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 第11章 收入
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收入课件讲义

第十三章收入【知识点】收入的概述(★)(一)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提示】转让商品按照新的准则规定,既包括商品又包括提供服务。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客户、合同、收入。
(二)收入适用范围(1)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不适用本准则。
(2)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确定处置时点以及计量处置损益时,按照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关于收入的确认企业按照本章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企业在判断商品的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时,应当从客户的角度进行分析,即客户是否取得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以及何时取得该控制权。
取得商品控制权同时包括下列三项要素:一是,能力。
企业只有在客户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时,才能确认收入。
如果客户只能在未来的某一期间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益,则表明其尚未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
例如,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其生产产品,虽然合同约定该客户最终将能够主导该产品的使用,并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但是,只有在客户真正获得这些权利时(根据合同约定,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或更晚的时点),企业才能确认收入,在此之前,企业不应当确认收入。
2020中级会计 会计 第十一章 收 入

2020年本章重要考点预测:1.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处理2.合同变更情形的辨析及处理3.客户未行使权利的会计处理4.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辨析5.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会计处理6.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和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第一节收入概述—、收入的概念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确定处置时点以及计量处置损益时,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非特别说明,本章所称商品,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
二、关于收入确认的原则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转让这些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取得商品控制权同时包括下列三要素:一是能力,即客户必须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二是主导该商品的使用。
三是能够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企业收入的会计处理是以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单个合同为基础,但是,为便于实务操作,当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收入的会计处理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或履约义务)组合或应用于该组合中的每一个合同(或履约义务),不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时,企业可以在合同组合层面对收入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节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大致分为五步: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其中,第一步、第二步和第五步主要与收入的确认有关,第三步和第四步主要与收入的计量有关。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一)合同识别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中级财务会计》课件第十一章_收入

(3)如以后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等
(4)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增(销) 贷:发出商品
第二节 商品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3、分期收款销售: 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一般为
现销价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 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甲公司应当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1 600万元。 400×(P/A,r,5)+340=1 600+340=1 940(万元)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折现率r r=7.93%
第二节 商品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每期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表所示。
年 份 期初未收本金
a 2005 1 600 2006 1326.88 2007 1032.10 2008 713.95 2009 370.57
第二节 商品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二、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原则 1、有合同或协议价格,按合同或协议金额确
定;如合同或协议价款采取递延方式收取 的,应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计量。 2、无合同或协议,按购销双方都能接受的价 格; 3、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 售折让。
第二节 商品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风险和报酬也随之转移。如大多数零售业务。 2、商品所有权凭证转移或实物交付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之转移。包括:商品质量等与合同 不符、代销、需安装检验的销售、附退货条件的销售而 不能估计退货可能性等 3、企业如只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如符合其他四 个条件,也应确认为收入。
第07讲_中级会计实务 收入(1)

第十一章收入【例题1·多选题】五步法收入确认和计量五个步骤中,主要与收入的确认有关的步骤有()。
A.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B.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C.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项履约义务D.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答案】ABD【解析】选项C,主要与收入的计量有关。
【例题2·单选题】收入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下列各项中,属于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会计科目是()。
A.应收账款B.合同履约成本C.合同资产D.合同负债【答案】C【解析】选项A,“应收账款”科目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企业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
选项B,“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收入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
选项D,“合同负债”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例题3·单选题】收入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的会计科目是()。
A.应收账款B.合同履约成本C.合同资产D.合同负债【答案】D【解析】选项A,应收账款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企业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
选项B,合同履约成本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收入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
选项C,合同资产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
【例题4·单选题】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2×1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8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
截至2×19年12月20日止,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500万元。
2×19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附加装修办公楼和建造一栋职工宿舍楼两项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5400万元(其中装修办公楼1400万元,建造职工宿舍楼4000万元,假定均能够反映新增服务的单独售价)。
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收入和利润重点、难点讲解历年考题解析考情分析本章主要是说明收入的确认、计量及其相关的会计处理和利润形成及分配的核算,在近年考题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及综合题都有题目出现,是每年必考的一个内容,而且每年基本上都有大题。
……重点、难点讲解(一)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内容涵义1.收入的概念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正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等。
2.收入的特征⑴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⑵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或两者兼而有之⑶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⑷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更多略)(十)债务法债务法1、概念是指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
2、特点①本期的时间性差异预计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未来应付税款的债务或者作为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
因此,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账面余额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递延税款”余额=累计时间性差异×现行税率②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均用现行税率计算确定。
3、所得税费用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贷项或借项±由于税率变动而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的数额历年考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2003 年)A. 保管人员过失造成的原材料净损失B. 建设期间工程物资盘亏净损失C. 筹建期间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净损失D. 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净损失【答案】D【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保管人员过失造成的原材料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建设期间工程物资盘亏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筹建期间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净损失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经营期间因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2020中级会计 会计 第十一章 收 入

内容框架收入概述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合同成本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历年真题分析本章属于重要章节。
在考试中,本章既可以考核客观题,又可以考核主观题。
考主观题时通常所占分值较高,可以与会计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所得税等内容结合。
备考本章时,既要做到重点突出,又要全面掌握。
尤其是,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以及有关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一定要重点关注并熟练掌握。
2019年考查了主观题。
方法&技巧★学习本章时,首先,要掌握收入确认计量“五步法”的内涵;步步为营,攻克五步法;其次,要掌握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的内涵及应用;最后,要重点掌握收入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记住:收入的总体格局是“一五二八”即一个原理,五个步骤,两个成本,八个交易。
第一节收入概述◇知识点:收入定义、确认原则及范围界定(★)【解释】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收入是源于合同的,合同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立统一,即合同是权利和义务的复合体。
一般来说,合同的一方拥有权利,另一方享有对应的义务,这里合同中的权利在会计中描述为资产,例如金融工具合同中的权利方是金融资产;租赁中承租方取得的资产使用权,即使用权资产;土地使用权等。
合同中的义务在会计中描述为负债,例如金融工具合同的义务是金融负债。
收入源于合同的验证:①合同签订当日,即合同刚开始生效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并相等的,因此资产等于负债,即所有者权益为0,由收入的定义可知合同开始日时没有收入的;②合同义务履行日,合同的义务减少,则对应企业的负债减少,假设资产是不变的,因此得出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即产生收入。
【举例】甲企业为建设施工企业,为乙企业修路100公里,则修路为甲企业的义务,假设甲企业已经修理了90公里,那么对应的就是甲企业的义务减少;即随着甲企业修路的公里增加,其义务是逐渐减少的。
范围界定收入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下列各项除外,具体包括金融工具、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
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收入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收入核心考点及经典例题详解(一)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提示】转让商品按照新的准则规定,既包括商品又包括提供服务。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客户、合同、收入。
(二)收入适用范围(1)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不适用本准则。
(2)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确定处置时点以及计量处置损益时,按照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关于收入的确认企业按照本章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企业在判断商品的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时,应当从客户的角度进行分析,即客户是否取得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以及何时取得该控制权。
取得商品控制权同时包括下列三项要素:一是,能力。
企业只有在客户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时,才能确认收入。
二是,主导该商品的使用。
客户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是指客户在其活动中有权使用该商品,或者能够允许或阻止其他方使用该商品。
三是,能够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客户必须拥有获得商品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的能力,才能被视为获得了对该商品的控制。
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 收入

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收入分类:财会经济中级会计师主题: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考试题库ID:502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类型:章节练习一、单选题1、甲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8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根据双方合同,工程期限为两年,甲建筑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客户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年与甲建筑公司结算一次。
甲建筑公司预计可能发生的总成本为750万元,工程已于2×18年1月开工,截至2×18年12月31日,甲建筑公司实际发生成本525万元。
甲建筑公司与客户结算合同价款5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470万元。
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建筑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
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则该事项对甲建筑公司2×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项目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25B.80C.60D.30【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2×18年履约进度=525÷750=70%;合同收入=800×70%=560(万元),因此“合同资产”项目应列示的金额=560-500=60(万元)。
实际发生工程成本:借:合同履约成本525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52512月31日: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560 贷:主营业务收入560借:主营业务成本525 贷:合同履约成本525借:应收账款5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500借:银行存款470 贷:应收账款470当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借方60万元(560-500),表明甲建筑公司已经履行履约义务但尚未与客户结算的金额为60万元,由于该部分金额将在2×19年内结算,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对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时点为()。
A.收到销售货款时B.发出商品时C.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D.发生纳税义务时【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对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一章 收 入第十一章 收 入本章说明新收入准则发布后,真的是愁煞无数考生,准则中每个字都认识,组合在一起就不知道在讲啥。
这都是翻译国际准则的问题,活生生创造了很多汉语中没有的词语,导致我们学习的底层基础(核心概念)非常脆弱。
不过,经过向老师一年多的冥想苦思,现在终于能够把晦涩难懂的准则原文翻译成通俗易懂的语言,在教材每个知识点后面附上【BT解释】,相信大家一定能够看得懂。
本章框架:第一节 收入概述一、收入的概念1、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收入准则适用范围收入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不涉及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保险合同取得的保费收入等。
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等,适用本准则;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会计处理。
本章所称商品,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
第一节 收入概述二、关于收入确认的原则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取得商品控制权同时包括以下三个要素:一是能力,即客户必须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二是主导该商品的使用。
三是能够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收入确认和计量大致分为五步: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一)合同识别1、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商业惯例等形式。
2、收入确认的原则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5个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企业在进行上述判断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是合同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三是,企业在评估其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是否很可能收回时,仅应考虑客户到期时支付对价的能力和意图(即客户的信用风险)。
企业预期很可能无法收回全部合同对价时,应当判断其原因是客户的信用风险还是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价格折让所致。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在合同开始日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应当在后续期间对其进行持续评估,并在其满足本准则第五条规定时按照该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不符合上述5个条件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BT解释】(1)为什么合同同时满足5个条件是收入确认的前提?为了防止以虚假合同操纵收入,需要对合同的条件进行限定,只有同时满足5个条件才表明这个合同是真的销售合同。
例如,条件(1)表明该合同已经生效,未生效的合同当然不能确认收入。
条件(2)和条件(3)说明这个合同是有偿销售商品的合同,不是赠与合同。
条件(4)说明这个合同具有商业实质,符合实质重于形式要求。
条件(5)对价很可能收回,才能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的条件。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2)关于合同的后续评估的问题合同只有同时满足5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如果不满足,当然不能确认收入。
但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现在不满足,说不定以后能满足,所以需要在以后期间持续评估,一旦同时满足了就可以确认收入。
另外,也要考虑特殊情况。
比如已经收到合同价款,但合同一直无法满足条件,是不是永远就只能作为负债呢?不一定,如果这笔款项既不用退回客户,又没有承担任何义务,那说明不会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出,不满足负债的定义,所以就可以确认收入。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二)合同合并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如一份合同在不考虑另一份合同的对价的情况下将会发生亏损;(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如一份合同如果发生违约,将会影响另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仍然需要区分该一份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BT解释】合同合并,是体现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如果名义上是多份合同,但彼此之间高度关联,那就应该做为一个合同来处理。
这个知识点简单了解即可,不是考察重点。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三)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经合同各方批准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
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1、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以下简称为“合同变更的第1种情形”),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例题11-1·计算分析题】公司A与客户B签订销售合同。
公司A以100元的单价,销售100件产品给客户B,货款共计人民币10 000元。
10天后,公司A交付了80件产品,确认了收入8 000元。
第30天,双方签订变更合同,除原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之外,公司A以人民币95元的单价(假定该价格反映了合同变更时的单独售价)再销售50件相同的产品给客户B。
【答案】由于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而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因此该合同变更部分应当作为一份新合同来处理。
即:公司A应当对原合同100件产品按照100元的单价确认收入,对新合同50件产品按照单价95元确认收入。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2、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合同变更不属于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以下简称为“合同变更的第2种情形”),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例题11-2·计算分析题】公司A与客户B签订销售合同。
公司A以100元的单价,销售100件产品给客户B,货款共计人民币10 000元。
10天后,公司A交付了80件产品,确认了收入8 000元。
第30天,双方签订变更合同,除原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之外,公司A以人民币50元的单价(假定该价格没有反映合同变更时的单独售价)再销售50件相同的产品给客户B。
【答案】虽然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但由于新增合同价款没有反映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而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即已销售的80件和未销售的20件是可明确区分)。
因此,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即:新合同对价=原合同剩余20件产品的对价2 000元+合同变更部分50件产品的对价2 500元,新合同产品的单价=(2 000+2 500)÷(20+50)=64.29(元)。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3、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以下简称为“合同变更的第3种情形”),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例题11-3·计算分析题】2017年1月15日,乙建筑公司和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1 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客户自有土地上建造一幢办公楼,预计合同总成本700万元。
假定该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并根据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截至2017年末,乙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420万元,履约进度为60%(420÷700)。
因此,乙公司在2017年确认收入600万元(1 000×60%)。
2018年初,合同双方同意更改该办公楼屋顶的设计,合同价格和预计总成本因此而分别增加200万元和120万元。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答案】合同变更没有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整个合同只有1个商品,即办公楼,当然不可明确区分),因此,乙公司应当将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即:合同变更后的交易价格为1 200万元(1 000 +200),乙公司重新估计的履约进度为51.2% [420÷(700 +120)],乙公司在合同变更日应额外确认收入14.4万元(1200×51.2%-600)。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BT解释】关于合同变更的3种情形,确实不好理解。
我觉得理解的关键在于单项履约义务(后面要学习的内容)。
先解释什么是单项履约义务,再解释合同变更与单项履约义务的关系。
(1)什么是单项履约义务?单项履约义务是独立确认收入的基本单位,识别合同中到底有几个单项履约义务是收入确认的关键所在。
只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就需要单独确认收入;但如果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就不能单独确认收入。
这个是理解合同变更情形的关键。
什么是单项履约义务?教材没给出很好的定义,我觉得可以理解为销售合同的标的(义务对象),比如合同约定企业向客户销售手机和提供12个月的通信服务,共收取价款5 000元。
那这个合同就有两个标的(即单项履约义务),分别是转移手机的所有权、提供12个月的通信服务,那就要分别确认收入,把合同价款5 000元在两个单项履约义务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