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合集下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督办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应范围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章事故隐患等级分类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三类。

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3、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第四条质安部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和放射源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对公司建筑、道路、起重机械、电器仪表、避雷装置、机械设备及生产车辆等生产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六条基础设施部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遵循《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承包方的相应资质、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

监控施工中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1止重大安全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第七条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明确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责任、实施监控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范文为了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政部门、车间的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报告。

三、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

四、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五、隐患的报告采取书面报告形式,若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内容拟采取的措施建议等写清楚,一份交安全办,一份部门留底备查。

六、当安全办接到报告后,迅速提交给企业领导,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安全办实行全程监控。

七、企业根据隐患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____元奖励,奖励金采取现金兑现,由安全办申报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八、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____元,并导致发生事故的,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处罚____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范文(二)一、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指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稳定运行,特制定了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范本。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机构我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2.2 职责2.2.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相关方案,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验收。

2.2.2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

2.2.3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工作程序3.1 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计划,明确排查的目标、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3.2 隐患排查3.2.1 首先,各部门根据计划,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包括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作业场所、用电用气设备等。

3.2.2 全员参与排查,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和台账,记录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情况。

3.2.3 针对重点部位和部门,可以采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3.3 隐患整改3.3.1 发现隐患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事故等级和整改时限要求,及时整改。

3.3.2 整改完毕后,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3.4 隐患治理3.4.1 针对常见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关治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类似隐患不再发生。

2024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篇)

2024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篇)

2024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北)区指挥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以下简称“旅游公路”)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其分类(一)一般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局部停工整顿,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南(北)区指挥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协调设计、监理、施工等其它单位参与事故隐患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第四条监理单位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和复核验收,对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核实,发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纠正,根据排查结果签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及整改结果报备南(北)区指挥部安全部。

严格审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施工单位不认真治理,或重大事故隐患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及时向南(北)区指挥部报告。

第五条施工单位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全过程,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验收、销号的工作制度,并设专人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安全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登记建档、制订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并向南(北)区指挥部报告。

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一)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隧道工程、深基坑工程、高边坡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五)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六)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演练以及有关应急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情况;(七)施工班组安全事故隐患定期巡查记录、自查自纠和销号情况;(八)事故报告和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六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六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和内容: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二、适用范围:项目参建全体员工三、职责:1、工程部经理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参建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

3、工程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项目安全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四、事故隐患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①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1、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工程部经理任组长,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事故隐患并及时消除,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落实措施,预防事故隐患并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第四条单位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七条员工有义务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向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三章排查治理措施第八条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评估隐患的危害程度。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后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并落实相应措施。

第十条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记录隐患排查的结果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复核,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四章监督和处置第十二条单位领导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对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严肃查处事故隐患。

第五章报告和统计第十四条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生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为了让您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写作了解的更为全面,下面山草香给大家分享了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和特点;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意义;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构建和实施;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和特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条件或行为。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不可预见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通常是在事故发生前无法预测的,只有在事故发生后才能根据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判断。

2. 多样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形式和类型很多,包括技术隐患、管理隐患、环境隐患等,每个行业和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 长期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一般存在较长的时间,如果不及时发现和治理,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意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预防事故发生:通过排查隐患、及时治理,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可以减少事故发生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高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构建和实施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构建和实施:1. 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监督机制。

2.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一、公示的对象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

二、公示的主要资料、时限1、一般隐患应公示隐患检查时光、隐患资料、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范围、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限等。

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资料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应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三日内进行公示,主动理解员工监督,及时公开重大隐患的治理状况。

3、自隐患查出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过程进行公示。

三、公告的对象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对隐患整改状况进行公告。

四、公告的资料、时限1、一般隐患应公告隐患检查时光、隐患资料、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范围、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限、是否整改完毕及整改目标落实等。

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资料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自行组织验收及县局是否验收等。

3、公告期为5天。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2为加强我公司煤尘管理,防治煤尘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矿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2、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

3、井下务必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净化通风实现自动化,采区进、回风道、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井都务必安装净化水幕,并实现自动化,水幕应封闭全巷道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大巷刷白、冲刷粉尘都要有记录可查。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

6、隔爆设施标准化,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务必贴合规定要求。

7、放炮前、后务必冲洗煤帮。

顶板隐患排查制度为加强我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防治顶板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每班在开工前,现场工作负责人务必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工作面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消除顶板隐患危险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基本要求,强化公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隐患失查失控引发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其他因素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与人的不安全行为。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需经较长时间治理方能排除,或因其它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治理的隐患。

第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加油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级别:
(一)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

(二)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治理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和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或其它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整改、治理的不安全状态。

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第五条事故隐患类别
(一)物的不安全状态
1.缺陷型:因设计或建设施工缺陷,致使装备、装置、设施、工
建等物存在不符合安全法规、标准或规范,危险有害因素控制
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安全状态。

2.失修型:因日常管理不善,致使装备、装置、设施、工建等物
的功能或状态存在较大异常,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和要求的
不安全状态。

3.维修型:因自然因素,装备、装置、设施、工建等物的功能或
状态局部存在异常,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和要求的不安全状
态。

(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生产作业部位、场所、空间和活动、行走通道等环境中,存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和要求以及职业健康的不安全状态与因素。

(三)人的不安全行为:个体习惯性和团体群发性违章。

(四)管理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存在失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因素
第六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和内容
(一)由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安全技术部实施,相关人员参
加,其中:每季度,主要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检查不少于1次,公司其它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检查不少于两次。

(二)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分岗位检查、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月度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大节假日前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要时段前安全生产隐患检查、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等。

一、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每天工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良好,安全防护装置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符合安全操作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明确。

7.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停止操作,采取措施解决,对无法解决的隐患应当向主管人员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主管人员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解决。

8.在当天生产活动结束后,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非生产时间发生事故。

二、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三、月度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内容应按实际生产情况,结合季节性安全生产隐患,具体要求如下:
1.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按制度要求落实;
2.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管理情况,是否及时更新各项安全管理
台帐、安全管理台帐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
3.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工作状况,是否处于良好的安全工作状

4.检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是否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实际
经营状况,适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5.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情况,是否按照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
划,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6.检查季节性安全生产隐患情况,春季以防低温阴雨、防雷大风、
防雾雨天气、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夏季以防汛、防高温天气、防台为重点检查内容,秋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冬季以防火、防强风、防低温阴雨为重点检查内容;
7.其他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应检查的内容。

四、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前安全生产隐患检查为保证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开展的安全隐患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三)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的人员,必须如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要求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三、环的不安全状态改善,要加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活动场所,重视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

四、管的不安全状态整改,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依据行业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将加强对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五、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

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六、所有隐患整改情况应按《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如
实记录,并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

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