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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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通论复习考试题

经济法通论复习考试题

经济法复习题一、名词解释题(每题6分,共30分)1.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3.破产财产从实体意义上讲,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视所采立法原则而定),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其着眼点是财产的构成与来源。

4.要约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5.商标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6.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7.股份有限公司8.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破产程序启动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

9.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10.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11、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福师《经济法律通论》复习题答案1

福师《经济法律通论》复习题答案1

2018秋经济法律通论复习资料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三、简答题1.简述专利权终止的具体情形。

答: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终止: (1)专利权期限届满的;(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的;(4)专利权人死亡,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2.简述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答案: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3. 简述合同的基本原则答案:合同的基本原则是:(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2)合同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

4.简述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答案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5. 简述独资企业业主的义务答案:(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2)建立财务、会计制度;(3)按期缴纳税款;(4)维护职工利益;(5)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等。

6.简述要约失效的情形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7.简述法与国家的关系答案:二者的关系是:①法与国家都是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有着共同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

就一定社会时期和一定范围看,它们都是同一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是为同一个统治阶级和同一经济基础服务的。

②两者有区别,国家处于主导地位。

法离不开国家,因为法直接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为国家行使统治权,实现国家职能服务的。

经济法律通论复习

经济法律通论复习

经济法律通论1经济法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对市场主体及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以及在对整个市场活动进行3股份有限公司概念股份有限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个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2】董事会和经理(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公司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3】监事会4有限责任公司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量的股东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对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即是注册资本,是公司成为法人的基本条件之一,又是公司承担风险的资本保证。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只是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计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比二十,也不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经济法律通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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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通论》复习资料2015-2016第一学期一、单项选择题1.股份XX的最高权力机构是()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职工大会2.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A.20年B.15年C.10年D.8年3.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第一项权利是()A.安全权B.知悉权C.请求权D.自由选择权4. 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机构是()。

A.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B.债务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债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D.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5.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

A.要求B.意思表示C.提要D.条款6. 商标是以()表示的一种特殊状态。

A.文字B.文字和图形C.图形D.文字、图形或文图组合7. 独资企业的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

A.有限责任B.无限责任C.个人责任D.不承担责任8.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A.代位权和抗辩权B.代位权和请求权C.代位权和撤销权D.代位权和人身权9. 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向被侵害人赔偿的赔偿额为()A.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B.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C.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D.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的2倍10. 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A.普查B.定期检查C.抽查D.强制定期检查11.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A.集体负责制B.税收行政诉讼C.总经理负责制D.行长负责制12.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是()。

A.消费者协会B.国家质量认证机构C.国家技术监督局D.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3.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发明人、设计人B.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C.发明人、设计人及其所在单位D.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所在单位14. 商标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依法可给予的宽展期为()。

经济法通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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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经济法通论期末复习资料

经济法通论期末复习资料

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考试注意事项:闭卷考试,测试成绩不是唯一的参考因素,能做多少算多少。

名词、简答复习范围(这一点自己在书上复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除名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操纵市场行为消费者知情权选择题、案例题复习范围:第二章公司法单选多选,上课已经做过答案,此不赘述。

四、案例分析题1.案情: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

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有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C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

在实际出资过程中,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并且,C已将其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存入D公司的临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

请回答:(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对注册资本作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3) 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其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什么责任?答案(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我国设立有限公司,最多不超过50个,最少为1个。

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中,公司注册资本是应当载明的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此情况中货币出资的总额是20万,正好是注册资本60万的30%。

故,是合法的。

(4)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

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福师《经济法律通论》复习题1

福师《经济法律通论》复习题1

2018秋经济法律通论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A.一个B.二个C.三个D.多个2.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A.10年B.15年C.20年D.30年3. “百挑不厌”的商业口号,体现了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尊重和维护。

A.自主选择权B.人格尊严受尊重权C.知情权D.公平交易权4. 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

A.可出示检查证件B.应出示检查证件C.可不出示检查证件D.在某些场合应出示检查证件5. 商业秘密的两大特征是()。

A.新颖性和保密性B.商业性和秘密性C.创造性和专有性D.实用性和专有性6. 合同纠纷经协商、调解无效,甲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乙方当事人则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该案()。

A.应由先接受案件的机关受理B.仲裁机关不予受理C.由仲裁机关和法院协商由谁受理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7.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A.经济行为B.经济权利C.经济义务D.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8.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张某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对于张某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期间产生的亏损,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A.张某B.张某和有过错的第三人C.提议委托张某的合伙人D.全体合伙人9.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召集和主持。

A.董事长 B.经理C.监事 D.出资最多的股东10. 无效合同()。

A.从宣告其无效之时起,就无效力B.出现纠纷后,就无效力C.从订立之时起,就无效力D.从履行之时起,就无效力11. 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由(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债务人 B.债权人C.申请人 D.被申请人12. 实施滥用行政权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

A.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B.公用企业C.专卖企业D.政府及其所属部门13.凡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情况,在经济法中称为( )A.法律事实B.法律规定C.法律行为D.法律活动14.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经济法通论考点

经济法通论考点

公司法一公司1 概念: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以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2特征:(1).依法定程序设立的经济组织.(2)以营利为目的(3).具有法人资格独立的意思表示能力,独立的财产,独立的组织。

(4)一般公司是两个以上股东共同投资经营的经济组织.(社团法人)二分类:1 英美法系国家根据股权分散程度及股权转让方式:封闭公司,公开公司2.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支配关系:(1)母公司:因为拥有其他公司的一定比例的股份或根据协议可以控制或支配其他公司的公司。

绝对控股51%和相对控股(2)子公司: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3依据公司的管辖系统(1)总公司:亦称本公司,是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

在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

(2)分公司:是总公司所管辖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诸方面均受总公司管辖。

在法律上没有独立性,无法人资格。

4.根据股东对公司债务所负责任的不同:(1)无限公司(2)有限公司(3)股份有限公司(4)股份两合公司(5)两合公司5、根据公司组成的信用基础划分:(1)人合公司(2)资合公司(3)人合兼资合公司6、根据公司的国籍划分:(1)本国公司(2)外国公司(3)跨国公司三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区别第一,性质上限制第二,法律上限制1转投资限制;(不能承担连带责任,50%的限制).2借贷之限制;3担保之限制.四公司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一致.但越权的并不当然无效,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五公司的名称:1 公司取名应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2公司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3 不得使用在同地区内与其他公司相同的名称4 不得使用外国国家或地区的名称5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6不得使用国际组织的名称7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和数字组成的名称8名称前应冠以公司所在地9必须标明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六公司的住所: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意义在于:管辖地受送达地确定债务履行地确定公司的登记和管理的机关.七.公司的设立1概念:是指公司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必须完成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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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考试注意事项:闭卷考试,测试成绩不是唯一的参考因素,能做多少算多少。

名词、简答复习范围(这一点自己在书上复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除名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操纵市场行为消费者知情权选择题、案例题复习范围:第二章公司法单选多选,上课已经做过答案,此不赘述。

四、案例分析题1.案情: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

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有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C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

在实际出资过程中,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并且,C已将其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存入D公司的临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

请回答:(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对注册资本作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3)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其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什么责任?答案(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我国设立有限公司,最多不超过50个,最少为1个。

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中,公司注册资本是应当载明的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此情况中货币出资的总额是20万,正好是注册资本60万的30%。

故,是合法的。

(4)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

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案情:某市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200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

董事长李某在2008年4月1日发出召开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其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含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改选公司监事二人。

出席会议的有90 名股东。

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

表决结果,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

会后某小股东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回答:(1)本案中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合法吗?程序有什么问题?(2)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存在什么问题?(3)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合法吗?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有效吗?(4)该小股东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答案:(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 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本案中,公司亏损占股本总额的 1/4 ,未到法定未弥补亏损占股本总额 1/3 的下限。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系董事长李某的决定而非董事会决议。

在临时股东会的召开上不符合法定条件。

(2)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30 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本案中,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时间不符合法定条件,通知发出人应为董事会而非董事长李某。

尤为严重的是,该通知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不允话小股东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本案中,通知中是讨论解决公司目前亏损问题,而会议议程又增加了讨论改选公司监事 2 人的任务,与通知规定不符。

(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计算表决权应依照持有股份,不应依人数。

本案中解散公司决议未得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多数同意,因而是无效的。

此外,公司的解散应由股东大会产议,而不能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案的公司解散由董事会决议,因而也是错误的。

(4)该小股东被侵害的权益有股东的平等权和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等。

3.案情:徐某及H公司均为2006年11月设立的W股份公司的股东。

2007年2月徐某为出国将所持32万元的记名股票证书在H公司所在地背书给了其法定代表人,得到了32万元的现金支票后出国了。

同年3月,H公司又接受了该W股份公司董事黄某的股票10万元。

还在这月,H公司财务室不慎被盗,窃贼偷走了徐某转让给H公司的32万元股票证书。

H公司遂在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宣布被盗的股票证书失效,然后向W股份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在W股份公司对其申请审查期间,窃贼在证交所以低价将股票证书转让给了康某。

W股份公司对H公司的申请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补发。

这时,窃贼被抓获,交代了盗窃的过程和所窃股票证书的去向。

但对于股票的归属却发生了纠纷。

康某说其从窃贼手中受让股票时并不知其是窃贼,股票应归其所有;H公司认为股票是从其财务室盗走的,且徐某已转让给了H公司,认为股票应归其所有;W股份公司认为徐某和H公司私下进行股票转让无效,决定按票面金额予以收购。

此时,该股票一直呈上涨趋势,故三方争执不下。

于是三方诉至法院,要求确定这32万元股票的归属。

请回答:(1)本案中各当事人之间的股票转让都合法吗?(2)W股份公司有权收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吗?(3)公司为什么拒绝给H公司补发股票?(4)你认为本案的32万元股票应归谁所有?(5)设H公司取得了这32万元股票,后为担保自己的债务而出质给W股份公司,则该担保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案:(1)各当事人的转让行为都是非法的。

(2)W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

(3)H公司登报宣布被盗股票证书无效的做法不合法,须依公示催告程序由人民法院宣告无效后,才得向W股份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4)32万元股票仍应归徐某所有。

(5)该出质的担保行为无效。

因为W股份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发行的股票作为质权的标的。

4. 案情: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

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

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

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

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请回答:(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5)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6)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答案:1、戊不能以劳务出资2、符合(1分)。

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3、属公司(或法人)分立。

分立前饮料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承担连带责任(1分)。

4、应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或购买权)。

5、A银行可以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为共同被告,也可以饮料公司或保健品厂为被告。

因为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B公司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保健品厂破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三章企业法7. 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D)。

A. 有限责任B. 无限责任C. 连带责任D. 无限连带责任8. 合伙人于某丧失个人偿债能力,这种退伙属于(C)。

A. 自愿退伙B. 通知退伙C. 当然退伙D. 协议退伙第五章合同法一、单项选择题1. 刘某,12岁,擅长电脑技术,其父因工作需要买一台电脑,自己对此方面不熟悉且没时间,便让刘某按其父的要求从商场买回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该商场与刘某的买卖合同(C)。

A. 有效B. 无效C. 效力待定D. 可撤销2.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中(B)。

A.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并用B.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C. 继续履行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D. 采取补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B)。

A. 效力待定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有效合同4. 甲与乙签订一买卖合同。

依照约定,甲送货上门。

甲遂委托丙履行运输义务。

在运输过程中,因另外一辆汽车司机丁违章逆行,将丙驾驶的车辆撞毁,货物灭失。

在本案中,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是(C)。

A. 甲B. 丙C. 甲与丙D. 丙与丁5. A公司5月1日通过邮局向B公司发去一要约,并要求对方在5月29日前作出答复。

该要约于5月6日到达B公司所在地邮局。

邮局于5月7日送至B公司传达室,B公司业务人员于5月8日看到该要约。

要约的生效时间是(B)。

A. 5月8日B. 5月7日C. 5月6日D. 5月1日6.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C)两个法定阶段。

A. 起草和抄写B. 意思和表示C. 要约和承诺D. 协商和谈判7. 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个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

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

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 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B. 乙公司的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C. 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D. 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8. 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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