方式处理国家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财政法律制度。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市、县、县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集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期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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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复习资料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一,指出了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说明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存在普遍联系,有法的共性。
第二,指出了经济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各经济主体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表明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间存在很大区别,有法的个性。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律效力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的范围问题。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从狭义而言,只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
但是各国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的广度与深度因社会形态、立法习惯不同而有所区别。
同一国家因时代不同、国家经济活动的层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的范围也不相同。
我国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机关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过程中与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及经济公民,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调关系。
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四种关系: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市场主体管理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3.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4.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一)条件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并都依法承担无限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实际交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有限责任及公司字样)5、有经营场所和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我国对公司定义为: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股东共同投资、共同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由此可见:公司的一般特征:法定性、盈利性、法人性公司的特有特征: 公司是股份制企业;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是规范化或标准化有限责任公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1. 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设立有限公司应具备5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50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公司内部通过章程,由全体出资人讨论协商,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外部进行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是全体股东出资额的总和,经登记即为该公司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公司的自有资本,注册资本与借贷资本之和是公司的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以货币单位表示。
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如不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成立后,如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的,应由该股东补交其差额。
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外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有限公司组织机构1)股东 Shareholders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出资人。
除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机构部门、企业法人、法人事业单位、社团以及自然人,均可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东的法律地位: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占有公司的股份,享有充分的股东权。
包括对公司的财产权和管理权。
所有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股东的义务是遵守章程、出资并以此对公司承担责任。
2) 股东会及其职权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股东会是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关。
其主要职权有:经营决策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监事确定权。
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批权;财务预决算审批权;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审批权;增减资本和转让资本、债券发行的决议权;公司改组变动的决议权。
即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章程修改权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分定期和临时会议两种。
定期会议按章程规定按期召开。
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和1/3以上董事或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应在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
会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般按简单多数原则决定;但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增减,章程修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 A Board of Directors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的执行机关,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关;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是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关;是公司的对外代表机关。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3~13人。
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应有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小型有限责任公司,可只设执行董事,并可兼任经理,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界任期不得超过3年公司领导成员的资格限制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犯有财产罪或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国家公务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三.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ies1.概念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组成,其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特征募股集资公开,股东数额低限,全部股份等额,股份自由转让,典型资合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设立要求严格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6个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的法定限额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且其中应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改为500万元)。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名称,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发起设立(认股设立)是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方式。
发起人应当认足和缴足全部股款。
募集设立又称招股设立。
是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发行后股票总额的35%。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对于非货币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
其中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6.创立大会的召开及其职权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
并应于创立大会召开前15日内通知认股人,同时予以公告。
发起人如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可要求发起人返还股款,并加算同期银行利息。
创立大会职权:通过公司章程,选举组织公司机关。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是全体股东出资的总和。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必须表现为等额股份,创始股东(发起人)只在发起设立时应认足缴足全部股份,而募集设立则只认缴全部股份的一部分。
7.股份有限公司体制(略)发起人和股东;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由5~19人组成)经理;监事会;董事、监事、经理的资格、义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1)股份是指按相等金额平均划分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
每股代表的资本额相等,每股代表一份股东权,股东所持股份与其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成正比。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份的表现。
2)股份的种类根据股份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分为记名股和不记名股。
根据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分为普通股和特别股。
根据股份投资主体不同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
根据股份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境内上市内资股(即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即B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N股)。
股份公开发行目前,我国的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般在公司发起设立1年后申请。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股份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4)发行新股的条件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经募足,且间隔1年以上;公司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以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近3年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四.上市公司公司是指其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但是我国目前可以上市交易的股票仅是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经批准上市交易的公众股。
注意:股份公司不等于上市公公司申请上市的条件股票经证监会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5%以上;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调整在工商业领域中因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