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五篇)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6、清仓、清库作业;7、贴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1、凡时间允许的状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状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个性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务必亲临现场透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务必有必须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务必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必须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必须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危险作业上报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上报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所有危险作业。
第三条危险作业指可能对人员、设备和环境产生较大危害或存在较大风险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高温作业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对危险作业的上报和审批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并通过监督和管理的方式来保障实施。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上报第一条危险作业的上报是指单位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向上级领导层报告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过程。
第二条危险作业的上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名称、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风险评估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上报应在作业开始前提前至少72小时提交给上级领导层,并确保上级领导层能够及时审批。
第四条上级领导层应及时审批危险作业的上报,审批结果应在作业开始前至少24小时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五条危险作业的上报审批应合理、公正、严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决策。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审批第一条危险作业的审批是指上级领导层对危险作业的上报进行评估和决策的过程。
第二条危险作业的审批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作业风险评估、作业人员的技能和经验评估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审批结果应包括批准、不批准、要求补充材料等,上级领导层应向申请单位及时做出回复。
第四条危险作业的审批应确保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同时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危险作业涉及其他单位时,应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在审批结果中予以体现。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管理第一条危险作业的管理是指对已经被批准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条申请单位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需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提交给上级领导层备案。
危险作业安全审批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项目、工序和作业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危险作业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危险作业定义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对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高处作业;2. 压力容器作业;3. 电气作业;4. 爆破作业;5. 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作业;6. 有限空间作业;7. 其他可能对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作业。
三、危险作业安全审批程序第五条申报与审批1. 危险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申报,填写《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并附相关资料。
2. 安全管理部门对申报的危险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初步意见。
3. 安全管理部门将评估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4. 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评估意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危险作业。
第六条安全措施1. 作业单位应根据危险作业的性质和特点,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2)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3)作业过程中的人员配备和操作规程;(4)应急处理预案;(5)安全设施和器材的配置。
2. 作业单位应将安全措施告知所有参与作业的员工,并确保其理解和执行。
第七条作业许可1. 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危险作业后,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许可证。
2. 作业许可证应明确作业时间、地点、范围、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3. 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批准之日起至作业完成之日止。
第八条作业监督与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作业单位应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四、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九条事故报告1. 发生危险作业事故时,作业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重要危险点的作业审批制度(5篇)

重要危险点的作业审批制度1、施工现场进行各类脚手架搭拆作业,井架、二柱一笼、塔吊、施工电梯的装拆作业,钢结构吊装作业以及____米以上其他高处悬空作业,均应进行审批。
2、项目施工员以书面形式,说明悬空作业部位、悬空作业内容、悬空作业人员、悬空作业时间、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悬空作业安全监护人员等情况,送交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审核。
3、井架、二柱一笼、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的装拆作业,均由租赁单位进行危险点作业审批工作,并把审核批准记录送交工程项目安全员备案。
4、施工现场大型钢屋架、大型桁架、各种钢梁等钢结构物件的安装作业,均由钢结构物件的安装单位进行危险点作业审批工作,并把审核批准记录送交工程项目安全员备案。
5、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保护带,保险钩应紧扣在坚固物体上。
6、高处悬空作业过程中,由施工员委派安全员或安全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7、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架子工特殊作业操作证”。
整体爬降脚手架搭拆人员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整体爬架岗位证”,方准上岗。
8、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塔吊安装特殊作业操作证”和“施工电梯安装特种作业操作证”,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塔吊或人货电梯安装和维修的岗位证”,方准上岗操作。
9、井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井架装拆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重要危险点的作业审批制度(2)是指对于一些具有重要风险的作业活动,需要通过审批程序进行批准和监管的制度。
这样可以确保在进行这些作业活动时,能够充分考虑到安全、环境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重要危险点作业审批制度的流程:1. 申请:由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包括作业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信息。
2. 审核:作业申请需要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对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作业审批。
3. 审批:经过审核确定作业需要审批时,作业申请需提交给相应的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焊接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构件吊装作业等的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财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特规定对上述部位实行统一的特别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由于不执行此审批制度而发生事故的,公司将对有关人员从严追究其责任。
一、危险作业申报范围:1、密闭空间作业2、三级动火作业3、高空作业4、临时用电二、危险作业申报程序:1.进行特别危险施工作业前,各施工单位落实切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上报安全部;2.安全部按照申请表对危险作业部位逐一进行防护措施检查,对落实不到位之处重新提出防护措施;3.待所有防护措施落实后,由安全部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4.施工单位凭确认后的申报表组织施工,并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三、申报人职责:1.各施工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危险部位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不准施工。
2.各施工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部位的检查、监督、并派专人负责此部位的安全生产。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着手整改。
3.认真落实班前会和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明确安全职责,并对施工部位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并让措施落实到人。
4.密闭狭小通风不良的场所、部位必须实施有效机械通风,或压缩空气强行通风措施后方可施工,(易燃、易爆部位必须使用防爆风机)。
5.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三不伤害”措施,严格执行双人监护制度。
6.作业生产现场,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
7.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8.重点危险部位作业前必须实行确认制。
9.密切注意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身体不佳者不能进入危险部位生产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目的:为加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有限空间的所有作业。
第一条凡在库区内的罐和罐车以及管道、下水道、沟、坑、井等风壁、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化学品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
第四条执行本制度,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危险作业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危险作业部门应负责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性。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处理事故和隐患。
第八条执行本制度的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第九条任何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事先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第十条危险作业部门在组织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申请表的内容应包括作业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危险因素、安全措施等。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申请表应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在审批危险作业申请时,应根据作业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建议。
第十四条审批通过的危险作业申请,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前必须召开安全会议,向作业人员详细介绍作业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审批未通过的危险作业申请,危险作业部门必须重新修改作业计划,并重新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照审批通过的作业计划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作业计划。
第十七条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作业不安全或存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停止作业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作业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工程项目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一、工程项目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相关内容1. 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作业活动,如高空作业、火焰作业、电气作业等。
2. 危险作业审批的范围危险作业审批的范围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危险作业。
3. 危险作业的审批程序(1)提交申请:施工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需向相关部门提交危险作业申请,申请中需包含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环境等相关信息。
(2)审批流程:相关部门对危险作业申请进行审批,满足要求的可获得审批通过,否则需进行改进。
(3)审批备案:审批通过的危险作业需进行备案,以备日后管理和监督。
4. 危险作业的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时,需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相关部门也可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危险作业的紧急处置如遇到危险作业中的突发情况,需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理。
同时需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排除隐患。
二、工程项目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工程安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施工单位的作业行为,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
2. 防止事故发生审批制度可以排查危险作业中存在的隐患,加强管理监督,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3. 规范管理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可以规范相关单位的管理行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
4. 降低成本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可以提前识别潜在风险,避免损失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工程项目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1. 制定相关制度工程项目应当制定完善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员,确保审批制度的顺利实施。
2. 加强培训工程项目应加强危险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
3. 加强监督工程项目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5篇)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内的下列作业:1、在危险区域或不安全状态下作业;2、在易燃易爆区域的各类动火作业;3、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4、高处作业;5、缺氧或有毒的场所作业(如容器内、下水井等);6、爆破作业等。
第二条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消防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厂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厂安全部门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车间审批。
第四条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第五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第六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2)是指在进行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前,需要经过特定的审批流程和程序,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充分考虑和采取,并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流程:1. 作业识别和风险评估:在计划进行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前,首先需要进行作业的识别,并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
这可以通过风险评估工具、作业试点等方式进行。
2. 作业计划编制:基于作业识别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步骤、所需设备和措施等。
3. 审批申请:由作业负责人或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危险作业的审批申请。
申请表应包括作业的具体内容、风险评估结果、安全措施和所需资源等信息。
4. 审批流程:审批流程中包括多个层级的审批人员。
审批人员可以根据作业的风险级别和影响范围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审批,并审核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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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审批权限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引用标准及规定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公司安全技术管理标准》
3.一般规定
3.1 凡是进行有一定危险环境与条件下作业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行业所做出的规定、制度。
3.2 在作业前必须向公司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申诉作业理由,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等。
同时编写专向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作业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要时要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3.3 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防护设施,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作业;作业时最低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进行监护;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3.4 进行重大危险作业(如攀登大烟囱、开挖深基坑、密闭管内作业等)的人员,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作业。
3.5 未考取特种作业工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殊作业。
4.危险作业范围及审批权
4.1 下列危险作业须经安全管理部批准,计划经营部备案:
4.1.1 进入低矮、狭窄、黑暗或含有害气体的地下电缆沟、暖气沟、储备仓、罐、下水道进行作业。
4.1.2 在距离含有废气、燃油、氨气、氧气、氯气等易燃易爆物质和气体的设备、仓库、管线十米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
解决有毒有害气体储罐、管网的泄漏问题、保温工程时。
4.1.3 易燃易爆及密闭金属容器(包括装酸的)槽、罐、管道等的切割及焊接作业。
4.1.4 从事接触有严重毒害物质的作业。
4.1.5 横穿铁路及在铁路两侧五米内的施工工程。
4.1.6 横穿马路及在马路上的施工。
4.1.7 从事各类工程施工爆破作业。
4.1.8 三米以上无保护设施的登高单层作业。
4.1.9 380V以上的带电作业,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及电缆附近的电工施工作业。
4.1.10 起吊二十吨以上的设备或物体。
4.1.11 高大建筑物及金属构架拆除工程。
5.危险作业证申请手续
5.1 凡需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事先必须申请危险作业证或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对擅自批准或进行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必须严肃处理。
5.2 危险作业必须有申请单位领导签字。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5.3 危险作业证应根据情况一式四份,批准单位、备案单位、作业单位各一份,以备存查。
5.4 对重大危险作业,除经上述部门批准外,还必须由批准单位报请总经理批准,并由批准单位监护作业。
5.5 对经常性的危险作业,可经一次审批即可,但遇作业内容和防护措施改变或负责人、监护人更换时,应重新申请。
5.6 危险作业应于作业前三天办理申请手续,遇节假日、下班后以及突然性的危险作业或抢修等特殊情况时,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报请安全管理部与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次日向有关部门补报备案材料。
5.7 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知该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不离开作业现场。
5.8 外包工程除登高作业外,其它各危险作业,由分公司通知配合队伍执行。
6.危险作业前的准备
6.1 做好与本危险作业有关单位及受影响单位或人员的联系。
6.2 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和有经验的指导人员,重大危险作业还必须有现场救护人员,并做到作业负责人、作业指挥人、作业人、安全监护人员等分工及职责明确。
6.3 对参与作业的各种人员讲解作业内容,可能发生的问题,有关防护问题及意外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6.4 必需的安全设施及工具的准备。
7.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
7.1 保证安全作业的注意事项。
7.2 防止发生事故的具体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7.3 意外情况发生时,采取的补救方法和处理方法。
7.4 发生意外人员事故时的救护措施。
7.5 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8.危险作业六个“不准干"
8.1 没有危险作业证不准干。
8.2 不指定总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不准干。
8.3 不同有关部门联系好不准干。
8.4 作业中出现问题不解决不准干。
8.5 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可靠、不落实,作业人员操作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准干。
8.6 油罐、爆气管道、氧气设备、管线动火时,分析不合格不准干。
9、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危险作业审批证:
危险作业证
公司编号:字号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申报编号:号
分公司领导:安全员: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