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制度

合集下载

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

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

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1、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及研究生,新生及新生班集体不参加入学当年的评选。

2、优秀毕业生在当年应届毕业生中评选。

二、评选推荐标准(一)三好学生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作风正派、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度获得至少一次一等、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毕业班学生评选学年度获得一次一等学习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须为良好及以上或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须为优秀。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在社会活动测评排名占参评人数的前三分之一,且无扣分项。

5、评选考察期内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在社会活动测评中排名占参评人数的前五分之一,且无扣分项。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能比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评选学年度在学习成绩素质测评中排名占参评人数的前三分之一,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4、评选考察期内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

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

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

生工学院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细则第一条“三好学生”的评选一、评选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X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和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积极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搞好寝室卫生,从不参加院、班级活动者一票否决。

5、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成绩名次在同学年同专业30%以内,上学年获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6、无校外住宿史(校外住宿者一票否决)。

7、遵守课堂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二、评选办法按照两种方式选出,最后综合评选。

1、由班内学生共同选举推出“三好学生”,取票数最高的前三位学生。

2、推选出的前三位学生提交上学年的获奖材料,根据获奖情况由该班辅导员或班主任任选出该班“三好学生”。

(1)学生投票加分:1分/票(2)奖学金(不包括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3)参加活动(文体竞赛等)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省级: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4)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省级: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5)英语(425分以上)(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六级2分四级1分三级(专科)0.5分(6)计算机(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省三级2分国家三级1.5分省二级或国家二级0.5分(7)社会实践并获奖:省级2分/次校级1分/次(8)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核心期刊:2分/篇(多名作者按6:3:1分配)一般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增刊):第一作者1分/篇(9)得分相同者,以得票高者当选。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3篇)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3篇)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小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中的典范,他们是学习优秀、品德高尚、责任心强、积极向上的学生代表。

评选出这些优秀学生,不仅能够激励其他学生努力学习,更能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为了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我们制定出了以下的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1. “三好学生”评选对象:全校小学生,包括一年级至六年级的学生。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学校各班级担任班干部,包括团支书、班长、副班长等岗位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1.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1)学习成绩优秀:要求在本班成绩名列前茅,积极参加各类科学活动和竞赛。

(2)品德高尚:要求遵守学校和班级的纪律,尊敬师长,关爱同学,乐于助人。

(3)身心健康:要求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迟到早退,不缺席。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1)组织能力:要求在班级活动和学校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

(2)服务意识:要求积极参与各项班级和学校活动,关心同学,帮助老师,为集体贡献自己的力量。

(3)纪律遵守: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1. “三好学生”评选程序:(1)初选阶段:各班级班主任从本班学生中初选出3-5名候选学生,并逐个通知家长。

(2)评定阶段:学校组织评定小组对初选出的候选学生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其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

(3)公示阶段:将评定结果向全校公示,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4)表彰阶段: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将被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和奖品。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1)班级推荐:各班级班主任根据学生在班级工作中的表现推荐1-2名候选学生。

(2)评定阶段:学校组织评定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其组织能力、服务意识和纪律表现。

(3)公示阶段:将评定结果向全校公示,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

管理 办 法编制单位: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和对象三好学生: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凡担任班委会、学生会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学期以上,现任上述职务的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优秀班级:我校中学部、小学部所有班级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合格+特长):1、思想品德合格。

按照各学部各学段思想品德的评价方案评价,思想品德为优秀等级,并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从未违反过学校的校纪校规。

2、学习合格。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达到的最高成绩水平(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分析决定)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身体合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育达标,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

4、特长:“特长”的含义: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爱好、兴趣通过进一步的训练,在某一阶段获得进步,达到一定的水平。

它包括艺体特长,也包括英语、计算机、演讲、摄影、摄像、主持、科技制作、写作等各方面的特长。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原则上与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相同。

在思想品德方面,还要优秀学生干部能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鉴于学生干部公务活动占用时间较多,优秀学生干部科平成绩可较三好学生适当降低要求。

(三)优秀班级:1、政治思想好:集体中有明确的教育目标,经常性开展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传统美德、理想前途、道德情操、纪律与法制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且取得良好的效果。

坚持不懈的学习英雄模范,并有显著的成绩。

整个集体能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政治思想工作搞得生动活泼,重视思想品德评价工作,收效良好。

2、学习风气好:集体中具有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的观念,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重视开发智力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坚持在以课堂学习为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课外的学习活动,但没有集体补课的现象。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范本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范本

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范本一、评选依据及要求1. 评选依据:(1)德育表现:遵纪守法、团结友善、孝敬父母、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等。

(2)学业水平:学习认真、成绩优秀、思维敏捷、具备独立学习能力等。

(3)品德修养:自信乐观、诚实守信、勇于承担责任、乐于助人、善待他人等。

2. 评选要求:(1)真实性:评选结果应真实客观,不得存在人为干预、抄袭等行为。

(2)公平性:评选过程应公正、透明,每位参选者享有平等的机会。

(3)群体宣传:评选结果将通过校报、班会等形式进行宣传,鼓励更多学生向优秀学生榜样学习。

二、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任课教师提出初步候选名单,每班可提名不超过5名学生,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学业以及组织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提名名单由班主任审核,确认后报送年级评选组。

2. 考察阶段:(1)年级评选组组织对提名学生进行考察,包括查阅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等。

(2)考察对象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可提供考察对象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介绍。

3. 综合评议阶段:(1)年级评选组根据考察结果,对每位候选学生的德育品质、学业水平和品德修养进行评议打分,形成初步评选名单。

(2)初步评选名单将由年级评选组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4. 最终评选阶段:(1)年级评选组根据初步评选名单,综合各方评议结果,进行最终评选,从中选定一中“三好学生”和若干优秀学生干部。

(2)最终评选结果将由年级评选组向学校领导报告,并进行校内公示。

三、评选奖励1. 一中“三好学生”将获得校方授予的荣誉称号,并获得奖金和奖状。

2. 优秀学生干部将获得校方授予的荣誉称号,并获得奖状。

3. 所有参选学生,无论是否被评选上,将获得学校的认可和鼓励,并获得参选证书。

四、评选结果的效力1. 一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将按照评选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2. 被评选上的学生要自觉履行表率作用,为全体师生树立榜样。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形成良好校风,我校在原有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发展实际,对“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进行如下说明。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㈠、身心健康1.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以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努力学习、与人交往、关注社会。

2.能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性格开朗,懂得感恩,懂得宽容。

3.乐于参与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

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课间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总评成绩良好以上。

有健康的体魄,有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㈡、品德高尚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将自己的爱国情感、责任感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2.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善于帮助同学,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3.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认真完成各种任务。

4.尊敬长辈,体贴家长,理解老师,关心邻里。

善于和父母、师长交流。

听从师长的教导。

5.诚实正直,有爱心,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6.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

7.有正确的劳动观点的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值日工作。

8.有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班级、学校的荣誉。

㈢、习惯良好1.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常规管理要求,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2.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料理自己的生活,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校园内的环境卫生。

4.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求知欲,以认真的态度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5.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

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㈣、学业优秀1.课堂表现优秀,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学校规章制度之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评选标准与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评选标准与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评选标准与办法为了使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起到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弘扬正气,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作用,制定如下办法:一、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学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品德优秀,操行分在90分以上。

2. 勤奋学习,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总评在80分以上。

3. 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成绩总评在80分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1. 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品德优秀,操行分在90分以上。

2.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骨干作用。

所担任职务应该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且至少任职3个月以上。

学校团委干部、学生会干部优先考虑。

3. 学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总评在75分以上。

4. 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成绩总评在80分以上。

(三)表扬生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一日常规》,在学习、行为等某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学生,学校设关心集体奖、进步奖、体育之星等奖项,各班可根据实情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1. 一年来受过学校处分或曾受过学校处分但尚未解除的。

2.不按时参加升国旗,或升国旗时不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不戴红领巾、行队礼的;3. 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或者有关管理人员的;4.举止不文明、参与打架斗殴的;5.考试作弊的;6. 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的;7.经常不按规定穿校服、团员多次不戴团徽到校的;8.烫发、染发、佩带首饰,发式不符合学校规定的;9. 课间操无故缺席2次以上的;三、名额分配1.各班评选的“三好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5%;上学期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三好学生”人数可以达到班级学生总人数的20%(但不能超过20%);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2~3人。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和对象三好学生: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凡担任班委会、学生会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学期以上,现任上述职务的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优秀班级:我校中学部、小学部所有班级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合格+特长):1、思想品德合格。

按照各学部各学段思想品德的评价方案评价,思想品德为优秀等级,并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从未违反过学校的校纪校规。

2、学习合格。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达到的最高成绩水平(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分析决定)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身体合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育达标,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

4、特长:特长的含义: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爱好、兴趣通过进一步的训练,在某一阶段获得进步,达到一定的水平。

它包括艺体特长,也包括英语、计算机、演讲、摄影、摄像、主持、科技制作、写作等各方面的特长。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原则上与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相同。

在思想品德方面,还要优秀学生干部能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鉴于学生干部公务活动占用时间较多,优秀学生干部科平成绩可较三好学生适当降低要求。

(三)优秀班级:1、政治思想好:集体中有明确的教育目标,经常性开展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传统美德、理想前途、道德情操、纪律与法制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且取得良好的效果。

坚持不懈的学习英雄模范,并有显著的成绩。

整个集体能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政治思想工作搞得生动活泼,重视思想品德评价工作,收效良好。

2、学习风气好:集体中具有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的观念,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重视开发智力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坚持在以课堂学习为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课外的学习活动,但没有集体补课的现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制

一、评选范围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凡在校担任班团干部的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三好学生”条件(一)思想方面1、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2、热爱集体,能热心为班集体服务。

3、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实验中学学生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细则40条》等。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助人为乐。

5、是非分明,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6、全学年综合素质考核为优秀。

(二)学习方面1、学习品质好,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积极进取。

2、成绩优秀,平均成绩在班前列,且无不及格科目者。

3、学年综合素质考核良好。

4、全学年无旷课等其它违纪现象。

(三)身体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上好“两操一课”,体育成绩良好,讲究卫生,身体健康。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思想好,身体好。

具体要求同“三好学生”第1条、第3条。

2、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且无不及格科目,全学年无旷课等其它违纪现象。

3、积极为集体服务,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处处以身作则,起带头表率作用,在同学中威信高,学校影响好。

4、学年综合素质考核良好。

三、评选和审批办法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2、评选工作于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

3、各班依据评选条件,在班内进行初评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填写登记表,报政教处复核,复核合格的由学校审批,并张榜公布。

四、评选要求1、各班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班级总人数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