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乡村教师任教三年优先评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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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豫人社〔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各直管县(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拓宽基层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广泛调动基层一线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不断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让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者有更多成就感、获得感。

——坚持服务发展。

把服务发展作为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出发点,以壮大基层人才队伍和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着力点,尊重人才成长规律,营造基层人才快速成长的良好环境,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支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

把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加快推进符合基层实际和特点的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让扎根基层的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坚持突出重点。

结合基层实际,突出加强教育、卫生、农业、林草等重点领域和新产业、新业态急需紧缺人才职称工作,引导人才向新兴产业和农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

——坚持强化服务。

畅通基层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渠道,完善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简化职称申报服务流程,加强宣传引导,创造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良好环境。

连续3年担任班主任才能申报职称

连续3年担任班主任才能申报职称

连续3年担任班主任才能申报职称第一篇:连续3年担任班主任才能申报职称职称论文发表9月是老师们申请职称的时间,今年的评审条件,其中有一条硬性规定:教师要连续3年担任班主任才能申报职称。

这让很多想评职称却没有当过班主任的感觉不理解,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老师都适合当班主任,而这个规定会将很多优秀任课老师拦在职称之外。

规定让不少老师犯难一名老师在红豆今网()发帖说,今年其参加申报职称评定,却接到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通知:凡是申报职称的教师必须有连续三年的班主任工作经验。

不少老师认为,不当班主任就不能评职称吗?本人其他条件全部齐全,只差班主任这个工作经历,今年一票否决,那岂不是三年后才能申报?人生又有多少个三年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几所初中学校的老师,一些没有担任班主任的老师对这个规定意见比较大。

一名地理老师告诉记者,以初中为例,地理课只有一、二年级才有,初三就没有了,通常班主任都是一带3年,因此,班主任通常都是主科老师带。

如果按照评审条件要求,是否副科老师都无法申报职称呢?一名老师抱怨道,这项规定非常打击老师的教学积极性,一个班级就需要一个班主任,可是需要9名任课老师,难道都让他们去当班主任么?不太现实吧!扩大到整个学校,一个学校多少个班,而教师又有多少?记者了解到,柳州市中小学校的班主任通常实行一贯制,就是一名班主任从一年级新生带到毕业,小学班主任带6年,初中班主任老师带3年,除非老师中途怀孕或者是外出学习,一般情况下不会换老师。

鼓励更多老师担重任对此,记者采访了柳州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工作人员介绍,这是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评审条件要求,申报一级以及高级教师都要有当班主任经历,以往没有这么严格,从今年起要严格执行。

自治区教育厅之所以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目的是为了促使教师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自觉承担起教书育人的职责和使命,调动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而不是单单只做一名教书匠。

教育局职称改革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稿

教育局职称改革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稿

教育局职称改革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稿教育局职称改革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稿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将于今年全面实施,下面,我代表省教育厅讲三点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要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

2015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中央部署和我省实际情况,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两厅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启动了我省改革的准备工作,现在改革实施方案顺利获得批准,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推动改革工作。

第一、深刻认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建国六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的综合素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针对现行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与教师队伍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中央决定率先在中小学领域开展职称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亲切关怀。

通过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并将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进一步拓宽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使他们首次拥有了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

这是对现行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的突破和创新,是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重大举措,既符合中小学办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也符合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发展动力。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吸引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幼儿园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培养造就中小学领域的教育教学专家,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第二、准确理解逐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提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通知》指出,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

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通知》要求,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

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

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兽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得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开具兽药处方。

《通知》指出,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在职称评审中能用吗?

教师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在职称评审中能用吗?

教师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在职称评审中能用吗?
三十年荣誉证书属于上级表彰,并且属于高规格的表彰,但评职称中不能用。

三十年荣誉证书是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联合表彰的颁发的荣誉证书,表示对长期坚持在乡村工作教师的一种褒扬和认可,鼓励教师扎根农村,服务乡村,也表示对教师极大尊重。

同时,在农村任教满足20年的也颁发了证书,只不过表彰的层次有所降低,属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颁发的。

这属于精神层面的鼓励,是对教师教龄的认可,在职称评审时是不能作为荣誉证书上报的。

职称评审时能上报的证书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综合荣誉类:
主要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社部们在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政府或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班主任;政府或教育部门表彰的师德标兵、师德模范、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等。

就是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方面的证书。

第二种是业务成果类的:
主要包括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行的讲课比赛、公开课、示范课、典型发言,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教学质量奖等等。

当然,这也仅仅是从大的范围来说的,毕竟每年的职称申报对证
书的要求也会不同,但归根结底所报的证书是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并且偏重教学方面的。

因此,教师要想顺利通过评审,必须得到有用的证书。

有用的证书就必须把功夫下在平时,认真上课,辅导学生,拿出优异的教学成绩。

人社部:推进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人社部:推进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龙源期刊网
人社部:推进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作者:
来源:《江西教育·教学版》2014年第03期
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据了解,我国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扩大试点范围。

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分别与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作者:赵超
徐傅来源:新华网)■。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篇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篇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1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职称评审积分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县教体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流程(一)评审原则严格执行教体局、人社—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严格履行职称评定的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二)评定办法1、制定方案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确保职称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2、政策宣传职称评定前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宣传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及具体规定,做到政策公开。

3、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采取自下而上、亲属回避的原则推荐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组成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监督员:(三)职称评定程序1、本人报名,资格;教职工申报评定职称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

2、符合条件者在职评会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3、职称考核领导组成员评议认定,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4、学校向全校教职工公示评定结果;5、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再行上报材料。

6、材料归档评职工作结束,所有材料都要归档(四)量化计分标准1、学历。

专科以下分,专科分,本科分,硕士分,博士分。

后取得学历层次减分。

专业不对口减分。

2、任职年限。

任现职以来每年分。

参加工作以来每满一年计分,任教学科与专业不同的每年计分。

转评人员特殊对待。

3、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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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人社部:乡村教师任教三年优先评聘职称
作者:
来源:《中国德育》2016年第14期
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职称制度的改革,如何将教师吸引到农村”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司长魏卓表示,对乡村教师任教三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以鼓励教师向基层一线流动。

魏卓表示,为了促进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职称改革指导意见对乡村教师评定职称制定了相对倾斜的政策。

一是具体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实际,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二是城镇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

三是对乡村教师任教三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四是出现岗位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鼓励教师向基层一线流动。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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