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

合集下载

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总结5篇

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总结5篇

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总结5篇第1篇示例:近年来,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一直是我们民警们重点关注和重视的工作内容,因为良好的消防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派出所的正常运转,更关乎民警和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对过去一段时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我们认为在消防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工作成绩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警和辅警的消防意识。

通过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消防演练等活动,使全体警务人员对消防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2.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对派出所内部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建立了健全的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

制定了详细的消防应急预案,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了民警们在火灾发生时的处置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

4. 有效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我们派出所成功化解了几起火灾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二、工作不足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目前派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规章制度、责任分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消防设施设备更新较慢。

由于经费和人力等方面的限制,派出所内部的一些消防设施设备更新较慢,部分设备已经过时,需要及时更换更新,保障消防设备的有效性。

3. 消防知识培训还需加强。

尽管我们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但仍有一部分民警和辅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不够充分,需要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

4. 在消防演练中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消防演练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演练准备不充分、演练内容过于简单等,需要对演练机制进行进一步优化,提高演练效果。

总结来看,我们在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加强消防知识培训,改进消防演练,确保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不断提升,为民警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浅谈公安派出所如何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浅谈公安派出所如何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浅谈公安派出所如何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消防安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火灾事故,这一现象对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直接威胁到公共安全的稳定。

而作为国家公共安全机关的公安派出所,更应该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人民的火灾安全保驾护航。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公安派出所如何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监管和督促公安派出所应该把消防监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

首先,应该对各个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确保每一处消防设施设备都存在并达到要求;其次,要加强对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后,对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进行整改、督促,确保所有的消防设备设施都正常运行和生产的安全。

二、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制订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

因此,公安派出所需要在消防安全工作中高度重视,要组织专家学者和消防安全相关专家参与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地考虑各种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制定出科学的方案;同时,要增强应急演练的频次和密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应变性和可靠性。

三、提升自身消防安全技能公安派出所应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技能。

应该招聘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人员,以及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相关职工的安全技能水平,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公安派出所也应该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培训,提高职工的应变能力。

四、加强对火灾事故的处置对于火灾事故的处置,公安派出所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操作,确保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事件。

如果火灾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损失,公安派出所还应积极参与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处置水平。

以上是我对于公安派出所如何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些简单见解。

2024年公安派出所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2024年公安派出所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____年公安派出所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公安派出所____年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____年上半年,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围绕“防范火灾,保障人民安全”的工作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安机关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全体干警围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二、隐患排查整治上半年,公安派出所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包括对派出所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对辖区内的各类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关注人流量大、火灾隐患多的场所;对居民楼和小区进行了防火检查,确保楼道通畅、消防通道无堵塞。

通过积极整治,消除了许多消防安全隐患,提高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水平。

三、消防宣传教育上半年,公安派出所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方面,利用社区和居民楼的广告牌、公告栏等媒介,张贴了大量消防宣传海报,提醒广大居民关注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通过定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向辖区内居民普及了消防知识,提高了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

同时,通过在公安派出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防宣传信息,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提高了宣传的效果。

四、应急处置上半年,公安派出所注重加强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和演练。

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了消防应急处置训练,提高了干警们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同时,与辖区内的消防救援队伍进行联合演练,加强了警消联动的效果,提高了应急处置的协同作战能力。

通过多次演练,公安派出所的干警熟练掌握了应急操作流程,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成果总结在____年上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公安派出所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通过消除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水平。

具体表现在:1. 消防设施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完好有效。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生命财产的安全,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水平,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本规定和相应的指导方案。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检查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消防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定期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和专项检查根据需要进行。

三、检查内容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火灾防控制度和人员配备:检查公安派出所是否建立和执行火灾防控制度,是否配备专门的消防责任人和扑火队伍。

2.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检查公安派出所是否设置和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这些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平时是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3.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检查公安派出所是否组织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是否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是否建立了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

4.火源与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公安派出所是否存在明火、香烟、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存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等现象。

5.消防宣传和管理:检查公安派出所是否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活动,是否建立并落实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四、检查结果处理消防监督检查完成后,应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

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公安派出所,要立即要求整改。

对于逾期未整改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下达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决定,并依法给予相应的罚款。

五、意义和效果制定本规定和指导方案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高公安派出所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到目前为止,通过执行本规定和指导方案,我国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同时,也督促了公安派出所进一步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识和重视程度,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参考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参考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参考
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参考:
1. 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负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2. 消防检查:公安派出所要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查,对辖区内的各类场所、单位和个人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3. 火灾事故处理:公安派出所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组织警力、消防力量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灭火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 罚款处罚:对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派出所可以依法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罚,并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 应急救援:公安派出所要与消防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上只是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方面的一些参考职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

第 1 页共 1 页。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依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以及《火灾事过调查规定》,结合我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请各派出所按照要求落实。

一、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基本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已经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消防法》和107号令,基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要求:1、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

2、要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部分的要求,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消防具体行政行为,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做好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处罚案件备案工作。

3、公安派出所民警不得利用职权为单位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或者品牌,不得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公安派出所场所设置和消防办公室设置要求派出所应设置消防监督办公室一间、消防器材室一间;消防监督办公室内设置办公桌椅一套、消防档案柜一组。

消防办公室门上应设置“消防办公室”标牌,室内墙上应悬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公开栏、辖区水源道路图、防火重点单位一览表、消防民警岗位牌、消防监督工作目标运行图、历年火灾警示图、承诺牌、消防宣传知识栏),办公桌上应设置举报、投诉警示牌。

三、基础台账建设要求档案柜内应设置至少8类消防档案。

1、“十小场所”及三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台帐;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4、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台帐;5、消防出警记录;6、投诉举报记录;7、消防宣传培训档案;8、其他相关资料,各类档案应保证资料齐全,真实。

四、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器材室内应悬挂消防摩托车保养制度,配备灭火器、战斗服、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一、背景与意义消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公安派出所是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基层单位,消防监督工作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责。

建立有效的消防监督工作制度,能够提高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保障公民权益,为公安部门实现火灾防控目标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消防监督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1、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派出所全体工作人员,涉及执法、巡查、督查、检查等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2、衔接法律法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必须与相关针对性法律法规紧密衔接,确保消防监督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

3、组织架构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相应的消防监督工作组织架构,并指定负责人,分工明确,履行职责。

4、职责分工(1)消防监督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参与制定和调整消防工作计划。

(2)执法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

(3)巡查人员负责巡查重点区域,及时发现隐患,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4)督查人员负责对消防监督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提醒各工作岗位的问题。

(5)检查人员负责巡查、检查,以及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等主要工作。

5、工作流程安排所有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按照制定好的流程安排,全面、有序的开展工作。

6、工具和措施(1)对于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对一般单位可采取警示教育和责令整改等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必要时可以移交司法机关。

(2)对于存在消防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限期整改,若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则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对于严重威胁消防安全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不允许使用或者出租其场所或房屋的应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措施。

7、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考核监督机制,对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价和督导,鼓励优秀人员、制止不良行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推进公安部门消防工作的全面提升。

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一、工作目标和任务近年来,我所工作队伍依托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不断加大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力度。

本着“防范于未然,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我所明确了2021年的工作目标:持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重要场所、事项的消防安全;全面做好常规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加强装备保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本年度,我所一直密切关注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要求,不断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日常巡查和应急演练工作。

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所针对疫情防控中涉及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同时,对重点场所、车站、酒店、学校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分责任人、分辖区派出所联巡检查,确保达到安全预防目的。

三、工作难点及问题在消防安全管理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难点及问题。

一是有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弱,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甚至对消防设备不维护、未及时整改消防隐患。

二是消防知识和技能的普及率有待提高,需要加强对居民、学生、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日常应急处理措施。

三是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健全,缺乏消防部门的参与和指导,导致安全管理不全面,预防和救援能力不足。

四、工作质量和压力本年度我所消防安全工作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全年组织了消防安全演练12次,检查、排查、整改隐患136次,及时安装和维修了4套重要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得到单位和居民的好评。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所工作队伍面临着较大的安全压力。

为了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展开,我们必须加强工作调度和进度管理,尤其是要注意安全防范措施的完善。

五、工作经验和教训在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中,我所工作队伍取得了一些经验。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教育力度,增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内容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主要承担的消防监督工作范围和内容有五点:一、消防监督检查;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三、消防行政处罚;四、火灾事故调查;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消防监督检查一、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办法》第十四条;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4.《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第九至十二条。

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工作范围:1.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应当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下列单位、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①需要行政许可的旅馆业(含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等;②废旧金属收购业、旧货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印刷业;③二手手机交易、开锁等行业;④歌舞娱乐、电子游戏等娱乐场所;⑤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服务场所;2.消防监督抽查公安派出所还应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象规定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消防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由各地每年结合当地实际,按抽查范围内单位总数的20%-30%确定。

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消防安全责任参照单位进行监督管理:①经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的;②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③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层数两层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

3.公安派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监督抽查的单位不包括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1.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监督抽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①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②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③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⑤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⑥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⑦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消防监督检查,除检查第②至④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2.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①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③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④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⑤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四、情况处理1.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送公安消防机构处理,并移送有关证据、文书材料。

2.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五、组织和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流程1.制定检查计划;2.确定检查单位;3.实施现场检查;4.汇总分析;5.情况上报。

(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一、主要法律依据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八条;3.《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第十二条。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隔距的;5.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8.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9.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10.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三、工作流程(三)消防行政处罚一、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五十条;3.《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1.单位有下列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罚款:①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②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④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⑥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个人有上述第②至⑤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上述第③至⑥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派出所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谎报火警,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个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①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②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4.个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①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②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5.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三、工作权限1.公安派出所对个人给予警告、五百元以下(含本数)罚款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以公安机关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除外),公安派出所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审核后,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批,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法律文书加盖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2.公安派出所对单位给予五千元罚款的,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核后,将案件有关材料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部门(或兼职法制人员)进行案件审核,并经主管消防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义作出处罚,法律文书加盖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3.对《消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处罚程序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规定。

4.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受案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四、简易程序工作流程公安派出所实施的消防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仅适用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的当场处罚,种类和幅度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火灾事故调查一、主要法律依据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办法》第四十九条;2.《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第五条。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1.公安派出所接报或发现辖区内的单位或场所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并负责维持火场周边的治安秩序。

2.火灾扑灭后,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移交保护的火灾事故现场,应落实以下工作措施:①应当根据保护现场的实际需要,划定现场封闭范围,并设置警戒标记;②制定火灾现场保护方案,明确并落实有关人员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和清理、破坏火灾现场;③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不得解除现场封闭。

3.在火灾事故调查阶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部门保护火灾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查找、联系当事人和知情人,可对其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并及时移交有关案件材料。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一、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办法》第十四条;3.《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第四条。

二、工作范围及形式公安派出所应当定期特别是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乡村民俗活动以及以及合作多发季节期间对辖区内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有:1.结合消防监督检查面对面宣讲消防知识;2.举办消防安全咨询或消防安全培训班;3.设立消防安全宣传专栏、悬挂消防宣传横幅;4.编印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5.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6.指导有关单位或人员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7.举办消防安全文艺活动;8.其他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三、内容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②消防法律法规;③火灾预防知识;④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⑤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